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组织摸鱼法则 第28章

作者:尔风 标签: 奇幻魔幻 异世大陆 快穿 穿越重生

  知道什么叫特么的爱与欲念之神吗?就是变性的欲求也可以满足!

  哎嘛,祂大概真的可以,那我想看雅诺老板变性。

  按照概率来说,反派啦、邪神啦,他们女装都挺好看的。

  当然,这种作死的话我才不会跑到邪神面前讲,雅诺才不会生气呢,雅诺只会一脸温柔淡漠地脑控我,让我自己切了自己的丁/丁。

  牧羊少女赶着羊去山坡上吃草,走出去几公里之后,发现羊咩咩根本不听人话。对,我特么还没有牧羊犬好用!偏偏牧民家的狗子生病没法陪我出去。

  淦,我就不信连四头羊我都整治不了!

  于是我和羊打了一架。

  我输了。

  被领头的公羊使用羊角冲撞,那一刻,我听到了早就不堪重负的裙子发出布料破碎的声音,接着世界天旋地转,我打了个滚,趴在地上替羊咩咩吃草。

  啊呸!我默默吐出嘴里芬芳的泥土,对不起了,生命母神,我没法再珍爱保护小动物了,我决定把这四只羊宰了,到时候羊肉分您一口,我不是动保,所以我良心不会痛。

  当我想爬起来和这四只该死的羊再次大战三百回合时,我等的人终于来了……绝对不是好时机,但却和我一开始的计划没多大出入。

  哦,这该死的好用的但容易走偏的意识投影。

  来人正是博德男爵和他的骑士甲乙丙丁和他的侍从一二三四,博德男爵四十多岁,长相很正气严肃,有一双威严沧桑的褐色双眸,留着不长的胡子,走的是硬汉风格。

  但此刻他的眼里带着笑意,毕竟不是天天有贫民少女和羊群打架的。

  “你是谁,你需要帮助吗?”他的声音也很威严,但并不凶狠。

  那可不咋滴,不然我在离你家这么近的距离打滚撒欢干什么,不就是生怕你看不见?

  我做出受惊少女的模样,垂下头,却又忍不住抬眸看他,看一眼,便又害羞畏缩地移开视线,声音也带着点结结巴巴:“我……我……你……是谁?”

  我知道你们很想yue,但打工人的生活就是这么艰辛的,你们迟早也有自带少女怀春脸对着客户介绍产品的那天!嘻嘻嘻。

  “这是伟大的博德男爵大人,是高山领的领主大人,快回答主人的话!”

  “领主……领主大人?”

  几公里并不算远,博德男爵这么大的动静,牧民眼睛没瞎都能发现。

  果然,收留我的领民就匆匆赶来,被侍卫拦在了外面,却还是喊出了我的身份,一个可怜的生病很久的新上岗牧羊女。但他们没有说出,我是个逃跑的奴隶。

  “是吗?”博德男爵说道,听不出语气中的意图和喜怒,“以后小心一些。”

  众人赞美着他素来的仁慈和爱民如子,我垂着头听着脚步声和马蹄声离开。收留我的领民把我从地上扶起来,好像担心我被吓坏般,连声安慰,告诉我,博德男爵并不是一个凶残的领主,不会像有些地方的贵族,但凡心情不好,就会抽打虐待平民。

  我默不作声地和他回去,羊自然也不用我赶了,我只需要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憨憨般,在临时的家中吃白饭,偶尔帮忙打下手做饭罢了。

  我在破石头房子里又啃了三天木屑面包,期间和羊咩咩们吵架十四回,吵输了十二回。这天黄昏,在我正想和这群可恶的羊掰扯“正确做羊的高尚品德”时,眼熟的博德管家就来了。

  他已经认不出我是那个打听过乔斯一家的路人少年。

  他这次是带着博德男爵的口信来的,男爵大人倒也没说什么,只是问我喜欢喝什么酒。谢邀,我最爱王都的“红玫瑰”玛泽米诺,每次商人来我们岩石领的时候,我都会和老父亲撒娇蹭一杯,但很显然一个牧羊少女不可能听说过玛泽米诺。

  于是,我只能继续羞涩道:“我不爱喝酒,我喜欢黑麦苗汁。”

  博德管家和口信一起送来的,是一件放在精美包装里的漂亮裙子,乍一看是纯黑色,但在月光或者阳光下闪烁着粼粼的蓝光,样式简单却又华美,能很好衬托出少女玲珑的曲线,当然,我作为少男只能努力挤出个对A,要不要?

