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着肚子奔小康 第95章

作者:公子寻欢 标签: 都市情缘 生子 种田 近代现代

季宏道:“因为你长得一点都不像我,鼻子眼睛,眉毛嘴巴,甚至连额头的样子,都和他长的一模一样。”

高博立即抓住了这句话的重点:“您说的他,是我的另外一位父亲吗?他现在……是不是……已经……”虽然他已经非常确定,不然以季宏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再和另外的男人在一起。

季宏道:“是啊!他已经过世了。”季宏的脸上已经没有悲伤,他为他悲伤了二十几年,虽然他们只短暂了相处了两年都不到。可他最初的感情是在他身上的,那个大他十几岁的轩哥哥,他曾经很爱很爱他。

虽然早就已经猜到事实,但亲耳听到季宏确认他已经过世了,高博还是很难过。那个和他长的一模一样的男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季宏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继续说道:“他是个合格的父亲,虽然他死的时候还不知道我怀了你。呵呵,可他是为了保护我们父子才死的。亲自炸掉了那个实验室,可惜……他再也没出来。他叫陆之轩,名字是不是听着很温文尔雅的感觉?其实,他就是个黑社会,脾气火爆,性格暴躁。连你,都是我和他一夜情的产物,他那天真的非常非常不温柔。不过,如果一个男人对一夜情的恋人都对这样掏心掏肺,你觉得他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

高博的鼻子发酸,又有泪滴在眼睛里酝酿。说起来他和他爸爸一样,第一次都不是很幸运,遇到的男人都不够怜香惜玉。沈敬谦虽然不是黑社会,可他家的老底儿就是黑社会起家的。小山子也是一夜情的产物,而且也是狗皮膏药似的又粘了过来。等小山子长大以后他一定得把这些经历给这臭小子讲一讲,为了生他,他爸爸可真受了不少委屈。再联想到自己的爸爸季宏,当时他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一定吓坏了吧?身处那样的环境,既要隐瞒孕事,又要想尽办法避开各种致命危险。高博一阵心疼,父子连心,这一点都不假。

高博试探的问季宏:“您这次,不会走了吧?”

季宏道:“不走了。还要谢谢你给我牵的一桩好姻缘啊!呵呵……”

高博开始不好意思,挠着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我当时不知道……我们的关系啊!就是看着叶医生和你在一起好般配,忍不住撮合的。”他记得当时还撺掇叶晨努力去追,还答应他要帮他在季宏面前说好话。没想到竟然就这样把自己的父亲嫁出去了,高博现在想想就觉得囧的要命。

季宏压低了声音在高博耳边道:“我很满意,用着很趁手。”

高博捂住嘴偷笑:“叶医生人很好的,他会是个不错的父亲,也会是个好丈夫。”

季宏摇头:“我很抱歉,把你们的关系弄的这么尴尬,你和小沈以后要叫他继父。我肚子里这个还没出生,小山子要叫他舅舅。关系有点乱,你让我理理……”

高博满头黑线,他也觉得有点乱,不过没关系,没有什么比幸福的家庭与安稳和乐的生活更重要。尤其是像他父亲季宏这样,半生漂泊,担惊受怕二十几年,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段靠谱的姻缘,高博觉得后半生的生活他只能祝福。更何况,这段姻缘还是自己一手促成的,这种情况不接受也得接受啊!

高博道:“您有没有给小二子取好名字?”

季宏道:“取好了,他父亲叫叶晨,他就叫叶小烨好了。不过是一个火一个华那个烨,光明的意思。”他觉得这个孩子就是迎接他人生的光明,二十几年的担惊受怕终于结束,从此以后的人生终于可以在光明下行走。

高博点头:“小烨,名字很好听啊!我竟然有一个比我小二十几岁的弟弟,呃,爸爸,你说他以后叫我哥哥,或者小山子叫他舅舅的时候,会不会很尴尬?”

