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 第26章

作者:十九瑶 标签: ABO 生子 甜文 近代现代

  “得了吧,你那点儿积蓄顶个屁用,全加起来还没你男人一身行头贵,扯他一条领带够你吃半年的。”程修一点不给Omega留脸面,嘴刀子“嗖嗖”直往他心坎上招呼,抓起信封又塞了过去,“拿稳了,别跟我客气。”

  Omega还是不让步:“程修,别这样,我不能拿你的钱……”

  他再三推拒,程修却没生气,反倒噗哧一声笑了。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说:“有句话怎么讲的来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等会儿你家Alpha醒了,我立马提加薪,上回眼皮都不眨直接薅下来一千八,这回怎么也得薅两千——你想想,要是没有你,我哪儿能加薪加得这么爽快,这钱是不是得分你一半?”

  Omega固执地摇头:“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程修说,“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活一起活,要挂一起挂,总不能我手里明明有钱,还让你冻病了。再说了,你跟他都已经这么久了,万一肚子里……”

  程修意味深长地留了半句话,伸出手,在Omega小腹上摸了摸。

  “我……”

  Omega微微一怔,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收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一个没脸没皮惯了的人,这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吧。”Omega眉眼含笑,眸子里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mega便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疑问,想扳过Ome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me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窗外似明非明,亮得极不真切。黑沉沉的密云压暗了天色,下一场席卷渊江的暴风雪又快来了。

  他看向枕畔,那儿悄无声息地躺着一枝铃兰。经过一夜,花瓣已经失了水,却依然色泽洁白,余香幽淡。他求救般地抓起那枝铃兰,放在鼻下深深一嗅,恐慌的情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也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他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何岸,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何岸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然而在转身的一刹那,就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

  破天荒地简单,也破天荒地炽烈,源源不断,一股强过一股地打进郑飞鸾的神经,仿佛怀中这具身体不是其他,正是快感本身。冰凉刺骨的雨水一滴一滴往何岸的颈背上砸,顺着淌下去,湿透了皮肤。

  两片蝴蝶骨在他眼前拉弓一样绷起来,单薄,雪白,瑟瑟发颤。

  窗外炸开了一道惊雷,天际劈下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me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何岸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何岸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

  他寻偶的时候神智不太清楚,不怎么爱说话,可何岸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总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何岸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

  那一抹笑容浅浅的,幸福的味道藏在眼底,盛满了,只肯露三分浓淡。

  积雪化开一季暖春的时候,何岸得了一场胃病,腹部急痛,苍白着面孔吐得昏天黑地。

  他以为呕吐是有了孩子,没顾得上去医院,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家里,忍过了最难熬的疼痛,甚至生出了一丝奢侈的希望。

  郑飞鸾来的时候,何岸就躺在他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想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何岸任何回应。

  于是,何岸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何岸迎来了凶猛的发情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发情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但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发情的Ome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也只有夜晚。

  白天,他依然是与何岸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何岸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

  他第一次看到惯于隐忍的青年被可怕的情欲碾碎了尊严,跌在床畔,拽着程修的袖管不松手,凄厉地哭出声音来,哀求他网开一面,别在这个时候夺走自己的Alpha。

  程修红了眼睛,连连跟他说对不起,却还是守住了理智,没有心软。

  房门在面前关上了,隔着一层薄铁皮,郑飞鸾听见何岸在里面一声一声叫他的名字,哭腔浓重,还绝望地发着颤。

  然后,就是长达二十小时漫长的分离。

  发情的Omega怎么能离开自己的Alpha整整一个白天?

  郑飞鸾不知道。

  没有人舍得尝试,从来没有。

  何岸是怎样独自熬过那七个白天的,郑飞鸾迄今都不得而知。他的记忆只从每天的凌晨两点开始:推开那扇门,就看到何岸裹着一条湿淋淋的毯子,无声无息地瑟缩在过道角落里,目光涣散,气息奄奄,要抱进怀里吻很久才能暖过来。

  到后来,何岸开始频繁陷入昏迷,根源竟是脱水和饥饿——存放在冰箱里的浓缩营养液,郑飞鸾连一支也没给何岸喂过。

  为了保持肠道洁净,发情期的Omega无法摄入固体食物,连半流质都不行,唯一的热量来源只有浓缩营养液。而郑飞鸾恰恰处于寻偶期,智力残缺不全,根本照顾不好Omega。直到第三天,程修来接人的时候发觉何岸面色苍白,体格虚弱得骇人,打开冰箱一看,营养剂居然原封未动,才慌忙拆开几支,匆匆灌进了何岸嘴里。

  任谁也不敢相信,这场兵荒马乱的发情期,居然真的在何岸腹中留下了一条顽强的小生命。

  这个孩子被何岸视若珍宝,一天一天呵护着成长起来。她平平安安度过了六个月,长出了手脚,会动弹,会翻身,乖巧听话,从不闹腾……然而就在初秋的那一天,她遭遇了幼小的生命中最大的一场劫难。

  她的Alpha父亲从国外归来,知晓了她的存在。

  她变成了一窝见不得光的蛇鼠虫蚁,要被赶尽杀绝。何岸护不住她,只能怀着她,提心吊胆地躲藏在城市夹缝里,白天不敢抛头露面,夜晚不敢安心入眠,躲一天是一天。

  这个孩子最终出生在了去年的圣诞节,那一天,猩红的床单洇透了何岸的血。

  ……

  是他做的。

  都是他做的。

  从两年前大雨滂沱的夏夜开始,记忆呈现给他的每一幕画面,都是他洗脱不去的罪名。

  郑飞鸾望着手中洁白的铃兰花,心脏骤然绞痛。胸腔闷得厉害,肺里的空气被一股脑挤空了,任他怎么大口呼吸都喘不过气来。

第三十四章

  清早七点,淮阳路的“爱宠城堡”开了门。

  笼子里猫打呵欠鸟打鸣,饿了一夜的狗扒着栏杆排排站,激动得狂甩尾巴。店长大叔挂上“营业中”的灯牌,拎起一袋狗粮开始放饭,还没喂几只,门铃作响,有人推门进来了。

  这个点来客人?

  “爱宠城堡”门面小,地段差,做的又是洗澡、吹毛、临时寄宿的小本生意,连待售的猫狗都有大半是捡来的,算不上高端宠物店,客流量向来少得可怜,更别提工作日刚营业就有人登门。

  店长大叔正想着是哪位熟客来了,一转身,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陌生Alpha。围巾大衣,肩头落着一层碎雪,个头挺拔,表情端肃,往那儿一站就有股说不上来的威严气质,怎么看都和他家小店格格不入。

  再瞄一眼停在门口的车,得嘞,三叉星徽,商界人士标配。

  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狗粮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Alpha说:“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Alpha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彩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mega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mega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mega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不是三点水的那个河,是人字旁的。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经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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