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厨神 第7章

作者:若然晴空 标签: 逆袭 天之骄子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张小白也饿了,今日是早起,早上只吃了一碗白粥,这会儿午时都过了许久,见秦泽没怎么吃面,又起身要走了,也不嫌弃是别人动过的,端着面准备坐下来就着剩菜对付一顿,秦泽倒有些奇怪,一边昂头伸手等禁卫过来给他系披风,一边问道:“这馆子里的东西你也吃得下去?”

  换成别人这么说话早被打死了,也就是这客人看着来头不小,边上伺候的小二脸都僵了,张小白吃了一口面,微微抬头看向秦泽,老实地反驳,“这家得味楼做汤面起家,最便宜的汤底也是头一天夜里上灶,这碗面是最贵的老汤,用料很精细,面粉的原料出自上好的产地,就算手法有些瑕疵,但用心的吃食都难吃不到哪里去。”

  秦泽笑了,这就是小孩子的想法了,用心与否他并不在乎,不好吃就是不好吃,想对他上心的人还不够多吗?

  并不知道自己吃了一顿敷衍菜作的秦泽也没在意小孩子的那点坚持,只是有些遗憾,要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孩子,他肯定就把人带回去掌膳了,天赋这种事是最没道理的,积年的老武师可能被空有蛮力的壮汉一拳打倒,身经百战的宿将往往成为名将刀下的一道功绩,浸淫厨艺几十年的御厨做出来的菜却比不上十岁的小孩,只可惜他没法把人带回去掌膳。

  秦泽走后,张小白坐着吃完了面,两道剩菜也都动了一多半,走的时候又回了一趟灶房找到做汤面的老师傅,提醒道:“汤料原先应该是完美的,但是多放了一点茱萸,师傅记得鲜汤最忌辣,普通的客人尝不出来,刚才那种客人喝一口就要撂下。”

  老师傅先前就在灶房里看他做菜,几次都想和他说话,这会儿听了提点,连忙点点头,准备熬汤的时候试一试,这汤底是祖上传下来的方子,茱萸这味料也是传下来的时候就有,这种老方一般是不敢改动的。

  张小白的提点没有太深,其实这汤面做得还有不少瑕疵,面粉的原料虽然好,却和汤底不般配,这味老汤刚刚研制出来的时候用的应该不是这种面粉,不加画蛇添足的茱萸,配上本地面粉揉出来的面条,才是这碗老汤面真正的滋味。

  从得味楼出来,张小白顺带又去了一趟楚楚巷,白日的花街没有晚上那么热闹,客人却也不少,沈言薇在楼上教新来的姑娘弹琴,曹玉娥在灶房里做糕点,一碗热腾腾的甜糕蒸出来,咬一口带着蛋奶香气的内馅几乎就要流出来,滋味正好。

  清明前后,有新茶收晾,定北侯府也开始了启程前的准备,这次孟廉是不跟去的,侯夫人犯了哮喘也要留在上京,去边关的人只剩下孟觉和张小白祖孙两个,要准备的东西却一点都不少。

  边关苦寒,一去就是一两年,冬夏的衣服都要齐备,像张小白这样正在长身体的孩子可以不用带那么多,好料子多带一些,到时候量着身再裁,也不用担心找不到人来做,孟觉镇守的北伏城有不少军属定居,家家户户都会做点针线。

  带的最多的是茶叶,边城的地大多是荒的,朝廷也不给过度开荒,怕蛮夷打过来的时候来不及抢收,地皮有限的情况下肯定是种粮为主,粮食打下来再制成干粮,也就是干面饼,长期这么吃下去人是受不了的,所以大楚南边的茶叶在边城是最畅销的硬通货,家家户户都会备上一些,孟觉喝惯中等的茶叶,这玩意可不能到边城现买,贵得要杀人。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答应给其他将军带的零碎物件,最贵的是一套头面,宁城守备将军的女儿今年要出嫁,因为嫁得有些委屈,将军夫人就把攒了多年的私房拿出来托孟觉给带上一套上京的红宝首饰。

  孟觉说起时有些唏嘘,宁城和北伏城相距不远,两城守望相助多年,周将军不是不疼女儿,要嫁的那家早年没了当家人,孤儿寡母地拉扯大,但那家的当家人原先是周将军的同伍,于公为国战死在沙场,于私多次救过周将军的命。

