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第70章

作者:狐狸不归 标签: 男男 近代现代

  工作人员整理完了舞台,轻轻推了他一下。

  裴向雀不在意这些,人有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想唱给自己的陆叔叔听。

  他头一回走上舞台,即使是天生胆子大的人,也难免发怯。更何况裴向雀被称作为小麻雀,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成为过别人眼里的焦点,走在台阶上小腿都发颤,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了下来,最后还是稳住了。

  裴向雀走到舞台中央,半阖着眼,不敢挣开看下面的情况。按照陆郁的吩咐先试了试麦克风,他不懂得分寸,呼出来的气息太大,传遍了整个舞台。

  裴向雀自己都被这么大的声音都吓到了,稍稍退后了两步,又慢慢地走上前,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表示陆郁,他坐在方才那个女孩子的位置,也就是最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位置,裴向雀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台看到的接吻的场景,他和她,陆郁坐在女孩子的位置,而他站在舞台之上。

  裴向雀咬着唇,把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摇了出去,只要看到了陆叔叔,他便有无限的勇气,能够坚定地站在这里。

  那首歌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不算太高,可是单纯喜好唱歌的却总唱不好。裴向雀环视了舞台周围,他的眼里只有陆郁。

  裴向雀张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直接唱歌,打开嗓子的第一个音调就是歌曲标志性的高音。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周围的乱哄哄的嘈杂,原来还在闲聊或者看着手机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抬头朝舞台这边看了过来。

  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聚光灯围绕着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聚光灯是有魔力的,有缺陷的面孔在聚光灯下缺陷会无限放大,而裴向雀的模样却比往常更加出众。

  裴向雀与普通人相比,纵然不太会讲话,可也有更坚定的意志,他听不懂,便不会动摇,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陆郁都看怔了,他的金丝雀天生适合舞台。

  他鼓起掌来。

  大约是陆郁的掌声给了裴向雀勇气,他唱的越发得心应手,想要超过陆郁所说的那个人的感情全都投入到自己的歌声中,充沛的感情在舞台上爆发。加上他的嗓子又好,声音澄澈明亮,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不仅是方才在舞台下面的人都集中注意在他的歌声里,连在周围听到动静的人也三五成群地坐下来了。

  他没什么技巧,完全是依靠情感和天赋。

  陆郁连眼睛都舍不得眨,盯着如此耀眼的小麻雀。

  他的身旁摆了一大束花,是方才裴向雀在后台准备的时候,他从那对表白的小情侣手里买的。那是九十九朵玫瑰组成的花束。说起来,他们才开始并不同意,陆郁很客气,又不断加价,两个人被他的诚意打动,决定将这束花送给他。

  陆郁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这是要送人的花,最起码要把本钱给你们的。”

  对方报了账号,陆郁转账过去的却是刚刚提出的最高价码。

  那个男人笑着打趣他,“是不是临时要去告白,没有提前准备好?要是对方犹豫,还可以告诉这束花的天价,增加筹码!”

  旁边的女孩用力戳了一下男朋友的胳膊,两个人笑闹着走远了,隐隐听到男人说,这笔钱应该拿来给对方买个戒指,反正是因为告白得来的意外之财。

  陆郁三十多岁了,生平头一回做这种亏本买卖,还做的很高兴。他低头看了看玫瑰花,保存得很好,只有边缘的几朵有些凋谢了,陆郁有些可惜,这束不是百合花。

  这支歌唱到了尾声,裴向雀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音调陡然拔高,全场的人都为他热烈地鼓掌。

  此时场上已经零零散散坐满了一小半,连工作人员都啧啧称奇,以往到了最后一首歌,基本只有舞台上的人和亲友们自嗨,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终于,唱完了整首歌,裴向雀紧紧抓住麦克风,急促地喘了几口气,他不太明白自己唱的怎么样,可是从台下的掌声来看,或许还不错。可是好不容易稳下来,陆郁却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看了好几圈也没找到陆郁,整个人都泄了气,没有半点的高兴。

  而陆郁从旁边的台阶走上去,一步一步,像是踏着星光而来,手里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递到了裴向雀的面前。

  他微微笑着,声音轻柔,略带一丝沙哑,迷人又危险,“送给我的小麻雀。”

  裴向雀瞪圆了眼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花束揽入自己的怀中,可惜一声结结巴巴的陆叔叔来没来得及说出口,陆郁自己转身走下了舞台。他只好转过身,眼里满是兴奋的光彩,深思许久,才磕磕绊绊地在麦克风前说出一句话,“这,这首歌,送给,我的,的,陆叔叔!”

