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家犬 第13章

作者:吃一口椰冻 标签: 穿越重生

  我没啥内涵,实在看不懂这和乱画一通有什么区别,看来我注定是个俗人。

  他哈哈笑了出来,连连点头,“我也这样觉得。”

  我俩相视一眼,然后毅然决然的转身一块出了画展。

  走出画展,我俩两个俗人终于放声聊了起来。

  经过聊天我才知道,男人叫贺征,从小家里穷,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和家里人闹掰了,所以自己出来打工赚钱了,前几年自己攒钱开了一家公司,也算个老板,来这画展是因为喜欢的人是个浪漫又有涵养的人,特别喜欢这一类艺术类的展览。

  结果,他好不容易买好了两张票,他喜欢的人已经跟别人去看了。

  他又不甘心,这才又带着门票过来打算看一眼。

  说完,贺征又问我,“那你来干什么?”

  我轻描淡写的回答,“我谈了挺多年的对象,出轨了,带着他的小情人来看这个画展,我来凑凑热闹,顺便看看能不能抓个奸。”

  贺征看着我,好一会才缓过来,“那我们两个岂不是都失恋了?”

  我摇了摇头,纠正,“你是失恋了,而我,是被绿了。”

  贺征一下子笑了,“不管怎么样,我们相遇就是缘分,走,我请你吃饭。”

  我们挑了个路边的小馆子,贺征豪迈的把西装外套一脱,卷着衬衫袖子一口气点了好几道辣菜,扭头又问我,“周闲,能吃辣吗?”

  我当下拍桌回答,“我老家四川的,你说能不能吃辣?”

  “这么巧,我老家也是四川的,你四川哪里的?”

  贺征惊喜的问道。

  我下意识的把我老家的名字报了上去,我老家那偏,很少人知道的,正当我想报个大地名的时候,贺征眼睛亮了,瞬间冲上来把手搭我肩膀上,“我老家也在那边,我们两个是老乡啊!”

  我这么多年也没怎么碰到过一个老乡,怎么也没想到,搁这节骨眼上碰到了个老乡。

  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和贺征瞬间亲密的就跟十几年没见的好兄弟一样相见恨晚。

  几盘烧的红彤彤香喷喷的菜上了桌,我和贺征两个人吃的热火朝天,满头大汗,我都忍不住把外头大衣给脱了。

  而贺征呢,一只手搭我肩上,一只手夹着烟,正在那跟我说着他喜欢的那个人。

  “我喜欢的那个人比我年轻,长的特别好看,气质也好,特别是钢琴,弹的特别好,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我。”

  说到这里,贺征顿了顿,又继续一脸苦闷的道,“老周啊,不瞒你说,我真喜欢那个人,为了她,我把公司都搬到她上课的培训机构附近了,就为了能多见他一眼,我给她买花、送礼物、请她吃饭,她都收了,我还以为他对我也有意思,结果,她告诉我,她和我没有共同话题。”

  贺征说的很伤心,眼泪眼看就要掉下来的那种。

  我扯了一张纸巾递给他,让他擦擦眼泪。

  贺征格外的倔强,“我没哭,我这是被辣的。”

  老男人都要脸。

  “对,你没哭,肯定是辣的。”

  我满口附和,顿了顿,又提醒贺征,“其实你这,按照现在年轻人的说法,你是被当备胎了,趁早断了吧,省的浪费时间又浪费感情,好看年轻又有什么用?我们这个年纪了,又跟他们年轻人耗不起了,最后还是得找一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才对。”

  贺征其实跟我挺像,都这个年纪了,还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比自己长的好看、比自己优秀的人,对方是挺好的啊,但有什么办法,不喜欢我们。

  我们也没办法,总不能拿枪逼着人家喜欢我们吧?

  所以,还不如想开了,重新找个合适的人踏踏实实过日子。

  “我也知道,反正她现在也和别人在一起了,我也就放弃了。”

  贺征把烟灰弹到烟灰缸里,抬起头来看我,“别老是我一个人说啊,你也说说你的事啊,老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贺征已经把对我的称呼从周闲变成了老周。

  我倒也不介意,“我有什么好说的?”

  贺征喷了一口烟,烟雾缓缓散开,漫不经心的道,“你那个出轨的对象啊。”

  听到这,我很认真的思索了一下,然后一本正经的回答,“长话短说,总结下来就是我瞎了狗眼捡回来一个狗崽子掏心掏肺的照顾了十六年,喜欢他八年,结果这个狗崽子跟人跑了。”

  听到这些数字,贺征微微倒吸一口凉气,他叼着烟,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感慨道,“那你还真是死心眼啊,照顾十六年……喜欢八年,怎么受得了的?我喜欢她喜欢了一年就受不了了。”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是啊,八年啊,我当初是怎么受得了的?

第21章 沈温从未爱过我

  我和贺征两个人在北京街头的小饭馆里一直聊到天黑。

  贺征和我说着他之前打工的时候遇到的事情。

  贺征说,他刚出来打工的时候只有十五岁,被黑中介骗光了身上的所有钱,白天在工地干活,晚上就睡天桥桥洞,工地上连个安全帽都没有,他的工友被掉下来的石材活生生砸死了,工地的负责人却翻脸不认账,他们一批人去讨赔偿款,还被人赶了出来。

  我听的挺感同身受,我跟贺征道,我以前也干工地的,为了供我那个对象读大学。

  “哇,人家刚上大学你就跟人好上了?老周你挺禽兽啊。”

  贺征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我,忍不住用眼神谴责我。

  “谁跟他好上了?那时候我对他还没有想法,更何况,也不是我先对他下手的。”

  毕竟,我就算再人渣,再没有道德,也不至于对一个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下手。

  “这么说来,她先对你下手的?”

