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 第47章

作者:十九瑶 标签: ABO 生子 甜文 近代现代

  可惜浴巾的热度顶不了太久,没几分钟就变得又凉又潮。何岸帮铃兰脱了鞋袜,放她在地毯上四处乱爬,回头一瞧郑飞鸾狼狈的模样,忙道:“你还是换身衣服吧,头发最好也吹一吹,现在这样很容易感冒的。”

  “小雨而已,没事。”

  郑飞鸾自恃体格硬朗,想给Omega留下一个健壮的好印象,没想到何岸的下一句话是:“那……没事的话,我就不给你煮姜茶了?”

  “我去去就来。”

  郑飞鸾一秒改口,不等何岸反应,火速回房换衣服去了。

  何岸笑了笑,撑着沙发站起身,过去推开了紧闭的窗户。新鲜空气吹进来,他深吸一口,体内的不适感才被压了下去。

  性腺变得越发敏感了。

  之前还能与郑飞鸾共处半个下午相安无事,自从那次剧烈吐过,原生性腺仿佛苏醒了过来,知道契合度极高的Alpha就在附近,每天都异常活跃。哪怕与郑飞鸾相隔甚远,也会时不时分泌一些信息素,想告诉那个曾经标记过它的Alpha:

  我在这儿,来爱我。

  何岸忍受着两种信息素的交锋,简直回到了刚怀上铃兰的那会儿,一天晕三回,饭都吃不下。

  在他身后,铃兰吭哧吭哧爬了一圈,见六百六跳进猫床,也跟着爬了进去。一妞一猫拱成团,小辫子抵着尖耳朵。铃兰还挺乖,知道睡觉要盖被子,扯下沙发上一床小毛毯,把自己和六百六一块儿盖住了。

  何岸回过头,看到毛毯底下此起彼伏,一会儿凸起一座小山丘,嘻嘻哈哈闹得正欢腾。

  他把孩子留在客厅,自己走进小厨房,拿出红糖、生姜和龙眼肉,洗净茶壶,开始烧水煮姜茶。这倒不完全是为了郑飞鸾,待会儿程修和戴逍冒雨回来,也要喝一杯的。

  切姜片的时候,从敞开的窗户望出去,对面二楼正是郑飞鸾的房间。

  他刀尖一停,出了神。

  三个多月……不,四个月了,若非颈后的性腺作祟,他几乎快要觉得郑飞鸾在青果客栈的日子是安宁恬淡的:少了酒吧这个痼疾,多了西点屋这场及时雨,小差错被逐一修正,入住率节节攀高,就连他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也没发生。

  他怕郑飞鸾寻偶症发作,于是每晚睡前都会反锁房门,还在床头装了报警铃——毕竟只要寻偶症未愈,郑飞鸾再是严以律己,也只能做一个白昼绅士。

  意外的是,在那些漫长的时日里,他的房门一次也没被砸响过。

  这本该是一个好征兆,预示着郑飞鸾的寻偶症多少出现了一些转机,何岸却不敢这么乐观,因为每天为郑飞鸾收拾房间的时候,他都在床单和被褥上闻到了残留的性信息素。

  郑飞鸾在夜晚动过情欲。

  而且,是每一晚。

  起初气味还不浓烈,开窗通风再打扫,勉强是能撑住的。约莫两个月以后,性信息素的浓度越来越可怕,何岸一碰到被子,胃液就争抢着往上冲,仅仅是闻着,他就从那狂热的气味中感受到了郑飞鸾焚身的欲火。

