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在选秀节目上出道了 第186章

作者:撑船的云鹅 标签: 长佩 近代现代

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作为饭后消食,他们拼起饭堂的大长桌,你一言我一语地聊起天,借来饭堂阿姨的汤勺和煮锅,开始噼里啪啦地玩击鼓传音。谁要是被选到了,谁就要知无不言,到最后加进了大冒险的玩法,被选到的人,要按照大家的要求做一件事。

拿了一位的乐时成了每个人的焦点,在离开之前才发现乐时面冷心热属性的一群大男孩,自然不愿意放过他一分一秒。

摄像不在,自由活动,玩耍的尺度自然大起来,问向乐时的问题也五花八门,从喜欢的女团成员到觉得哪位练习生最帅,乐时无可奈何,一一应答。

“乐乐,你在这个节目的one pick是谁啊?”

乐时的视线扫过所有人,终于停顿,口中回答:“万幸。他缺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确实喔,幸仔这次降排名简直就和清票一样太可怕了。”

万幸气鼓鼓的切了一声,和任风风咬耳朵:“嘴上说着给我投,眼睛看着于某人。”

期间有人去外面的便利店买了零食啤酒,一言一语一口酒,所有人的距离前所未有地被拉近了,乐时在于斐拎起啤酒罐的时候迟疑了一下,可对面于斐的眼睛亮亮的,笑容又很灿烂,与身边人有说有笑。

乐时皱着眉头,狐疑地不说话,由着于斐喝了半罐。这才叫万幸传话给于斐身边的周望屿,说他喝不了酒,这才把啤酒换成可乐。

此时大冒险转了一轮,恰恰好转到于斐的身上。

“扛着你的onepick去操场跑十圈。”

一阵哄笑,于斐捏着下巴,皱着眉,十分认真地思考起来。

乐时在他皱眉的一瞬间就敢肯定他是喝上头了,在众人期待的目光里,他站起身,向坐在对面的乐时伸出手,声音又沉又糯,好像煮得过软的米饭,他的眼睛湿润又澄亮,唇边带着近乎天真的笑。

“乐乐,我们去跑圈!”

乐时没来得及拒绝,就看见于斐三两步绕过饭桌,他半声含糊的喊叫堵在嗓子眼里,视线一下倒错,在满堂大笑和喝彩里,他被于斐搂个满怀。

于斐有力的手臂卡在他的膝盖内侧,他的腰顶在于斐的肩膀上,因为突如其来的失离感觉,他攥住了于斐后背的练习衫。

于斐的身上有柠檬洗发水的气味,和着乐时最喜欢的那股味道,清爽干净地混合、逸散。

乐时羞惭且愤怒地握住于斐另一侧的手臂,架不住他这样抱着自己,像是撒欢脱缰的大狗一样,穿过人声鼎沸的饭堂,穿过路灯泛黄的校道,穿过风中安静的铁丝围网,冲进田径场里。

他们的身后跟着欢笑着的少年们,间或“于斐!真有你的!把我们第一名拐走了!”“十圈哦!斐斐冲呀!”“于哥牛逼”之类的话。

乐时对于这样疯狂的行径发乎于心地感到嫌弃,于斐真扛着他跑了俩圈,听见他愈加粗重的喘息,乐时大力拍拍他的后肩,说:“放我下来。”

于斐在酣畅淋漓的风声里大喊:“我不放!”

乐时恶狠狠拧了一下他的手臂:“于斐!”

追风少年于斐并不理会他愤怒的警告,反而充分运用主唱位置无与伦比的肺活量,高声回答:“我这辈子都不放手!”就差迎着风怒喊我爱你了,乐时当即羞愤欲死,伸手蹬腿地挣扎,于斐抱不稳他,让他跌撞踉跄地跳了下来。

乐时满面通红,好在暮色黯淡,看不清楚他的脸面,乐时冷怒声音,问:“还要跑?”

