覆水 第3章

作者:宁远 标签: 破镜重圆 近水楼台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GL百合

林枳也没辙,“我送你过去吧。”

“不用,我自己去。”

“行……”林枳将车钥匙丢给她,“刚才那杯酒没喝吧你?自己开车去,明天给我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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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城南,某会所。

沈绒推开包厢门时,呛人的烟味和各种浓烈香水混合的气味,一股脑直冲她的嗅觉,让她呼吸一滞,不适地皱起眉。

大屏幕上正放着音乐,一对年轻男女在台上喊着叫着,轰隆隆地砸了沈绒一耳朵“老公老婆”激烈对唱的歌。

昏暗的灯光下,沈绒在人山人海中好不容易找到了杨老板。

杨晟坐在一组牛血色沙发最中间,左右臂弯各被一位年轻女性占据。桌前一水的红酒瓶,还有大喇喇敞开的雪茄盒。

经过好几天的刁难,今晚杨晟总算是正式约她来谈收购安真剧场的事儿。

沈绒杵在门口半天,全场都看见她了。

杨晟装瞎没往她这儿瞧半眼,圆脸上挂着迷醉的笑,跟着音乐声摇头晃脑,脑门上沁着一层被暖气烘出来的热汗。

沈绒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也没人招呼她,迎着看热闹的眼神尴尬自不必说。

杨晟故意不搭理她,就晾着。

沈绒又站了两分钟,没走,没人搭理她就自己找地儿,往身边的沙发一坐,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左腿搭在右腿上,稳稳当当地待着。

坐她身边的女生吃惊地看她一眼,暗暗往另一侧挪了挪。

杨晟:“……”

今晚来见杨晟,沈绒刻意没有上妆,更没打扮,就随意将亚麻色的长卷发扎在脑后,普通白色羽绒服加牛仔裤再围条围巾。

本该是一瞬间就淹没在人群里的装扮,可沈绒独特的清贵气质和那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即便在最喧闹和糜烂的环境里,也能不娇不妖。

宛然一根永远折不断的青竹。

行。

杨晟气笑了,果然是沈绒。

杨晟将怀里的人左右一抛,站了起来,正在唱歌的小男孩很有眼力见,立即将歌暂停。

整个包厢安静了下来。

“沈大小姐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没人招呼一下?”

杨晟走到沈绒身边,拍拍她的肩膀,提高嗓门。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沈绒沈大小姐,音乐剧圈子里二十年才出一位的天才!你们都看过《汝宁》吗?咱们沈大小姐就是女主。金石奖十六项提名,十六项啊,说句前无古人不过分吧?那时候甭管是在机场还是在商店,甚至上个厕所都能欣赏到沈小姐优美的歌声,躲都躲不掉。”

众人笑着,看好戏的眼神一双双落在沈绒身上。

杨晟感叹道:“当初我想向你妈要两张前排票,你妈以对普通观众不公平为由拒绝了。后来我又想请你吃顿饭,聊聊高雅艺术,结果你这大忙人没空,又把我拒了。你说,想接触一下艺术家怎么就这么难?不过今天呐,咱们可算是有机会一饱耳福了。”

杨晟走到点歌屏幕边,点了一水的口水歌,还专挑从名字开始就很低俗的那几首。

“来吧。”杨晟将话筒递到沈绒面前,“掌声送给我们沈大小姐。”

在一片起哄声中,沈绒看了眼满满下三路的歌单,平声道:“我不会。”

杨晟“嚯”了一下,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说:“不会是吧,不会你可以走了。”

他反正不着急,沈黛没几天好活了,这圈子里谁不知道?要不是沈绒这个大孝女顶着还债的压力,一天三万往医院里砸,恐怕沈黛早连苟延残喘的资格都没有了。

杨晟成了沈家的债主,掐住了沈绒的命门,再先一步给沈家其他可能的救星施压,就等着沈绒走投无路往他嘴里送。

如今真求到他门口了,彼此心知肚明他这儿是沈绒唯一的活路,那之前怎么被沈绒轻视的,他自然要加倍讨回来。

点歌屏幕的光铺在沈绒的眼睛里,将她右眼角下方垂直分布的两颗小痣映衬得犹如染血的冰碴,也像是两滴血泪。

“让我听一遍。”

沈绒将围巾摘了放在沙发上,一把将麦克风握入手里,没等杨晟回应,便播放了第一首。

在杨晟无声的凝视下,沈绒心无旁骛地听着这首《夜晚犯的错》,从头到尾听过之后说,“行,我会了。”

重新播放,切换到演唱模式,沈绒没有半点尴尬,张口就唱。

歌还是那首歌,词依旧是那些让人浮想联翩的秽亵之词。

可经由沈绒的口,用音乐剧中女主角常用的Legit唱法唱出来,竟赋予了这首歌完全不同的气质。

原本这首歌在夜场里常常被用来暖场,听到这熟悉的旋律,夜场男女DNA就会情不自禁地动起来,下一步必定是贴身热舞。

可此时此刻,包厢里没有一个人动弹,全都被沈绒吸引。

Legit唱法清亮甜美,结合了现代和古典,又加入沈绒炉火纯青的掌控和表现力,去掉了这首歌露骨的油腻,变成了说一藏十纯欲的诱惑。

刚才还如青竹一般的沈绒,此刻含笑的眼角又抹上了一层妖冶的颜色。

杨晟的笑容渐渐凝固在脸上。

即便再不学无术,杨晟这些年在这圈子边摸爬滚打也明白一个道理——

无需让门外汉解读出具体的答案,但能够让人心灵共振,就是艺术的魅力。

沈绒的魅力。!