  郑飞鸾想要他。

  想抱他、吻他、狠狠进入他体内,目露狼光,做尽肮脏事。

  可白天见了面,郑飞鸾又完全是另一种形象了:衣冠齐楚,气息干净,性信息素收敛得一滴不剩,逢人便友善微笑,与夜晚判然不同,仿佛遗留在深夜的一切痕迹都是错觉。

  何岸茫然了。

  他不知道该相信白天还是夜晚。他只知道,那个天一亮就判若两人的Alpha并没有消失,还和从前一样,虎视眈眈地盘踞在侧,让他的生活充满了不安全感。

  为了远离郑飞鸾,他把打扫房间的工作交给了程修。

  三月的某一天,他旁敲侧击,问程修有没有在郑飞鸾房里闻到什么气味。程修一头雾水,困惑地摇头说没有。他觉得错愕,怀疑是自己过度紧张,误会了郑飞鸾。

  于是那天午夜,他去郑飞鸾门前探了探情况。

  客栈的每一间房都刷过信息素屏蔽漆,以防前来旅游的Omega突然发情,打扰到隔壁休息。可就算隔着一扇窗、一堵墙,何岸还是闻到了浓烈的Alpha信息素。

  比起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手脚发软,冷汗漫湿了后背,整个人靠着墙壁滑坐在了走廊上,只觉脖颈刺痛,虚弱的原生性腺拼命挣扎着。他甚至觉得再多停留几秒,那扇门就会打开,郑飞鸾会怒张着一双熬红的眼把他拖进去,不顾一切地强暴他。

  那天回去以后,何岸吞了七八粒药,紊乱的信息素才勉强平静下来,镜中的面容却依旧冰凉惨白。

  所以……

  郑飞鸾,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你呢?

  如果两个都是,那么哪一个占据了更多的理智?你真的能恪守诺言,不再伤害我吗?

  一壶新沸的姜茶,红枣甜糯,生姜辛辣,光闻热气就能祛几分寒。

  何岸端着茶盘回到客厅,把杯子一只只排在茶几上,准备坐下分茶,郑飞鸾正巧换完衣服回来。他穿了一件灰毛衣,正是何岸前些天送的那件,头发吹干了,神采奕奕地往沙发上一坐,就要主动帮何岸倒茶。

  “你……连缎带也换了?”

  何岸盯着他的手腕,不解地蹙起了眉头。

  刚才明明还是洇湿的灰缎子,现在已经换成了一条崭新的海军蓝。

  郑飞鸾手臂一顿,神色不太自然:“……那条湿了。”

  “湿了就摘掉啊,又不是什么不能离身的东西,你还换一条。”何岸忍不住笑起来,忽然眼波一转,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一丝不自然,“还是说,真的不能离身?”

  “没有。”郑飞鸾把手往回收了收,“喜欢而已。”

  他不怎么想聊缎带的话题,何岸看出来了,便及时终止,不再打破砂锅问到底,捧着热茶挪到了靠窗的沙发角落,曲起双腿,铺了条毯子在膝上,低下头,舒坦地呷了一口茶。

  郑飞鸾见他躲开,也不宜继续纠缠,只得留在了沙发另一端。

  窗外雨声沙沙,吵闹又安静,潮湿的空气中弥漫开了夏日的青草香。猫窝里,铃兰咕哝一声,脑袋一歪,枕在了六百六的肚皮上。

  何岸慢吞吞喝了半盏茶,指尖轻而乱地敲打着杯壁,心里琢磨了半天,开口问道:“你最近……那个,有没有发作过啊?”

  郑飞鸾:“什么?”

  何岸:“寻……寻偶症。”

  空气一下子陷入了沉默,郑飞鸾僵停了足足五秒钟,才回答:“没有。”

  “那……是已经痊愈了吗?”何岸问。

  “大概吧。”郑飞鸾含糊其辞,“怎么了,害怕?”

  “嗯。”

  何岸诚实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怕。

  郑飞鸾知道自己寻偶时曾怎样虐待过何岸,自然理解他的心有余悸,就安慰道:“别怕,我都在这儿住了四个月了,要是病还没好,早该来找你了不是?而且……”

  他望着何岸,微笑道:“就算真的还没好,我也能控制住自己。”

  “相信我。”

  可是,失去意识的时候,你要怎么才能……

  何岸仍有疑问,然而望着郑飞鸾那双深沉的眼眸,他一个字也问不出来了,只好点点头,把脸埋进了氤氲的热气中。

  又一个短暂的话题结束了,寥寥数句,很快止于沉默,如同无缘的陌生人,总谈不到一块儿去。

  两人相顾无言,饮完一杯,再添一杯。

  何岸独自抱膝而坐,无聊地左右摇晃茶杯,望着表面一条条漾开的水纹发呆,忽然听郑飞鸾问:“你当初,为什么没在渊大读下去?”

  “……”

  何岸一愣,神情有点懵怔:你是怎么知道的?

