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208章

作者:大叔无良 标签: 快穿 近代现代

布库一尝就眉开眼笑的道:“我懂了,小麦是用来像这样吃的!真香!”

大家也在尝,像纳鲁和银星这号嘴大的能品出什么味道来不知道,在场的凡是生着人嘴巴的都吃着觉得很香,味道与以前吃过的食物大大的不同。

孙志新没吃,做为一个现代人,奶油玉米花,蜂蜜大米花啥的,什么他没吃过?比较而言,其实爆麦花还是味道最差那种,连在商店里都是爆好了它再和糖混在一起做成麦花糖出售,单纯的爆麦花一般没有人吃。

摇头笑笑:“小麦不仅仅只是像这样吃,我只是图省事,选了最方便的办法,它的吃法多得连我都数不清。大家觉得口感有些粗是吧?它真正的吃法应该是用石磨去掉表面的硬壳,把里面的果实磨成细粉,再用这种叫做面粉的细粉来制做成各种食物。像面包、面条、麦粥、馒头、包子、花卷、饺子、油条、春卷……能数出几百几千种来。在我那里,专门用面粉做面食的相关工作还有个专门的名称,白案。”

众人听得一楞一楞的,布库更是听得口水流得三尺长,用这个可以做数不清的食物品种?我的先祖!怪不得吉玛这般看重它,原来它竟是这么好的食物原料。

倒是泰格心细,听到孙志新说起在我那里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他一眼。不过还没来得及多想,又被孙志新嘴里滔滔不绝的新名称拐去了心思。

瞪着孙志新手里的小麦,布库忍不住道:“吉玛,我还想吃点儿——刚才那个叫啥?”

“爆麦花。”

“对,就是它。”

孙志新摇摇头,道:“不能再吃了,我还要用它做其它的用处。”

布库有些失望,但还是懂事的点点头,道:“嗯,那我不吃了。吉玛,你要用它干嘛,我看它们并不多啊,能做出来你说的那些好吃的?”

“现在确实不多。”孙志新又抓起一把麦子,放到眼前细细的看,他还真不肯信这些连外壳都包着的麦粒会全都是死种。

“不过,小麦真正的好处在于它可以不断的种植收获。如果它们跟我想像中的一样是活种,那么我手里的这一包小麦就会变得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孙志新眯起眼,微笑,打算有空就试验一下,把这些带壳小麦浸到水里去试试,看它们能不能发芽。

就跟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绿豆来发绿豆芽一样,小麦的发芽条件也并不挑剔,合适的温度,有水就行,条件很容易满足。

只要能发芽证明它们不是死种,接下来的种植孙志新虽不敢说是行家,基本的东西却都会!乌兰哈特带来的这个宝贝将会在部族生根,从此成为部族的主食!

第186章 农夫与种植

第二日孙志新急不可待的就拿手里的辣椒种子和小麦种子做试验。

取了些湿润的土壤围拢到冰墙下,它不大,也就一尺见方左百,厚度约有二、三十公分,仅算作一块超微型的试验田地。冰墙那里虽然光照不好,好歹也算有阳光照射进来。只能选这里,外面肯定不行,外面的温度约有零下三十几度,实在太低,种子不太可能会在这种温度条件发芽。就算是室内靠近冰墙下能照到阳光的位置的温度也在霍零度以下,所以又拿了四个火盆围绕在土边给种子周边的环境保持温度。

整个微略试验田的情况总体归纳起来很像孙志新原来时空的玻璃温室,种子发牙成长的条件算是简陋的准备了出来,接下来的事只能是静待种子发芽。

其实植物的生命力非常的强大,顽强而出众的生长力量会使它们只要有一点合适的条件就会成长起来,所以孙志新原来的那个时空才会有桀骜的生长在半山腰怪石上的黄山松,又有嫩芽破石以柔弱对抗千斤重压的生命奇迹。只是手里的种子是活种,它们也可以造创出这样的生命奇迹。孙志新大是期待着自己手里拿到的种子也会出现奇迹,从此让部族真正能告别缺衣少食的生活。

什么叫种植部族之人全部不懂,只知道孙志新现在正在干着的事情不那简单。便三三两两的总是有好事者跟着来看。像布库这类好奇心思重的,哥本这类十种打闹九处在的蛋疼人士每场必到,孙志新守在那一尺见方的小小试验田那里时,他们就一定在。

“孙志新大叔,你把小麦放到土里,浇上水,就一定能长出小麦来?”

