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第58章

作者:四时江南 标签: 天作之和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我穷,送不起礼物,脚上穿的鞋子是五年前买的,有些挤脚,可不能买新的,哪怕五年里,我长了这么高的个子。

不用指望母亲会主动发现我鞋子太小衣服太旧,她每天周旋于众多男人之间,挣来的钱都用在高级化妆品和烟草上。每天夜里不同的人送她回来,酒气熏天,在房间里闹腾得震天响,绝对不怕我听到。甚至某天有过分的男人,大半夜摸到我房间来,在我胸口又咬又蹭,口齿不清地嘟囔,被我抓起床边的储钱罐打了出去。

那之后睡觉就一直锁门。

我是不是说得有些毫无头绪?

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那些懵懂的少年时期。

我学习成绩一向良好,英语学得尤其棒,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就会想,要好好读书去念最好的大学然后申请全额奖学金去美国。床头摆着的储钱罐里已经攒了五百块钱,攒了半年,我想过了,等我高中毕业上了大学就可以打工,辛苦一些,好歹还能多赚点钱,攒的多了些,就够去美国的生活费了。

听说那里的日常开销高得惊人,好在我一天吃一顿饭也不会太饿,虽然瘦了点,但力气还是有的。

我那时候,对于未来的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向往。

去见识大世面,去过好日子,穿着西装穿梭在华尔街的证券中心,当然,还有养活我整日醉生梦死的母亲。

或许还能寻找一下,我从未露面的父亲。

但是一切都戛然而止在高二的夏天。

母亲在外面的事,我向来是不管的,多说几句,她要么就哭的歇斯底里要么就乱扔东西。我虽然已经习惯并且学会应对她的神经质,可毕竟没有耐心,尤其是一个不小心她就会冲进我的房间里。被她发现了我藏在床底的储钱罐,我还拿什么去实现梦想。可那天她早早回家,从来不下厨的她,做了一桌子好菜,甚至买了鱼,看着我大口大口地吃,笑得像极了一个慈母。

都说了我那时单纯懵懂,对“母亲”这个词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希望和幻想。她问我的学习,问我的生活,问我以后的梦想,我一一回答,她便抿着唇笑。我妈妈真是个美人,就算年纪已经快四十岁,可笑起来却比学校里那些风华正茂的女生都还好看。我看着看着,一阵眩晕,就这么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下午。

那个皮肤都皱在一起的老男人坐在我身边,手仍旧放在我难以启齿的那里,笑得猥亵且下流。他说我的身体让他满意,还对我说,如果我愿意,一个星期到他这里一次,他就给我大把钞票。我实在不明白他说些什么,挣脱他枯树枝一般的手就要逃跑,可是身子一歪,就是从尾椎到头顶的剧痛,疼得我从床上摔了下去。

那老男人坐在地上,抱起我,眉目间又是怜惜又是得意,轻轻说:“别看我上了年纪,身体可还是好得很啊。折腾得是过分了点,可你这孩子在床上也没点反应,我一时生气,这才下手重了……”

他说着,手探到我身后,我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他对我做了什么,努力挣扎,却没有力气,被他压在床上,又进入了一次。

这次清清楚楚,并且有了反应,叫得声嘶力竭,多年之后还记得是怎样的一种疼。

老男人走之前,还嘱咐我考虑一下他的提议。我浑身都疼,趴在地上起不来身子,母亲走进来,搂住我哭。她说他实在是没法还钱,不把我给别人睡一夜,只怕就活不了。她又说,大男人,给人睡一夜也没什么,甩甩头就过去的事,不必介意。

我想想,的确是这样,我无论如何,不能看亲生母亲被人打死,更何况,男人的贞操,实在算不得什么。草草处理了伤口,就一瘸一拐走回家去。我还有作业没写,我下学期就要上高三了。

我一直都很坚强,非常坚强,我当时都快佩服死自己了。

直到后来有个人告诉我,那时候的坚强,只不过是因为没什么东西值得我在意,我一边做着关于未来的美好梦境并为之努力,一边自暴自弃。

那个人的名字叫慕辰。

为母亲还债的戏码后来又上演了无数次,母亲成了我唯一的皮条客。我虽然很小心,并且很配合,可陪人家一次起码就要请假一天,功课越拉越多,高三没念完,我就辍学了。

我成了专职的MB。

从学校拿回书本那天,我打碎了储钱罐,里面有一千块钱,零零散散,光数就数了半个小时。一次次核对之后,我给自己买了身漂亮衣服,买了双合脚的鞋子,穿得光鲜亮丽,逛这城市最豪华高档的商场。