季宏忍不住去抚摸高博的脸颊:“会吧!不过,我对你们的爱是一样的,都是我的骨肉,一样疼。”

高博立即摇手:“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以后也会很疼小烨的,我都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还跟小孩子争宠。我就是觉得,有个比我小二十六岁的弟弟,感觉……其实还不错。哈哈……”

叶晨和沈敬谦看着两父子在那里聊的开心,不忍心上来打扰,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走上去搭话。沈敬谦道:“他们两父子好不容易才相认,就让他们多聊聊吧!”

叶晨道:“嗯,说的也是。咱们好久没一起喝一杯吧!不如找个地方,畅饮一番?”

沈敬谦道:“岳父大人吩咐,小婿岂敢不从?走吧!你说上哪儿喝吧?”

叶晨照着沈敬谦肩膀上就是一拳,沈敬谦一掌档过去:“少说那么多俏皮话!我们以后还是好兄弟,不过我扮演的角色多了点,季宏的丈夫,叶烨的父亲。和你们一样,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惜福,知足。”

沈敬谦鄙夷道:“叶大医生什么时候变得多愁善感了?这可不像你啊!走吧!叫上高强,咱仨喝酒去!大海大江就不叫了,聊聊夫夫间的话题,还是别把他俩带歪了。”

叶晨远远的招呼高强,仨大老爷们儿谁也不管媳妇儿了,自己下山找地方喝酒去了。家眷一人带着个娃儿在山顶牧场逗小马,邢秘书吃完饭也出来散步。高博望着勾肩搭背往下走的仨大老爷们儿说了一句:“这仨人怎么走了?”

季宏道:“不用想了,去喝酒了。”

邢秘书一边朝他们走一边道:“强哥给我打电话了,说是晚上他们仨不醉不归。”

高博下意识的摸手机,可得悠着点儿啊!喝醉了谁往家运?季宏把他的手按住:“让他们喝吧!男人不喝酒,基本不可能,喝酒不喝醉,想都别想回。让他们喝,喝醉了就睡酒桌上,谁也别去领。”仨大老爷们儿还不知道,他们已经被媳妇们放养了。

自从山顶牧场动物多起来以后,牧场就装了许多天灯,在晚上也能照的像白天一样。从山顶牧场到射击俱乐部,十几亩地都照的可亮可亮了。邢秘书挺着个大肚子来和季宏他们打招呼,季宏看到他的大肚子就想到自己当时以为叶晨要延续他父亲未完成的实验继续对季家人的基因进行科研,一怒之下砸坏了他的实验室。实际他只是要为朋友做一下基因转移,让他们同性夫夫也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已。看今天这情况,这个基团移移的还是很成功的。

邢秘书很热情的同季宏打招呼:“大叔,这么好兴致来欣赏山顶牧场的夜景啊?”

季宏道:“嗯,夜景还不错。不过还需要再装点一下,太空旷了。”季宏看了看自己的小木屋,这个倒是可以拿来装裱一下。

高博道:“好啊!您要是有什么好的想法完全可以大胆去做,反正东岭还没做任何开发,反正都是自己家的,不用客气的。”

邢秘书一听这话,立即明白了:“你们两个这是?”

高博不满道:“你们几个,瞒我瞒的好苦,有这么好的父亲还不让我知道。我究竟是有多需要被保护,好歹我也是个男子汉啊!”

季宏好笑的看着自己的长子:“哭鼻子哭的一脸鼻涕的男子汉吗?”

高博一脸囧相:“这……爸爸,您……不用这么快揭穿我吧?”

季宏笑道:“没事,可以理解,当初我刚把你送走的时候,天天半夜也会难过的惊醒,后来慢慢就习惯了。我从小打拼习惯了尚且如此,何况你从小娇生惯养。”高博怀里的小山子伸手去够季宏的头发,季宏把小山子抱过来:“宝贝儿,这头发是真的,不是假发。下次外公买一顶假发给你让你扯着玩儿怎么样?”

小山子不知道听懂没听懂,只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季宏傻笑。高博捏捏儿子的脸颊:“小山子很喜欢你啊!”