问这话的是鲁高因,布库的好友之一。他带着尊敬意味的称呼听得孙志新满脸的黑线……爷穿过来的时候才二十三,现在到了这里呆了一年多也不满二十五,怎么他奶奶的就成了大叔了?又恍然大悟,是跟着自家两个鲁玛才倒了血霉,那两个已经是半吊子大叔了,所以自己才跟着升级成了小大叔……

“能不能不叫大叔?”孙志新没好气的道。他就是喜欢装嫩,不愿意快速变老,就像他最喜欢唱的那句:向天活借五百年!他一点都不介意变成老妖精。

“哦。”鲁高因应了一声,和布库截然不同的显得有些白晰的小脸上带着仰慕,改口道:“孙志新叔叔,小麦长出来是什么模样?”

从大叔变成叔叔……好吧,孙志新勉强能接受这个。

还不等孙志新回答,鲁高因又问:“也是这样一颗一颗的在土里埋着?”

一颗一颗在土里埋着那是土豆,不是小麦……不过孙志新倒是心中一动,反问道:“你很喜欢看我这样种小麦?”

“嗯!”鲁高因重重点头,小脸上一片好奇与期待。

“那……这样。”孙志新又摸了五粒小麦出来递给鲁高因,笑道:“给你,试着学我那样种种试试。”

“我可以?!”鲁高因大喜,瞧着孙志新掌心的五颗小麦又有些忐忑不安:“很贵重吧?我听泰格族长说它们以后会变成很重要的食物,拿来让我试,好吗?”

“没关系,五颗不算浪费,你喜欢就学着种吧。反正以后也不可能我一个人能种得过来,你学会成将来当个农夫,好不好?”

“什么是农夫啊?”

“就是专门种庄稼的人。”

“什么又是庄稼?”

“呃……像我种下的东西,就是庄稼的一种。”

“那……我可不可以啊?我身体不够壮,以后怕是不能当个好猎手。我想,也许我可以试着当一个农夫?”

“当然可以,农夫很厉害的,可以种出庄稼养活很多人!”

便是这一句话就为鲁高因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理想:他要做一名伟大的农夫……

这还真不是开玩笑,部族里的第一个农夫呢,也算是某种牛人了。

孙志新心里想的也是这个,历史上能真正发展起来的种族一般都必须满足定居以及有着厚实农业基础支持的条件。只有生活安稳了才有可能发展,打猎与游牧的收获比起作植来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农业种植才是真正的可以促使产生稳定生活的根本。而要想发展推广农业种植,只靠自己一个人当然不够,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发展将来的小农夫,让部族的孩子在成长的时候不必像其父辈那样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只会打猎,他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途径,将来成为部族发展的重要基石。像鲁高因这样的聪明又好学的孩子就不错,布库表达出了很高的智力在造制和计算方面极有天赋,而鲁高因对种植表达出来的兴趣将来指不定会成为部族的种植专家。

想到这里,孙志新干脆让布库将族里的孩子全部召集过来,让他们有兴趣的就学,喜欢种植的就看,反正族里的孩子也不太多,一人发上五粒小麦也浪费不了多少,他手里头可是有足足两斤小麦呢。

小孩嘛,总是对新生事情充满了兴趣,在他们看来整件事像游戏的性质大过于劳动。听得毕达拉察阿苏要教大家如何让小麦发芽,就全都奔了过来。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不仅一群孩子过来了,连大人也有一些。大人中奥瑞克和玛斯便赫然出现在其中,还有一些有着更广博见识的,比如齐格力,比如康,比如泰格和狼纳鲁,也在。

孙志新冲他们笑笑,立刻就明白了他们的想法:任何一种能让部族生活得更好的技能,他们都愿意去学。并努力想学会这些技能,以后好传授给自己的下一代。

有着这样想法的部族,如何能不发展起来?

于是乎,微缩试验田就由一块变成了许多块,所有人都在认真的学着孙志新传授的办法先是寻找到合适的土壤,把它们搓碎变成泥屑,加入水和成泥,再郑重的把小麦种子埋下去,如同埋下厚重的希望。

为了不让大家感到无聊,也为了提高小孩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为了从侧面介绍种植的相关知识,孙志新道:“我给大家讲一个传说,这个传说呢就是说种植是怎么来的。”

讲故事?众小孩顿时来了兴趣,就连狼纳鲁都拿温和带笑的眼神去看自家吉玛,很是想听听这个关于种值的传说。

孙志新先是安抚好银星,它跟孙小鲁两个太不老实了,搞得一身的泥。然后再把布库和鲁高因都一左一右的抱进怀里,润了润嘴,缓缓开口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大家都不懂怎么种植,只是知道有一种东西会结出饱满的种子,采摘下来以后可以拿来吃饱填肚子,也可以晒干了来保存起来,这样就可以吃很长时间。因为不懂种植,大家都只能去采摘野生的,哪里找到就在哪里摘,今年摘过了明天又去,至于它是怎么长出来的,又为什么会长在那里,没有人知道。”

鲁高因小声插了一句嘴:“就像我们以前摘的野果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