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种田打败天灾 第112章

作者:挽云白 标签: 布衣生活 末世 市井生活 穿越重生

  其他四人都默不作声地看着他,叶瑜看他们一眼,随即纳闷道:“你们都知道?”

  褚绪风微微一笑,揉揉他的头提示道:“你想想在我们来的路上遇见了什么?”

  遇见了什么,叶瑜开始回想,一路上挺顺畅的,好像没遇到什么大型动物啊,不对,他突然眼睛一亮,脑子里想到件事,那团差点被踩上的粪便。

  既然是吃素的动物,再加上毛发微微发棕,和颇大的体型,这三点很快就让他锁定了一种动物。

  “马鹿。”他说。

  褚绪风肯定了他的想法,“没错,就是马鹿。”

  叶栓也拿起一小撮毛发说:“也不知这头马鹿还在吗?”

  马鹿不是他们过来的目的,因此他只是念了一句就将其抛之脑后了,继续循着地上的野猪脚印往外走。

  不出他们所料的是,那头野猪果然是刚生产完,因为他们五个很快就跟着脚印找到了野猪窝,窝里几只野猪仔被饿得哼哼直叫。

  叶明辉捂着鼻子说:“到处都是臭烘烘的。”

  叶栓则说:“赶紧把猪仔捆一捆咱们就能回去了。”

  他话音刚落,叶瑜便皱起眉,凝重道:“等一下,怕是不只有一头成年野猪,你看那边,那只狍子的肉还是新鲜的,估计是早上才死。”

  叶栓闻言望过去,看到后立刻赞同地说:“我竟没发现,难不成是这群小猪仔的爹?”

  叶瑜点点头,“估计是了。”

  叶明辉想了一下,说:“野猪鼻子尖,咱们的气味怕是被它给记住了,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老的也逮住算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叶瑜出去看了眼野猪窝的位置,发现只有一条狭窄的道可以进来,因此他们就决定在这条必经之路上挖一个深坑。

  挖的时候他感慨道:“咱们最常用的陷阱果然还是挖坑。”

  叶河说:“招式不在老,管用就行,野猪都是没脑子的,一冲撞就容易掉下去。”

  挖好陷阱后,他们又从边上把一层草垫挖过来铺在上面,确保不会掉下去就行了。

  叶明辉趁着这时候已经把四只猪仔捆好了。

  随后他们便躲了出去,要是铺设的陷阱没成功也没关系,大不了回去之后再找人过来一起围杀野猪,反正这一窝野猪不能活着,他们已经把气味留下了,野猪是很记仇的,一旦有机会就会报仇。

  他们屏息等了一会儿,很快就听见外边传来一阵阵狂暴的叫声,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为了以防外一,叶河他们还从背篓里掏出砍刀。

  叶明辉站在最前头,他探出头去,只见一头足有一米多高的野猪向着窝里狂奔而去,那头野猪其实并不算高大,甚至还比不上之前那一头,但十分强壮,腿脚一发力便踏出一米远。

  “别停别停别停。”他碎碎念道。

  野猪仿佛是听到他说的话一样,确实没停,甚至速度还越来越快,没多久就露出了全貌,一对獠牙外翻,显得异常凶猛。

  不过野猪确实没什么脑子,他们挖的陷阱十分粗糙,就算如此它也没发觉不对劲,一脚踩在草垫上,瞬间就滚落下去,伴着劈啪的声音和它的哀嚎声,顿时让叶明辉眼睛一亮。

  “成功了!”

  “走,咱们过去看看。”叶河兴致勃勃地说。

  野猪落在陷阱最底下,气得直喘粗气,四肢扒着土壁想要上去,却因为不甚灵活而没能成功。

  叶河几人拿着砍刀把野猪捅死,猪血倒没留着,反正野猪的猪血有一股腥臭味,怎么做都不好吃,不如直接放掉。

  叶瑜看他们用麻绳绑住野猪的四肢,然后将一根光滑的木棒从中间穿过,这样一来,只需要两个人一前一后扛着木棒就能把野猪背起来。

  他感叹道:“这一家子都被咱们给抓了。”

  叶栓把小猪仔放到背篓里,“抓就抓了,那只母的还把德哥给撞骨折了,咱这是给他报仇了。”

  “倒也是。”叶瑜没什么物伤其类的想法,可能是因为这是一窝野猪吧。

  他们五个回程路上都很高兴,没想到能这么顺利,不过为了防止野猪的血腥味引来其他大型野兽,他们一路上并没有停留,饿的时候叶瑜就从自己背着的筐里把烤好的红薯拿出来分给他们,水囊里的柠檬水也是个好东西,柠檬和蜂蜜兑在一起喝起来酸甜可口,还能补充能量,简直是一举两得。