  武将的女儿难嫁,武职低一些七品的小官都不肯娶,兵权在手的,皇室选秀了解一下,武将家的小姐长得好看那是话本子里,竞争不过文官闺秀,都是给皇子做侧,给皇帝做妃,侯门一入还深似海,宫门一关爹娘白养,所以大多数武将都是孩子还在娘胎里就定好姻亲,军中内部解决婚事。

  孟觉这样的将军回边关当然不能自己带几个护卫跟县官上任似的去,而是顺路跟着押运军需的车队一起走,军队里的军需一般都是甲胄兵器,粮草是临边的几个郡共同解决,甲兵可不能让边关自己解决,这种东西都是战略物资,必须放在朝廷眼皮子底下的东西。

  今年的军需量大,去年才打过一仗,死了不少兵,也有不少甲胄武器战损,修不好的要报上去录进名册,然后集中起来该回收回收,该销毁销毁,张小白直到跟着孟觉上了马,才有一种真实感。

  他本是要过孟廉一样的日子,在上京做二十年富贵世子,再穷困潦倒过半生,人生的轨迹一旦被打乱,事情就很难说了。

  张小白以前也骑过马,弼马温是只热情的猴子,他那天摘蟠桃做糕点路过马场,就被猴子热情地拉了进去,还手把手教他骑马,虽然一趟马骑完,他拎了一兜的蟠桃都被猴子吃光,但骑马这项技术他是学会了。

  孟觉给张小白备了一匹小马,但长途不能骑小马,见张小白动作熟练,孟觉也没多想,只以为哪个孟家武师闲着教会的,他把自己的一匹草原马给了张小白骑。

  春时出发,军需队伍见山绕山,见水搭桥,抵达北伏城时已是初夏时节。

  张小白在上京城时还是个白白瘦瘦的俊娃娃,一路下来已经晒成相当朴实的乡下娃子,因为是一天天晒下来的,他自己也没感觉到太大变化,孟觉带他进城,城里的百姓都赶过来看,还有记得孟楼的,见到张小白的眉眼,有人在路边就哭了起来。

  张小白从未见过这样的情景,只是一个人带着孩子进城罢了,押送军需的大队人马还没进城,却没人注意他们,城中的百姓无论先前在做什么,见到孟觉和他,都是立刻放下手头的事情,站在路边目送着他们,也有人搭话,都是带着崇敬和憧憬,一双双眼睛看过来,竟然让张小白有了一种难言的滞塞感,他想说点什么,还想做点什么,但到最后也只是跟在孟觉的身后进了府门。

  定北侯府在上京城的宅子是赏赐得来的,在北伏城的这座定北侯府才是孟家自己盖的老宅,地方比上京城的宅子要大两三倍,建筑没那么精致,带着边城特有的朴实,伺候的人……没有伺候的人,除了一个老管事,也就是厨子和门房一家,厨子张大福的婆娘兼职门房,他们的女儿做丫鬟,原先伺候侯夫人和孟廉,还有两个买来的丫鬟,回京的时候就被侯夫人带走了,外头守卫的则是北伏城的军士。

  这是孟廉抱怨了许久的生活。

  张小白没让看着干干瘦瘦的丫鬟春儿动手,自己把带来的东西一趟趟搬进房间里,他住的房间就是原先孟廉在住的,因为不知道三世子回不回来,春儿都是隔几天就去打扫一回,看着就干干净净的,张小白动手收拾了一下房间,孟廉是打算好不回来的,房间里没剩下多少东西,也就是些翻都没怎么翻过的书和纸笔这些,春儿把东西收拾出来放在书桌上,整理得很齐整。

  收拾完的张小白看了看大得出奇的房间,外头是一片空地,三五十人练武都站得开,刚才进门时还看到了一大片菜地,灶房也大,整个定北侯府就是一个字,大!

