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入豪门 第171章

作者:公子寻欢 标签: 近代现代

  宁家村的建设从新任族长宁寒栖二十岁开始,那年他经历了一次感情上的小波折,导致他误将灵泉开启,不得不在一年内快速找到结婚对象,并迅速结婚生子。宁家人体质天生特殊,他们代代依靠男人繁衍后代。而他们随身携带的墨珝戒,正是灵泉所在的空间。而灵泉,则是他们生育的关键。

  可是却因为这一场误打误撞的小劫数,让寒栖邂逅了属于他的真正的爱情。白白捡了个钻石级单身汉,当然这个钻石级单身汉也是有瑕疵的。比如他是植物人,比如他还有非常严重的血友病。

  当然这对于宁家人来说都不是事儿,随身携带的灵泉不但能保证他们的生育,还能让伴侣的身体脱胎换骨。不但唤醒了植物人,还治好了他的血友病。同年,两人生下一个绝世美人儿般的儿子。漂亮的仿佛一个小仙童,眉心一点朱砂,更是好看的不像话。

  如今宁家村的建设随着小家伙儿们一天天的长大,更是越来越让人叹为观止。单单是那些设计十分考究的植被带,左右对称,以及连朝向都经过精心设计的墨珝湖湖边绿植。所有游客过来以后,都是眼前一亮的感觉。宁家村已经成为国家5A级的森林公园,后山那茂密的自然森林,更是成为徒步者们的天堂。

  因为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雾气缭绕,仙鹤,梅花鹿,猴子,野兔,山鸡等各种小动物在这里聚集。但村子里明令禁止,是不允许捕猎的。

  这里有专门的巡查者,当然都是宁家村的村民。有暴乱也不怕,游客们几乎都知道,宁家村的村民们会武功。他们随便一个拉出来,都有可媲美特种兵的超强武艺。脱下衣服,身上的肌肉也是够分量。几波偷猎者来了一趟以后,直接无功而返。不知道他们身上有什么特殊妖法,他们还没来得及开枪,就直接被一闷棍打晕了。醒来后直接送到了派出所,到底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宁家村特么神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妖法,就是几个小孩练习蛊术和阵法的功课。他们的师父宁琪规定,想要练习,必须要掌控好杀伤力。把人打晕即可,不能有伤。而且身上不能见血,所以不能用铁器。于是,棍子成为他们的第一选择。

  转眼,敬思,暖玉,择一已经六岁。寒栖又生了老二和老三,分别取名为卫端和卫阳,因为他们是双胞胎,端阳节那天出生的。这下卫老爷子可算是乐开了花,重孙子一下子就是俩,再加上之前的老大,仨大重孙子。老爷子心情越来越好,一高兴又打算再多活几年。

  择一三岁时,寒栖带他去试了一下蛊术。如宁琪所料,择一的体质是最适宜养蛊的。于是他从三岁起就由宁琪带着入门学习蛊术,这一学就深深扎了进去。择一对蛊术十分感兴趣,他小小年纪,已经可以养到多种蛊虫。连宁琪都觉得惊叹,恐怕要不了多久,这孩子就能超过自己。

  择一坐在窗前,仔细的看着鼎中的蚕蛊,左思右想,又给他加了一片蓝桑叶。择一养出的蛊通体冰蓝色,色度很纯,在黑暗里甚至可以发出幽蓝色的光晕。择一满意的点了点头,紧崩的小脸儿上认真的表情让人忍不住觉得这孩子有一股子儿童老成的萌感。

  单单看择一,可能会觉得这孩子是个中特别。再一看旁边认真研读宁氏墨珝卫武学的南敬思,瞬间就觉得儿童老成是宁家孩子的特点。

  择一随口念着养蛊的口诀:“正午之阳,晨曦之露,指尖之血,还有……”

  “腊日之雪。”低头看武学图谱的敬思随口接了一句,然后若无其事的继续看他的书。

  择一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拿起桌上的银针仔细的用酒精消了毒,刺破手指,眉心微皱,把血滴在了蛊虫上。滴完之后含住自己葱白的指尖,敬思抬头看了一眼,也跟着皱了皱眉心。

  这时门砰然一声被踹开,择一和敬思仿佛是习惯了,两人连头都没抬,便异口同声的问道:“捉住几只?”

  秦暖玉脸上得意洋洋的笑容让整间屋子都仿佛染上的暖意,他伸出一只嫩乎乎的小手。择一和敬思都不约而同的露出惊异,再次同声问道:“五只?”

  暖玉又翻了翻手背,择一和敬思会意,再次同声道:“竟然有十只那么多?”

  暖玉坐到一旁的藤椅上,喝了一口蜂蜜水,说道:“这次的收获最丰富!我已经让晨雨叔把他们送到笼子里去了!”

