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失忆后成为顶流了 第126章

作者:明又灭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娱乐圈 近代现代

  庭仰是十七岁故作老成,却始终原地踌躇,害怕得到爱的少年。

  他们天生一对。

第68章

  两人到商场的时候,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小时。

  庭仰在就近的奶茶店买了两杯奶茶,捧着奶茶回来的时候,他看见祁知序坐在商场里的公共长椅上,抱着头, 一身颓废气息。

  庭仰把奶茶递给祁知序, “怎么了?”

  “我真该死啊。”祁知序接过奶茶, “居然出门让对象买单。”

  “难道你不是我对象吗?”庭仰有些好笑地看着他, “你追求别人的时候,会追着他让付钱吗?”

  闻言, 祁知序更加懊丧了。

  我好该死,第一次约会就提出什么“体验一次被庭仰追求”的这种烂主意。

  为了不影响庭仰的出游体验,祁知序收拾收拾心情,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神情。

  “我哄好自己了,我看看你买了什么奶茶。”

  庭仰观察了一会, 确定祁知序的表情没什么异样了,这才放下心。

  “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 随便选的, 你看看你喜欢吗?”

  祁知序抬起手, 看自己手上那杯奶茶是什么样的。

  看标签是大杯不加糖的豆乳米麻薯, 加了厚芋泥和血糯米。

  不能说正好都是他喜欢的, 但是他不喜欢的红豆波霸这些都没加。

  “我喜欢。”

  “那就好。”庭仰松了一口气, “我只知道你不喜欢红豆, 你喜欢加什么我还真不知道,幸好选对了。”

  其实说到这里他还有点愧疚,谈了小半年恋爱了, 连对方的喜好都不能确定。

  庭仰问:“我们先去逛一会,还是先吃饭?”

  “先吃饭吧。”祁知序看了眼手机时间, “还有一个小时电影就开场了。”

  两人选了家串串香,在同类型的店里算很实惠的了。

  一大把串串放进麻香的汤底里,用一个杯子固定住签子底部,不一会就熟了。

  庭仰胃口不算大,但两人边吃边聊,最后倒也吃了很多串。

  吃完饭,庭仰付钱的时候似有所觉,往祁知序那看了一眼。

  果不其然,祁知序身边又萦绕着厚厚的黑云,满脸都是“我真该死啊”。

  大概是因为家境差距太大,祁知序在花钱这方面总觉得不应该让庭仰付出。

  “祁哥,你真不用太在意。”庭仰有些无奈,“我初中的时候存了一些钱,现在每个月开销不大,完全够我生活了。”

  以前开销最大的是要帮庭若玫买药,现在两人闹掰了,药倒是还备着,但庭若玫不肯吃药,这笔钱就省下来了。

  祁知序知道庭仰不会说谎,不免好奇,“你初中是兼职存的钱吗?”

  “那倒不是。”庭仰有些腼腆,“当年我中考状元嘛,初高中和政府的奖励减免,一共一百万左右吧。”

  祁知序有些震惊,眼睛都瞪大了,“多少?”

  倒不是惊讶一百万这个数目,而是惊叹于学习学了一百万出来。

  我男朋友怎么这么厉害?

  也得亏祁知序家里有钱,不然庭仰这句话说出来满满的炫富意味。

  “心结解开了,我们可以走了吗,男朋友?再不走都赶不上看电影了。”

  “咳,走吧。”

