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厨神 第22章

作者:若然晴空 标签: 逆袭 天之骄子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众猹反而觉得他大惊小怪,纷纷说道:“那可是超凡啊!”“魔族的魅力也是你能想象的?”“超凡的事,能叫早恋吗?”

  这瓜传得沸沸扬扬,到江渚城反而没那么热乎了,该八卦的都八卦到了,江渚城的报纸也没赶那个时髦放上头条,张小白虽然会看点报纸,但基本上看的是故事报,其他报纸也就看个头版头条,愣是隔了小半个月才吃到瓜。

  李慕雪就更不在意了,开玩笑,追杀李慕雪和我慕白公子有什么关系?

  张小白听到这事时,立刻就把一年前李慕雪轻描淡写说的“得罪了个姓南的”的话和这报纸内容联系上了,起初他第一反应就是一对耳朵割就割了,随后慢慢冷静下来,这才明白过来他和慕雪的处境。

  如果南家一开始要耳朵的时候就给了,不管心里在不在意,表面上过得去就可以了,事情肯定不会闹得这么大,等南家那边治好了大小姐的病,再送些珍贵的谢礼来,说不准还结了一段善缘,但在慕雪带着他逃跑一年之后,南家肯定不信他割了一对耳朵,慕雪会不放在心里,他又有那样的天赋,南家这追杀令一下,哪里是给活路的态度?

  张小白心事重重地回到家,李慕雪正在小楼里奋笔疾书,平时这个时候被小白看到了他努力的样子,至少能混上一杯热茶,要是他熬夜赶文,第二天还能吃上一顿小白做的早饭,然而今天他摆出了一副准备熬夜奋战的架势,小白也没有理他,而是坐在椅子上看着他发呆。

  李慕雪有些奇怪地放下笔,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问道:“怎么了,在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张小白把手里的报纸递给他,李慕雪一看就明白了,撇撇嘴,很是不屑,“说得好像他要追杀我,我就站在那儿给他杀似的,南家不知道我的情况,他们家只有个老祖比我高一阶了,小白不怕,咱们苟个一两年,我带你杀上南家,把他们家三个超凡的耳朵割来下酒。”

  被张小白念叨过几次,李慕雪说话终于收敛了一些,不再开口闭口全族耳朵,而是宽容地把目光放在了南家祖孙三代的耳朵上,实在是可喜可贺。

第56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4)

  天大的事到了李慕雪嘴里就成了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张小白还是紧张了一段时间,最后……风声过去了。

  没办法,追杀令这种东西也是几百年前的超凡玩剩下的了, 有人追杀就有人逃跑,面具这种易容神装据说就是当年一个跑路一绝的超凡发明的,如今的大陆早就有了自己的秩序, 只要李慕雪自己不冒头, 想要揪他出来实在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南家甚至从西方进口了占卜神装, 废了一个高阶术法师也就占卜出人在南方, 问题在于南家这地理位置,他们的南方基本涵盖了四-灵-大-□□-分-之一的面积,就……很愁。

  李慕雪一点都不慌, 期间在报纸上连载完成了两本小说, 都是百万长篇,刚连载完就有书坊联系他求出版, 由于他的作品新颖又爽点十足,很快就在本年度的大陆畅销书里有了姓名, 其中出版名为《兽王觉醒》的那一本更是火遍大陆, 就连魔族那边都有人开始翻译了!

  作为新晋畅销书作家的慕白公子反正比李慕雪有名多了,李慕雪只是个世家超凡,这世上终究是普通人多, 关注他的普通人也就分到点瓜吃, 慕白公子的书却不一样了,但凡认识几个字的人都愿意买一本来看,就是不认识字的, 酒楼茶馆里也多的是说书人吐沫横飞, 就连慕白公子居住的园林外也多的是慕名来求见的读者。

  要知道, 时人写书多半相当诚实,以男人为主视角必然要娶三个以上的美人才叫圆满,以女人为视角的书除非是男人写的,否则最少也要有个痴情俊美的男主角,有的更加诚实,也写上五六个爱慕者,所以读者大多泾渭分明,没几个人自己去找不痛快。

  小说圈子里基本就是男读者看男作者的书,女读者看女作者的书,而像慕白公子这样一个女角都没上位,最后反倒和一个挚友浪迹天涯的书是很少见的,男人看的是各种装X打脸的爽点,难得女读者看着也舒心,看得多了难免就会觉得作者本人大约也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

