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上前三都是我男友 第18章

作者:小泥典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爽文 直播 近代现代

  宁稚知的长辈杀手可不是浪得虚名,他从小就是所有长辈手心里的宝贝疙瘩,宁稚知长得本来就可爱,加上嘴又甜,到了阿姨堆里那就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不少喜欢他的长辈都偷偷给他的红包里多加好多张红票子,每年过年他收到的红包都是别家小辈的好几倍。

  黄丽刚去后厨没多久,服务员就端着几盘招牌菜过来了,宁稚知馋这家的鲜虾腐皮卷和外婆红烧肉很久了,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

  “霄越哥你吃~”宁稚知先用公筷给秦霄越夹了一块红烧肉,才自己夹东西吃。

  秦霄越从小就经常吃黄丽店里做的菜,所以就算再惊艳的味道到了他这里也已经变成家常菜了,但当他看到宁稚知啃着红烧肉一脸“这个超级好吃!”的表情的时候,他突然觉得今天的菜式好像的确是比以前好吃很多。

  宁稚知啃完一块红烧肉,秦霄越把一个小碗推到他面前。

  宁稚知低头一看,小碗里是剥好的油爆虾和去了刺的清蒸鱼。

  黄丽端着菜走到门口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那个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秦霄越戴着油腻腻的手套,耐心地帮身边的少年剥虾。

  少年也好像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模式,他甚至可以自然地接受秦霄越的投喂,而有些轻微洁癖的秦霄越表情中没有一点不适,他看起来反而对给少年剥虾这件事乐在其中。

  黄丽静静地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属于女人敏感直觉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动。

  他们霄越喜欢这个小男生。黄丽想。

  *

  作者有话要说:

第19章 探险

  不得不说黄记能做到这么有名气的确是有本事的。

  红烧肉做得甜而不腻酥软可口,清蒸鱼做得肉质紧实鲜而不腥,特别是中间上的罗宋汤,连宁稚知这个超级不爱吃饭的挑食小孩都配着汤吃了小半碗饭。

  宁稚知吃饭本来就赏心悦目,特别让人有食欲,加上黄丽这个年纪的人最爱看小孩子吃饭香,秦霄越在旁边看着,一顿饭下来,黄丽对宁稚知这亲昵态度堪比对待自己亲孙子了。

  “以后稚知想来的话直接和阿姨讲,阿姨这里随时为你开门。”

  临走前黄丽很热情地给宁稚知送了一大袋老式点心,宁稚知还没伸手呢,秦霄越就很自然地帮他接了过来。

  秦霄越说:“我帮你提。”

  “谢谢霄越哥。”宁稚知早已习惯秦霄越的照顾,所以也没有推拒。

  “……”

  黄丽在旁边看着,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她拍拍秦霄越的肩膀,对他说:“加油。”

  “嗯。”秦霄越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全程处于状况外的傻小猫宁稚知和黄丽摆摆手,两个人目送黄丽回了店里,才转身往外走。

  “吃得好饱呀。”

  宁稚知拍拍自己的肚子,这会儿才觉得有点撑:“我的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真的?”

  秦霄越看了一眼宁稚知那被裤子掐出来的一把小细腰,感觉自己一只手就能握住。

  “真的!”

  宁稚知倒是挺较真,他见秦霄越一脸不信的模样,伸出手抓住秦霄越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

  “是不是鼓起来了呀。”宁稚知傻乎乎发问,完全不知道他们两个的动作有多暧昧。

  “……”

  要是换做旁人,摸着宁稚知那平坦的小腹,可能会觉得宁稚知这只臭屁小猪正在凡尔赛,但秦霄越此时的脑子里已经无法运载那么多有的没的了。

  他的手指感触到一片温热细软,即便是隔着一层布料,秦霄越也能感受到宁稚知可爱的小肚皮正随着他的呼吸轻轻起伏,他的手里像是抚着一只小巧的兔子,温软又可爱。

  “霄越哥?”见秦霄越不说话,宁稚知有点疑惑,他两只手握住秦霄越的手腕,轻轻地晃了晃:“怎么了呀?”