  这句话的声音不大不小,站在舞台前的陆郁恰巧听的清楚,而周围的人也在说话。

  大多是称赞舞台上少年美妙的歌喉以及漂亮的容貌。

  他的金丝雀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歌喉,最动人的姿态,人人都会喜欢上他,但陆郁只想独占,不愿与人分享。

  可没有办法,裴向雀想要唱歌。谁能舍得拒绝他?陆郁也不能。

  这里的活动结束后,灯光熄灭,一切都突然寂静下来。后台的工作人员还朝裴向雀要了电话号码,被陆郁一口拒绝,拉着裴向雀离开了这里。

  裴向雀又要喝酒,陆郁想着反正今天也让他喝了,索性再尝一尝,便又拿了最低度数的啤酒给他。

  裴向雀非常珍惜地用两只手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没有空闲拿啤酒。陆郁揭开易拉罐的盖子,小心地一口一口送到裴向雀的嘴里,他就和一只啄水的小麻雀似的,咽下略带苦涩味的酒。

  两人沉默了很久,酒会落幕,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裴向雀都快要把玫瑰花的数量数出来了,才听得陆郁的声音自头顶传来,“阿裴,酒好喝吗?”

  裴向雀吐了吐舌头,皱着鼻子结结巴巴地回答,“不太好喝。”

  “那你还喝什么?”陆郁笑了笑,自己将剩下的半罐喝了,易拉罐被捏的“咔嚓”,精准地扔进远处的垃圾桶。

  陆郁又问:“有什么好喝的。”

  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裴向雀的皮肤又白的过分,此时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像是被热气熏过了。他只喝了小半罐啤酒,可是费劲又激烈地在舞台上唱了这么一支歌,酒气上头,晕晕乎乎的,圆圆的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陆叔叔……我,我唱的,好吗?”

  陆郁须得小心地扶着他,点着头,“很好。”

  裴向雀和往常不太一样,像是忽然打开了什么隐藏的开关,揪着陆郁的衣角,穷追不舍,“真的好吗?”又顿了顿,提高了嗓音,“和最开始,那,那个唱歌的,比?”

  陆郁失笑,慢条斯理地解释,“他怎么能和你比?我的小麻雀唱歌是世上最好的。”

  半醉的裴向雀理解力比平常差的远了,更听不明白,黏黏糊糊地贴在陆郁身边纠缠,陆郁只得一遍又一遍地耐心解释。

  裴向雀嘟嘟囔囔的,踢了一脚沙子,扬起的沙尘到处都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可是,你,你今天说他唱的好……”

  陆郁心头一震,终于明白过来,他今天上去唱歌,大概也是因为听错了自己的话,才选择上去为自己唱同样的歌。

  他还没来的及哄一哄自己的小麻雀,裴向雀又说起了话。

  “我想,”裴向雀垂头丧气的,脸都快埋进玫瑰花里头了,着实有些沮丧,“我可能,可能一点也不好。听到陆叔叔,说,说别人唱歌,好听就不高兴。”

  陆郁默然,好半晌,眼神落在裴向雀的身上,不晓得该怎么同把吃醋也说的可爱的小麻雀说了。

  “怎么说,阿裴,你要记得,”陆郁向前跨了一步,走到裴向雀的眼前,微微蹲下,两人目光对视,醉了的裴向雀想要闪躲开,却被陆郁略带强硬地摁住了下巴,“这世上没有人的歌声能比得上你分毫。今天你听错了,我不是说他唱的好听。而且,他的声线和你的有点像,我才起了点兴趣,可是再听一听,却发现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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