  一旁的店员就听见一句隐隐约约的“男朋友”,目光在两人之间隐晦地扫视一圈,没搞懂这两人是真情侣还是好兄弟开玩笑。

  不过两人还怪配的嘞,颜值各有千秋,好磕。

  尤其是刚刚付钱那个小少年,唇红齿白,肤白眉清,说是idol她都信。

  如果以后他出道,她肯定当他的第一个粉丝。

  嘿嘿嘿,肤白貌美小少年。

  *

  两人赶在开场前五分钟进了场,找到位子坐下来时,时间也差不多了。

  电影院里黑漆漆一片,位置中间放着奶茶和爆米花。

  经过一百万的事情,祁知序已经可以无所顾忌地“吃软饭”了。

  男朋友买的爆米花就是要比自己买的好吃。

  祁知序握着庭仰的手,露出边上的一点奶茶杯身,暗戳戳拍了张照。

  他打开手机,悄悄编辑了一条朋友圈,只选择几个人可见。

  【母亲】,【父亲】,【林子轩】。

  此条朋友圈仅父母与狗可见。

  【一见如故:男朋友请我看电影,喝奶茶,男朋友真好。】

  发完以后,祁知序美滋滋关了手机,专心看电影。

  丝毫没有正在向父母出柜的自觉。

  《桃浪未央》的主要剧情是主角查案。

  死者是青楼头牌桃浪,在阳春三月离奇死亡。

  在追查桃浪的死亡真相时,主角经历了种种事情。

  影片开头,衣着艳彩,面容美艳的青楼女子们,因为要宣传品酒大会而坐轿游行。

  带珠翠朵玉冠儿,销金衫儿,裙儿,各执花斗鼓儿,或捧龙阮琴瑟。[注]

  而在花轿的中央,坐着名动京城的头牌桃浪。

  大红的纱帘随风飘动,遮住了轿内端坐着的女子。

  到达地点,随行的人掀开轿帘,各色天仙似的女子走上台,唯独正中央桃浪的始终一动不动。

  随行的人往轿内望去,才发现桃浪双目圆瞪,唇角溢血,靠在椅背上早已没了气息。

  这次品酒大会毕竟是经由点检所同意举办的大规模活动,再加上桃浪名气极大,一时之间,城内议论纷纷。

  在追查桃浪死亡真相时,各种线索抽丝剥茧,慢慢勾勒出了一个乱世身不由己的可怜女子形象。

  桃浪本名未央,是在饥荒时被拐子拐卖到青楼的。

  在女子地位低下的古代,未央能有这样一个名字,足以证明爹娘是有学识的人,并且极其宠爱她。

  未央耳濡目染,虽然进不了学堂,却也是当时平民女子里极少数有文化的那一部分人。

  未央的爹娘不教她三从四德,不教她《女诫》,想学什么全看她自己。

  原本日子富足幸福,可是饥荒毫无征兆地来了。

  家乡待不下去了,他们举家流浪,想要去京城这些富庶之地。

  出发时他们背着许多书,路上因为寒冷,只能烧书取暖,不多时,爹娘积攒许久的书籍被付之一炬。

  可是这还不够,他们需要钱。

  爹爹说出去赚钱,可是再也没有回来过。

  娘亲出去寻找父亲,同样一去不回。

  未央那年还不到金钗之年,却已经足够坚强。

  她走出破庙,远远看见一伙人拉着一辆很大的驴车吆喝着什么。

  “想做工的跟我走。”

  未央知道爹娘去哪了,他们都上了这辆车,于是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想要阻止那些前赴后继,欣喜若狂的流民,可是她太年幼也太弱小。

  拐子看见她孤身一人,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就知道她也是个流民。

  泥污不能掩盖未央初具雏形的倾国倾城面容,于是拐子带走了拼命挣扎的她,一路驾着驴车,带未央到了京城。

  未央曾经很想到京城,因为爹爹娘亲说要来这里。

  现在她不想来了,因为高高的房子里香气熏得她难受,穿金戴银的女人看她的目光让她不舒服,漂亮的姐姐们一直在笑,可是看起来一点都不高兴。

  未央一直在找机会跑,可是鞭子打人很痛。

  她不想死,她想找到爹爹和娘亲。

  就这么等啊等,从乱世等到盛世,从金钗之年等到双十年华,她始终没等来想要等的人。

  后来有一次,她又见到当初带走她的那个拐子了,他老了很多,但未央……桃浪一眼就认出他了。

  年老的拐子露出一口黄牙,笑着告诉桃浪,当初送走的那些人,全都是卖给达官贵人做猎场的人畜,专供贵人射杀取乐。

  只有一批死绝了,才会需要下一批。

  未央那时是第三批,证明之前两批人全都死完了。

  隐约有猜测的事情,和真实知道真相还是有区别的。

  桃浪拔下金钗刺死了这个男人,她冷静地将男人埋进后院。

  正如当初莫名其妙死亡的流民无人问津一样,这个拐子的死亡同样无人发现。

  未央在自己的口脂和胭脂里,掺上了慢性毒。

  每一个纵情声色的达官贵人都会反复检查酒水中是否含毒,但是他们不会检查歌姬的唇脂。

  因为,他们高高在上,不把这些下等人的存在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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