  所谓男人最理解男人,我一看这货送来的东西,再一听这油腻味儿十足的口信,我就知道博德男爵打的什么三年起步的犯罪念头。

  “男爵大人希望你不要拒绝,艾丽娅小姐。”管家温声说道。

  嚯,好家伙,你也想走雅诺大人的茶里茶气路线吗?我和你说,你是茶不过我老板的,用最温和的口气说出最有威慑力的话是他的专长,因为他根本没打算威胁,他只是陈述事实而已。

  再说我为什么要拒绝,加班嘛,莫得办法啦。

  十六岁的少年喉结不算太明显,谁让我发育得晚,脸又长得好,至于身材平板这个问题,缺乏营养的贫穷牧羊女能波涛汹涌才是稀奇的天赋异禀。

  我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穿上裙子,坐在博德管家带来的马车里,晃荡着进了男爵的城堡。

  淦,修得比我们家都好。

  脱下正装,在自己家请少女吃饭的博德男爵,显然连身上的硬汉气质都消去不少,他并不急躁,只是晃动着手里的红酒杯,让我尝尝好东西,仆从端上烤鸡、牛排、羊排、牛尾汤等贫民一年到头也吃不到的美味,还有一个个圆满可爱的白面包。

  啃了快一周木屑黑面包的我,差点把持不住。

  把持不住,就不用再把持了。在博德男爵的注视下,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不少食物,被噎住了就端起酒杯灌一口,嗯,也是王都的贵族最爱——“少女之血”塔瓦哈。

  我不喜欢这个红酒品种,太酸太苦涩,尽管确实香醇,相比之下,“红玫瑰”就有一种甜滋滋的果味,还带着玫瑰般的余香,至于有人污蔑玛泽米诺是娘们喝的,我呸。

  但这时候,塔瓦哈用来下菜还是可以的。

  博德男爵端着酒杯看我吃饱喝足,便带着说不出的笑意走近我,将温热宽大的手掌落在我不着衣料的肩上,顺着光滑的肩部——

  淦,动手动脚的屑!左右计划顺利,我也不必再忍了!

  我身后珍珠白的乱葬岗亡灵猛地跃出,凶残至极地用漆黑的爪子划过博德男爵的面门。然而,下一刻,光辉炙热的阳光落下,让它惨叫着扭动着消失,而爪子却像是撞到某种无形坚硬的屏障上,发出金石般的响声。

  与此同时,我感到体内能量的停滞消散,他果然在食物和酒里下了毒。

  博德男爵笑着看我,带着胜券在握的笑容,他的手里拿着光明教会的大十字圣徽,但他身上涌动的却不是光明系的力量。

  “每年总有这么一些人,觉得美人计可以成功,好像我只要看到美人,就会丢失大脑一样,”博德男爵平静道,“小东西,你还是新手吧,做事情也太过粗糙,漏洞多到我都数不过来。”

  他的手掌溶解,接着化为一根像是毒蜂尾刺般的漆黑武器,我怀疑那玩意儿的毒性比马蜂可厉害多了。他将尖刺抵着我的咽喉,威胁道:“那么现在,亲爱的,不要挣扎,乖乖听话,我也舍不得让你受苦,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你们想做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

  我叹了口气,放松了被下/毒后僵硬的身体,翻了个白眼道:“我说我是被迫的,你相信吗?”

  他果然不信。

  “你听说过那位爱与欲念之神,死亡与轮回主宰吧?”淦,雅诺的神名好尼玛长。

  博德男爵愣了愣,然后点头,又皱眉道:“是那一位……”

  “爱与欲念之神就特么是个贱/人!狗东西!屑老板!”我发自内心地破口大骂,情绪之激动,让博德男爵都为之一震。

  虽然大家都承认,所有邪神都是狗东西,但敢直接破口大骂的,我可能还是头一个。

  我并没有隐藏什么,把从流浪商人那里买到信纸,接着被强行灵契,后来那位主宰让我来调查乔斯家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

  博德判断出我没有撒谎,这让他更加惊奇。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你背叛了自己灵契的邪神,祂会让你生不如死,死了也得不到解脱。”

  “……知道啊,所以我才多骂两句。”

  “……啊。”博德再次虎躯一震。

  这是何等的猛士啊?大家都是被邪神坑的007打工人,虽然很可能属于竞争对手,但他一瞬间也产生了心灵相惜的错觉,他不明白,这叫作“打工人想吊死老板的共鸣”。

  虽然大家都是苦逼的邪神打工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打算杀掉我。

  “你确定?弄死了我,祂立刻就知道了,可能会派更强的,或者亲自来。”

  “那你说怎么办?”博德男爵哭笑不得。

  “干嘛要杀我呢,左右你也暴露了,肯定要离开,但撤退和毁尸灭迹都需要时间,等你处理完了,再把我随便往相反的地方一放,你说那个狗……啊,爱与欲念之神会先追杀谁?”

