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迅速成为主角GL 第247章

作者:衣青箬 标签: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甜文 快穿 GL百合

  最后是小喜鹊贡献出了自己的甘油。

  这是程怀燕买给她冬天擦脸擦手的。小孩子皮肤嫩,被冷风一吹就会皲裂,冬天上课时教室里跟冰窟一样,手脚也容易生冻疮或是干裂,擦一擦油会好很多。

  不知道是确实有效还是心理作用,巫洛阳擦了也觉得好多了。

  乡村的生活很辛苦,不过巫洛阳的心态却越来越平和。有时候,早上梳头,对着碎了一半的镜子里的自己,她会觉得很陌生。

  陌生,但没什么不好。

  至少现在,她终于不用日夜惶惶于那些不知何时会降临到自己身上的噩梦。

  ……

  收了玉米之后,因为地里的水稻还没有完全成熟,所以他们终于有了几天的空闲。

  说是空闲,其实也闲不起来,男人们要修整农具和房屋,女人们则侍弄家里的菜地,陆续开始腌制各种咸菜,为过冬做准备。

  程怀燕就更忙了,因为她只有一个人,所有的活儿都要做。

  平时她带着组员们在地里干活,就看得出来比别人都利索,但巫洛阳也是知道她开始摆弄家里的这些东西,才发现程怀燕比自己认为的更能干。

  休息的第一天上午,巫洛阳睡到天亮了才起来——虽然每天都睡得很早,但大概是因为身体负荷太大,巫洛阳总觉得睡不够,都不知道程怀燕和小喜鹊是怎么天不亮就起床的。平时全靠小喜鹊叫,她才没错过时间,今天没人叫,就直接睡到自然醒。

  一睁开眼睛,就闻到了玉米饭的香气。

  其实真说起来,粗粮就是粗粮,玉米磨得再细,口感跟大米白面也是比不了的。但是小塘村的玉米,有一种城里买的玉米面所没有的香气,很能引动人的食欲。

  巫洛阳穿好衣服出门,就见程怀燕在火炉上架了一个大铁锅,正在用一只大甑子蒸饭。

  刚刚的香气,就是程怀燕揭开甑盖查看的时候弥漫出来的。

  这会儿,她将甑子端下来,直接将蒸好的玉米饭倒在大簸箕里。回头看到巫洛阳,就笑着用木勺切了一小块下来,递给她,“尝尝,这么吃很香的。”

  巫洛阳接过来咬了一口,那原本只是鼻子享受到的香气,就弥漫在了口腔里。

  她说,“感觉和平时吃的不太一样。”

  “嗯,这样蒸出来太干了,所以才能结块,放一放就拉嗓子,得加水,然后再蒸一次。”程怀燕说。

  她一边说,一边用瓢从桶里舀水,然后一手水瓢一手木勺,一边浇水一边将结块的饭拍散,拌匀,确保水分均匀地渗入其中。连着用了几瓢水,才把一甑饭拌好。

  村里条件好一些的人家,会在这一步加一些米饭就去,口感会更好一些。

  程怀燕将甑子重新放在锅上,等这上汽。

  巫洛阳看她轻轻松松拎起那只大甑子,忍不住想到刚来的那天,程怀燕抱着她送到马背上。

  感觉比抱一只甑子更轻松。

  她忍不住捏了捏自己的胳膊,说,“你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程怀燕笑了起来,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都是练出来的。”

  “很厉害。”巫洛阳真心实意地说。

  程怀燕摇头,“巫知青,你是大城市的人,以前应该见过很多厉害的人吧?我这个算什么。”

  “不一样。”巫洛阳认真地说,“他们有他们的厉害,这不影响我觉得你厉害。”

第267章 我种田养你(3) ◇

  ◎程怀燕的唇不可避免地触到了她的掌心。◎

  秋风送爽,乡下的清晨,空气清新极了,吸一口,整个人都精神了。

  巫洛阳洗漱完,程怀燕从火塘里扒出来几个烧好的土豆给她,“你没赶上过早,吃这个对付一下吧,一会儿饭蒸好,就该吃中饭了。”

  巫洛阳伸手接过来,被烫了一下,连忙将之放在地上。

  程怀燕笑了起来。虽然已经逐渐适应了乡村生活,但很显然,细皮嫩肉的城里人,在这方面还是很难跟村民们一样。

  她伸手将土豆捡回去,随便在地上找了一块厚木屑,这是劈柴的时候掉下来的,生火很好用,程怀燕用比较锋利的那一边,在土豆上刮了一下,表面那一层烧脆了的灰扑扑的皮被刮去,露出下面金黄酥脆的锅巴。