  “……反正时间还早,我们逛逛吧。”秦霄越这时才找回自己的理智,他缩回手的同时,努力让自己的表情保持平静:“正好消消食。”

  “好呀。”因为爷爷住在天嘉欣园的关系,宁稚知经常来这个商城逛街,所以对这一片也挺熟悉的:“霄越哥你吃过五楼那家的冰淇凌吗,他们家的甜筒和别家的特别不一样,蛋香味很浓郁,蛋筒也不会很快软掉,超级酥脆。”

  虽然住在这里二十年,但秦霄越基本没怎么来这里逛过:“没吃过,但下次可以试试。”

  “给你推荐奥利奥味的哦。”宁稚知像是有用不完的活力,他能把生活中每一件微不足道的美好事物收集起来,两个人每逛过一层,宁稚知就能找到这一层属于他的记忆,就连他五岁时在七楼的零食店摔了一跤,老板笑眯眯送了他一根柠檬味的棒棒糖都能记得。

  “霄越哥,你呢?”

  说了一堆,宁稚知突然意识到秦霄越基本都是在听他讲:“你最喜欢什么地方呀?”

  “我吗?”秦霄越听到这问题,先是愣了一下。

  七岁时的记忆对他来说已经有些遥远了,但那是他记忆中为数不多还算快乐的时候,他不可能忘记。

  “稚知。”秦霄越说:“带你去探险。”

  穿过商城繁华的地段,秦霄越带着宁稚知来到了一层的最尽头。

  这里比起前面的繁荣就显得有些萧条了,几家门面都比较冷清,顺着店铺往里一直走,可以看到里面是一些比较大众的食堂餐厅,几个商场的员工正坐在里面吃饭。

  “哇,我都没来过这里……”宁稚知很新奇地四处看来看去:“这家鸡腿饭看起来很好吃!”

  “这里是专门给商场员工吃饭的地方。”秦霄越像是对这里熟门熟路:“也对客人开放,但基本不会有客人来。”秦霄越没有在这里多做停留,而是带着宁稚知来到一扇铁门面前,他试着转动了一下把手,还能开。

  “商场开门前员工都要从这个通道进商场,不过开门后一般就没人管了。”秦霄越推开门后,宁稚知发现这里竟然连着一条长长的露天走廊,走廊过道做了半包围的玻璃墙,墙上还挂着装饰用的星星灯。

  “好漂亮!”

  宁稚知见过太多美好的东西,别说是他,就是一般人看到这样的景色,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但宁稚知好像对什么都会报以最大的善意和正面评价:“霄越哥,这样看好像天上都是星星呢。”

  “嗯。”秦霄越带着宁稚知穿过走廊,来到一条黑黢黢的小巷子里,这巷子很窄,路灯因为年久失修的原因明明灭灭。

  看到这里破败的模样,秦霄越不觉得意外,毕竟这里是被S市遗忘的地方,没人管也很正常,他正准备接着往前走,突然感觉到袖子一重,他转头一看,是宁稚知轻轻扯住了他的衣袖。

  “我有点害怕。”宁稚知伸出一根小手指:“就一点点。”

  秦霄越盯着他白嫩的指尖看了一会儿,轻笑了一声。

  “不要怕。”说完这句话,他牵住了宁稚知的手。

  两人又摸黑走了约莫几分钟,宁稚知怕黑,正紧张地四处张望着,鼻子突然撞上了秦霄越宽阔的背。

  “到了。”宁稚知听到秦霄越说。

  他从秦霄越的背后露出一个小脑袋,一股子烟火气伴随着炒面和烧烤的香味瞬间扑向了他。

  宁稚知发现这里像是一个小型的商场,里面有卖吃的,有卖玩的,也有用塑料棚搭建起来的小型电玩城。

  S市的夜晚很黑,但小商贩们挂在商铺前刺眼的白炽灯将这里交织成了一个白昼。

  秦霄越看向宁稚知,说道:“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这个地方比起普通的路边摊和夜市,可能还要更加不规范,过时的老土音乐配上粗俗的笑骂声,地面上还有别人喝剩的啤酒瓶和没扫掉的瓜子皮,餐桌上那油腻腻的桌布时不时还有苍蝇爬过。

  宁稚知会喜欢这个地方吗?

  秦霄越觉得宁稚知心中最不美好的回忆可能都比不上这个地方的一丝一毫,宁稚知光是站在这个地方都充满了违和感,他身上那套看起来简简单单的衣服,甚至可以抵上这里的人半年赚的钱。

  事实证明秦霄越的担心是多余的,没来多久宁稚知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氛围,他在闹市里逛了一会儿,最后盯上了摊贩手里正在叫卖的项链。

  “这个好可爱啊。”

  宁稚知跑到卖手工艺品的摊位前蹲下,摊主是个老奶奶,看到来了生意,很积极地拿起几个首饰向他介绍:“小朋友,这都是我孙女亲手做的,没有重复的,独一无二,漂亮的很!”