第3章 003

沈绒唱完之后,包厢里安静了片刻,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

刚才远离了沈绒两个屁股距离的姑娘,在听演唱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挪了回来。

想起杨晟说沈绒是“二十年才出一位的天才”,之前对这嘲讽没什么概念,沈绒一开嗓居然将嘲讽变成了让人信服的真话。

昏暗的包厢里还隐约流荡着沈绒的歌声。

沈绒甚至不需要剧场来衬托职业素养,无论到哪里,只要还有这把好嗓子,脚下方寸就是她的舞台。

沈绒手里握着麦,接着听下一首歌。

从她平静专注的表情上看,似乎没觉得受到了什么屈辱,跟着音乐声低低哼着,记词记旋律,甚至有些投入。

杨晟一下子乏味了,没意思了。

他想起了自己为什么喜欢沈绒。

他喜欢沈绒的才华,就是喜欢她从里到外切切实实对物欲丝毫不感兴趣的清高姿态。

杨晟见过很多假清高,一个包一辆车,再不济一套房子摆到面前,都难掩贪念。

沈绒不是,她就是一心扎在那倒霉的音乐剧上,扎在她的理想上的人。

就算费尽心机将金山银山堆到她面前,得到的只是一个蔑视庸俗的白眼。

虽说音乐剧和其他更古老的艺术比起来,历史并不算悠久也更通俗,可任何角色任何台词一旦落在沈绒身上,都能被她匹配真实的灵魂,展现独特的生命力。

不得不承认,杨晟就是喜欢沈绒身上这份才气和傲气。

时至今日,她落魄到一直呵护她的妈要死了,欠了一屁股债要卖剧场了,被摁在他的地盘成了他的猎物了,为什么依旧有种不被掌控的锐意?

一如远在天边的冰壶秋月。

杨晟平声说:“你们都出去吧。”

很快,包厢里就只剩他和沈绒两个人。

杨晟坐到茶几前,从包里抽了个文件夹,丢在桌上。

“坐。”

沈绒没坐,冷淡地看着他。

杨晟将一旁威士忌酒瓶拿了过来,倒在两个杯子里。

“以前想请沈大小姐吃个饭可太难了,今天你既然来了,是不是得把欠我的

都给补上啊?”

他喝了其中一杯,以表示酒里没有加入任何见不得光的玩意,随后将装满酒液的另一杯举到沈绒面前。

“请吧,沈小姐。”

沈绒看着酒,双眼含冰。

“喝完,咱们就把合同签……”

杨晟话还没说完,沈绒一把将酒杯拿了过去,一口一口狠狠往下闷。

杨晟知道沈绒为了保护嗓子和保持最佳的演出状态,从来不喝酒。

这会儿居然把烈酒当水喝。

眼前这个对自己毫不心疼的女人,又一次将杨晟的怒气往上拱。

沈绒将酒喝完,顺手把文件夹捞起来,当着杨晟的面翻看。

一贯不喝酒的人猛地灌自己一大杯烈酒下去,酒劲儿很快往上冲。

看合同的过程中,沈绒只觉得喉咙火辣辣烧得难受,胸闷的感觉一直催着反胃的感觉,想吐,胃里更是翻江倒海。

沈绒都没发现鼻尖冒了不少冷汗,脸色煞白,眼尾在慢慢变红。

她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任何示弱的声音。

可是,合同里原本对她而言就晦涩的条款文字,开始不受控制地开叉,变成一个个模糊的影子,成群结队地在眼前飞舞,让她一个字都抓不住。

沈绒正感觉自己摇摇欲坠的时候,听到杨晟说:

“沈绒啊沈绒,你这辈子除了演音乐剧还会干什么?人情世故不懂,合同也看不明白吧?不用费劲了,我跟你直说,今天只要你把合同签了,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等你妈死了换我来宠你,下半辈子你还可以是那个骄傲的小公主。爱唱音乐剧就继续唱,哪天唱烦了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我能保证你和从前一样衣食无忧。”

“如果你不签……”杨晟靠在沙发上,笑道,“那你后半辈子就只能在泥里滚着了,是个人都能过来践踏你。你这么聪明知道该怎么做。想想,嗯?”

沈绒捏着文件夹有些发白的指尖,多少还是泄露了她的情绪。

她将一波汹涌的呕吐感压下去之后,落落穆穆地开口:

“合同我的确看不懂,但现在看不懂不代表我永远看不懂。杨老板,合同我先带回去了。”

说完沈绒拿着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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