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之子 第50章

作者:荷风渟 标签: 强强 近代现代

  这枚护身符正是不久前他在火车上,问林楠要的报酬。妖,不受天道眷顾,大妖更是为天道所不容。夏莫至今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梦貘,毕竟,他从小到大都是人形,无论梦里梦外,从未化身梦貘。可是他从小就身具妖气,小时候还好些,现在只要他身上露出一丝妖气,就会被天劫追着劈。而这种有些许功德的护身符,最能抗雷击,他当时问林楠要这枚护身符,只是想着将来遇到天劫的时候,可用这符抵挡一二。

  没想到,他从一开始就看走了眼,这根本不是什么稀有的护身符,这分明是一件稀世罕见的极品法器。刚才雷劫一至,护身符便金光大盛,将他伪装成大功德之人,直接蒙蔽天道。这样的法器闻所未闻,不,说法器只怕都辱没了这枚护身符的品级。

  林楠的爷爷到底从哪儿弄来了这样的宝贝?

  可惜林楠的爷爷去世多年,怕是问不到答案了。而且,多半林楠的爷爷也不知道护身符真正的用法,否则,凭它释放出来的功德,必能保林楠平安渡过命中死劫。可惜,这枚护身符大概是在林楠遇难之后,才被动激活,偌大的功德,生生留住了林楠的亡魂,最后,林楠变成活尸醒了过来。

  功德难得,护身符内储藏的功德,只怕是林楠的爷爷毕生行医所得。只是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将他的功德注入了护身符内,林楠曾说过,他爷爷是骤然重病离世,这中间,怕是也跟这护身符有些关联。

  想了想,夏莫试着将一丝法力注入护身符,瞬间,护身符上的功德金光亮了一分。

  有门儿!

  夏莫不断增加法力,护身符也越来越亮,当夏莫使出六成法力时,护身符金光大作,流转在他周围的功德已与刚才对抗雷击时相当。

  还不是极限。

  夏莫一鼓作气,使出十成十的法力注入其中,不由得,一丝妖气倾泻而出,可这妖气竟被功德金光牢牢锁住,绕着护身符转起了圈,流转数下,妖气悉数没入护身符内。

  咔嚓。

  护身符传来轻微的脆响,漆黑的表层裂出一道道的口子。护身符不会被他弄坏了吧?夏莫吓得赶紧撤去法力,手指轻轻一摸,护身符的表层驳落了几块,露出下面玉质的色泽来。

  这是怎么回事?

  夏莫捏着护身符搓了搓,片刻,原本漆黑的、金属质地的护身符,变成了一块小小的玉色的方片。方片质地坚硬,颜色玉白,摸起来似玉非玉似金非金,上面布满了鲜红的纹路。纹路与方片浑然一体,看起来竟像是天然生长上去的一般。夏莫细细看着上面的纹路,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

  上古符文!

  竟然是上古符文!

  夏莫不禁哑然,莫家传承中,也有关于上古符文的记载,但只有几个意义不明的符文,不明含义,无法成符,莫家先祖也说了,留下这些符文只为给后人增长见识,并无实用。方片上的纹路虽然不是莫家传承上记载的那些符文,但从纹路的式样来看,应该是上古符文无疑。

  上古符文失传已久,方片的材质也非比寻常,这枚护身符只怕是从极久远的时期流传下来。

  林楠的爷爷到底从哪儿弄了这么个东西?他记得林楠说过,他那儿有他爷爷留下来的手札还有别的遗物,或许,他能从中找出些许线索。

  天空雷云彻底散去,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鼠宝一溜烟跑过来,蹲在夏莫肩膀上,好奇的看着他手中的方片,问:“老大,这是什么东西?”护身符已经完全变了模样,鼠宝没有认出来。

  “好东西。”说着,夏莫小心翼翼的将方片揣进了兜里,“等我回去换身衣服,带你们吃早饭去。”

  鼠宝顿时忘了问方片的事儿,眼睛晶亮,奶声奶气道:“老大,我想吃牛肉饼。”

  “好。”

  “我还要喝酸奶。”

  “行。”得了个不得了的宝贝,夏莫心情非常不错,转头问大黑和孔苏,“你们呢,想吃点什么?”

