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之子 第26章

作者:荷风渟 标签: 强强 近代现代

  刚一进门,他就注意到了坐在沙发上刷手机的少年。

  夏莫。

  王军不由想起那晚夏莫徒手撕鬼子的英姿,如果不是夏莫,只怕他早就被那些厉鬼给撕成碎片了。只可惜,那晚他们逃出荒山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夏莫,他还欠夏莫一句感谢,不,准确来说是一条命。

  “你们两位,我想就不用我再介绍你们认识了,”王处开门见山道,“从今天起,你们两位就是我们特调处的编外成员,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下来会有专人为你们讲解,我现在要说的是,王军。”

  “是!”

  “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夏莫,尽一切可能保证夏莫的人身安全,同时,听从夏莫的调度,服从他的安排,你能做到吗?”

  没有任何犹豫,王军道:“没问题。”

  “你先听我说完,夏莫接下来要去B市上学,你到时候需要跟他一同前往B市常驻,你愿意吗?”

  王军是S省本地人,不过他目前还是个单身狗,不用考虑女朋友的感受,至于父母,他先前上班的地方跟老家隔着好几个县,平时工作也忙,一年回不了几次老家,对他来说,去B市和留在特调处差别不大。夏莫的本事他已经亲眼见过了,而也正在从那一夜,他才真正看到这个世界被刻意藏起来的真实,他想跟着夏莫见见世面。

  王军是个非常果决的人,他当即回道:“我愿意。”

  直至此时,夏莫才终于开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新官上任三把火,王军也非常想把新工作给做好,可是刚一上任,他就发现他自己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夏莫成天呆在家里,根本就不出门,可就算他都厚着脸皮跟到了夏莫家里去,依然没派上什么用场。

  为啥?

  因为夏莫实在太爱睡觉了,他从来没见过像夏莫这么爱睡觉的人,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睡上十多二十个小时。除了睡就剩吃了,他这些天呆在夏莫家里,干的最多的事儿就是给他接外卖,Q县小地方,偶尔有不送外卖的店,他还得亲自去买了打包回来。夏莫那架势恨不得一天吃八顿,把Q县所有好吃的全部吃腻了再走。关键是夏莫吃那么多完全没长一点肉,他跟着夏莫吃了小半个月,整个人都胖了两圈,以前在警队里练出来的六块腹肌都快变成一整块了,脸上的痘痘一颗接一颗往外冒。

  王军看着镜子里跟蒸馒头一样快速肥起来的自己,再看看胖胖的莫大娘,肥得双下巴都出来的大黑,以及快圆成球的鼠宝,他不由心生警惕,“不能再吃了,再吃就只能做单身狗了。”

  刚说完,他就从镜子里看得到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大黑翻了个大白眼,甩着斑秃的尾巴,口吐人言,嘲讽道:“说得你好像不是个单身狗一样。”

  是的,大黑早已炼化了横骨,能够口吐人言。当年它带夏莫去弄那朵花的时候,夏莫被雷劈晕了,它也没好到哪里去,被雷劈中的尾巴一直秃到现在,夏莫用了很多办法都没能给它治好。夏莫虽然没能把尾巴给它治好,但是在尝试的过程中,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它竟然炼化了横骨。

  对于像大黑这些没有天赋血统的普通小妖来说,炼化横骨无异于脱胎换骨。在更早的时候,仅仅开化灵智根本不能称之为妖,炼化横骨才是成妖的最低标准。而今末法时代灵气几近于无,人类大肆破坏自然环境,开垦山林,圈养动物,以至于现在动物们想要开启灵智已经越来越难,妖的标准才随之降低。

  妖,修行不易。

  大黑炼化横骨以后,夏莫就解除了下在它身上的咒,可是大黑却赖着不肯走了。比起黄大仙来,大黑更‘便携’,因而这些年来,它时常跟着莫大娘‘办事’,莫大娘能挣下今天的赫赫名声,大黑功不可没。