真奇怪我并没有特别难过的心情,明明希望啊梦想啊未来啊什么的都没有了,我缺没有什么特别难过的心情。

我只是穿着我的新衣服新鞋子,收拾了简单的东西,趁着夜色搬离了母亲隔壁那间不朝阳的房间而已。

我淡定从容,我眼高过顶,我从此是妖娆而诱惑的童连,我告别过去,我再也回不去。

慕辰是我接过许许多多客人中的一员,我却最在意他,别人为我倾倒,恨不得一掷千金买我对他一笑,可慕辰却压在我身上,做到一半接电话,眉毛越拧越深,最后扔下钱抽身而去。你说说,我哪能受这份羞辱。

所以我闭门谢客,研究这个还在读大学却已经不可小觑的男人。他的兴趣爱好,他的身家背景,他每日都喜欢到哪家酒吧找乐子,又喜欢玩什么口味的人。我甚至像在高中时那样做了笔记,事先背诵一遍,然后故作不经意地靠近他,挑逗他每一点细微的神经末梢。

所以啊,后来我一遍一遍骂自己是猪,怎么调查了那么多,却漏掉那个他甩不掉的跟屁虫温林?

明明那天晚上,他是接了来自这个人的电话才从我身体里出去。

但好歹,是勾搭上了,他每逢周末来找我过夜,我也故意说些或真或假的故事让他对我又怜又爱。年轻人到底是不同的,他们疼惜你的肉体,更懂得顺便安抚你的心灵,虽然我不敢信,可这个男人除外。

别问我为什么除外,我也不知道。

我大概只是沉迷于每次欢好后他为我盖上的被子,每次下午茶他探身为我取来的方糖,每次一起散步时他下意识走马路一边的动作,每次我转身离开时他站在原地目送很远的身影。我是没心没肺只认钱的童连,我是看不起人动辄发脾气的童连,我是在床上给予你全方位的配合却懒得对你笑一笑的童连。

童连也是人,也需要关心和温暖。

我那时候觉得,全世界只有慕辰懂。

他给了我要的,那么,我就把我唯一保留的,一点点的真心给他。

我就,不顾一切地爱上他。

我们的关系保持了许多年,稳定且持续。他要开酒吧,我就付了违约金,死活跟过去。我名声在外,目中无人,店里的人暗地里都看不惯我,与我同时进店的那个男生倒是得到大家的喜欢。我腻在慕辰怀里冷笑,当年的我比他还要单纯,可是做了这一行,越是单纯,越是死得快。

到慕辰店里的第一天,生活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我推开包厢门,赫然见到当年那个开启我悲惨生活的老男人。据说他后来去了美国,金融危机那年撤了资金回国投资,受到热烈欢迎。我躲着他,恨不得这辈子别再见他,我对着任何一个人都能挑着眼角微笑,唯独对他,不行。

我怕。

怕也没用,包厢门被反锁,不知道是谁干的好事。我们在包厢里追逐,这么多年没见,这老家伙大概仍旧勤于运动,没几下就把我制服,解下腰带把我拴在桌子腿上,又从包里翻出条绳子,捆住我腿,甚至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他那方面确实是不行了,但毫不妨碍他折腾我,昏昏沉沉之际,我还有力气自嘲。

上次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走路,这次只怕不止三天。

当然不止三天,他玩了我就不止三天。

两个星期之后,我回店里,见到慕辰只想哭,可慕辰站在走廊尽头,微笑着对跟我同一天进店的男生说着什么,见到我,也只是点头示意。

我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恨上惊蛰的。不能恨慕辰,就只能恨惊蛰。

那老男人,后来我也经常接,跟他定了协议,下手轻些,伤倒是很少再有,每次陪过那人,收获大把钞票的同时,休息个一天也就完事。我自己心里头明白,自己比以前更加坚强,我那时候,更是佩服自己的坚强,外加心狠手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