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山村悍夫郎 第208章

作者:稼禾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两个孩子都吓到了,雁姨就带着他们先回去好好休息休息。”

“好。”郑鸿雁双手放在身前,又弯了弯腰,“谢谢东家跟十二。”

叶白柚笑着道:“好些回去压压惊,好日子在后头呢。”

送走了三人,叶白柚手肘往后撑着桌子靠上去。掌心抵着额头,目光逐渐涣散。

“柚子哥哥,下午还回去吗?”

叶白柚困顿地捏着眉心:“家里还有鸡呢。”

从早忙到晚,叶白柚这会儿才有空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外面太阳已经落山,时辰不早,该走了。

看着十二不赞同的眼神,叶白柚笑道:“家在那边呢,总不能一直住在酒楼里。”

“明天他们母子三人过来,十二帮忙带一下。让他们先熟悉熟悉楼里的事儿。”

十二拧眉:“知道了,你快回去休息吧。”

叶白柚撑着身子起来,正想去找沈无璟。人就从大门外回来了。

十二见状,立马离开。

叶白柚:“少爷,你跑哪儿去了?”

“没去哪儿。”

腰间横过来一双手,身子一轻,叶白柚就被沈无璟打横抱了起来。

叶白柚不习惯地看了下周围,没有人。

挨着男人叶白柚立马犯困,他一手抱着沈无璟的脖子,一手放在心口,打了个呵欠。

眼中泪光闪烁,目光所及是沈无璟流畅的下颚。

男人浅声道:“睡吧。”

叶白柚看着人,眼睫慢慢眨动。一下一下,动作越来越缓慢。

没等沈无璟走到外头,人已经睡着了。

被迫绑上车厢的大红马不情不愿地跺了下脚蹄子,在看见叶白柚之后甩了甩常常被叶白柚顺着的马鬃,又立马安静。

帘子后头,宽阔的车厢里被沈无璟铺了几层厚实的被子。瞧着是从酒楼里拿出来的,天青色的在最上头,还放着几个叶白柚喜欢的软枕。

只瞧着,就知道睡在上面会有多舒服。

叶白柚被放上去,还以为是回到了酒楼的床上。他困顿地睁开眼睛,看清身上弯着腰的沈无璟。

“在酒楼吗?”

声音带着浓厚的鼻音,他只将男人的衣襟抓得紧了紧。

没等沈无璟回答,陷入被窝的人又撑不住睡意重新入眠。

沈无璟用指节刮了下哥儿的脸,软乎乎的。“阿柚想回家,那就回家。”

说完,瞧着抓在自己衣服上的手。他顿了顿,将外头的罩衫脱了下来。

拉过被子盖上,将哥儿严严实实地盖好。这才出去驾车。

马车动起来,在轻微的摇晃中,叶白柚蜷缩起来睡得更熟。

——

北疆。

离外敌最近的一座城池,北漠城。

将军府,石头堆砌,被风沙侵蚀得斑驳的院墙之中。

大将军秦瑞穿着一身黑衣站在练武台边缘,看着高台之上挥舞着兵器对练的儿女。

“爹,咱们真的要跟重机楼合作吗?”

秦瑞沉静的目光如睿智的雄狮。他看向身侧自己的大儿子。“徵儿,咱们没有别的选择。”

“北疆粮食不够。而去南边屯粮,咱们稍有动作,有心之人就能察觉到。你瞧瞧,这重机楼不就是闻着味儿过来了吗?”

“跟他们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秦徵道。

秦瑞负手而立,四五十的年纪,经历过边塞风霜的脸已经沧桑不已。但宽厚的身躯依旧带着武人的挺拔。

“你可知重机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三年前。”

“是啊,三年前,新帝还是个恭谦温良的皇子,古子充依旧是老太傅。沈家与古家,可谓是紧密相连,不分彼此。”

秦徵看着大漠最后的一抹黑色,微微眯眼。“他所求为何?”

“谁?”秦瑞转头,眼里的睿智换成了迷惑。

秦徵看着自己聪明保持不过一炷香的亲爹,默默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所以爹,你为什么说重机楼又扯到朝廷?”