季宏道:“这叫割不断的血缘,是不是小山子?来,快来亲亲我。”

小山子嘟起小嘴儿在季宏的脸蛋了啵了一口,小肉爪还是死揪着他的头发不放手。高博等人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臭小子真粘你,也好,等小烨出生以后他俩还能做伴儿。”

季宏也道:“看来高家村最近要添不少丁啊!三个小孩子,也不是个小数目。”

季宏说这话的时候显然没有意识到,以他们的生育生力,如果不阻止他们,短短几年的时间就能生出一支足球队来。好在,他们还是自制力极强的生物。季宏想把亏欠在高博身上的爱都补偿在二儿子身上,所以只生了一个。邢秘书则本来就只打算要一个,因为他们秉承着独生子最宝贝,要把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他的原则,尽心尽力的给高承梓打造一个未来舒适的家。高博则是意外之外的怀了二胎,更加意外之外的生了对儿双胞胎。

夫夫们有时候看着山顶牧场满山坡打滚儿的小包子们就开始头疼,他们真是造孽,为社会增加了如此多的负担。于是夫夫人干劲儿十足,为了后代,把生意做的红红火火。

晚上兄弟三个真的喝了不少,就在村儿里规模还比较大的一个小酒馆儿里。都是乡里乡亲,大家也都认识这三兄弟。高强不用说,村儿里长大的,沈敬谦是村儿里富起来的大恩人,医生他们也都见过。老板一看这仨人儿来了,给开了个最大的包间儿直接免单。沈敬谦说啥也不干,掏了二百块钱放到前台桌子上。老板满脸不好意思,要是没有这两口子,村儿里怎么可能这么快富起来?之前大家都上赶着往外走,现在好多在外边儿混的不行的都想着回来。当城里是那么好混的,还是咱自己村儿里。吃穿不愁,还能做点儿小营生。旅游旺季的时候,几乎每家的小旅社都是爆满。

说是最大的包间儿,其实就是围着院子里的梧桐树用竹子圈起来的一个小亭舍。里边儿围着村码了一圈儿竹桌儿,很有农家味道。用来围亭舍的竹子是直接从后山扯来插进土里去的,竟然好多都在这里扎根长叶儿了。翠绿翠绿的,兄弟几个感觉这氛围还挺好。

沈敬谦点了酒,村儿里的酒不用选,都是从老高头家里灌来的自酿粮食酒。别看是自酿的,品种也不少。什么桂花酿啦、桃花酿啦、纯高粮啦、杂粮酒啦!沈敬谦选了桃花酿,因为高博也挺喜欢喝这个酒的。不过有小山子在,他不怎么喝,不然小山子也得跟着醉了。

叶晨是第一次喝村儿里的酒,上次来高家村参加小山子的满月宴时,喝的都是沈老爷子私藏的酒。沈家有个专门的酒庄,只为沈老爷子藏酒用。这些酒平常不喝,只有遇着什么大事儿的时候才拿出来。沈家爷子本来是打算老大娶媳妇儿的时候拿出来,没想到,媳妇儿没娶成,儿子先有了。虽然娶了个男媳妇儿,可这男媳妇儿真是好的让他一句话都挑不出来。

叶晨道:“我第一次喝村儿里自酿的酒,今天咱们不醉不归啊!”

沈敬谦道:“我没问题,不知道强哥酒量怎么样?”

高强一拍胸口:“开玩笑,老子当兵喝酒的时候,你俩还在办公室里吹空调呢。”特种兵虽然禁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喝酒,而且是严禁,但没任务的时候,高强是经常和手底下的兵不醉不归的。高强神秘一笑:“其实我的酒量都是跟着高博练出来的,小时候他其实挺淘气的,偷了高叔的酒往高梁地里一躺就是一天。那时候我俩经常一人去他家偷偷灌一壶,对着了壶嘴儿喝。后来,我们都去上学了,就没这么干过了。”

沈敬谦挑了挑眉,以前的时候确实听媳妇儿说过小时候淘气去高梁地里喝酒的事儿。不过没想到竟然喝这么疯,对着壶嘴儿喝?不过高博的酒量那还真不咋的,不然为啥第一次的时候他还没灌几杯就倒了?难道是因为混喝的原因?不行,改天他得好好找个机会跟媳妇儿醉一场。把小山子丢给妈,带他去喝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