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人踪 第11章

作者:覃子非 标签: 情有独钟 种田 强强 近代现代

两年多不见,当初的小帅哥都变成大帅哥了。现在留了长头发,五官也更加俊美了,也难怪农子剑一下子认不出来。

鄢烈感叹,“缘分啊,一个是我表弟一个是我舍友,因为我再次相遇了。”

陆月歌看着农子剑,“是啊,说起来,他可是我和仁峰的救命恩人呢。”

“哎,别这样说、别这样说……”农子剑不好意思地摆摆手,“没有你那通电话的话,我大哥他们哪能那么就快找到我们。”

他仔细看了陆月歌又说道,“你那时跟个初中生似的,现在都长这么高了。”哪像他从高中到现在只长了三四厘米,现在刚好182多一点点,连长相也是从那时就开始定型了。

啧啧,话说这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啊,一下子都差不多跟自己一样高了,脸蛋还长这么好看,真是男大也十八变啊。

身高勉强够得上170的娃娃脸鄢烈,看着两个身高都在180左右的人撇嘴,“是啊,那时他比我还矮,现在都比我这当哥哥的还高了。”

“哈,如果那时你也留这么长的头发,那我肯定会记得,太特别了。”农子剑差点想伸手去摸陆月歌的头发,现实中留长发的男生比较少见,尤其发质这么好的。

陆月歌把几缕档到眼睛的刘海顺到耳后,笑道,“我一直都记得你,恩公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叫恩公不都得以身相许吗?”农子剑哈哈大笑冒出这么一句。

当初的乖小孩不仅长大了,也知道开玩笑了。

“好啊。”陆月歌也一愣,然后又笑眯眯接到。

“想得美,敢占我弟便宜!”鄢烈踹了农子剑一脚,“请你吃大餐是一定的,以后有什么事尽管说,在所不辞!”

看着脸上一直带着微笑的陆月歌,农子剑觉得还真是自己想得美了,这样的帅哥得迷死多少人,除了皮肤白了点(这是缺点,男人黑点才有男子气概),确实长得很俊,深眼窝高鼻梁长头发,帅得很有特点,身材高挑匀称,就好像电视里的模特一般,脸上还一直带着笑容,一看就是很好相处的人。

既然是故人,两人之间更没什么距离了。

“你是我们学校的吗?什么专业,音乐?画画?留这么长头发。”

“我是隔壁农学院的,植物保护专业。”

“研究和保护珍贵植物?”

“简单说就是识别和防治植物、农作物常见病害的专业。”

“还包括农作物?”农子剑惊讶,“那以后不是得下到田地里,实地观察?”

想象了一下眼前这个俊美白皮的帅哥挽着裤脚在田里干活的场景……呃、好像画风有点奇怪……跟一个大帅哥名字叫李狗蛋一样奇怪。

陆月歌点点头。

“呃……有点无法想象啊……”

“很多人反应都跟你差不多,别看我弟长这么帅,耕地犁田种菜养猪,样样拿手。”鄢烈哈哈大笑,“想不到吧,之前跟我打听他的妹子一听到这些,那脸色可好玩啦。”

明明是男模一般俊美的长相,结果却是一个种地养猪的农夫,想想确实很幻灭啊……农子剑不由感叹,上天果然是公平的,打开一扇窗的同时另一扇门就关闭了。

仔细看看已经穿好衣服的陆月歌,这一身穿着也挺普通的,格子衬衣黑背心牛仔裤,看着就是地摊货,但是帅哥就是帅哥,再普通的衣服,穿到他身上都能穿出简约大方的感觉。

“那些妹子们肤浅了,农村也有富裕人家吧,这年头谁还不是潜力股了。”农子剑说。

短短的时间相处下来,他觉得对方不仅长得俊,还很亲切,还是那个乖小孩,明明看着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却会耕地犁田养猪,简直太接地气。

都说知识改变命运,很多农村人都是通过读书走出农村,扎根城市。农子剑的老爸经常回忆往事,说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就从农村来到莨市,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直到农子剑出生的时候生意才慢慢走上正轨,天天说他这个小儿子没吃过苦,一出生就是小康二代。

所以鄢烈的表弟这么俊,脾气也好,在这个看脸的年代,怎么都不会混得太差。

又闲扯了几句,农子剑看上课时间快到了,便进卫生间冲了个澡,几分钟后就只穿着条四角裤出来了。

鄢烈瞄了他一眼,“靠,你不冷啊,炫耀你的好身材呢!”

“我这么低调的人,是忘记拿衣服了好吗。”农子剑打开壁柜一边找衣服一边说道。

陆月歌就在他正后方坐着,一米多的距离,农子剑的后背在他眼里可以说是一览无遗。

莫名的感觉再次从心底浮现,薄薄的红晕染上陆月歌的脸颊和耳朵。

以前所见过的身体,要么干瘪细瘦,要么满身赘肉,要么普通毫无特色。眼前这个青年的身体,结实匀称,肌肉线条流畅,皮肤是阳光健康的的蜜色,肩宽腿长,穿着普通藏蓝色四角内裤的臀/部又圆又……

弯下腰来更显翘了……唔,穿上运动裤了……还是很饱/满。

“我先去上课了,有空再来我们宿舍玩啊。”农子剑毫无觉察,他穿好衣服绑好鞋带,拿了书跟陆月歌打了声招呼就出门了。

陆月歌顿了一下才回神,突然觉得自己很……猥琐。

意识到自己的性向是在高中的时候。

初中时就已经有很多学生开始偷偷谈恋爱了,在乡下地方,还有十四五岁就怀孕结婚的。也有不少大胆的女生跟他表白,给他写情书,他都以要好好学习为借口明确拒绝了。

他对女孩子完全没有那方面的兴趣,那时候他还不懂,以为自己只是没遇上喜欢的女生罢了。

在那个信息不发达的年代,小乡镇根本没有同性恋这个词,性别相同的人谈恋爱,更是闻所未闻。

陆月歌上高中之前几乎没碰过电脑,那时手机还未普及,功能也很少,学校生活乏味,很多学生都喜欢去租书回来看,租回来的书都会在宿舍里传阅。男生宿舍,除了热血侠义的武侠小说,当然更少不了带颜色的书籍了,被一帮青春期的男生们传阅得都皱巴巴的。

他喜欢看武侠小说,探险小说,科研小说,悬疑鬼怪小说,但是男生们都钟爱的那些小黄?书他却不爱看,总觉得有点恶心,翻了几页就扔给了下一个人。

中考过后,他考上了县里一个还算可以的高中,学校附近有几个蛮大的旧书店,有空的时候他会过去看看,遇到喜欢的还可以押10块钱租两本回宿舍看。

有一段时间他对心理学方面的书挺感兴趣,几次翻阅的书里偶然看到“同性恋”这个词,他隐隐感到不妙,比对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再跑了几次县图书馆和网吧,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

比起女生,确实是那些在阳光下奔跑的、跟自己性别一样的男孩更吸引他。

再查阅了不少资料后,他有过迷茫,但却没有多少时间来挣扎和害怕,因为紧接而来的,是紧张繁重的高考冲刺阶段,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他生来自由,就算生活在落后闭塞的山野,却极少受伦理束缚,爱上一个男人又怎么样,往好的方面想,他可以像父母一样,带着爱人远离人烟,自由自在地独自居住在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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