  刮了一遍,她又细心地将没有刮到的地方剥干净,才将之递到巫洛阳手中,“吃吧。”

  “谢谢。”就算知道程怀燕不喜欢听自己道谢,巫洛阳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她说不出来,但感觉这种照顾和日常生活中给予的方便不一样。

  程怀燕笑了笑,没说话。但等巫洛阳快吃完了,她又剥好一个新的等着。直到巫洛阳吃饱了,摆手说不要,她才把剩下的都吃了。

  “小喜鹊呢?”巫洛阳后知后觉地问。

  程怀燕说,“她一早就出去找玉米了。”

  巫洛阳点点头,左右看看,发现家里没有自己能做的事,就对程怀燕说,“我出去走走。”

  程怀燕看了她一眼,“好。”

  其实她有一点担心,但仔细想想,又觉得很没有道理,巫洛阳年纪不大,但也是个能独立生活的人了。程怀燕自己在她这个年纪,已经是家里家外的活全都能上手,还做得又快又好。没道理巫洛阳自己出去走走,就会出什么事。

  但她还是没来由的担心。

  程怀燕琢磨了一下,感觉自己对巫洛阳,可能就像是看护雏鸟一样,哪怕明知道她迟早会飞,却还是免不了会有各种担忧。

  担忧归担忧,她也没有拦着。巫洛阳迟早要跟村子里的人接触,她自己愿意主动走出这一步,不是坏事。

  巫洛阳当然不是漫无目的地逛。

  这段时间虽然很忙,但她也基本上了解了程怀燕在村子里的人际关系。

  小塘村是一个复合型的村寨,村子里大部分人都是后来搬迁过来的,只有两个大姓是本地人。不过现在,村子里掌握话语权的反而是外来户。大队长、村支书和两个生产组的组长,全都由外姓人担任。

  程家在村子里没有什么根基,程怀燕父亲那一辈只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两个姑姑都外嫁了,父母去世之后,姓程的就只剩下她们姐妹俩。不过,程怀燕的爷爷是个有本事的人,以前也当过大队长,受过他恩惠的人多,对她自然都肯照顾。

  其中跟程怀燕关系最近的,是杨家和龙家。杨家就在程家隔壁,抬头不见低头见,龙家是村支书家。这两个姓,人数都很不少,上一辈生了七八个孩子,这一辈也差不多,枝繁叶茂,在村子里说话也硬气。

  而且这两家都是二组的。

  程怀燕能当上二组的组长,除了她有个嫁到镇上粮站的姑妈之外,也是因为这两家的鼎力支持。

  这会儿,巫洛阳就假装去看菜园,溜达着来到了杨家门口。

  杨家老一辈去世之后,就分家了,总共分了四户,其中一户另外要了宅基地自己造房子,住得远一些,剩下的都在程家隔壁。这会儿,杨家的妯娌们正带着孩子坐在门口洗洗刷刷,看到她过来,彼此推攘了一会儿,就有人开口招呼,“巫知青,这是去哪里?”

  对于这个闭塞的小山村而言,一切外间的消息都是新鲜的。两个知青的到来,私底下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现在大家茶余饭后议论的话题,至少有一半跟他们有关。

  巫洛阳是二组的知青,二组的组员们说得更多的当然是她。

  她的外貌,她的普通话口音,她嘴里那些以前从未见过的新鲜事,她干活时慢吞吞的速度……全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大家尤其喜欢听她说大城市的事。

  这让她们在她面前,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胆怯,但是又止不住那种好奇。

  巫洛阳等的就是这一声招呼,笑着走过去,说,“我去菜园里看看。”

  “你们家的菜长得好。”有人夸道,“燕子是厉害,里里外外什么都会打整。”

  有人给巫洛阳让座,她道谢坐了,看向一位伯妈手中拿着的针线,带着一点故意的笑,说,“是厉害,不过也有她不会的啊。”

  众人立刻就会意了,都笑,“缝补上的事情,她是真的真的不行。我看啊,小喜鹊都做得比她好。”

  “这也没办法,她操心的事情那么多。”

  “谁说不是,她爸妈在的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那时候都说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谁想得到……”有人感慨起来。

  巫洛阳连忙竖起耳朵,然而她们就只说了这一句,又把话题转了回来,“时间过得也快,再过几年等小喜鹊长大了,家里这些事就有人操心了。”