  十一岁半的慕白公子:……

  说起来李慕雪也看过不少同行写的东西,理论学得都差不多了,可一旦到了自己下笔,就完全没法想象让主角去和大于一个的女人相好,甚至都不想写感情线,青春年少,山河正好,有这时间不去浪一浪反而把生命浪费在情情爱爱上,简直是不可理喻。

  如果他是孤身一人的话,说不得也得背上行囊去远方游山玩水,但他有了小白就有了家,立刻就觉得那种漂泊无依的浪子生活完全没有吸引力了,哪里的山不是山,哪里的水不是水,江渚风景这么好,他觉得自己可以待一辈子!

  清晨起床,一摸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被褥都凉了,李慕雪打了个哈欠,下床穿衣洗漱,园林建筑多,他和小白的卧房也不局限在哪个房间,而是这里住一段时间,那里睡几天,每天都有新鲜感。

  其实他和小白也商量过睡觉的问题,以前在李家是因为地方属实是小,小白刚来又害怕,不得已一起睡,后来上路又是图方便睡一间房,现在有了这么大一个住宅还睡在一起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但是他提出睡得多了就习惯了,分开睡反而还睡不着了。鉴于两人年纪都还小,这个理由相当充分,小白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李慕雪的心情就很好,其实哪有什么习惯不习惯的,他在李家的时候一个人睡了那么多年不也过来了,小白或许不觉得,但他是真的很喜欢有个人躺在身边的感觉,时不时还能翻身抱一抱小白,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抱着小白的时候他就觉得很安心。

  从卧房出来到前楼,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仆役在打扫了,见到他都叫一声公子,李慕雪随意地一路应和着过去,摸到小白平时做饭的灶房里,一摸灶台上是热乎的,顿时喜笑颜开,熟门熟路地打开倒扣着的笼屉,里面有一碗白生生的豆浆,一碟漂亮的豆腐皮小笼包,这就是他的减肥餐了。

  张小白起了个大早,给李慕雪做了早饭之后自己也吃了一点,近来他准备在江渚城里开一家食肆,店铺已经盘好了,在园林的仆役里挑了几个勤快的年轻人就准备开张营业,李慕雪对这个颇有微词,但这是张小白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虽然李慕雪能挣钱,身家还越来越厚,但一个家里不应该只指望着一个人挣钱,要是家里实在忙不开也就算了,但那么大一个园林里养着上百号仆役,张小白每天闲得很,想做点事情再正常不过了。

  李慕雪也没有办法,只能同意,张小白也不想把所有精力都花在外面,不准备做得太大,一个小食肆刚刚好。

  江渚城里多的是客商往来,酒楼食肆的生意都很好做,城东开了家新食肆的消息传出去之后,除了爱好探店的资深吃货有点反应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水花,张小白挑了个适合开张的日子,就这么开门营业起来了。

  食肆不同于酒楼,不需要什么好听的名字,大多是些什么王二小吃,张三食肆一类的,张小白也没多出格,打了个李家食肆的招牌,又因为江渚城里的李家食肆也有两三间,还在招牌后面落了城东的款儿,于是这家小食肆对外的名头就成了“城东那个李家食肆”,相当有烟火气。

  第一天开业,按例是要打点折的,张小白一大早起来就是忙活这个,他做的是四色小点,两种甜口的一个是玫瑰糖浆混牛乳的花卷,一个是板栗馅糖饼,咸味的是鹅油烧麦,鹅油香润,入口滑腻,配合糯米的清甜和时令菌菇特有的滋味,吃起来层次感十足,还有牛乳烤制的松仁小饼,又香又脆,都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

  这四样小点的价格都打了对折,可以一份四样,也可以单卖,点心本身就是江渚城里卖得比较好的吃食,商人上路大多喜欢携带一些,刚出锅的小点香气飘出很远,刚开张还没多久就有人溜溜达达地过来问价。

  张小白现在的面具是个妙龄女郎,换成别家老板娘也许不在意这些,但张小白其实有些不大愿意招呼人,店里的仆役便自觉上前笑脸迎人,那问价的是个商队里的护卫,走南闯北的也是个知价人,一问就知道这价格是真打了对折没掺水的,知道是新店开业,也没占便宜,掏钱买了两大包甜口的小点,又拿了一份鹅油烧麦边走边吃。

