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第72章

作者:狐狸不归 标签: 男男 近代现代

  不过裴向雀的喉咙出了问题,陆郁在征求了他的意见之后推了后头的行程,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养着嗓子。裴向雀才发现陆叔叔真是厉害,即使他不说话,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陆郁都能猜得到他想要干什么。

  他不知道陆郁是早有经验。

  两个人安安生生地待了几天,裴向雀打打游戏写作业,陆郁处理积攒下的工作。不过到晚上也有一顿争执,裴向雀这时候年纪还小,固执得很,不懂得退让,陆郁不让他为自己唱歌,他就守在床头,不说话也不睡觉,软硬不吃,犟到陆郁都没有办法,最后只好妥协。

  陆郁想了半天,“那,来唱歌小燕子?”那个歌词简单且短,而且富有童真童趣。

  裴向雀懵了一下,从记忆深处揪出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咳了两声,才慢慢地唱了出来。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

  若是平常,他清澈动人的嗓子想必会唱得很可爱。可现在不同,他声音哑的像公鸭嗓。陆郁忍不住笑,从裴向雀万分珍惜的玫瑰花束里抽出来一朵,在唱到“穿花衣”的时候往他的耳朵边簪一支。最后裴向雀来来回回唱了几遍,戴了满头的花,还傻乎乎地问:“好看不好看?”

  陆郁一本正经地回答,“好看,像个小傻子。”

  裴向雀只听明白了前面半句,依旧是笑着的,微微偏过头,露出一个动人的侧脸。

  花枝垂坠,纤长浓密的睫毛落下重重影子,让人心神摇曳,止不住地想要轻慢。

  陆郁想起隔壁书房里还放了一套油画工具,他已经很久没碰过这些了,可此时却很想重新拾起来替他的小麻雀画上一幅。

  或许可以给他一个惊喜,只是暂时不行,没有时间,画一幅精细的油画需要耗费的时间太长。

  裴向雀没乐多久,就被陆郁强摁着摘了花,压到被子里睡了。他现在有些忧愁,自家小麻雀似乎审美发生了些异变,以后要是喜欢上戴花……那也是他自己做的孽。

  不过幸好,那束玫瑰凋谢完了之后,裴向雀的喉咙也好了,似乎忘了这件事,专注于游泳了。

  陆郁教的用心,又能够整天泡在水里,裴向雀学的很快,已经能够很熟练地使用狗爬式在海水里游来游去。

  裴向雀挺自豪的,还问:“陆叔叔,我游的,好不好?”

  他叽叽喳喳地同陆郁说着话,陆郁状似不经心,其实每句话都听到了心里,又一把拽住了裴向雀的脚腕。小麻雀受了惊,却下意识地没有挣脱,因为知道身旁的人是陆郁,满是安全感,便浮了过来,倚在陆郁的身边。

  他满脸都是水珠,顺着脸颊,脖子,最后是肩膀,滴滴答答地落在了陆郁的腹肌上,还是呆头呆脑的,“抓我,干什么……”

  陆郁沉思片刻,忽然问:“阿裴,我教了你这么久游泳,你现在游的这么好,是不是该回报我一下?”

  裴向雀基本不会反驳他的话,擦了擦浸透了海水的头发,点了点头。他的生活里几乎所有美好的事情都是由陆叔叔带来的,这些事情他都默默地记了下来,一笔一笔都很清楚,永不会忘。他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只好将这些藏在心里头。

  看着裴向雀这么乖乖地顺着自己话里的圈套走了下去,陆郁的笑意越发温柔,眼里却隐藏了深意,“阿裴一直为我唱歌,可是,总是唱两只老虎,小燕子这些也并不适合我。我想要听一些别的歌,你能唱给我听吗?”

  裴向雀也没有傻到透顶,结结巴巴地反驳,“可是,可是我一直唱的是,家乡的曲子。而且……”而且两只老虎和小燕子之类不是陆叔叔自己要求的吗?