  大黑点了几样喜欢吃东西,还让夏莫给它多买点小鱼干,半点不跟夏莫客气。孔苏一向老实,冲着夏莫汪汪几声,说自己想吃排骨。

  “早上不好找卖排骨的,先吃点排骨面,等会儿,我给王军打电话,让他回来的时候,带点肋条回来,让紫藤萝给我们卤着吃。”他从老家带来的卤料味道很不错,不光卤翅膀爪子好吃,卤肋条也不错。想着以前在老家常吃的卤肋条,他都有些馋了。

  鼠宝说:“我想吃炸的。”裹点面包糠,炸的又酥又嫩,再抹上一层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再好吃不过了。

  大黑说:“我想吃炖的。”炖得又软又烂,吃起来不费劲儿,再喝上几碗鲜美的汤,滋味儿十足。

  这时,一只十分威武的二哈威风凛凛的跑了过来,蹲在夏莫面前,十分自来熟的冲着他汪汪叫:“老大,老大,我想吃烤的,我要奥尔良风味的。”

  夏莫看着它,说:“你死了,吃不了。”

  二哈终于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嗷了一嗓子,啪叽倒在地上,伤心得呜呜直叫。片刻,它又振作起来,眼巴巴的看着夏莫,汪汪叫道:“老大,我不吃排骨了,你辣么腻害,可不可以帮帮我主人。”汪汪叫唤着,它扑上前用胖爪抱住夏莫的腿,酷似狼的毛脸露出可怜巴巴的哀求之色,“求你啦!”

  见状,鼠宝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夭寿了,夭寿了,这只死狗居然比它还会撒娇!差评!

第八十二章 二哈

  夏莫被身上的二·狗皮膏药·哈缠得没办法, 只好答应帮它。这只哈士奇生前被主人照顾的很好, 浑身皮毛油光水滑的, 块头也比其他哈士奇略大。它主人给它取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名,叫哈迪斯,小名二哈,主人常常称呼它的小名,比起拗口的大名, 它更喜欢自己的小名。

  二哈死了以后, 主人看不见它, 其他动物都害怕它, 不肯理它,好长一段时间没谁陪它聊天,它都快憋死了。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能听懂它说话的人, 二哈简直恨不得一口气把一肚子话都汪汪出来才好。

  据二哈自己说, 它从出生就跟别的小狗不一样,它甚至比跟它一块出生的兄弟姐妹们都要聪明。

  二哈屁颠屁颠跟着夏莫进了屋内, 夏莫拿了身干净的衣服去浴室换洗, 二哈就蹲在浴室门口一脸严肃的汪汪吹嘘道:“我一出生就能听懂人类说话,可是那些人都太笨了,他们根本听不懂我说什么。我好心教他们说狗话,他们听不懂就算了,还嫌我话多。”二哈的思维有些跳跃, 它委屈道:“我主人也老是嫌我吵,我就是想跟她聊聊天, 她总是忙,都没时间陪我。老大,我是不是真的很吵啊?”

  夏莫正在脱湿衣服,随口道:“还行吧。”脱下衣服,他低头看了看刚才被雷劈中的肩膀,他用丁弘一挡了一下,落在他身上的雷被削弱了大半,被劈中的地方有些泛红,并没有破皮,但不知道为什么,被雷劈中的酥麻感一直没有退去,隐隐的还有些酸痛。夏莫用手摁着痛处,动了动肩膀,痛感更加明显,但凭他的经验并没有伤到筋骨,疼痛也在可以忍耐的范围内。

  应该没多大事儿。

  只可惜丁弘一已经被劈得魂飞魄散,不然,说不定还能从他那儿找点线索。转念一想自己手里的神秘法器,夏莫就把这点小小的遗憾抛之脑后了,他揉了揉肩膀,打开淋浴器,开始洗澡。

  浴室外,二哈一听夏莫不觉得它吵,高兴地尾巴都快甩成风车了,兴奋地嗷嗷号了两嗓子,接着汪汪道:“我也这么觉得。只可惜我被那个坏蛋给害死了,不然,我肯定也能像孔老大一样,变成妖,活很多年。老大,像我这么聪明的狗狗,一定能变成妖的对不对?”

  夏莫心情不错,难得耐心道:“是有这个可能。”二哈有点跳脱,但它的智商确实比普通狗狗要高,如果遇到机缘,还真有开化灵智蜕变成妖的可能。不过,它都已经死了,再说这个就没意思了,夏莫问它,“你怎么死的?”

  一提起这茬,二哈就像被点着的炮仗一样,直接炸了,“老大,你不知道那个坏蛋他都有多坏,他居然在我最喜欢吃的烤鸡翅上下毒,我一吃就被毒死了。他还骗主人说我误食了园区的老鼠药,明明就是他骗我吃有毒的鸡翅膀。我最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可是我现在对烤翅都有心理阴影了,老大,你能不能让紫藤萝给我做一份新奥尔良口味的烤排骨啊?排骨归你,我就闻闻味儿,好不好?”

