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奴 第112章

作者:冬日暖阳 标签: 近代现代

“你先去歇一歇,其他的事情我来做!”他这样说。

我确实有点累,那他既然这样体贴,我当然慨然接受。我靠在沙发上,也不过十来分锺的时间,居然迷糊了一会儿,等高明峰走过来伸手抱我,我才清醒。

“干吗?放我下来!”

“乖!去床上睡吧!”他很温柔。

事实上他应该温柔,我会这麽累都是他搞的!虽然他没有格瑞那麽粗暴,但是一整晚上下前後不停的折腾,也搞得我浑身酸软,甚至比格瑞在的时候还觉得辛苦!

“我才不要!”我挣扎,“你是个色情狂,到了床上,你还能让人睡?”

“唉!”他又是叹息又是笑,“那好吧,你既然这麽不信任我,那就在沙发上继续睡吧!”

他把我放回到沙发上,自己也坐下来,让我的上身靠在他怀里,轻轻吻著我的头发。

“你昨天说……你究竟有多少情人?”虽然很想继续睡,但是这个问题不问清楚我就睡不著。

“什麽多少情人,我只有你一个情人!”

“你骗人!”我睁开眼睛瞪他,“你昨天晚上明明说……有很多,要我今天再算账的!”

“那些……怎麽能算我的情人?最多也不过就是……床伴而已!”

“什麽……啊!”我忽然明白过来,忍不住揪他一下,“你死不要脸!”

“那都是他们自己找上门来的,我又想你,所以,才没拒绝!”

“那……究竟有多少个?”

“应该有……五个、还是六个吧!”

“啊?”我猛地坐起身来,忍无可忍的叫,“居然五个六个?为什麽你们都可以这样胡搞,为什麽我就要规规矩矩?我明天……我明天也大开门户,你看看有没有人主动上门来找我!”

“不要!求你不要!”他慌忙的抱紧我,吻我,“格瑞那个霸王把你看得那麽紧,剩余时间给我一个人都不够,不要再找其他人,求你了!”

我嘟著嘴气呼呼的瞪著他,忍不住的用手使劲捶他:“为什麽你们一个个都这样,一点感情都没有,怎麽就可以……”

“我知道我不好,可是……我想你呀!如果你肯离开格瑞跟我在一起,我发誓这一辈子除了你我再也不沾第二个人,那行不行?”

“不行!”我毫不犹疑的拒绝,“我不会离开格瑞!”

“那就是啊!我想你的时候,又不能跟你做爱,那你说让我怎麽办?”

那怎麽办?我也不知道怎麽办。

“别生气了!”他又凑过来吻我,“我最爱的是你,那些人根本就不算什麽!”

“我才不信!”我嘟著嘴瞪了他半天,但是想一想也是无可奈何,首先我自己不能给人家一个完整的爱,那我又有什麽理由要人家替我守贞?所以我只能闷闷的躺回去,闷闷的又靠进他怀里,“那些男孩儿……你说的那五个六个,都很漂亮吗?”

“应该算是漂亮吧,不然我也不会要!不过……我并没有仔细看,我只是把他们当著是你的替代!”

“你又骗我!”

“我怎麽舍得骗你!”他低下头来吻著我。

我吸一口气,心里酸酸的。

“你会……对别的男孩儿比对我好吗?”我忍不住的又问。我觉得我不该问,因为我对人家都不是最好,我最爱的始终是格瑞,可是我却贪心的,想要得到人家的最好!

“当然不会!”他笑起来,又亲亲我,“你是我的宝贝,是我的爱人,你难道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用手拨一拨他额前的头发,看著他那张几乎比格瑞还要英俊的脸,心里反而更酸了!他这麽英俊这麽出色,不知道会有多少男孩儿追著他跑,总有一天,他会彻底离开我,找到一份完整的爱情。而我,既然不能给他完整,甚至连一半的爱我都不能给他,因为我的爱大部分都在格瑞那儿,那我又凭什麽想把他锁住?

“别想了,快睡吧!我的爱都在你这儿,谁也偷不走!”

他又在说那些肉麻的情话,我想相信他,但是我知道我不该相信!迷迷糊糊酸酸涩涩的,我终於靠在他怀里睡著了。

第五十四章

等到醒来的时候,已经正中午了,依著高明峰就想在家里自己做饭吃,可是我受不了他八爪鱼的作风,所以还是决定,出去吃饭,顺便下午染头发,扎耳钉。

不是突然想起来的主意,事实上每次看见街上那些时髦又前卫的小帅哥儿我都会很羡慕!但是明知道格瑞不会允许,所以我提也不敢提。但是当我跟高明峰说的时候,他就一个劲的怂恿我,说我扎耳钉染头发一定好看到不得了!又说如果到时候格瑞回来看见不喜欢,大不了再把耳钉摘下来,把头发染回去。

我听他说得有理,於是就横下心来,等一吃过饭,就去找一向给我和格瑞设计发型的那个发型师染头发。

发型师仔细的看著我好一会儿,然後开始帮我染。染头发真是很折磨人,一动不动坐在那儿,一坐一个多小时,然後冲洗过後,他又给我焗了一次油,到结束的时候,一下午都过去了。

一切打理好,我看见高明峰看我的眼神发著光,自己照照镜子,呀!不知道格瑞回来看见喜不喜欢,反正我觉得很好看。

发型师没有给我做大面积的渲染,而只是挑染了三缕,两缕棕红夹著一缕亮紫!我知道我的长相还算不错,但是我不够抢眼,我不像斯密斯那样一走出去就能吸引一大片人的眼球,我只是比较耐看。但是这几缕头发一染,就使我一下子出众起来,就算是同斯密斯站在一起,应该也不会被他抢走光彩。

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格瑞回来会骂我,因为他最不喜欢就是我会吸引别人看我。

而我,从前我也不喜欢人家看我,因为我会不自在!但是现在,尤其是高明峰的去而复回,让我希望我能吸引所有人的眼光,因为只有那样,才会令高明峰因我而骄傲,令他感觉回来的值得,同时也更加爱我。

染了头发,我们先去选购耳钉,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高明峰为什麽那麽怂恿著我染头发,扎耳钉。

因为他早就想送我一样永久性的礼物,我知道他是想借此让我时刻不会忘掉他!但是就像他说的,我怕格瑞盘问起来我会说漏嘴,他买了我也不敢接受。但是如果买耳钉送我,按照他的说法,格瑞回来看见,一定会将注意力集中在扎耳钉这件事上,而不会太过於留心耳钉这个“物”!当然他这话有些哄骗的意味,不过我想想确实有道理,也就勉为其难接受下来。

所以他就很挑剔!男士耳钉本来品种就少,结果我们转了几个商场,才买到两个,镶钻的,亮晶晶的很漂亮!

然後去穿耳洞。穿洞的时候真的不痛,就是戴耳钉的时候有一点感觉,然後在镜子跟前一照,我悄悄的笑!两个亮晶晶的耳钉在我右耳上相映生辉,反正我就觉得我一下子洒脱了,也帅气了。

我情不自禁想象著格瑞回来看见我这模样会是一种什麽表情,就算他会骂我,只要能够显出惊讶,也就值了。

而高明峰呢?如果不是我坚持拒绝,他就恨不得跟我手拉手昂首挺胸在大街上走!

之後又去看了一场电影,美国大片!这是我第一次到电影院看电影,格瑞很少带我出门,更别说两个男人出来看电影,那会把他肉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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