  鹅油吃多了会腻,但做成烧麦就不一样了,烧麦的面皮劲道,内里是糯米和菌菇拌的馅料,咬一口鲜得人眼睛都亮了,那护卫吃了几个烧麦,纸袋里就见了底,再叼一只花卷尝了尝,立刻就被这玫瑰和牛乳混合起来的香甜面食给迷住了。

  酒香不怕巷子深,吃食香也是一样的道理,那护卫走后不久又有人循香而来,城东的店铺都是定价比较贵的,这里的常客大多也不缺钱,那客人好咸,买了两样咸点,先吃了一个松仁小饼,立刻点了点头,“你们家这饼子做得好,就是小了点。”

  伙计连忙笑道:“我们老板娘说,这种饼子做大了吃起来不方便,会掉渣,做小一点吃着脆脆的,左右咱们也是论斤重卖的。”

  客人点点头,“是这个理。”

  说着又尝了尝鹅油烧麦,松仁小饼虽然滋味不错,但更像是孩子吃的零嘴,他兴趣不大,这鹅油烧麦却又不同,面点的手艺是精巧工,从面皮到内馅都是学问,光看卖相就很不错,薄薄的能看到糯米馅的烧麦皮,咬一口下去鹅油香气立刻蔓延上来,糯米和菌菇的配比正好,和面皮的口感混在一起,多一分嫌油腻,少一分不香润。

  那客人吃完一个烧麦,脸色顿时舒缓开了,看到平时不大吃的甜点也来了些兴趣,让人一份称三斤,他就算不吃,家里的孩子也可以吃。

  伙计连忙给他称了带走。

  一个上午的时间,张小白做的小点就都卖光了,还有不少回头客,其中就有那个买了两份甜点打包回家的客人,那客人是世家出身,却没有术法天赋,整日纵情享乐,因为人品不错,反而在江渚城的吃货圈子里有了不小的名头,但凡江渚城的酒楼食肆开业,总要请一请这位来点评,被他点评过不错的店铺身价都会高一点。

  这客人可不是会在路边随便买点东西打包回家的主,见到他带着糕点纸袋走在路上,相识的人都要问一问,没多久吃货圈子里就传开了,周九爷吃过城东那家新开的李家食肆了,甚至打了包带走!

  不少吃货赶早去买,尝过之后都觉得你周爷还是你周爷,果然是天字一号的好舌头,也有的吃货来得迟了,闻着空气里弥留的香气扼腕痛惜,别的也就算了,这鹅油烧麦的味道可真是霸道啊。

第57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5)

  江渚城知名老饕周九爷最近心情不错, 说起来他这辈子其实没经历过多少烦心的事,测不出术法天赋时他也就不到十岁,转过年父亲做了家主, 就更没人给他气受了,凡人命短,就算用天材地宝养着也最多能活个百十岁, 所以他从小就过得挺舒心。

  作为一个富贵闲人, 周九爷每天都要出去转转, 吃些新鲜, 江渚城是个好地方,更是厨界的证道之地,别管在外头有多大的名声, 能在江渚城里把招牌打出去, 那才叫本事,偌大一个江渚城每天有人开业, 每天有人关门,所以撞上一个平平无奇的新店, 来了点兴致尝一尝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家食肆从里到外都很普通, 地方不大,甚至没有供客人堂食的地方,四五个伙计, 摆出来几样点心吃食, 周九爷尝了尝,多年老饕生涯立刻给他提醒:滋味足,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家。

  然而也就到此为止了, 点心这种东西看的还是配比, 那么多笼点心也不是一个人忙得过来的, 原料和面火候步骤多着呢,有一步出了点差错口味就会有细微的不同,周九爷还是最喜欢城西那家的面食,每一笼都是老板精心做的,卖得贵,但是吃着舒心,于是等他想起来城东那家滋味不错的新店时,已经是三天过去了。

  老饕的爱相当现实,那么多美食在后面排着队等着,独宠一家是不可能的,谁家都有个局限,卖面食的做不出正餐的滋味,卖正餐的也有招牌菜和普通菜之分,那新店点心做得好,周九爷立刻就认定店是卖点心的,今日一早打从城东路过,他忽然想起那鹅油烧麦的滋味了,便转了个巷子准备去买点来吃。

  人还没进巷子,就被一种奇特的香气给勾住了,那香气似乎是多种味道糅杂在一起的,却不冲突,肉食的霸道和米饭的纯香融在一起,勾得人肚子咕噜,立刻就升起一种原始的冲动:干饭!