  作为仙界的崽,占山头建宫殿是本能,他的仙膳宫放在人间也是一个大岛了,在上京的这几年越住越憋闷,来到边城,张小白简直怎么看怎么满意。

  从今天起,他也是这座北伏城定北侯府的一个主人了。

第17章 我在青楼当厨子(16)

  来到北伏城的第一个晚上,张小白尝到了侯府掌勺师傅张大福的手艺:一锅烧肘子,一只烤羊腿,炖的整只鸡,边城特有的锅盔面饼。

  北伏城终年苦寒,孟觉平时不在城里住,城外驻扎的大营有专门的军帐,他是那种士卒最喜欢的将军,和士卒同吃同住,偶尔才搞点特殊,所以每次孟觉回府,张大福都要拿出浑身解数,用最好的食材伺候孟觉吃喝。

  在边城,最好的食材除了肉还是肉,这年头殷实些的人家会养猪喂鸡,猪吃剩菜剩凤饭和猪草,一般最多养两三头,侯府人丁少,没什么剩菜饭,也没法专门让人去打猪草,拢共也就养了三头猪,十只鸡,还有两头羊,为孟觉回来,张大福头天找了屠户,一早就料理肉案,忙活了一天,好不容易才整治出一顿好菜来。

  张小白吃得很香,和别人想的不太一样,他其实不怎么爱吃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没有太多新鲜感,除了做出新菜时会试味,其他时候他还是更愿意投喂别人,反而是觉得普通菜肴吃起来更有滋味。

  一口锅炖的是人生百味,张大福少年贫苦,对肉食十分珍惜,做菜时自然而然就比上京城每日不知过手多少上等食材的师傅更为细致,他烧的肘子酱汁金红,肉香醇厚,也许是不常用昂贵的香料,放的多了,成菜的底味就有一些杂,羊腿烤得火候正好,只是片肉的手艺有些瑕疵,鸡炖得也很好,汤汁略油,不过这时候的人是最不嫌弃油水的。

  张小白吃得非常满足,孟觉也像是许久没沾过肉味似的,吃相很香,张小白知道他这多半是装出来的,毕竟跟着军需队走,一路上就没少过食材,他在路上经常做些吃食,没把孟觉亏到这个份上,不过他弯了弯嘴角,端起一碗鸡汤吹了吹,什么都没说。

  他这个祖父实在是个温柔的人。

  张小白是个对事情相当认真的人,虽然一路上舟车劳顿,到了熟悉的环境,连孟觉都起得比平时晚了一些,张小白睡在陌生的侯府里,辗转了半夜,到了该起床的时候却一点都不留恋地离开了被褥。

  早起是跑步,把筋骨舒展开了才能练武,毕竟许多招式练起来都有危险性,不得其法很容易自己伤到自己,以前孟觉是每天都要站在边上督促,后来渐渐发觉张小白是个再老实不过的孩子,也就放下了心,老实孩子好啊,做武将要那么多心眼没用,这是一条完全没有捷径可走的道路,天赋再好也要勤奋相加,只有实打实一拳一脚练出来的本事才能在战场上生存。

  昨天孟觉回城,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三世子没有跟回来,而是带了当年大世子孟楼的孩子,聪明人不少,能够看得出来孟觉是在为孙子铺路了,毕竟三世子虽然从小养在北伏城,却是个一看就不属于北伏城的人,世子爷高高在上,不喜欢和边民相处,更厌恶军营,和侯夫人常年住在侯府里,出门甚至要在大晴天打伞,说边城的太阳会灼伤肌肤。

  人和人的感情是相互的,孟廉不喜欢边城,边城的人也不见得喜欢她,只是碍着孟觉这个深得民心的边关大将,很少有人表露不满罢了。

  孟廉没回来,很多人是松了一口气的,谁愿意和满脸写着乡下人莫挨我的大少爷相处,孟楼的儿子虽然也不知根底,但对边城人来说,孟楼这个名字就是金子做的,当年边关沦陷,四郡失守,蛮夷大军全线进境,男人抓住杀掉,头颅在城里堆起来,女人晚上做军妓,玩腻就被充作军粮,活生生的人被当成两脚羊烹煮,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充斥着笑声和哭嚎。

  那一年,铁蹄声滚滚如洪流,裹挟生灵无数,有少年将军战袍如火,燎原而来。

  孟觉在侯府休整一夜过后就准备收拾一下去军营了,北伏城本身不是朝廷规制,而是北伏关内的一座小城,因为长期驻兵,兵卒往往十几二十年不得还家,索性拖家带口在边关住下,久而久之才形成北伏城的规模,孟觉住惯了军营,在侯府里待不自在,张小白也不觉得意外,什么都没说回房收拾出了几身换洗衣裳,拎着个包袱就跟着孟觉上马。

  虽然已经感慨过很多次了,但孟觉看着这个孙儿上马的身影,还是再一次地叹气:真是天生的孟家男儿啊!

