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相逢未晚 第58章

作者:荷风渟 标签: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不怕,以后我给奶奶请保镖,看谁敢动你。”

“尽说些孩子话。”老太太把镯子放进绒布盒子里装好,笑着说:“好好读书,我相信我们家小书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有大出息。只要我们家小书有出息了,甭管给不给奶奶买镯子,请保镖,奶奶都高兴。”

林书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可以给奶奶买的。”

看着家人这么高兴,林墨也跟着笑了起来,揉揉林书的小脑袋瓜子,说:“快去吃饭吧,一会儿菜又该凉了。”

林书看了眼桌上有他最喜欢的樱桃肉和粉蒸肉,眼睛顿时就亮了,忙给自己和爸爸盛好饭,猴急的夹了一块大大的樱桃肉放进嘴里,刚让老太太热透的肉,放在嘴里烫得很,一咬,既酥且烂,满嘴都是喷香的肉汁,恰到好处的咸甜味儿,能最大程度的触动味蕾。

原本吃樱桃肉最好的季节该是在春季,在盘中铺上鲜嫩的豌豆尖,再将一颗颗炖的鲜红酥烂的肉盛在上面,可不就像树上刚摘下来鲜红欲滴的樱桃?

吃樱桃肉最重颜色,其次才是味道。林书这种低级小吃货,有香喷喷的肉就满足了,哪里还管好不好看。春天的时候,林墨做过两三次,一直被他惦记到现在,林墨见他最近学习很辛苦,又很懂事在家里把爸爸照顾的很好,这才特意做来奖励他的。

粉蒸肉的米粉是老太太用米自己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磨得那么细,味道却更香些。林墨在调料中放了花椒粉和辣椒面,下面铺了一层土豆块,蒸好后,撒上一层切得细碎的小葱芹菜香菜,香味一下就出来了。五花肉蒸得嫩熟,多余的油脂被米粉和下面的土豆吸去,肥而不腻,细嫩鲜辣。两三片下去,林书碗里的饭就少了小半。

林墨轻轻拍拍他的后脑勺说:“多次点蔬菜,少吃点肉。”

“哦。”林书只好默默把伸向樱桃肉的筷子转个角度,夹了一筷子凉拌萝卜丝。林书不怎么喜欢吃萝卜,惟独能接受林墨凉拌的萝卜丝。麻辣中带一点萝卜本身的甜味,鲜脆爽口。

林建也觉得最近小儿子横向发展的趋势有点迅猛,需要压一压,于是夹了一大筷子水煮豇豆到他碗里。林书的小胖脸顿时垮下来了,等他把碗里的豇豆都干掉了,林建给他夹了两块樱桃肉,这才又露了笑脸。

林墨把箱子里的东西稍微清理了一下,将几本外语教材拿出来,放到林书身边,对林建说:“爸爸,这些书你有空的时候也教教小书,我听杜叔说,城里的小学从三年级开始就会教英语,镇上的小学没有英语课,省得他到时候跟不上进度。”

林建曾经跟程缓缓学过一些英语和俄语,虽然学得不怎么样,但是教导林书字母和基础单词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林建咽下嘴里的饭菜,说:“好。你有空的时候也看看,我记得你上学期英语考得不怎么好,有空多看看单词,其他的课程也不能落下了,你别光盯着小书,你自己的进度也得跟上。”

林墨苦巴巴的点点头,英语上辈子他有特地出高价报精英班学习过,又在国外呆过不少时间,应付起来问题不大。目前最让他头痛的还是物理,每次一看就想睡觉,烦都烦死了。

林书偷偷看了眼哥哥苦巴巴的神色,低下脑袋,很不厚道的笑了。明明那么简单的东西,哥哥好笨哦。嗯,哥哥还是在做菜上面更有天赋,要不然,以后他帮哥哥做题,哥哥做菜给他吃,真是想想都觉得美妙。