  “话是这么说。”巫洛阳掩住心底的失望,说,“不过我也不好意思在她家里白吃白住,别的帮不上什么忙,这个感觉还是能做的。”

  “哦……哦。”众人终于明白她的来意,都点头说,“应该的,你有心。”

  巫洛阳就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以前没学过这些,只能请伯妈们教我了。”

  对于城里的女孩不会缝补的事,大家都很能接受。反正在她们的概念之中,住在城里,那就是享福了。既然是享福,那当然就不用做她们这些杂事。

  巫洛阳肯学,她们当然也愿意教,当下就指点起来,还给她找了针线和碎布头练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在这上面确实有几分天赋,巫洛阳发现,只要放慢速度,她缝出来的针脚就是能看的,至少比程怀燕自己缝的齐整一些。而且在众人的指点下,她还学会了几种针法,以及衣服怎么拆、怎么补,才能不留痕迹。

  直到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巫洛阳才带着满脑袋的新知识回家。

  小喜鹊已经回来了,吃过午饭,她要去上学——村里的小学,非常因时因地制宜,上课时间是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四点半。这样半大的孩子早上可以在家帮忙做些杂务,放学了也来得及回家煮饭。前阵子最忙的时候,学校还放了几天秋收假。

  等她走了,程怀燕问巫洛阳,“我要上山,你呢,跟我一起去还是待在家里?”

  如果是平时,巫洛阳当然是要跟着去的。但今天,她正好想实践一下自己刚刚学会的东西,便摇头道,“我就不去了。”

  “那你休息。”程怀燕也不勉强,背着背篓和柴刀走了。

  送她出了门,巫洛阳就进了卧室,查看起箱子上堆着的那些衣服。果然,她之前没有看错,这些都是坏掉了,但还没来得及补、甚至是裂口太大,已经不好补的衣服。

  衣服是洗过的,毕竟对于物资匮乏的乡村而言,旧衣服就算坏到不能穿,布料拆开也可以用来做别的,不可能直接丢掉。

  嗯……其实这时的城里,一般人家也是如此。

  巫洛阳挑选了一下,找出了一条小孩子的裤子。这应该是小喜鹊穿的,摔倒之后弄破了膝盖那一块。因为缺了布料,没法缝起来了事,就被程怀燕搁置了。

  旁边的笸箩里放着针线、剪刀和碎布头等物。巫洛阳将裤子放在里面,端着它坐到了门口。

  其实做针线看起来好像很悠闲,但一直勾着脑袋,对脖颈来说也是巨大的负担。而且巫洛阳发现,缝衣服虽然不要多大的力气,但是手指也还是会被针磨得发痛,尤其是布料比较厚的地方,要用手指抵着针推进去,推完就留下一个深深的坑。

  好在虽然磕磕绊绊,但总算是在程怀燕回家之前,把这条裤子补好了。

  巫洛阳抖开来看了一下效果,自己挺满意的。

  希望程怀燕和小喜鹊看到的时候,也会高兴。这么想着,她不由得对接下来的时光生出几分期待。

  不多时,小喜鹊就放学回来了。

  巫洛阳注意到,她的书包也旧了,边上有不少磨坏的地方,虽然还没破洞,但是也相差不远了。书包的针线倒是很好,做得十分仔细。巫洛阳猜想,这应该是程怀燕的母亲在世时做给她的,能用到现在,已经是因为主人很爱惜了。

  回头也可以琢磨琢磨怎么修补一番。毕竟小喜鹊今年才开始上学,这书包估计还要用很久呢。

  程怀燕还没回来,巫洛阳没急着将补好的裤子拿出来,而是跟着小喜鹊,看她生火做饭。

  程家的炉灶,是用泥土自己夯的,就靠着墙根垒起来,烟道顺着墙壁通到屋檐下。灶分成上下两层,中间是一块镂空的石板,上层烧火,下层是灰塘,早上程怀燕的土豆,就是埋在这里烧熟的。

  巫洛阳上过中学,知道这种结构是因为燃烧需要足够的氧气,柴架在石板上,上下都通风,自然就燃烧得更加充分。

  小喜鹊从马棚里抓了一大把松木的枝丫,先在灶里搭了个中空的三角锥,然后再在上面放上树枝,一层细的,一层粗的。最后,她划开火柴,伸进三角锥的中间,将松枝点燃。

  火苗很快就腾了起来,由下往上,逐渐点燃树枝。等火势旺一些,就可以添大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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