  反正也就是顺手的事情,夏莫随口应道:“好。”

  “老大,你真是太好了,难怪我看得到你就忍不住喜欢你。”二哈一脸严肃的说,“可惜我是一条有主的狗,老大,我主人对我可好了,她balabala……”

  二哈口若悬河的说起了它主人的好来,它的思维发散又跳脱,能从它主人给挑它狗粮扯到狗粮的品种味道再扯到它的喜好,完了,它还能扯回来继续说它主人的好。

  夏莫几次想打断它,都没能成功,直到夏莫洗完澡出来,它还在说它主人上次给它挑的某个玩具,特别好玩。

  夏莫从未遇到过如此聒噪的动物,再好的耐心都能让它给汪没了,更何况,夏莫的耐心实在算不上好,他再次打断二哈,说:“你想让我帮你主人做什么?”

  二哈严肃的毛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光顾着说话,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二哈清了清嗓子,从它主人领养它一路讲到它陪着主人长大,中间还不忘对它的主人各种花式夸赞,絮絮叨叨半天,好不容易终于进入正题。

  根据二哈的描述,它主人的家境应该很好,毕竟能够跟丁弘一这样的当红影帝住一个小区,必然是非富则贵。省略掉它主人漫长的成长史,如今,它主人已经大学毕业几年,跟朋友合作,开了公司,公司收益还不错,家里条件也好,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说到半途,二哈特别的遗憾,“老大,你要是能再大几岁就好了,刚好跟我主人凑一对,有我撮合,保证能成。”

  鼠宝忍无可忍,扔了二哈一堆眼刀子,气急败坏道:“呸,老大才瞧不上你主人呢!”

  二哈不甘示弱,刚要为它主人分辨,却被夏莫打住:“都少说两句,二哈,说重点,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二哈嘟哝道:“我主人鬼迷心窍看上了一个坏蛋,就是把我毒死的那个,简直太坏了,老大,你能不能帮我把那个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啊?”二哈没好意思告诉夏莫,它在死前已经使出了所有的花样,可不仅没把那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反而把小命都给搭进去了。

  鼠宝嘀咕:“你主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

  二哈恼羞成怒,冲着鼠宝龇了龇牙:“才不是我主人眼光不好,是那个坏蛋,那个坏蛋……”二哈绞尽脑汁想了个贴切的词儿出来,“特别邪门儿。”

  邪门儿到什么程度呢,邪门儿到脚踏好几条船,船不仅没有翻,还能跟一个船队似的,结伴同行,和谐得不得了。

  二哈陪着主人长大,主人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主人不止一次告诉它,以后要找一个像她爸爸一样钟情又专一的男人,可是自从她认识那个叫叶尽欢的男人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向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她,竟然会着魔一样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

  叶尽欢还不止有一个女朋友,光是得到他认可的女友,就有六七个,关系暧昧再有六七个都不止。

  作为一只局外狗,二哈真不明白那些女人包括它主人在内,究竟喜欢他什么。

  说帅也不帅,跟夏莫比提鞋都不配,往大街上一放,就是个布景板连路人甲都算不上。具体是做什么的,二哈也说不上来,它只知道叶尽欢出手挺大方的,像个暴发户一样,最喜欢装穷人然后跟人斗富打脸。说人品……一个脚踏十几只船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挪不开眼睛,还总对它主人毛手毛脚想占便宜的男人,你能指望他有什么人品?要二哈说,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偏偏,它主人竟然对这样一个人渣爱得深沉。

  你说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

  作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夏莫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刨除二哈的一些主观情绪,单说这叶尽欢能够同时得到这么多女人的喜欢,还能让这些女人不记名分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这人就有点邪门儿了。

  现代女性,逮着自己男友偷个腥都不得了,还能跟其他女人和平共处共侍一夫,做梦呢吧?当然,后面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那都是奔着钱去的,叶尽欢的其他女人不好说,但二哈的主人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那点钱,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都比叶尽欢那样的人强,她图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叶尽欢怕是不太对劲。

  吃过早饭,夏莫让孔苏跟着二哈去探探叶尽欢的底。二哈是鬼魂,但二哈的主人常年以二哈的名义向一些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捐款,也算是为二哈积了些功德,再加上二哈天生聪明,差一点就能成妖,虽然被人害死但却没有太多怨气,没有去轮回,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主人,所以,跟寻常鬼魂不同,二哈不是特别怕太阳。虽然大白天的出来光线照在它魂体上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像其他鬼魂一样,会被阳光晒伤魂体。

  二哈领着孔苏屁颠屁颠跑了好些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叶尽欢的踪影。最后,二哈领着它找到了它主人的住处,二哈穿墙而进,片刻,二哈火烧屁股似的冲了出来,嗷嗷嚎个不停,“不好了,不好了,主人割腕自杀了!怎么办?怎么办?”