任谁都想不到,未来的量子学博士竟然是因为这么不着调的原因,从此走上不归路。

转眼又过了几天,乡下迎来了如火如荼的秋收季,随处可见忙得热火朝天的人们。林墨托老杜帮忙买的大冰柜还没来得及冻饺子,叫先一步排上了用场。

林墨批发了许多大小冰袋、雪糕、冰棍、啤酒等等回来冻上。要知道打谷子时,小孩儿们也是劳动主力,他们主要负责来回跑传递大抱小抱的稻谷,让大人们用打谷机脱粒。收割稻谷通常得选大晴天,孩子们在烈日下面跑来跑去又热又累,往往一两毛钱一包的冰袋,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五毛钱两个的雪糕,是他们最大的动力。冰镇过的啤酒解渴又消暑,甭管男人女人都喜欢来一碗,保准喝过以后,再大的暑气也消光了。

原先附近几个村子就只有林常青一家有冰柜,到了秋收时,冻的根本就赶不上卖的速度,许多人只能提前订或者空手而归。如今,林墨家里有了一个更大的冰柜,正好可以满足大家的需要,又不至于全然抢走林常青家的生意。

小半个月下来,这些不起眼的便宜冰糕、啤酒,竟然赚了好几百块,可把林建乐坏了。这是他腿受伤后第一次自己赚到钱,一直以来压在他心上的大石头,那种隐隐觉得自己是个废人的沮丧感,全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趁热打铁,林墨教会了他包饺子。林建在这方面没多大天分,刚学的时候包坏了许多,一日三餐外兼宵夜几乎都是这两样,可是他足够用心,很快就做得像模像样起来。有了事情做,林建不再像之前那么消沉,整个人都恢复曾经的活力和光彩。

眨眼便到了九月开学季,林墨给林书置办了一身不错的行头,开学第一天,忙完早上最忙那个点以后将店里的事情托给老太太,他亲自将小胖墩送到学校。校长热情得近乎殷勤,将一头雾水的兄弟二人请进了办公室。

第49章 入学

暑假里,庞校长基本上没怎么到过学校,临着开学前一周才回学校,召集学校老师召开各种会议,安排招生事宜,宣布新学期工作,小忙了一阵子。要不是老杜打电话提醒他安排林书入学的事情,他都差点儿忘了。

之前答应了老杜要把林书安排在最好的班级,而他带的一班就是最好的班级。班上的孩子都很聪明,期末测试班上有七成孩子得了双百分,剩下的三成孩子,就没有谁均分是低于九十五的,市里大大小小的奖励给挣了不少回来,很给他涨面子。如今,真要将‘成绩不好’的林书安排在这样一个‘实验班’里,他心里多少有点打鼓。

挂了好友的电话,他从抽屉底下翻出两张皱皱巴巴的试卷,他先看了眼林书做的语文题,他惊讶的发现,林书的字儿居然还写的不错,再仔细一看,默写、造句、近义词反义词,简单的阅读理解题等等,竟然全都做对了。庞校长欣慰的点了点头,语文能考一百分,把他收进班里也还说得过去。他又拿出数学试卷,一看愣了,他怎么把奥数卷子发给林书了,难怪他那天做了那么久。

庞校长扫了眼,见林书每一道题都做了,也来些兴趣,从柜子里拿出一份他自己解的正确答案出来对照着看。这一看就傻眼了,林书不仅把卷子做了,90%以上的题还全都答对了,只有最后一道题没算出正确答案。这试卷是他专门给六年级上奥数课的孩子出的,其中还有几道题是超纲的,涉及的知识点书上根本就没有,就算他专门给这些孩子讲解过,会做的也不过寥寥几个孩子而已。这张试卷在上次测试的时候,成绩最好的一个孩子也才得了六十分而已,可就是这个孩子,暑假县里举行奥数比赛的时候,捧了个一等奖回来,直接升入县里最好的初中,被当成重点培养的苗子。

庞校长有些不信邪,把卷子翻来覆去看了三遍,发现林书前面的题全都做对了,有些解题的方法比他给学生讲得还要好,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林书没解出答案的最后一道大题上面。他认真看了林书写的解题步骤,最后惊讶的发现,不是林书算不出答案,而是他压根儿就把题出错了。林书似乎也发现了这一天,在他写错的那个数字上特意画了好几个圈,还在那句有歧义的话下面画了一条波浪线。