  军营里得到消息更早,毕竟这次负责押送军需的官员蹭着孟觉吃了一路张小白做的菜,吃人的嘴短,到军中说起话来不免就多偏向了张小白一些,只是北伏大营的将士们都不大相信,这也怪不得他们,有孟廉“珠玉在前”,孟家子的名声暂时算是别想要了。

  张小白并不知道军中的弯弯绕,他是个很认真的人,知道自己在边城会度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提前做过功课,其中就包括在军营里生活,他如今十岁过半,身量却不算矮,因为从小打的底子好,已经能够承受军中的操练强度了,他没准备搞特殊,向孟觉提出自己的意思后,孟觉也很快肯定了他的想法。

  所以来到北伏大营的第一天,一众将领并没有等到跟在大将军身后进军帐的小少爷,反而等来了一个晚半年入伍的新兵,暂分在火头营。

  众所周知,火头营是最精锐的部队!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行军时火头营负责押运粮草,交战时需要准备饭食,行军造饭的家伙什可要比刀兵重得多,由于粮草在战时的重要性,火头营将士的忠诚度必须要得到保证,除此之外也得有足够自保的本事,还有一部分鸡贼的将领习惯在上头征调亲兵时把手底下最好的兵藏到火头营里,打压刺头也是这么个逻辑,久而久之就导致了火头营的特殊性。

  孟觉是真的想要培养出一代名将,从底层做起,了解士卒疾苦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张小白相当理解,在慎重斟酌之后,他自己选择了火头营。

  事业爱好两不误,这是什么人间美事?天上的小伙伴都被我的机智惊呆了!

  太白真的惊呆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嫉妒的对象除了上京城的食客,小白的家人,还有下凡的紫微星君之后,还要多出一群当兵的野汉子,猪脚啃光了,酒也喝干了,肚子空空的,心里凉凉的,这冷冰冰的仙界只剩下仙膳宫的灶台还留有一丝温度。

  下凡!下凡!

  立刻!马上!

  张小白进入火头营的第一天,他没有摸到灶台,作为三军皆知的精锐部队,火头营的操练和正式军队的强度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别人操练完等开饭,火头营的将士还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去造饭,唯一值得安慰的是,造饭是件挺简单的事。

  火头营很大,每天要维持一个常驻军士三万人的北伏大营一天两餐的伙食量,在册将士两百三十多名,有时候人手不够有权就近抽调士卒义务劳动,造饭的过程不是张小白以为的每天蒸多少个面饼,而是午食拿出干粮在锅里过一趟沾点热乎气分发下去,这是一天之中仅有的一顿干饭,然后是傍晚时的一顿小食,大多是边城常见的青瓜地蛋煮熟人手一个,晚上临睡前则是把干粮泡水熬成稀粥吃上一顿,因为晚上不吃会饿得睡不着,第二天操练就没精神。

  张小白知道军中苦寒,却没有想过会苦成这个样子,他这样十来岁的身板站在军营里,竟然要比一多半的人高了,怪不得祖父说他已经可以跟上军中正式的操练了。

  张小白跟着火头营的人碾碎干粮扔进沸水里,撒一点少得可怜的咸菜,大勺搅得均匀一些,火头营里甚至没有像样的厨子,张小白做过大锅饭,却没做过这样的大锅饭,没什么发挥余地,一锅一锅干粮粥端出去,抢食的将士也不是为哪锅好吃,而是想尽量抢到几勺带着咸菜的粥。

  这就是平时的军营了,到了战时军粮需求量就会倍增,因为战时是要给将士放开肚子吃饱的。

  半天的时间忙下来,张小白长出一口气,和其他火头营的将士们一起刮干净锅底,这也是火头营的优待了,锅底虽然有时候会糊,却比捞給普通士卒的粥要稠得多,一碗下去是能吃饱肚子的。

  张小白没有睡大通铺,孟觉还是给他留了个将领的军帐,张小白躺在军帐里和太白说话,看上去有点闷闷不乐。

  太白小心翼翼地问道:“小白,你生气了?”