  一进巷子,周九爷就更震惊了,那巷子墙角下坐着的一排熟脸不是那些经常和他一起探店的老饕吗?举凡像他这样能无忧无虑享受美食人生的,最次也是个富商纨绔,怎么落到在墙角扒饭了?

  见到他,一排老饕也很是欣喜,美食这种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分享出去才是最快活的,有个五十来岁的老饕连忙朝周九爷摆手,“老九你快排队去吧!排完咱们再说话!”

  周九爷这才注意到这新店外头排队的人实在不少,他站的那位置刚好到队尾,甚至还不是饭点,前面就排了二十多个人,都快顶出巷子了。

  李家食肆开张也就三天,头一天关店早,只卖了些点心吃食,第二天卖的是汤面,香香辣辣的臊子浇在白生生的面上,还滋滋冒油,配着几样青瓜花生的小菜,那香味足足传出几个巷子,第三天开张,卖的却是一份一份的正餐,拢共十来样菜,都是做好了放在盆里的,客人自带碗碟来盛,一个人只卖三荤两素,大部分人都是盛了带回家去,那坐在墙角的一排其实是各自买了几样菜,在一起拼着吃的。

  排了半晌队,轮到周九爷时十个盆里空了八个,也没得选了,用店里的碗碟盛了两份菜一份饭,一回头就见那群老饕正朝他招手,周九爷其实没打算过去,可面前的菜勾得他肚子直打鸣,犹豫了一下也就蹲了过去。

  几个老饕见到他碟子里的菜,顿时很惊喜:“甜汁烧鸡和鲜鱼糕竟然也能剩下,来,老九,我用两块油豆腐换你一片鱼糕一块烧鸡。”

  立刻就有人谴责:“你可闭嘴吧,油豆腐……最多换两个春卷儿,不能再多了!”

  “我喜欢春卷,我用鱼糕跟你换!”

  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宛如梦回家族学堂,周九爷却没法注意到这些了,他用自带的筷子夹起一块甜汁烧鸡,那鸡块被夹起来的时候甚至微微粘连着金黄色的汤汁,咬上一口,外层是甜脆的鸡皮,内里入了味,不干不柴,汁水丰沛,就连骨头咂摸几下都带着微辣的甘甜,配上一口火候正好的米饭,顿时满口含香。

  周九爷今年四十三了,吃过的好东西不少,但这会儿他完全忘记了之前的那些美食,满眼都是惊艳,而且就他的体验来说,这烧鸡已经有些凉了,如果是热的时候吃,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一块烧鸡就见了功底,周九爷艰难地挪开了筷子,夹起一片鱼糕,光是夹鱼糕的手感就让他微微点头,鱼肉蒸出来的糕大多松散,只看这颜色就知道没加别的原料,夹起来竟然丝毫不颤,咬一口更是舒心,鱼糕紧实,极鲜极甜,不像是在吃鱼糕,倒像是在吃一块没有刺的鱼肉,生鱼片似的口感,却少一分水腥气,是他吃过的最好的鱼菜。

  不知不觉就着米饭把两道菜吃了大半,周九爷长呼一口气,也不觉得蹲着说话丢人了,拉了拉身边人的胳膊,“烧鸡换油豆腐,我一块烧鸡换你两块豆腐。”

  张小白是第一次开店,没有多少经验,怕准备得多了卖不掉,但连着两天都是饭点还没到就卖光了,他也有些无奈了,像这样的大锅菜做起来很费力气,他就算共享了超凡的体质也觉得有些撑不住,他总不能一天到晚都在做大锅菜,多做多卖是不可能的,只能学一学别家生意好的店,定额售卖,一个人只能买一份吃食。

  食肆开张一个月后,食客们也习惯了这家店的规矩,甚至同巷有些做生意的人家还嗅到了商机,把自家店铺改造成食间,让那些原本只能蹲在墙根的食客得以坐进店里慢慢享受美食,一个座位卖一份粥点的钱,竟然比先前辛苦开店时还要赚钱。

  周九爷这个江渚城最浪的老饕慢慢成了常客,一天最少来一趟,不是他开始专一了,而是这食肆每天做的菜都不一样!其实有时候他还是挺想回味一下以前吃过的东西的,但每天都有新鲜菜的感觉更好!