  择一和敬思互看了一眼,表情里也满是兴奋。

  这就是他们用来练习简单阵法的功课,这次抓住了十个偷猎的人。因为宁家村后山的野生动物太多啦!尤其是梅花鹿,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纷纷在这里安家落户。于是吸引了不少盗猎的人,因为鹿浑身是宝,尤其是鹿茸。这种无本的买卖,有不少不法之徒愿意干。而宁家村的人为了保护这些野生动物们,也是耗费了大量的心血。

  宁玹把任务交待给了这帮小娃娃们,以检查他们的功课。想不到自从小娃娃们上阵以后,宁家村的盗猎者真的越来越少了。

  一只金色的卷毛奶狗围绕着敬思的脚下嗅来嗅去,敬思把他抱进怀里,对暖玉说道:“小叔,我们去后山转转吧?顺便让择一放放蛊,我也让司追去水里翻腾翻腾。”

  金麒麟喜水,南敬思偶尔会带他去水里潜一下。择一则喜欢去后山空旷的地方放蛊,那些蛊虫在那种开阔之地最能显示出威力。

  秦暖玉把玩着腰间挂着的噬魂缨,说道:“好啊!刚刚下过雨,墨珝湖下游都是水,不少梅花鹿都在那儿喝水呢!去墨珝岭副峰,那边没什么游客。”墨珝岭副峰看着山势险峻,其实有一条直通里面的峡谷,只要穿过那片乱石丛生的峡谷,就能到达一个平坦开阔的所在。

  那里景色十分优美,俨然有世外桃源的感觉。宁寒栖和卫则炎第一次来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决定把它整理出来,修建一个供孩子们练武和玩乐的地方。这一片区域,都是属于宁家的私人所属地了,可见他们为了保护宁家村耗费了多少金钱。不过单单是依靠宁家村的旅游,也差不多回本儿了。

  三个小家伙儿结伴一起朝墨珝副峰的方向走去,要问为什么没有大人跟着?这样会不会遇到坏人出现危险?宁家人的给你的回答却是一样的,恐怕遇到他们的坏人更危险些。

  下过雨后的宁家村仿佛被水洗过一般,到处都是清新与盎然。植物的每个个叶片上仿佛都跳跃着生命,每一个花朵都吐露着芬芳。三只小家伙却仿佛对这些美景视若无睹,不是他们不懂得欣赏,实在是他们每天都看,看够了……

  择一手里端着一个小小的盒子,那盒子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似木又似金,看着很轻,却散发着金属的色泽。敬思身后则跟着司追,一开始它只是一只小奶狗,走到墨珝湖下游的时候,它噗通一声扎进水里,却见一只庞然大物从水里跃出。满身金色鳞片,又重新扎进了湖底,吓得游鱼都四散开去。

  暖玉随手一挥噬魂缨,一条跃出水面的草鱼就这么被他网住。择一赞叹了一声:“好大一条鱼。”

  敬思说道:“不如呆会儿烤来吃?让你的蛊虫搬点调料过来。”

  择一表示赞同,暖玉拎着那条鱼,说道:“主意不错,好久没吃野味了。不如呆会儿我再抓只野兔,一起烤来吃算了?”

  择一立即说道:“小叔,不要。”

  暖玉笑了起来,说道:“我们择一就是善良,不轻易杀生。好吧!你说不要就不要,大不了呆会儿摘点野果配着吃好了。”

  敬思说道:“我们会不会把鱼烤糊?以前又没烤过。”

  暖玉说道:“烤个鱼算什么?小意思!”

  三人穿过那个狭长的峡谷时,摘了一些山上十分常见的野果。山枣,山梨,山海棠,山葡萄。一般的野果都会长的又小又酸,宁家村周围的却不一样。这里野果长的异常大,而且味道很好,甜度也很高。有人专门往山里采野果去集市上卖,一天也能赚不少钱。也有不少游客是冲着这些野果来的,如果采来吃是不收钱的,如果采的多了,会按照每斤多少钱来收钱。即使如此,也有不少人愿意采摘野果带回去给亲朋好友。

  购买的时候宁家村的人会给购买野果的游客一个纸箱包装,宁家村的品牌也算是享誉远近了。这些东西送亲朋好友,可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一路走来,暖玉已经摘了不少果子。这些果子足够他们三个饱餐一顿,再加上那条大鱼,晚上小家伙们可以不用吃饭了。

  就在小家伙们刚要进入墨珝副峰的时候,忽然暖玉的噬魂缨传来感应,他猛然抬头,说道:“又抓住一只?快,把这些东西放下,我们快去看看。”

  三小魔王一听有猎物入坑,立即匆匆忙忙的把东西都放到了墨珝副峰别院的厨房里,撒丫子朝他们布置的阵眼位置跑去。

  跑到以后他们却没有如愿见到偷猎者,而看到一只梅花鹿守在阵眼附近,一名约和他们年龄差不多的小男孩昏迷在了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些都不是正剧情,小番外而已。

第175章 三小魔王

  屠星洲有个秘密,他从出生起,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他会和小动物说话,能和物品交流,还能看到一个人的前世今生。更重要的是,他从出生起就得了一种怪病,每逢春天,身上都会长满树叶藤蔓,足下生根,从脚下生出一根细细的藤蔓,顺着身体往上攀爬。

  当然,这些对于屠家这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世家来说都算不得什么。只有一点,就是屠星洲怕火。屠家是干什么的?用江湖上流传的说法来讲,就是打铁的。一个打铁的,却天生怕火,那是绝对不可以的。屠家祖传秘宝三昧令,据说是炼制秘宝专用的三昧真火。

  可是身为屠家的传人,他却怕火,继承的三昧令连用都不敢用。屠家老太爷只好叹了口气说道:“满十八周岁就让他早早成婚,直到生下合格的继承人为止。”

  屠星洲觉得很委屈,天生怕火怪我咯?你们就这样放弃我好气哦!可是身为族长继承人,这是他的责任,连推辞的余地都没有。

  年方才六岁的屠星洲,除了上学之外,家里也为他发愁。屠家的人做金属营生,肯定少不了和钢铁失交道。屠星洲干不了这一行,他一靠近火就会全身起红疹,靠得近了甚至还会出现昏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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