  陆郁不动声色地打断他的话,似乎有些委屈,“可是我听不懂那些曲子的歌词。难道这么一点回报,我的小麻雀都不乐意吗?”

  裴向雀立刻将别的疑问抛到了九霄云外,像是接下了一个重大的任务似的保证,“愿意的!陆叔叔,想要听,听什么歌,我都愿意,唱,唱给你听!”

  “乖孩子。”

  陆郁似笑非笑,指尖滑过裴向雀后颈上的软肉,心里一阵叹息。

  即使暂时舍不得把这只小麻雀吃到嘴里,可是还是能够讨一些利息的。

  陆郁挑选的是一首流行的少女歌曲,原唱非常柔美活泼,讲述的是校园恋情的甜蜜与喜悦,感情都暗藏在一句句似是而非的话语里,只有最后才有一句表白心意的话。

  这首歌没什么难度,裴向雀听了几遍,又背下来歌词,就能唱的很好了。他并不明白歌曲里唱了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在陆郁的床头唱着,直至最后一句歌词。

  他歪着脑袋,懵懵懂懂的,终于唱出了那句,“喜欢你。”

  说实话,陆郁自认自制力惊人,差点没能忍住,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被子了,剥干净衣服,再慢条斯理,吻遍他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

  裴向雀唱完了歌,“啪嗒”一声关了灯,悄悄地在陆郁的耳边说:“歌都唱完了,陆叔叔,快,快睡觉。”

  其实他们原来是睡两个房间的,可是自从第二个晚上裴向雀就因为喉咙痛而低烧,陆郁就把他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病好了之后,裴向雀也没提要搬出去,仿佛这一切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连陆郁都不太清楚,他的小麻雀到底是太过天真,还是喜欢上了自己,所以才对同床共枕没有丝毫在乎。

  谁知道呢?

  他们在这呆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候。陆郁的工作繁重,淮城和宁津的事情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能在外面带这么久已经非常难得了。陆郁和裴向雀说该回去的时候,裴向雀有点失落,陆郁以为他是因为留恋海滩游泳,还安慰了他一番。

  其实不是的。这里虽然好,可是归根到底,是因为和陆叔叔在一起才这样开心。而离开之后,陆郁又要投身于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只能在一起吃一顿饭,见那么几个小时。

  陆叔叔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而裴向雀想陆叔叔能够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在自己眼前,能看到,触碰到,他会说着话,对自己笑

  裴向雀在心里暗暗地想,知道这样不对,也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还是忍不住。

  临走的那天,裴向雀像是有所感应似的,醒的特别早,外头的天还没有亮,屋子里昏昏暗暗,只有些微的光亮。他抬起头,眼前是陆郁沉睡着的脸,裴向雀漫无目的地盯着看了好一会,还是忘不掉昨天的接吻,鬼迷心窍似的伸出手,偷偷点了一下陆叔叔的嘴唇,又软又热。

  裴向雀心惊胆战,像是触电一般地缩回来,那一根手指的指尖特别红,也不敢再看了。

  陆郁的睡眠浅,外面的一点动静都能叫他醒过来。他察觉到动静,模模糊糊地看到裴向雀端坐在落地窗户前,呆呆地看向窗外。

  他走到裴向雀的身后,平静道:“阿裴,我们一起出去看看吧。”

  清晨的海边温度很低,海风略带着咸腥,吹在身上有些冷。

  陆郁拎着相机,环视了一圈,最终选定了一块靠近海岸的礁石,指着那说:“阿裴,你去那里站着。我们来这里,还没给你拍过照片留纪念。”

  裴向雀脱了鞋子,朝那边走了过去,礁石的表面湿滑,他费了些功夫才站稳,也不晓得怎么在镜头前表现自己,只是看着陆郁的脸,害羞又天真的笑着。

  此时太阳在他的背后缓缓升起,海面仿佛铺满了一层碎金,烨烨生辉。

  陆郁却看不到这些,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太阳。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哇,陆叔叔的嘴唇好软!亲起来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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