  今日的吃食偏向清淡,用了江渚这边时令的茨菇烧梅花肉,茨菇本身清香微苦,炖久了是软绵的口感,炖轻了则微微发脆,烧肉时吸收了多余的油脂,吃起来甚至比肉的滋味还要好,梅花肉肥瘦均匀,汤色金红,浇一勺汤汁配稻米饭是一绝,配菜是鲫鱼豆腐汤,蒜汁松花蛋,再来一碟水煮花生,吃的就是一个享受。

  周九爷吃得直捋胡子,身边的老饕们聊得也很热络,有个三十来岁的瘦高老饕神神秘秘地对同桌几人说道:“你们可知道,每日做出这等美食的是什么人?”

  周九爷对这个完全不感兴趣,他只关心这家店能不能一直开下去。

  其他老饕也大多兴致平平,此时却听那瘦高老饕嘿嘿笑着,“佳人素手做羹汤,你们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周九爷耳朵竖了起来,目光落在那瘦高老饕身上,瘦高老饕忽然面对上一群闪亮亮的视线也觉得有些发毛,立刻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那店里的伙计原本跟我家的小厮是兄弟,伙计说的,他家的吃食都是老板娘亲手做的,那老板娘是个标致的美人儿,不知道有没有二十,那手艺是祖上传的……”

  有个老饕立刻反驳道:“我觉得没有个四五十年做不出这样的吃食来。”

  也有人摇摇头,“天赋这种事很难说的,世家……反正就是很难说。”

  周九爷倒不介意自己这些朋友提到世家,他其实都不觉得自己算是世家子弟,他关注的不是这个,目光落在那瘦高老饕身上,他忽然问道:“那老板娘每日忙活这些厨灶里的事,却不见她家夫君,可是遇人不淑?”

  瘦高老饕嘿嘿直笑,“伙计没说,但我估计是这样,毕竟谁家有个这样的娘子不哄着宠着,反而要人出来开店,整天绕着灶台打转的?”

  周九爷顿时对这事上了心,他爱美食,平时虽不关注厨子,却也知道美食都出自厨子之手,能做出这样惊艳佳肴的人,他难得起了些怜悯之心。

  张小白揉了揉鼻子,脸上顿时抹了一道面粉,李慕雪正在烧火,这活计其实多的是人做,但他就是很喜欢和小白一个揉面一个烧火的默契感……好吧,还有劈柴也是减肥的一项。

  见到小白脸上抹了粉,李慕雪立刻把衣袖翻过来,用雪白的内衬给他擦了擦脸,瘦了一些的脸上满是笑意。

  张小白看着李慕雪脸上的炭灰,却没有替他擦的意思,嘴角抿起来忍住笑,轻声说道:“你这个样子被人看见,谁也想不到你的身份了吧?”

  混血少年笑靥如花,李慕雪忽然怔了一下,好半晌才开口说道:“小白,我好像……九阶了。”

  他不说张小白也感受到了,李慕雪自从来到江渚城之后就一直在飞速升阶,达到八阶之后难得停滞了一段时间,像这样的突然升阶,他其实已经体验过很多次了。

第58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6)

  在很久以前, 据说大陆上超凡遍地走,半神多如狗,但在如今天阶绝迹, 超凡成为最强个体单位的时候,超凡九阶就已经到顶了。

  大陆每隔五十年会排出一张超凡榜,当然很久以前超凡榜只是次榜, 最高一级的实力排行榜是天榜, 超凡榜前十都是九阶超凡, 第十一名则是一位老牌八阶, 虽然也有漏榜的可能,但这也差不多说明超凡九阶的稀缺程度,像李慕雪这样还没过上十二岁生辰就进阶人族天花板的, 也许翻遍人族历史都找不出第二个来。