  张小白抿着唇,摇了摇头,低声说道:“我只是觉得他们不该过这样的日子,至少应该让他们吃饱。”

  太白很想说紫微星君来了就好了,扫龙椅,迎星君,星君来了不纳粮……但他这会儿却什么都不想说,只是静静地陪伴。

  过了许久,小白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在夜色里缩成一团,看上去有一点可怜。

  无忧无虑的小神仙变成人之后更鲜活了,也有了很多烦恼,太白并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是也有些跟着难过了。

  这就是仙人之劫啊。

第18章 我在青楼当厨子(17)

  春回大地,上京又是一年桃花开。

  离开那个穷苦的边城已经五年多了,五年的时间里孟觉只回来过一趟,匆匆来匆匆走,就像上京侯府并不是他的家,孟廉也乐得清闲,没了孟觉的威慑,光凭侯夫人是管不住她的,孟廉懒得练武,读书也是装模作样,考了两年的童生都没考中,今年据说考官又特别严,她实在不想再考了。

  老祖宗开春就犯了病,如今硬撑着就等孟觉回来再见上一面,侯夫人李氏和婆婆关系并不融洽,但也是大家出身,延医问药从不耽搁,侯府里这些时日又忙又乱,实在没人顾得上一个童生试,孟廉成日在老祖宗面前闻药汤味,实在熬不住,找了个机会就溜了出去。

  侯府世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在上京城这样的地方处处都不能得罪人,孟廉前几年吃了一次亏,在街上和人起了冲突,起因是对方见她年纪小又生得漂亮调戏了几句。

  对上京纨绔来说,调戏通常是在摸底,开口点出自己身份,再观察你表现,你态度硬他就软,你态度软他就硬,孟廉不懂这些,听这人自报家门说是宫里四品太监的养子,想当然地换算成官员品级,上京城四品官算什么东西?直接让人动手打了,又见跟着的小厮打得太轻,自己上去踹了几脚。

  这就出事了,下人打架一般都很虚,孟廉虽然不怎么练武,但对面也是个被酒色掏空的纨绔,几脚踹在命根子上,人就被踹废了,那纨绔的干爹在宫里伺候猫狗,连圣驾都没见过,但这太监干爹在宫里也认了个干爹,正是永德帝驾前最得脸的太监总管周盛,没点背景的太监也不会领着一样的俸禄只用伺候不知冷热的猫狗,纨绔向干爹哭,干爹向干爹哭,事情就闹大了。

  孟觉在边城都不得已借着述职回来了一趟,赔尽脸面,好礼送了不知多少才把这事平下来,孟廉见过孟觉在边城说一不二的样子,只觉得这个对太监低头的父亲相当陌生,甚至对定北侯世子这个名头都感到羞耻,从那时起,她心里就落下一个模糊的念头。

  十五岁的孟廉远比前世美貌,孟家祖上混血,天生的肤白俊美,孟廉从不锻炼肌肉,就怕自己成了和孟觉一样的魁梧汉子,浪费了好相貌,如今看着就是个相当漂亮的小少年,纨绔的圈子是相通的,又好男风的时常来试探一二,都被孟廉坚决拒绝,她是成年人的心性,知道和这些人在一起没有好处,奇货可居,待价而沽,她的目标是皇室,更干脆点来说,是太子秦泽。

  这些年秦泽好男风的名声传得很响,一国储君对女人不感兴趣,甚至把太子妃休回娘家,妾妃放归,东宫空置,放在一般太子身上够废十回的,但对永德帝来说,对他说没什么用,早两年前太子理政,他就是个吉祥物了。

  秦泽是个天生掌控权柄的人,还魂的那年整合了原太子党势力,在其中遴选出了几个资质资历都过关的,借由清理二皇子留下的人手之际扶持他们得到一些特定职位,通过太子党进一步扩张人手,说起来麻烦,实际做起来如同行云流水,永德帝是个平庸的皇帝,这就代表他很少有真正的心腹大臣,架空他的过程十分轻易,到最后一步正大光明任命亲信接管上京禁军时,保皇势力已经回天乏术。

  永德帝的心态很好,秦泽没有弑父的打算,也不准备再来一次合法禅位,他做着皇帝的事,担着太子的名,永德帝不用再上朝,每天吃吃喝喝睡妃子,再搞点书画一类的文学创作,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连身体都仿佛好了不少。

  这几年秦泽很忙,他又是个比较挑剔的人,嘴上说着将就,实际行动起来却很困难,本身能被他看得上眼的人都很有才能,不肯曲身侍君,秦泽就更不肯勉强了,他这样的人愿意垂青是多大的福分?拒绝朕一次难道朕还会要你?还有的慑于权势想要委曲求全,秦泽更不乐意,跟朕是很委屈的事?那些没什么才能想通过侍君上位的,他连看都不看一眼,下贱。