  “勉强算吧。”

  我听着又不由想起在婚礼现场我听见的那些话,然后笑了,点燃一支烟,顿了顿,眯了眯眼,漫不经心的道,“虽然他是别有目的的。”

  但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沈温很爱我。

  当年我把沈温带回了家,让沈温住我家,照顾了他高中三年,我一直把沈温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照顾。

  直到沈温高中毕业后,参加完毕业聚会的沈温喝的烂醉,抱着我哭着亲我,一遍又一遍的说喜欢我。

  我不敢置信,又惶恐,可看着那个哭的伤心的俊朗英气少年,我的心又动摇了。

  我甚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沈温是爱我的,哪怕后来沈温对我冷淡了,那也只是不爱了而已。

  可是啊,现实却是,连那一个晚上所谓的酒后告白都是沈温的设计。

  沈温从来没有爱过我。

  如今想来,所有的结局都有迹可循,试问,一个朝气蓬勃又帅气的少年又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八岁,相貌平平,又碌碌无为的平庸大叔呢?

  烟有些呛人,我干脆伸手去掐烟,看着火星从我指尖一点一点的湮灭,手上茧子太厚,好一会我才后知后觉的察觉到些许疼意。

  贺征的脸一点一点的被升起的烟雾所模糊,他往我手上瞥了一眼,轻叹着,看似很随意的道,“疼了就松手呗。”

  我笑了,把烟用力按进烟灰缸里头,“总不能只有我一个人疼。”

  我们还聊起了我们的初恋。

  初恋是美好的,这个话题显得轻松了很多,我和贺征脸上的笑容都没有落下来过。

  贺征说,他和他初恋交往的事情被家里人发现了,他家里人不同意,他就和家里人大吵了一架,跑去找他初恋,问他初恋愿不愿意跟他私奔。

  结果,他初恋临走前就后悔了,他只能一个人离开。

  我问他,后不后悔。

  贺征特别豁达,“有什么好后悔的?敢做就不会后悔。”

  我再问,“哪怕现在再碰上一样的事情你也照样会这样做?”

  贺征点头,“当然,不试试看怎么知道结果?”

  我一下子笑了,我错了,贺征不是一杯茶,更像是一壶不停沸腾的热水,热烈而奔放。

  因为和贺征聊的太起劲,我错过了回深圳的飞机。

  等我打算随便找个酒店住一晚上的时候,贺征刚打完电话,就告诉我,他给我订了个房间,就在他住的酒店那。

  我拗不过贺征,被贺征拽上了去酒店的车。

  路上我们两个加了微信,我把门票钱和房费一块转给了贺征。

  贺征看着转账,那特正的眉头都跟着像麻花一样拧到了一块,片刻之后,他重重的呼了一口气,眉头这才舒展开来,同我道,“你要是实在介意,那这钱我就收了,不过,以后我们两个就是兄弟了,别再跟我客气。”

  我笑着答应。

  贺征收了钱,我一身轻松。

  我最怕就是欠别人的,你看看,像沈温这种欠了我的,那么讨厌我也不敢直说。

  快到酒店的时候,司机跟我们推荐酒店附近的一间酒吧,说里面的氛围很好,调酒师的水平也特别高。

  我和贺征两个人都是酒腻子,被司机这么一说,肚子里的酒虫都被勾了起来,当下便是约定回酒店洗个澡以后再一块去司机说的那个酒吧喝上几杯。

  和贺征在一起我觉得非常舒服,感觉就像是回到学生时代的时候,和志趣相投的朋友一块去做喜欢的事情。

  现在我才想起来,之前的那些年,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沈温一个人身上,已经很久没有认识新的朋友了,更不会像现在这样,和一个朋友自由自在的畅谈一整天。

  这才是我应该过的日子。

  我先洗完的澡,所以我下楼在大厅那等贺征,准备汇合之后一块去酒吧。

  贺征发微信给我,说他正在吹头发,让我等他一会。

  我笑话他一把年纪还爱扮俏。

  贺征慢悠悠的回了一句——“谁知道今天晚上会不会遇到我的命中注定呢?”

  贺征的话惹的我哈哈大笑。

  结果,我刚到酒店大厅,一抬起头就和迎面走来的两个手牵着手的人对上了目光。

  那两人,一高一矮,高的那个身材高大修长,气质矜贵而冷漠,蓝色西装外裹着一件黑色大衣,露出两条被西装裤包裹着的大长腿,头发随意的往后梳,散落了几缕发丝下来遮住些许那一双宛如黑曜石一般深邃明亮又锐利的眼睛。

  矮的那个穿着同款大衣,只是颜色变成了温柔的浅杏色,脖子上围着一条纯白色的羊毛围巾,柔软蓬松的头发乖巧的留在额头前,底下正是那一双又大又圆,像小鹿一般干净又清澈的眼睛,再加上他生的白白净净的,远远望去,就像是个漂亮的瓷娃娃。

  这两人是那么的相配,那牵在一块的动作也很是甜蜜,就宛如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样。

  连电视剧都不敢这样演。

  我在酒店看到了我的小爱人正牵着他的小情人搁那你侬我侬的调情。

  对上目光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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