  “emmmm……”宁稚知又一次陷入了选择困难症,他蹲在摊位前苦恼了一会儿,最后才磨磨蹭蹭地挑好了一串黑色的手链。

  “喔唷,我孙女和我讲这个和这个是配套的。”看到宁稚知手里拿的那串手链,老奶奶很热情地拿起另一串粉色的手链:“你看看,这一对放在一起才好看呢。”

  这个手链用的材料都是很便宜的散珠和塑料水晶,但看得出来串手链的人很细心也很会搭配,每一个饰品都是用了心思的。

  宁稚知撑着脸蛋犹豫了一下,说:“那就拿两个吧。”

  “好!”看宁稚知长得可爱又有礼貌,老奶奶特地拿了她摊位里最贵的彩色小纸盒给他包装好,宁稚知嘴甜地道了谢,拎着小纸盒蹭到秦霄越身边。

  “霄越哥,这里好好。”宁稚知贴着秦霄越,又说:“但是蚊子有点多哦。”

  秦霄越一愣,低头去看宁稚知的身上,宁稚知今天穿的正好是条及膝的裤子,两条白嫩的胳膊和小腿这会儿都被咬了不少包。

  “嘿嘿,我是吸引蚊子的体质。”乐天派宁稚知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哥哥说我是甜品吃太多了,招虫子喜欢。”

  与当事人不同,秦霄越这会儿眉头紧皱,他牵着宁稚知走到旁边稍微人少点的地方,和一个店家的老板借了把椅子,让宁稚知乖乖坐在那里,自己跑去旁边的小卖铺买了瓶花露水。

  宁稚知皮肤本来就白嫩,平时不小心剐蹭到都容易留痕迹,这里的蚊子又大又毒,宁稚知的腿上此时已经泛起一片吓人的红肿,秦霄越完全不顾这里的地板上有多脏,直接半跪着帮宁稚知擦花露水。

  宁稚知痒得厉害,忍不住晃了晃小腿,秦霄越直接一把握住他的小腿抬了起来。

  “是不是很痒?”秦霄越很自责:“等会儿去药店给你买点东西擦一擦。”

  他们两个男生,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有点暧昧过头,不少人的视线朝这里看了过来,饶是经常被人盯着的宁稚知也有点害羞了,他拍了拍秦霄越的肩膀,让他赶紧站起来:“没事啦,也不是很痒。”

  尽管宁稚知这么说了,秦霄越还是不敢让宁稚知在这儿待着了。

  他领着宁稚知往回去的路上走,他看出宁稚知怕黑,走进黑暗的小巷前,秦霄越又伸手要去牵宁稚知。

  人还没牵上,一串冰冷的东西滑过他的手背,被套到了他的手腕上。

  秦霄越借着昏暗的灯光低头去看手腕上的东西。

  是一串黑色的手链。

  “看到这串手链,我就想到霄越哥啦。”宁稚知握住秦霄越的大手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很满意地点点头:“嗯,我的眼光不会出错的,果然很好看!”

  说完宁稚知又举起自己的手,那上面是一串粉色的手链,宁稚知皮肤白,这手链他戴着特别好看:“摊主奶奶说这个是一对的,我就一起买啦。”

  宁稚知正臭美地对着灯光欣赏自己的手,秦霄越突然叫他:“稚知。”

  “嗯?”宁稚知问:“怎么啦?”

  “我之前说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是骗你的。”秦霄越说:“这里其实是我妈妈最喜欢的地方。”

  秦霄越几乎没和宁稚知提过自己已逝的母亲,这话题太沉重,不适合天真又美好的宁稚知。

  “别的有钱人家的小姐都是逛商场,买名牌包包,今天累了去你家的酒店喝下午茶,明天饿了去她家的饭店吃烛光晚餐,我妈妈不一样,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她喜欢的人一起顺着大商城的侧门跑出来,去油腻腻的巷子里吃一顿烧烤。”

  那时候的舒韵亚就像是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她穿着大牌定制的裙子和上万的包包陪秦志仁穿梭在这些昏暗的巷子内。

  她不在乎秦志仁是否能给她买大别墅,只要这个人喜欢他,哪怕一起住十几平米的小房子也很幸福。

  可惜结婚后,能陪舒韵亚来这里吃烧烤和玩套圈游戏的,只有秦霄越一个人了。

  秦霄越对这个巷子的感情很复杂,他的确在这里拥有很多和母亲的美好回忆,可这些回忆无法避免的都会沾染上秦志仁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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