  喜欢男人就是这一点不好,这世道对男人太宽容,稍微优秀一点的男人都傲得找不着北。

  感情这种事在秦泽的规划里没有占太多分量,掌握实权之后他见到了更多东西,如果把历史当成一面镜子,仔细看就会知道,所有的盛世都在为后来的大乱做引子,如今的大楚商贸繁华,永德帝这辈子没干出什么政绩,就知道照虎画猫跟着上代君王的脚步重农抑商。

  秦泽对永德帝的脑袋很好奇,就差拿把锄头把那脑袋开开看里面是什么颜色的水了,重农抑商!就这脑子还重农抑商,民有良种年年丰收,空出那么多劳动力让他们一个人种一亩田?

  虽然朝廷一直在重农抑商,但商业仍旧繁华,百姓富足带来的结果大部分是正面的,秦泽作为老一辈……老好几辈子人却不能不注意到繁华盛世底下的阴影:居安则不思危。

  大楚三百年,哪怕是百岁的老人也是前不见兵灾,后不见饥荒,前些年那场蛮夷之乱就是上天示警,四郡兵马总数二十万,边关一失,被蛮夷区区五万骑兵打得溃不成军,千里江山几月失守,杀人夺地如探囊取物,荒唐的是永德君臣丝毫没有接收到信号,富国强兵富国强兵,国富了却不强兵,就像是猪养肥了却没有保护自身的獠牙利爪,等待这头猪的只有被宰杀吃肉的命运。

  秦泽刚拿到监国权柄的时候就不顾众议令各郡增兵,将朝廷军费支出列为第一等,尤其是边城,已经到了家家户户必须有一名成年男子入军籍的地步,朝野内外响起很多反对的声音,秦泽起初虚心纳谏,觉得自己三百年前的人兴许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但数月纳谏下来没听到有理有据的反驳,要么是怕武官压过文官,要么是怕军中生乱,要么是担心百姓反抗,反正这里头牵扯很深,懂的都懂,不懂我也没法教你,是吧太子。

  秦泽懂了,面对反对的声音,要学会让人洗地。

  第一批洗地的官员用血洗了昭阳殿的地,反对的声音一下子消失得很快,丝毫见不到原先声势浩大到仿佛他在一人对抗全世界的反对声响。

  这事过后永德帝彻底撒手朝政了,不撒手也不行,这里头他也有牵扯,再不撒手他怕是连太上皇都做不成,直接喜提帝陵一套房。

  作为一个不浮不躁的年轻掌权者,秦泽仍旧保持着当年艰苦朴素的作风,宫里大规模裁剪人手,以往从宫里各部门捞钱的太监直接洗地,朝廷里严打贪腐,说实话第一次抓到贪官的时候,朴素的秦小泽惊呆了,一个二品实权官员,上贪下捞二十年,全部身家价值国库两年收入,这盛世的猪也养得太肥了。

  前几天国库再次创收,秦泽心情非常好,就像钱花到月底只能啃馒头的时候忽然又翻出几两银子,今天朴素的秦小泽决定奖励自己一天假期,带着二十来个禁卫去了温风楼。

  托秦泽出门在外从不遮掩身份的福,温风楼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都不接客了,只卖些高价茶水点心,专宰那些想来偶遇太子的年轻郎君,秦泽在温风楼还有个专座,位置相当不错,可以把底下大堂看得一清二楚,每次来温风楼,架势就像选妃。

  太子是时不时就会来的,见到秦泽也没什么人感到意外,隔壁软玉楼里监视对面的各家仆从连忙从软玉温香里起身,跑着去通知自家公子,秦泽对这些门道一清二楚,一点都不觉得冒犯,他对男人是认真的。

  孟廉就是这个时候一身雪白衣裳进门的。

  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孟廉这个年纪还不到一身皂能衬托英俊的时候,白衣飘飘却很好看,她一进门就有不少人朝她看过来,然而她最在意的那个人——秦泽瞅了一眼,不感兴趣地移开了视线。

  开玩笑,雌雄莫辨美少年只能用于男色入门,秦泽这样的资深老色批喜欢的是身高七尺,有腹肌,艹着带劲的俊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