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家都有秘密 第6章

作者:像野 标签: 天作之合 穿越重生

  作者有话要说:

  《原泊逐的OS》:

  1.小鸟,可爱,救之。

  2.大橘,毛茸茸,救之。

  3.离开学校后似乎忘了什么不太重要的事。

第3章

  胳膊条件反射地抬起来,但瞬间又压了下去。

  最后,原泊逐什么都没有做,仿佛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一样,顺着被砸中的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眼镜掉落在地,他捡起来擦了擦,看见上面的裂痕,几不可查的蹙了蹙眉,但还是沉默地戴好。

  几个男生朝他跑来,满脸歉意。

  “对不起啊同学!你没事吧?”

  “刚才那一球我踢得挺使劲的,很疼吧?医务室应该还没关门,我们送你过去!”

  原泊逐说:“没事。”

  这个球的力道因为距离的拉远而削弱了很多,加上他刚才不动声色地侧了点角度,其实没有真的砸到他。

  他不完全躲开,主要考虑到在刚才那种突发状况下,一个埋头走路的人要躲开或者接到球的几率无线趋近于0。被砸中才是正常情况。

  原泊逐相当熟练地扮演着一个普通人。

  他在几个男生的搀扶下站起来,接连摆手以示自己并不用去医务室,然后迈步离开。

  原泊逐走得太利落,几个本以为闯祸了的男生都松了口气。

  忽然有人咦了一声。

  “他长这么高,怎么没在篮球队见过?”

  “高有什么用,打球又不是只看身高。而且你看他的眼镜片,好家伙,一指厚,一看就是说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的书呆子一个。”

  后来的两个女生听见他们在说闲话,也朝原泊逐的背影望去,没看出什么特别,就抱起球啐了句:

  “你们几个是不是看人家长得高就嫉妒,砸了人还挺能耐,背后嚼舌根。”

  被看破心思的青春期少男们尴尬挠头,但又不想被比下去,倔强地梗着脖子:“切。嫉妒什么,我才十七,还能长好吧?”

  “哦,你最好是。”

  ***

  公交车晃晃悠悠,开到站的时候已经看不见落日。

  月亮出来,原泊逐还没有回家。

  那一球,把原泊逐的眼镜砸坏了。

  他只能先绕道去离家最近的眼镜店,问人家能不能修。

  “镜架没事,主要是镜片碎了。重新给你定做吧,最快周五来取。”工作人员检查完之后,对原泊逐说,“要补六百块钱。”

  原泊逐蹙了蹙眉。

  对方以为他是嫌贵,就说:“你这个度数特别高,一年都很难有人做一副,我们要去专门调货,很麻烦的。”

  原泊逐点点头,没说别的。

  他总不能解释说,他的眼睛没有近视,戴一千多度的眼镜也不是为了看清楚东西,反而是为了阻绝视线。

  原泊逐先天身体素质优于常人,五感敏锐无比,不戴眼镜的时候,世界在他眼前像个高清缩略图,一旦原泊逐的视线停留在某个地方,就会无限放大那个区域的一切。

  他之所以要戴不适合他的高度数眼镜,是不想在和人说话的时候,连他们脸上每根汗毛的动态都看得一清二楚。

  眼镜店的工作人员和店长出于担心,怕他没有眼镜生活不便,就问他要不要先买一副固定度数的眼镜回去应急。

  “不贵,一千五百度的就八百块钱一副。如果加散光,就是九百。”

  原泊逐摇摇头:“不用。”

  他不喜欢浪费钱。

  从眼镜店走出来,原泊逐在门口站了会儿,适应了一下周围的光线。

  有时候学会克制对世界的好奇,少看少听少关注,是一种有效的自我保护方式。

  原泊逐从小到大就贯彻执行了“没看见就当没发生”的战略方针,他认为行之有效。

  而现在,眼镜拿掉,万物在视野里水落石出拨云见月,原泊逐一时间还有些不习惯。

  尽管太阳已经落下,路灯颤颤巍巍地亮着虚弱的微光,一切被笼罩成晦暗不清的灰色,但原泊逐还是把周围百米内的所有细节看得一清二楚。

  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看到了……

  两个街口外的那根电线杆上贴着的“旺铺招租”上被小孩拿笔划花的电话号码。

  以及一头横看竖看都不应该出现在市区里的大型兽类,正鲜血淋淋,奄奄一息地躺在路灯下。

  -

  “……你确定是狼吗?万一是狗呢。报警不是浪费警力吗。”

  “废话,你见过这么大的狗啊?它爪子都比你头大了!受这么重的伤,也不知道活不活得了。”

  几个饭后散步的人围在一起,又好奇又害怕地站在路边,观察着倒在地上的那头难说是狼还是别的东西的野兽。

  原泊逐敛着下巴,想若无其事经过他们,走向回家的路。

  只要他不靠近,这街上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在与这些看热闹的人群擦身而过瞬间,原泊逐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

  余光瞥见受伤的狼尾挣扎着挥了起来,奄奄一息的呼吸中发出野兽的嘶鸣。

  原泊逐垂下眼眸,内心告诫自己:不要理会。

  这时,忽然有个路人建议道:

  “我看还是先报警吧,这要万一是个珍稀物种,得马上隔离保护起来。”

  很多碎片似的想法七零八落地散在眼前——

  原泊逐很清楚,他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在大街上乐于助人的。

  每多管一次闲事,就有被人围观的风险。

  但原泊逐最终还是停下脚步。

  在热心路人们拨打报警电话以前,他忽然原地向后转。面无表情地走到了受伤的野兽跟前。

  他看见兽耳上戴着一枚银色的耳钉。

  在昏暗的天色下,隐隐发着亮光。

  这是原栖风二十五岁的那年,原泊逐送给他哥的生日礼物。

  看到这个,他并不意外。

  众人见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年走近了鲜血淋漓的野兽身旁,都感到惊慌:

  “诶诶诶,同学你干什么?!别靠近——”

  “小心这狼爪子挠你!”

  原泊逐充耳不闻,蹲下身子,摸了摸野兽脑袋,拿出并不精湛的演技,抬头告诉大家说:

  “这是狗。”

  “……哈?”

  “小伙子你别乱说啊,这东西站起来得有两米高,你说它是狗?”

  原泊逐信念感很强,点了点头,重复道:“他是狗。”

  大家都不信。

  原泊逐也不多解释,俯下身对着瘫倒在低的孤狼低声说:“你是狗,我就带你走。”

  “……”

  野兽沉默。

  野兽呼噜了片刻。

  野兽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出了一声字正腔圆的:

  “汪。”

  路人惊呆。

  “狼不是这样叫的吧!”

  “难、难道真的是大狗?”

  “虽然但是,这个狗叫,标准得过分啊……”

  原泊逐抬眼,语气淡淡打断他们的讨论:“你们带他去医院?他腹部撕裂,后腿骨折,内脏受损情况不清楚,花点钱可以救。”

  “啊这。”

  “……。”

  原泊逐一声不吭,目光挨个扫边路人。看看谁想愿意管这门子闲事。

  “我可找不到宠物医院。”

  “这又不是我们养的,凭什么让我们送?!”

  “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了。走走走——”

  都是看热闹的,没人真想抱着这么大一头“狗”大晚上找医院。

  不过半分钟,人群尽数散去。

  原泊逐俯身,托起体型硕大的孤狼,毫不费力地半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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