  妖孽……不, 也许算是奇迹了,奇迹本人体验良好, 甚至还坚持劈完了柴,洗了手去写了两章的文稿, 又烧好热水泡了两杯枸杞茶。

  习惯了朴实无华的生活, 李慕雪在心态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正常的十二岁少年拥有了这样的实力恨不得日天日地,而他就觉得还好, 毕竟实力这种东西平时也用不着, 就像长了比常人更多一些的头发,就算头发比较漂亮,谁也不会天天惦记着自己有一头秀发, 李慕雪如今活得就像一个一百二十岁的老头一样。

  然而变故总是隐藏在平静的表象之下, 开春没多久, 铁路上的冰雪未化,消息闭塞的天元城内发生了一件大事:南家大小姐在经历了二十年病痛折磨之后,于前一天夜晚在睡梦中去世。

  南家大公子南明殷是第一个发觉的人,伺候小姐不精心的两名丫鬟被当场拍成肉泥,随后到来的南家两名超凡更是悲痛欲绝,南明殷抱着妹妹冰冷的尸身,检查过后确认是因为腹中的假回天丹突然裂开导致宿体死亡,当即吐出了一口心头血,面色狰狞,立下心魔誓要替妹妹报仇雪恨。

  南家大小姐说来也是个苦命人,她从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副脊椎,放在普通人家也许生下来没多久就死了,南家这样的传奇世家断骨重生的灵材不少,但也没法无中生有,当时替她诊断的医师便采用婴儿骨移植的手段替她续命,只是外来的骨头有排斥反应,最多半年就要更换一次,到了成年之后更是移植了骨头也没法站立起来。

  为了她的病,南家寻遍了名医得到一份上古药方,凑足了药材,只差一对精灵耳,南家老祖三百年前都没去冰原参战的人,为了一对耳朵去了冰原三次,却也没寻到药材,所以在得知李家有精灵耳时,南明殷的态度才会那么急切,没想到只是一对耳朵的事情,那新晋的李家超凡竟然舍得抛下一切带着那小混血逃走,至今杳无音讯。

  南明殷恨那个卖假回天丹的炼药师,更恨李慕雪,精灵割掉耳朵之后又不会死,甚至因为耳朵上少有血管的缘故,都不会很疼,就为了一个低贱的混血魔族的耳朵,他的妹妹死在最好的年华里。

  追杀令之下仍旧毫无消息,只能说明李慕雪带着那个小混血隐姓埋名躲藏到了一个没人知晓的地方,南家之前是顾念着世家联盟的面子才没有对李家动手,但如今南家这边人都死了,南明殷认为这也算师出有名,南家老祖和他是同样的想法,放在三百年前,这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大仇,只有南家家主有些犹豫,他也心疼爱女早夭,但人都死了,为了一个死去的人大动干戈并不符合世家的利益。

  然而做家主的始终拗不过父亲和儿子的坚持,李家家主李明启只是一个普通超凡,李慕雪进阶超凡不过两年,正是好捏的柿子,相反如果先前那么大的阵势因为人死了就默默撤销追杀令,南家的面子才是真的丢到地上了。

  李家这两年的发展其实不赖,世家的实力终究是要看下一代,李家和李慕雪同辈的少年里也算天才辈出,不算实力忽上忽下的李雪风,已经有四五个人到达了入微境界,不少大世家也就是这个水准了,然而家主李明启的心中仍然有一个未解的结,那就是离家之后再也没有消息的李慕雪和小白。

  得罪了南家这样的大世家,李家这两年低调发展,甚至都没再往外派子弟游历,就怕被南家抓住把柄打击报复,但李慕雪是在外的人,也许不一定什么时候被南家抓住悄悄杀掉……不,有可能已经被杀掉了,南家声势那么大的追杀令不过是在隐藏杀人的事实,只要想到李家除他之外的超凡,一个顶级的妖孽就这么夭折掉了,李明启就觉得呼吸困难。

  所以当南家人红着眼睛找上门来的时候,李明启的第一反应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如果慕雪和小白都被杀了,南家肯定不是这样的反应,作为家主,李明启并没有被连累的想法,要知道,世家也就是这几百年来和平一点,以前也是强者为尊,如果李家是上官家那样的大世家,南家想要小白的耳朵得低声下气来求,求不到也只能另寻他法,而不是在人死了之后将责任推到李家头上,过来兴师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