  除了帮莫大娘办事,大黑也在暗中帮夏莫寻找一些开化灵智的小妖,陆陆续续的,夏莫契约了十几个小妖。这些小妖野生的多,家养的少,被夏莫契约后,除了少数两三个家养的实在不愿意离开主人外,其余的都被送到了夏家村那边的深山老林里,交给黄大仙管着。

  黄大仙又懒又精,但是却很乐意调教这些小妖,还撺掇着夏莫多契约点,有多少,它收多少。

  事出反常必有妖,虽然黄大仙死不认账,但是夏莫却一直觉得它应该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瞒着他,只可惜不管他怎么问,黄大仙都不肯吐露口风,夏莫也只得作罢。但内心深处,夏莫却生出一丝紧迫感和危机感,也因此,他不惜代价把黄大仙的老巢布置的固若金汤。

  王军才刚加入特调处就被派给了夏莫,夏莫有心想要用他,因此,从一开始就没有太防着他。王军到夏莫家里没两天,就发现夏莫家里的肥猫会说话,对了,他们家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胖老鼠。

  这不,大黑萌萌的正太音还没落下,就听鼠宝奶声奶气的惊慌道:“狗?哪里有狗?”

  大黑懒洋洋的用尾巴指着王军。

  “他?他是狗吗?”鼠宝用爪子抱住鱿鱼干,一脸戒备的往后退了两步,毛脸露出十分人性化的惧怕来。

  鼠宝怕狗。它小时候跟夏莫去夏家村,差点被村里多管闲事的土狗给生吞了,这事儿给它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它现在怕狗怕得不行。相反,它因为从小跟大黑生活在一起,平日里没少跟大黑勾结起来祸害夏莫的零食,在被夏莫‘迫害’的过程中,鼠宝跟大黑建立起了革命般的友谊。

  只不过,天敌的友谊大概跟狂风暴雨里的小船一样,随时随地说翻就翻。

  鼠宝话音刚落,王军还来不及解释狗和单身狗的区别,就听外面突然传来哀戚的狗叫声。

  下一秒,王军就看到真·抱头鼠窜。

  大黑听到外面的狗叫声,神色陡然一变,黑影一闪,蹿到鼠宝面前,一爪子拍过去:“闭嘴,出事了,去叫夏莫起床。”扭头,它对王军说,“你去开门。”

第四十三章 碰瓷

  王军打开门, 一只金棕色的小狗瘸着脚站在门口,它的毛发被红黑的血液凝成一咎一咎, 狼狈的贴在身上,小狗一声接一声焦急的哀叫着,犹如丧家之犬。

  王军听不懂它在叫些什么,却能从它的叫声里听出分明的焦急和哀求来,他下意识看向大黑, 只听大黑惊道:“什么?你说你主人服安眠药了?救人要紧, 王军你先跟它回去找它主人,我打电话找救护车。”

  “汪汪!”小狗叫唤两声,撒腿就往外跑去。

  王军听得云里雾里的,但是救人如救火, 容不得他细问, 跟着小狗一路拍下楼,王军叫住撒丫子狂奔的小狗,说:“你等等, 我们开车过去。”王军从特调处开了辆公车过来, 这几天除了给夏莫打包外卖, 这车还没真正派上过用场。

  小狗虽然没有像大黑和鼠宝那样口吐人言, 但也十分通人性,闻言停住脚步, 扭头跟着王军跳上了车, 大概是小狗表现得太聪明了, 再加上这段时间跟大黑、鼠宝它们相处, 一时间王军竟忘了小狗不会说话的事实,他后知后觉的问道:“你知道路吗?”

  小狗竟然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随即抬起爪子给他指了一个方向。

  这狗子怕不是跟大黑、鼠宝它们一样都成精了吧?