  好在一直到回到城门口他们都没遇上什么意外。

  一群在修建内城墙的人看他们抬着一头野猪回来,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凑过去看热闹。

  叶忠惊讶道:“好家伙,你们这是把野猪一窝端了呀。”

  他儿子叶栓得意地说:“可不是,我们本来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找到小猪仔的,但没想到竟然还有一只公的,索性就一起抓了。”

  “可以啊。”叶忠兴奋地用力捶了下叶栓的肩,在叶栓的呲牙咧嘴中夸奖他:“真不愧是我的儿子。”

  叶瑜也在跟叶父解释,不过他就没说那么多了,大多将其归结于运气。

  叶父听完之后笑着说:“说到底这也是你们的本事。”

  叶瑜摆摆手,没再说话。

  这几只野猪都是他们自己抓的,因此分配时自然也由他们自己分配。

  一共五个人,四只猪仔不够分,原本叶河想他跟宝哥儿是一家子,索性他俩就分一只猪仔算了,其他人各分一只,但褚绪风却说:“我最近住在阿瑜家,我俩分一只吧。”

  叶河闻言一愣,看了眼他,然后说:“那行,既然如此,公猪肉就多分你些。”

  别看那只公猪不算高大,但真正分起肉来才知道它有重,足足几百斤的肉,他们五个每人都能分到几十斤。

  分完野猪,他们便各自分开了,正好现在是下午,回去还能吃一顿中饭和晚饭的结合。

  公野猪的肉暂时吃不完,叶母就给自家亲友送了些,剩下的将其收好放进了地窖,而那只猪仔则是被她做成了烤乳猪,烤得外皮焦香酥脆,还嗞啦冒着油,烤完后抹上一层柠檬汁,就把油腻给去掉了,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下午叶瑜吃得满嘴流油,一直到晚上都时不时打个嗝。

  他们还有各种水果吃,叶瑜啃西瓜的时候,不由得感慨道,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

第126章 烤串

  除了外界的收获以外, 他们自己种的粮食收获也不少,虽然比不得发生灾难前,却也比去年好得多, 至少人人都有收获, 足够坚持到明年这时候, 甚至还有富余。

  叶瑜家只有三口人,再加上田地多,自然收获的粮食也多,因此大多数经过处理的粮食都被他们给直接收进了地窖里面。

  新粮的味道比陈粮好, 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所以当粮食都收获完之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其做成食物,叶母也不例外,这几天变着法的做不同的吃食, 有红枣馒头、糖三角等等。

  这也导致了叶瑜家最近常常传出来浓郁的麦香味。

  而就在这股子麦香味里, 时间渐渐流逝,在初雪落下之时,内城墙也终于修建完成了。

  至此, 冀望城全部修建完毕, 整体面积达八百亩以上, 若是放在以前,不过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但在如今却已经是十分了不得了。

  为了庆祝正式建城,叶父亲自宣布将于今晚在集议堂举办庆祝宴会,而且宴会上的吃食都是公家提供, 不用他们自备。

  这消息一出, 瞬间迎来许多人的欢呼, 要知道他们这一年都在忙碌,好不容易能有个休息的机会,这可是件大好事。

  叶瑜睡完午觉醒来后便伸个懒腰,转着脖子说:“这一觉睡得真踏实,感觉有一段时间没睡得那么好了。”

  叶母看他一眼,笑着说:“你跟你爹一样,天天都操心,当然睡得不好。”

  “没事,”叶瑜喝完一杯柠檬水说:“最忙的时候都过去了,接下来就可以好好休息,就算是要再忙起来,那也得等到明年冰雪化冻之时了。”

  叶母点点头“倒也是。”

  她说完就看见叶父满头热气的推门出来,想来已经洗完澡了,因此她便对叶瑜说:“趁着屋里还有热气,你快去吧。”

  叶瑜应一声,他洗澡的速度并不慢,只是洗头发拖延了时间,不过也只用了两刻钟的时间。

  等叶母也洗完澡,他们母子俩便相携去了集议堂,至于叶父,他是村长也是板上钉钉的城主,自然去的比他们早,毕竟他还有事要做,据叶瑜所知,他爹和其他人商议过后,已经确定了管理城池的官吏人选,将会在席宴上宣布。