  但他没有多问。

  依郑飞鸾的人脉,调查他的背景只怕易如反掌,说不定,连他内心那些小小的仰慕都查得一清二楚了呢。

  他咬着杯沿,嗓音浸在热气中,听起来闷闷的:“家里当时欠了很多债,要我帮忙还。”

  “现在呢?还完了吗,还要不要帮忙?”郑飞鸾关切地问。

  何岸苦笑了一下:“其实也没欠多少。哥哥跟当地一个富商结了婚,攀上姻亲,替我爸把债还了。”

  “那你呢?债还清了,也没回去上学?”

  何岸的脸色发了白,许久,他艰难地摇了摇头:“没有。家里本来就不支持我念书,出过事以后,更不让念了。”

  “为什么?”

  “我家里是做外贸生意的,在内陆,一个不大的城市,排不上什么名号,算是温饱不愁吧。我上头有个Alpha姐姐,爸妈一直希望我和哥哥能早点找个商人嫁了,给姐姐铺人脉。我不愿意,一点也不愿意。我从小念书就不比姐姐差,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去读商科呢?”

  何岸咬了咬牙:“家业没我的份,我认,但要我拿一辈子去给姐姐铺人脉,我不认。”

  郑飞鸾第一次知道何岸晦暗的家庭关系,感到意外又痛心。他走过去,半跪在何岸身旁,安慰地抚摸着他的手背:“然后呢?”

  “……然后,我考进了渊大,家里想让我知难而退,只给了学费,没给生活费,我就自己打工赚钱,一路念到了大三。大三那年家里出了事,要债的跑到学校来闹,我没办法,只能办了休学,把打工赚来的钱都寄回去还债,结果弄到最后,还是靠哥哥嫁人才解决的。爸妈觉得Omega念书根本没用,连学费也不肯给了。”

  说到这儿,何岸停顿了很久,眼底泛起了潮湿的水汽。

  “其实学校对我挺好的,看我成绩不错,说学籍可以先保留,等以后攒够了钱再回去念。我就打了好几份工,想快点把钱攒够,但是攒到一半的时候,我……我就有了铃兰。”

  何岸慢慢低下头,把脑袋埋进了交叠的胳膊里。

  “那点钱,拿来念了书,就不够养她的了。我舍不得她,只好不念了。”

  他的尾音断在哽咽里,过了很久很久,郑飞鸾才再一次听到了他微弱而颤抖的嗓音:“郑飞鸾,我把她养大了,我把她养大了……就算自己这么没用,也还是很努力地把她养大了……我说过我可以的,你看,我没有食言……”

  “是,你没有食言。”

  郑飞鸾握住他的手,疼惜地吻了上去:“何岸,铃兰也许会不愿意做我的女儿,但一定不会后悔做你的女儿。有这么疼她的爸爸,她会很骄傲的。”

  他的Omega,一直以来活得比谁都辛苦,守着一个怎么努力都依旧遥远的梦,从来没有人心疼他。

  郑飞鸾想抱一抱何岸,告诉他,总有一天,你会回到大学校园里,有一个爱你的Alpha会每天送你上课、接你下课,牵着你的手走在林荫道上。学费和房租不会再成为你的负担,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当一个普通学生,心无旁骛地追逐梦想。

第五十六章

  何岸不愿暴露突如其来的脆弱,忍住泪水,用衣袖反复擦了擦眼睛,擦干了才抬起头来,冲郑飞鸾勉力一笑,可眼底还是布满了潮红的血丝。

  他生得显嫩,头发又蓬松卷着,像十七八岁未谙世事的少年。

  偏偏就是这样的少年,生命中已经遭受了诸多不公与磨难。郑飞鸾心似刀割,想再多安慰几句,没等开口,两个聒噪的声音突然从大门传来,打破了雨中的宁静。

  “你就不能拿把大点儿的伞吗,我都湿成抹布了!你看看我胳膊,再看看我裤腿!”

  火力十足,一听就是戴逍。

  “这还不够大?你想要多大,啊?”

  嗓门清亮,同时伴随着一阵稀里哗啦的抖伞声,是程修。

  戴逍:“你就说我浑身上下还有哪块布是干的吧!”

  程修:“内裤!内裤总没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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