于斐被他的语气一刺,登时有些委委屈屈,与乐时对视着,他气喘吁吁、断断续续说:“还要跑。我就是特别开心,特别想跑。你得第一名,我特别开心,你现在看着我,眼睛像装着整片大海,夕阳里的大海。我特别开心。我开心得要爆炸了。乐乐。我怕我接下来就会——”

他的眼睛特别亮,好像点燃的恒星落进了他的眼珠里,他们在夕晖的余温里四目相对,风和光在一瞬间被拉得很长,世界牵扯着动态的模糊静止、融化,他们仿佛身处宇宙中心。

安静一阵,还没等于斐把他的胡言乱语贯彻到底,乐时死力攥紧于斐的手,拉着他,在日落的大道上,带着无限燃烧的狂热的精力,以及满腔难以纾解的爱意,朝着天边那一线金黄色的余晖飞跑。

于斐在他的身后放纵声音地大笑,笑到嗓音都有些撕裂与发哑。

原本有些人跟着他们跑,可最后谁都跟不上这两人的疯劲,抱着膝盖喘着气,看着那俩人末日狂欢一般地手牵着手,开怀奔跑。禁不住地也跟着他们一起笑,嘴里骂着“神经病”,眼睛却被这纯粹的近乎于少年时代的疯狂烫热了。

周望屿干脆在运动场的看台上,开了一场小型的演唱会,有歌就来,没歌就聊。一时间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乐时和于斐跑够了,浑身泡在汗里面,在跑道上慢慢地走,感受发着抖的小腿肌肉,每一下都重如雷鸣的喘息,看台上响起来一首《知足》,于是于斐边走边断断续续地哼,有时忘了词,乐时就替他唱下一句。

天已经完全暗下来,跑道上人迹稀少,于斐去握乐时的手,对方的手心冷而湿,全是汗水。

“乐乐。”于斐忽然说,乐时转头去看他的侧脸,昏昏暗暗,只剩模糊轮廓,但听声音,却能想象他唇边的笑意,“我突然很想写歌。我以前是很喜欢写歌的,刚进HP那会儿,什么小事都要写下来。想和你谈恋爱的时候我也写,和你一起走过的,日落的金色大街,手里拿着的炸鸡的油香味道,还有路灯底下你的眼睛,像沾了蜂蜜的玻璃珠子。”

“我这会儿想写夕阳的尾巴,跑道上风的颜色,因为跑太快嘴里的铁锈气味,你挂在我身上的时候特别不甘心的挣扎,还有‘为了你,而祈祷,而祝福,而感动*’……”

在看不见的昏暗里,乐时停下脚步。

模糊的深灰天幕下,远方的楼层像是延绵的山的铁脊,近处的树冠是能发出浪声的黑色波涛,栏杆与细网被风吹起细微的金属碰响,嬉笑怒骂从看台传来。在冷清的间隙里,别离前的热闹滋生蔓延。

他们站在冷与热的交界处,喘息的声音逐渐敛藏,乐时呼吸着深夏的空气,后背的汗水被吹冷,炸起一层敏感的粟粒。

他突然意识到,夏天正悄悄地从他的衣摆间溜走,秋天就要到了。

“阿斐。”他出声,呼唤于斐。

于斐在他面前五六步的地方停下,朦胧是个回身的动作,没有太多语言交流,视线却冥冥地碰在一起,那个想法跳进脑海里时,乐时的声音即刻响起,不带情感波澜的淡冷,音义里却溅满了炎炽的火星:

“或许可以再在你的歌里,多加一件事。”

没等于斐发问,乐时奔向他,扑进他的胸口,仍然是那大得出奇的力道,于斐下意识按住他的肩膀,下一刻就明白乐时想做什么。

于斐沉沉笑了一声,声音散在风里:“我知道。在夏天的最后,秋天的开始,歌里还能写进爱人的一个亲吻。”

于斐的手臂环过他满是汗水的脖颈,手指轻轻抚摸乐时后颈的皮肤。

他们在空旷的风音里拥吻。

分开的时候,乐时的声音闷闷响了一下,满是嫌弃意味:

“……啤酒味儿的。”

*五月天《知足》

作者有话说:

题目来自《生命有一种绝对》-五月天。谢谢观阅!我这几天会尽力把之后的部分码出来的。年底忙完之后会认认真真把全文大修一遍,评论我都有看!从各方面而言,谢谢各位了(鞠躬)!我也真的学到了很多东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