  孔苏大声汪汪道:“先别慌,你去看看你主人还有气儿没有,我想办法找人来救她。”一直以来,孔苏对自己没能救下主人耿耿于怀,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孔苏面上镇定,心里慌得一批。

  二哈掉头跑回家里,它听到主人微弱的鼻息声,吊在嗓子眼上的心,总算回落了一点。可不等它的心回肚子里,它主人竟然一点点往注满了水的浴缸里滑去,眼看血水就要没过主人的鼻子,二哈急得都快哭了,它拼命去咬主人的头发,试图把主人拖出来,可是它的魂体径直穿过了主人的身体。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二哈快急死的时候,孔苏终于引了物业的人来,一番折腾,将二哈的主人送进医院抢救了过来。经过救治,她身体的各项指标已经趋于正常,但人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第八十三章 下咒

  陆妍做了一个很古怪的梦。

  她很清楚自己在做梦, 但就是醒不过来。梦里, 她像一个局外人一样, 她有自己的意识,但是却没有自己的身体,梦里还有一个人,长得跟她一模一样,也叫陆妍, 也养了一只聒噪又调皮的狗狗叫哈迪斯。

  梦一开始, 陆妍还是个小姑娘, 在宠物店里看上了一只胖乎乎的哈士奇。她妈妈嫌哈士奇淘气, 想让她买更乖巧懂事的布偶猫。可是小姑娘就喜欢那只仿佛能听懂她说话的小狗,她软磨硬泡,费尽口舌, 最后好不容易说动了爸爸, 同意她买下这只小狗。

  小狗果然被妈妈说中,调皮捣蛋还聒噪, 经常呜呜的叫个不停, 吵得人脑仁疼。可是小狗又很聪明,好像能听懂他们说话一样,教它什么,一学就会。会给主人叼鞋子、会在主人不高兴的时候耍宝卖萌逗主人开心,会缠着主人撒娇, 闯祸了就会装无辜,装不下去就耍无赖, 实在赖不下去了才会老实一点。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只很讨人喜欢的狗狗,连最开始最不乐意养它的妈妈,也很快被二哈给征服了。妈妈说妍妍是她小女儿,二哈就是她的小儿子,女儿是小棉袄,儿子是小开心果。二哈给家里带来了很多欢乐。

  随着时间推移,陆妍从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从学生变成了小老板,一晃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是家里的独女,她父母白手起家,创下偌大家业,陆妍是唯一的继承人,长得漂亮,自己拿零花钱开的公司也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追求她的人不要太多。陆妍条件摆在那儿,眼界高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自然就更高了,寻常男人根本看不上。父母也由着她,他们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

  在一个生日宴会上,陆妍遇到了一个奇葩。

  这个宴会是B市一个金融大鳄为女儿举办的成人礼,到场的人都是西装礼服盛装打扮,可偏偏就有人不按常理出牌,穿着T恤牛仔脏球鞋就来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其貌不扬的男人送了一大束红玫瑰给当日的寿星。寿星当时就露出小儿女的娇羞痴态,竭力挽留他,他却挥挥衣袖扬长而去。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寿星父母的脸都气绿了。

  陆妍跟主人家不算熟,她站的位置比较靠后,本以为随便看了场热闹,却不想那男人经过她旁边时,竟然停住脚步,打量了她几眼,眼睛隐隐有些不老实,可是却眉头紧皱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神神叨叨道,“美女,我观你今晚有血光之灾,晚上回去的时候最好小心点。”

  “神经病。”陆妍有些生气。

  男人勾起半边嘴角,露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笑容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个奇葩。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和梦中那个陆妍心里都有些嫌弃,转头,陆妍就看到寿星气鼓鼓的瞪着她,刚成年的小姑娘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醋意。

  出门没看黄历,尽遇着奇葩了。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似乎能听到陆妍在心里嘀咕。

  更奇葩的还在后面。

  出了这个插曲,生日宴会虎头蛇尾草草收场,陆妍打算离开的时候,寿星姑娘竟然跑来悄悄警告她,“你给我离叶尽欢远点,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想勾引他。叶尽欢是我的,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勾引他!谁也别想!”

  陆妍被她给气乐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放心吧,就算他看上我的姿色,我也看不上他的。”

  小姑娘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看不上?你居然敢说看不上叶尽欢?没有女人能逃脱叶尽欢的魅力……”说着她又咯咯笑了起来,“看不上也好,你们要是都不喜欢他就好了。”

  这小姑娘怕不是脑子有残疾吧?她以为叶尽欢是谁?就算是人民币也不见得个个都喜欢,毕竟还有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呢。

  从酒店出来,陆妍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回家的路上,她觉得肚子有点饿,就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吃点宵夜再回去。她从车上下来没走两步,竟然平地上把脚给崴了,好巧不巧膝盖摔在了一块碎玻璃上,血涓涓地流,疼得她半天没爬起来。恰在这时,叶尽欢不知从那儿冒了出来,二话不说将她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