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批宿主又在崩剧情了 第171章

作者:爱干饭的团子 标签: 穿越重生

  从那以后,他就不止在争取父亲的同意,更在争取国际血猎组织的同意。

  他想留在国内,想陪在矜矜身边,以便于时时刻刻告诉矜矜:

  你不需要有任何顾虑,因为我一直在爱你。

  司矜站起来,放下手机,伸手戳了戳对方的喉结。

  而后,一路蜿蜒向下,勾住了宫临渊的腰封。

  稍一用力,把男人拽到自己身边,坏笑道:

  “那一定没有人知道,血猎组织国内最高指挥官,是我的血仆。”

  “想想就……想放肆的干点坏事。”

  司矜刻意将声音压的很低。

  他稍稍踮脚,靠在宫临渊耳边,肆无忌惮的撩拨:

  “你会护着我的吧?长官?”

  宫临渊被撩的心脏砰砰直跳。

  他一把握住司矜四处作怪的手,上前两步将他压在桌子上:

  “那你得给点报酬。”

  司矜笑了:“我们都是一家人了,想要什么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吗?哥……”

  该死!

  这样子,太犯规了啊!

  宫临渊低头吻了下去。

  深吻。

  由于这段日子一直忙碌,两人很少见到对方,就算见了,也是简单的抱一抱寒暄两句。

  以至于现在,一个吻都能勾起无限遐想。

  宫临渊带着霸道,强势的攻城略地。

  以至于一个吻,就能把吸血鬼逼的呼吸困难,眼角通红。

  司矜有时候真后悔咬他,真后悔给他那30%的血族能力!

  到最后,腰疼的还是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宫临渊松开他,动情的唤着他的名字:

  “矜矜,那个娱乐公司我一定会彻查,你不用再管了,我不忍心你在别的地方受累。”

第274章 血仆,你敢欺师灭祖59

  司矜笑了:“你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正常交谈而已,矜矜为什么会觉得怪?”

  宫临渊不吻他了,却依然压着他不肯松手。

  似乎很喜欢以这个姿势窥伺他的吸血鬼主人。

  违背禁忌,以下犯上。

  “起开。”司矜试图推他。

  本以为会遇见更强烈的压制,但是此时,宫临渊手上却忽然卸下了所有力道。

  他的眼睛渐渐迷离,模糊。

  最终眼前一黑,一头栽在司矜身上。

  司矜:!!!

  他连忙将人扶起来,让他靠在椅子上,用神力才将将把人唤醒:

  “你怎么了?”

  宫临渊努力摇头保持清醒,他回道:

  “我也不知道,最近几天头总是有点犯晕,精神状态也不好,可能感冒了吧?有空我去医院看看。”

  “不,不是感冒。”

  司矜捏着他的脉搏,感受着那不规律的跳动,眉头深深锁了起来。

  他问:“那天在海里,你是不是碰到了尚小熙的血清?”

  因为尚小熙打中自己的时候,宫临渊正好抱着自己,根本无法排除距离太近沾染血清的可能!

  宫临渊仔细想了想,深呼一口气,回道:

  “可能吧,怎么了?”

  “我研究过那个血清的构造,人类碰到会立刻心脏衰竭而死的,你这种反应,大概是因为你身体里有我30%的能力,所以延缓了毒发…”

  司矜越说越心惊。

  吸血鬼用血清下的毒,必须用更高等吸血鬼的血清才能解。

  所以初代吸血鬼的血清,又可以称为血族的“百毒解”。

  但是,司矜并不是原主。

  他体内不只有吸血鬼的力量,神力也十分充沛。

  提取的血清不纯粹,就无法救他的爱人。

  听着听着,宫临渊头脑一阵迷糊,眼皮也跟着打起了架。

  他好困,他想睡觉。

  但是,司矜的话让他心惊,他强迫着自己睁眼,一再提醒自己不能这么放弃。

  放弃了,就再也见不到矜矜了。

  许是看见了他眉间痛苦的挣扎,司矜努力将自己的眉心舒展开,伸手抱住他,轻轻拍着爱人的肩膀,安抚道:

  “累了就靠在我怀里闭会儿眼吧,你放心,有我在,你绝对不会出事。”

  司矜说的斩钉截铁,没有任何犹豫。

  仿佛一切问题在他面前都不是难事。

  或许是少年的表情太过坚定,宫临渊终于选择了相信。

  他的意志松下来,沉重的眼皮再也支撑不住,紧紧合上。

  他安然靠在爱人怀里。

  因为相信他,不想让他担心,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配合。

  这样,才能不给矜矜拖后腿。

  司矜抱着宫临渊,在房间里缄默良久,疯狂的让小幺搜索系统。

  终于找到了原主最开始的记忆节点。

  还在中世纪的时候,百无聊赖期间,原主提取了一点自己的血清,锁在了一个透明琉璃造的蔷薇花模具里,把那一株蔷薇花,种在了自己古堡外的花园。

  那里,有最纯正的解药!

  司矜将宫临渊放在床上,为他盖好被子。

  以神力瞬移,将自己送去了原主古堡所在的一座小岛。

第275章 血仆,你敢欺师灭祖「完」

  那小岛地处太平洋中心,方圆不过百里,远离大陆,很少有人发现,亦无人问津。

  司矜上岛时,这里还保持着原始的环境。

  他一路来到古堡花园,本以为原主离开多年,草木已枯,一朵假的蔷薇花很好找。

  却不曾想,撞见了满园的玫瑰花。

  因为这里环境宜人,一园在现代社会很不好养活的路易十四玫瑰花。

  发黑的花瓣带着专属于吸血鬼的不容置喙的威严,各个竖着尖刺,迎风而立。

  一片红彤彤的花海将古堡包围,弥漫十几里,不见尽头。

  神秘,优雅,又让人头疼。

  小幺用小爪子抓了抓头发,蹙眉问:

  【大人,这么多花,去哪儿找那一束蔷薇啊?】

  【您说,这些花是不是原主为了保护那一束蔷薇种下的障眼法?】

  是。司矜回:

  吸血鬼本命是蔷薇。

  在吸血鬼的传说里,蔷薇本来是白色的,是我们为了爱人,用血染红了它。

  所以蔷薇又被血族称为生命之花。

  你看那所古堡。

  司矜指了指身后高耸入云的堡垒,继续道:

  这座古堡残缺不全,有些地方呈焦黑色,遭受过人类的袭击。

  所以,原主离开了岛屿,开始渐渐融入人类社会。

  种下的玫瑰花便是为了保护那一束蔷薇。

  【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找到血清蔷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