放下试卷,庞校长快被烟蒂烧着手了都没发现,直勾勾看着试卷说:“捡到宝了,这次真的见到宝了。”

别看庞校长长得矮胖老相,实际上也就四十大点,正是事业心旺盛的时候,哪里会满足于只当个小学校长。做到公立学校校长的位置,几乎都在教育局挂了名的,庞校长本身不是个特别会专营的人,但是他亲大哥是教育局的副局长,只要他能干点成绩出来,升职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基本上不涉及升学率的问题,不容易出成绩,所以庞校长才会在奥数上面花大心思。像林书这样的苗子,别说是在县里参加比赛,就算到省里也绝对能捧个大奖回来,搞不好挣个全国大奖都有可能。

若真能像他想的这么好,升职还成问题吗?大哥可是说了的,教育局那边有两个老人快要退休,估摸着就这一两年的事,如果他能抓到这个机会……

庞校长无比慈爱的看着林书,那白嫩嫩肥嘟嘟的小脸越看越爱人,大圆眼睛转来转去的,看着就一股子聪明劲儿。

林书觉得庞校长那眼神,就跟盯上小鸡的黄鼠狼似的,眼睛都绿了好像要生吞了他一样,心里毛毛的,小胖手悄悄扯了扯林墨的衣服。

林墨轻咳一声,礼貌的问道:“庞老师,你今天找我们是有什么事情吗?”原本老杜给他说的是,已经帮他联系好了,只需要带着小孩拿着钱去报名就可以了。难不成是出了什么变故吗?

庞校长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失态了,尴尬的喝了口茶润润嗓子,笑道:“没错,我挺喜欢林书这孩子的,听老杜说,他在家还要照顾爸爸,非常懂事,这正是我们学校需要给孩子们树立的榜样啊。”

听到弟弟被夸奖,林墨很高兴,笑着摸摸林书软软的头发,说:“庞老师过奖了”

庞校长收起笑容,语重心长地说:“林书是个好苗子,我是真喜欢他,再加上跟你们杜叔关系也不错,觉得他只让他做个插班生,实在太可惜,要是你们愿意,就把他在原先学校里的档案提出来交给我,我想办法帮他转到我们学校。”

林墨并不是真正少不更事的少年,庞校长的理由根本没法说服他。林书是农村户口,转到城里弄个插班生的身份已经不容易,想要正式加入学校学籍,不转成城市户口几乎办不到。

老杜说过,庞校长在市教委后台很硬,可后台再硬,非亲非故的,他为什么要这么主动地帮助林书,甚至连半点别的暗示都没有。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难道是韩勋?

林墨暗自摇头,韩勋并不是特别心细的人,他在的那些天都没关心过林书在哪儿读书的问题,又怎么可能找得上庞校长?

如果不是因为韩勋,那就只能说明庞校长发现了林书的天分。

林墨忽然想起那天老杜带小书去进行入学测试,小书回来说题非常难,以小书现在的进度,能让他觉得难的,恐怕只有那些他看着就觉得头疼的奥数题了。

不过,题早就做了,庞校长先前都是不冷不热的,怎么现在突然变了态度,难不成他一直没看试卷?

林墨的猜测已经非常接近真相了,他心里很为弟弟感到骄傲,面上却故意露出一丝迟疑:“庞老师,如果小书的学籍转到这边了,万一以后镇上的中学不接收他,该怎么办?”

庞校长爱才心切,忙说:“林书的学籍转到这边了,以后初中高中肯定都在城里读,你放心,这些事情包在我身上。”

林墨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上辈子小书就是在镇上读的初中,书没读几天就惹了大麻烦,后来要不是陈俊曦出手帮忙,他很可能再上不了学。那时候爸爸和奶奶接连去世,小书受了很大打击,偏偏他刚跟陈俊曦在一起,即使他再与社会脱节,也知道男人与男人在一起是背德逆伦荒谬错误的,更何况,他与陈俊曦一开始不过是mb与金主之间的关系,连他自己都觉得屈辱下贱,他怎么可能带着小书一起去京城,让他看到自己最不堪的一面,让他因自己蒙羞永远都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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