  念头在王军心里一闪而过,此刻,他已经没时间多想了,连闯了几个红灯以后,他终于赶到了小狗主人家小区楼下,不过他们似乎来晚了一步。救护车刚刚开走,老小区的居民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小声议论着什么。

  小区里大爷大妈不少,他们似乎有种天生的警觉,第一时间发现了王军这个生面孔,以及他怀里的狗。

  “你们看,这不是孔大爷的狗?”一个大妈咋呼道,“哎哟,小伙子你在哪儿找到的这狗啊?你是不是特意给孔大爷送狗来的?”

  王军点头。

  “哎哟,造孽啊,你来晚了,孔大爷他已经走了?”

  “走了?”

  “吃安眠药,他呀,就是太想不开了,那些人喜欢怎么说,随他们说去,他去管那么多干嘛?我们几十年的老邻居了,他什么样的人,别人不清楚,我们还不清楚吗?”

  王军怀里的小狗忽然流下眼泪来,嗷呜嗷呜的惨叫着,从他怀里挣脱出去,直奔孔大爷家去。王军赶紧追了上去,小狗腿短跑得却非常快,它抄近道,眨眼就没影了。王军不得不停下来询问小区里的人,才找到孔大爷家。

  孔大爷的遗体就摆在大厅里,他的家人围着他遗体哭喊着,热心的邻里也上门帮忙。这样的场面,王军见得不少,不知是不是他多心了,他总觉得那些给孔大爷哭灵的人,声音里少了几分悲切。

  到底没能救着人,王军心里也不好受,他下意识在人群里寻找小狗的踪迹。

  没有。到处都没有。

  小狗怎么不见了?

  王军只好随意找了个人问道:“大娘,你看到一只金棕色的小狗没有?”

  “你说的是不是孔大爷的狗?”

  王军点头。

  “上哪见去?都丢好几天了。也不知是被哪个缺德鬼给抓去了,要不是因为那只狗啊,孔大爷他也遇不上后面那些糟心事,更不会吃安眠药,那么好的一个人,临老临老没有落个好下场。”老大大应该跟孔大爷关系不错,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

  王军倒是想了解一下内情,可他身为警察的直觉却告诉他,当务之急必须先找到小狗。

  他信口胡诌道:“刚有人送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到我们派出所,我看了像是孔大爷先前来我们派出所报案走丢的那只,就给他送过来了,刚在楼下听人说孔大爷出事了,小狗就朝着这边跑过来了,我以为它自己回来了,你们没看到它?”

  “原来您是警察同志啊,哎哟,造孽啊,您要是再早一点送它过来,兴许孔大爷都还有的救。先不说那狗了,警察同志您可得给孔大爷做主啊,我们孔大爷是让人给活活逼死的啊。”大妈嗓门很大,她这一嗓子吼出来,孔大爷家里里外外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孔大爷的家属更是哭着喊着,扑上来又跪又磕的,求王军给他们做主。

  王军后悔不能回到一分钟前,给自己一个大耳刮子,提什么警察,这下脱不了身了吧?

  “孔大爷的事情我们等一下再谈,我先给警局的同事打个电话,让他们再安排点人过来协助我处理孔大爷的事情。”

  闻言,这些人暂时冷静下来,不过,他们却把王军围着,那架势断然是不肯放他离开的。

  王军只好拨通夏莫的手机,“夏警官,我这儿出了点意外,我刚送狗过来的时候,孔大爷服药自尽了。”

  电话里,夏莫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冷:“狗呢?”