秦瑞看着自己已经打赢了他二哥的小女儿,乐呵呵笑开。“那不是咱们家阿蓉差点就嫁给沈似钰那蠢货了嘛。”

“得亏老子我当初想得长远。”

秦徵无语。他还以为他爹是故意引导自己去猜的。

秦瑞睨了一眼跟着他闲着的大儿子。“怎么,不用练兵了?”

秦徵抱臂。“你当爹的不带头。”

“嘿!你小子!”秦瑞一把抓起旁边的枪拍去。

秦徵那张与他尤其像的脸色一变,立马跑开。“老头子,你以后总得靠我养老。”

“小瘪犊子,翅膀还硬了!”

“阿爹,你又打哥哥!”

秦瑞见自家小闺女气势汹汹过来,像拔了毛的猫。动都不敢动。“哪里,那是试探你哥哥的武艺是否有精进。”

“阿蓉今年十七了吧。”他笑道,进而眼底落寞,“落落也十七了……”

北漠城主府,一封信件悄无声息地送了出去。鸽子飞出城主府,在某个居民巷子就被抓了下来。

北疆重机楼分部又将消息以自己的渠道送走。

合作就是互补。一边缺粮,一边缺钱。

交易而已。

——

县里。

宏福酒楼上房。宋芙蓉坐在桌边,看着倒在门口依旧醉醺醺的叶大仓。

“叶大仓。”

“我见着柚子了。”宋芙蓉看着瘫坐在地上的人,轻喃。

叶大仓酒葫芦往地上一拍。“疯婆子,一天神神叨叨的,柚子早就死了。”

宋芙蓉不想跟这个醉鬼说话。她看着窗外已经黑透了,空中被乌云压着,见不到一丝的星光。

当年,她就是在这样一个黑漆漆的晚上生出柚子的。

家里多了一张嘴,还是个哥儿。她没那个耐心养着。又担心叶大仓在外头跑商会有别的人,扔下这个孩子给两个老人就又出去了。

再回来,小孩摔了。糊涂了几天,见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喊娘。她做什么,小家伙都跟着。她骂人,小人在旁边跟着骂。口齿伶俐,合该是他生出来的。

年纪越大,小孩跟她越像。嘴甜,轻易讨得家里人全部的欢欣。

她想,好好养着,以后准能找个好婆家。他这后半辈子,也就无忧了。

但谁知道会遇到旱灾,家里会变成那般窘迫。

人病了,就少吃点。他将哥儿口中省出来的口粮给了儿子,给了她自己。

后来,真的要走了。不走活不下去了。

宋芙蓉看在这个孩子陪了自己十几年的份儿上,拿了一点干炒了的小米放在他的身边。

当时,他已经是起不来身了。

宋芙蓉肯定:这孩子活不成了。

他们走后,天灾又持续了半年。半年的时间,村里剩下的那些个老残根本养不活自己,更何况是养这个哥儿。

所以当看到叶白柚那双清澈而又干净的眼睛时。她只觉,那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跟自己一样精于算计的哥儿。

像摔了之前,村子里人可惜的那个。乖巧能干,帮着爷奶干活儿的小哥儿。

人变了,变成了她不喜欢的样子。

宋芙蓉沉默地坐在桌前,思索着。

醉酒的人被尿意憋醒。一起来,直接被桌边的黑影吓了一大跳。

“鬼啊!”

“鬼你个头,老娘都不认识!”

“正好,人醒了,那收拾东西,现在就走吧。”

“早上了?”

宋芙蓉摸着自己手上的金手镯,缓缓在暗处扬起一抹笑意。

富贵的日子他有了,那另一条踩着走上富贵路的垫脚石,她就不要了。

好歹养了十几年,看着他跟自己一样攀上了看起来就不平凡的人。她也自得。

至少,她比这个只会喝酒的男人能干多了,养了个好哥儿出来。

既然人也看了,那他们也该回去那个富贵窝了。这穷得叮当响的南山县,也就只有宏福酒楼的床跟那破酒楼的菜能入得了她的眼。

连夜被叫起来的马夫一点都不爽。不过再不愿意,还是得咬着牙走这黑漆漆的道。

宋芙蓉就这么走了。

这边的人一离开,一道黑影从屋檐底下飞快跑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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