  路上刚好遇到老宅的人,因此叶母很快就叶大嫂她们聊了起来,叶瑜也和褚绪风会和了。

  叶瑜看了一眼周边的荒芜,若有所思地说:“村子里人还是少了些,你瞧这被内城墙圈起来的地有一大半都是空的,估计还能容纳几百甚至上千人。”

  这还只是往宽松了说,要真是只追求数量,不管生活质量,容纳上万人都是可以的。

  褚绪风淡淡道:“冀望城人口还是不多。”

  叶瑜叹一声,“是啊。”要是有更多知根知底的人过来投奔就好了。

  褚绪风神色一动,想到了前些日子收到的飞鸽传书,也不知道上面所记录的消息到底是好是坏。

  叶瑜见褚绪风陷入沉思,倒也没打扰他,只是拉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很快就到了集议堂。

  此时集议堂已经大变样了,原本在正中间的所有桌子都被搬到了外边,只留下长条形的木椅,每条木椅前都有一个烤架,现在上面空空如也,不过肉食已经被串成串放在前边了,只要想吃,他们就可以自行取来将其放在烤架上进行烤制。

  有点像是自助餐的形式,叶瑜坐下后暗道。

  他和褚绪风旁边是叶明辉和叶栓,这俩人尚未成亲,主要还是适龄的姑娘少,他们俩又常见叶河和岳灵的相处,因此都想找个两情相悦的再成亲,但是一直都没找到,好在他俩都不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催过几次见没用,索性就不催了。

  叶明辉见他俩过来,立刻凑到叶瑜跟前说:“今天可真热闹。”

  叶瑜点头应道:“人多,可不就是热闹嘛,连年纪大的长辈们都来了。”

  正在他俩聊天的时候,突然有个人从边上走了过来。

  “你们好,我是沈青玉,能坐在这里吗?”名叫沈青玉的少年腼腆极了,说话的时候脸都是红的。

  叶瑜倒是认识他,只是不是很熟,沈青玉是沈叔的独子,性情温和却腼腆,就算当初他爹从人贩子手里救了他,这么些年来沈叔每年过年时都会带着沈青玉来给叶父拜年,但是他俩还是算不上熟悉,主要就是因为他的性格,要不是他先说话,沈青玉能一直沉默到地老天荒。

  他现在怎么突然过来了?叶瑜颇有些疑惑地想。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让他没有想到,叶明辉在听完沈青玉的问话后,立刻往里面坐坐,给他留出个位置。

  “当然可以,你快坐。”

  叶瑜愣了一下,“你们关系挺不错的。”

  叶明辉闻言点点头,回道:“之前我不是受伤了吗?陈大夫开完药之后就开始忙碌了,因此复查都是由玉哥儿帮忙的,你是不知道,他的医术得了陈大夫的真传,可厉害了。”

  沈青玉听到这些赞美顿时羞红了脸,连连摆手说:“没有没有,还是你的体质好,所以才好得快,我还有很多要跟陈师傅学习的地方。”

  凡事都是贵精不贵多,小郝大夫擅长治疗妇人病,因此她收的徒弟便全是女子,吴大夫擅长治疗小儿病,他的一身医术都教给了自己儿子和孙子,而陈大夫又是个例外,他原先是太医,于医一道上涉猎颇为广泛,收的徒弟自然经过精心挑选,你别看沈青玉不甚起眼,但他可是很有天赋的,跟着陈大夫学了几年就已经接近出师。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然后就看见各种肉串放在盘子里被人端上来。

  叶栓馋得直流口水,摸摸肚子说:“我中午就没吃多少,就等着晚上这一顿呢,要不要一起过去拿肉?”

  叶瑜应一声,然后就拉着褚绪风一起过去了。

  荤的有羊肉串、猪心串、鸡胗串等等,素的也有,土豆切成片用木签子固定住,还有韭菜、生菜和茄子之类的。

  其中烤茄子最好吃,茄子对半切开,在白色的茄子肉上放上做好的馅料一起烤制,一直烤到茄子变软的时候就能吃了,猪肉做的馅料已经完全陷入到茄子肉里,让原本寡淡无味的茄子肉变得咸香四溢,格外美味,这时候但凡再配上一杯啤酒,就是夏日里难得的消遣了。

  虽然他们没有啤酒,但是有用果酱冲出来的果汁和茶水,喝起来也颇为解腻。

  吃到一半的时候,正中间突然升起篝火来,映得众人面色微红。

  又过了一会儿,叶瑜刚把烤五花肉放在嘴里,就看到他爹突然走到前方的高台上上,他后边还跟着几个人,包括叶忠叔和沈叔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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