  王军硬着头皮道:“不见了。”

  “我知道了,我现在已经在小区外面了,我去找狗,你留在那边好好调查一下事情经过。”

  “好。”

  虽然夏莫没有责备他,但是他隐隐意识到自己好像把事情搞砸了,心里不由有些沮丧。现在只能亡羊补牢了。

  孔大爷刚过世,又是服药自尽,他的亲属和围观群众们情绪都十分激动,大家七嘴八舌的,王军很快就理清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星期前,孔大爷养了十几年的狗给丢了,他老人家气得吃不下睡不着,满城没日没夜的找他的狗。结果狗没找着,他倒是让人给撞了。撞他那人把他送进医院,转脸就不认账了,非说孔大爷是碰瓷的。

  孔大爷性格倔,认死理,咬定是那人撞的他。刚好事发路段道路监控坏了,当时天早,路上只有零星开过的车,而肇事者第一时间把他送到了医院,事发至今,唯一一个目击证人也咬定说孔大爷不是被肇事者的车撞的。

  这事儿还被人传到了网上。

  这几年碰瓷本来就是个热门话题,孔大爷一下子被人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孔大爷连智能机都玩不利索,哪里会上什么网?于是在某些有些人的舆论导向下,孔大爷里面成了千夫所指的老坏人。

  孔大爷不上网,这事儿按说对他影响也不大。

  可偏偏他的儿子女儿因为这些事情,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而今他们各自单位上都在传要辞退他们,同事邻居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对。孔大爷的儿女都已经人到中年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哪哪儿都要钱,丢了工作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去吗?

  所以,他们就想着让孔大爷算了,反正伤得不重,这钱他们认了,事情呢就到此为止。只可惜,他们认了怂,有人却不肯罢手。而正由于他们的息事宁人,更坐实了孔大爷碰瓷的说法。肇事者非但没有掏一分钱,反而还说要告孔大爷,要孔大爷赔他精神损失费,不多,他只要一块钱,他就是想正一正社会上的风气,治治那些碰瓷的人。

  一时间,网上全是叫好声。

  孔大爷接到肇事者发的律师函以后,当场就吐血了,他当时一个劲儿说着一定要给自己讨回公道,但是谁也没想到,他讨回公道的办法竟然是自杀。

  以死自证清白。

  孔大爷的死到底能不能达成目的尚且两说,王军听完事情的大致经过,只觉得事情只怕没有那么简单。

  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碰瓷和孔大爷的死上,王军脑子里想的却全是狗。

  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只狗应该是京巴犬,跟其他京巴犬比起来,还有点丑,可能是个串串,长得还没有大黑胖,他刚才抱了身上全是骨头。

  串串意味着这狗不值钱,现在正直暑热,没什么人吃狗肉,那狗个头小又瘦,偷狗的也不乐意在它身上花功夫。而且他刚才来的时候,看到贴在小区门口的寻狗启事了,上面说了如果有人送狗回来会重金酬谢。假如小狗真让偷狗的人偷了,只怕对方也更乐意把它送回来换奖金,而不是论斤贱卖给狗贩子。

  这狗大老远找到夏莫家里求救,又准确无误的把他带到孔大爷所在的小区,证明它识路。

  它明明知道回家的路,为什么它不回去?

  刚才得知孔大爷过世了,它那么伤心,而孔大爷也不惜代价到处找它,主宠之间想来应该没有什么矛盾才对,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它有家不能回?

  孔大爷出事,它为什么会舍近求远跑去找夏莫求助?如果它看到孔大爷吃安眠药了,它直接向孔大爷的邻居求救不是更快吗?

  再说碰瓷这事儿,且先不讨论事情真假对错。现在大家对碰瓷的讨论度非常高,尤其是老人碰瓷,一直被人们所诟病。可是这两年这种事情出现的并不少,大家不说审美疲劳起码也没有最初的新鲜感了,可这次,才短短几天,事情就发酵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后更是逼出了人命来。

  这背后的事情,只怕是不简单。

  想要查出这些真相,还得先找到那只小狗才行。

  此时,小区外,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里,一只白色的小老鼠顺着窗户爬了进去,“老大,有线索了,孔苏躲进下水道里了,有人在抓它,我们快点过去。”

  孔苏正是孔大爷的小狗。

  夏莫面露厉色,道:“我和大黑去找它,你让你的小弟们盯紧抓它的人,晚点我过去会会他。”

  为了抓孔苏不惜逼出人命,他倒要看看,来的是什么人。

第四十四章 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