  “……”

  行吧,我虽然吵不赢羊咩咩,但博德男爵比羊好骗多了。

第35章 邪神篇8

  博德男爵把他的毒蜂尾刺拿走了, 但并没有立刻让人把我关起来,既然不要杀人,他便好奇道:“你说那一位让你调查乔斯的事情, 你是怎么查到我身上了, 我自认为把一切都清理得很干净, 连光明教会的主教都没发现。”

  那是因为光明教会都是一群高颜值的憨憨……其实倒也不是。

  能成为五大主神之一的教会,怎么可能全部是花瓶,我只是爱那么吐槽罢了。真正的花瓶只能被发配到边境小贵族领地混日子,对, 今天又是米罗法师躺枪的一天。

  不过现在,我不太想谈光明教会的事情。

  我的视线游移了一下, 倒是愿意耐心地和他拖延……啊不对,是解释一番,反正吃饱喝足,我懒洋洋地就想打盹,就当围炉夜话了。

  不过在这之前——

  “把我挪沙发上去,坐着不舒服。”

  博德男爵抽了抽嘴角,那张正气威严的脸上充满了鄙夷嫌弃:“你的事怎么那么多?”

  哈?

  有本事你穿着哪都漏风的破裙子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几小时试试看啊!

  不过嫌弃归嫌弃,博德男爵还是帮我换了个地方,沙发舒服多了,不过这个lsp还揩了把油,当我没发现是吧?你要是再往下点, 就能发现我拿出来比你都大!

  “事实上, 并不难猜到,你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厄难事件的爆发需要几个条件, 邪神和邪物的参与, 长期负面情绪的积累, 死去的牺牲品,还有形成厄难物品的核心人物。”

  “那封信中我可以得到的信息,无非是某个女士因为情人的抛弃而黑化了,如果就这样便能激发厄难事件,那世界上就不会再存在负心汉这种东西。”

  “就算那位女士是核心人物,且提供了长期负面情绪,那死亡的祭品是谁?那个情人吗?参与的邪神和邪物又是什么?乔斯一家和邪神明面上没有任何关系。”

  博德男爵悠悠问道:“也许乔斯暗中信奉邪神呢?”

  “有这个可能,这也是光明教会得出的结论吧。”我笑了,看向天花板上光明璀璨的吊灯,说道,“但谁让你是个控制狂呢?乔斯是从王都跟随你到高山领的心腹,他如果信奉邪神,你怎么可能毫无差距,你并不是庸碌无能的那种贵族。”

  博德家族的人要真和我们泽兰家族一样是祖传咸鱼,那就不会卷入宫廷争斗,最后被发配到这种鸟不拉屎的破领地了。

  “你并不能确定。”

  “是的,我不确定,但我为什么要确定才能动手?”我嗤笑了一声,“光明教会想动一位贵族,当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以免和王室把关系闹僵。尽管国王陛下不待见你,但在教会面前,你不仅仅是你,更代表了整个贵族的颜面和利益。但我侍奉的,可是一位邪神。”

  邪神信徒需要讲证据讲道理吗?那肯定是不用的。

  “我去过乔斯家的废墟,在那里捡到了一块黑夜莺的布料,高山领地处偏远,这种王都贵族钟爱的昂贵料子只可能是乔斯家的,可那是女款,无论你送衣服给乔斯女儿,还是他的妻妾都很奇怪。”

  “也许我只是赏赐给忠诚的骑士一块好些的布料。”

  “我身上穿的这件是同款裙子。”我面无表情地戳穿这个lsp的本质,他就是一个喜欢奢侈生活和美丽少女的封建贵族而已,黑夜莺是他送给每个情人的礼物。

  “……噢。”他倒也无所谓,笑笑道,“黑夜莺的手感很好,布料解开的时候很丝滑。”

  很好,你可以闭嘴了,不要冲着我一个老爷们介绍你独特的癖好。

  我面无表情地继续说道:“乔斯家二楼正对着你家的是大女儿莉迪亚的房间,三楼靠东面的是那位平民少女的房间。为什么他们家年轻漂亮的女眷都靠着你住?”

  “你在领地名声很不错,但乔斯却截然相反,据说那个为他生下儿子的少女,并不是他第一个掳走的平民。只是之前几个都没有生下继承人,就都被他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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