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24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陶竹长长呼了口气。

  他暂且信他。

  “哦,对了,最后还有一点。”黎荞突然道。

  “什么?”陶竹刚松的气儿又提了回去。

  “你的手手指细长,指甲圆润干净,骨节分明,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手。”黎荞一脸严肃。

  陶竹:“……”

  嘴角根本不受他控制,使劲往上翘,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你不觉得太粗糙了么?”

  “粗糙好啊,摸起来带劲儿。如果我喜欢软软的,细腻的,那我干脆去找小姑娘好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黎荞还是一脸严肃,但手却是轻轻挠了挠陶竹的掌心。

  “……流氓!”

  忍下微微的痒意,陶竹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都在瞎说什么。

  流氓?

  黎荞想喊冤,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但瞧着他红得快滴血的耳垂,便把话咽了回去。

  竹哥儿还是太害羞了些,他这种见了无数大场面的人,应该一步一步的来。

  恰好前面有行人过来,他便放开了陶竹的手:“好好好我流氓,我只对你一个人流氓。我不瞎说了。你眯会儿,回家之后咱们得做丰糕,五十斤呢。”

  “不,是你睡会儿,我还没有做过丰糕,到时候是你主导,我打下手。”

  提及明日的五十斤大生意,陶竹收起了各种心思,摇头拒绝。

  “行,那我先睡。”黎荞也不矫情。

  五十斤丰糕,的确要做很久,他得休息一下。

  他在末世练就了闭眼就能睡的技能,此时躺在板车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陶竹扭头,视线从他的眉眼,一点点扫到他的下巴,越看,就越欢喜。

  身为一个大龄剩哥儿,陶竹自然幻想过未来相公的模样,但是,做了无数次的白日梦,他都不敢想会有男人夸他好看,还不在意孩子。

  而且这人不仅仅是嘴巴甜,这人也用行动让他安心。

  这么好的人,他一定得抓住了,谁都不能阻止他与这人成亲。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这一章甜甜哒~

第21章 做丰糕 送丰糕

  黎荞和陶竹两人回到三柳村时,正是中午,陶老汉还没醒,陶树、赖冬梅、陶老太三人正在吃午饭。

  黎荞将陶老汉扛进屋子,留下药包,又将熬制方法告诉给陶老太,然后便不管陶老太、陶树、赖冬梅三人的骂骂咧咧和阻挠,带着陶竹离开了陶家。

  先把麦芽糖和未吃完的包子放回家里,两个人去庄家还牛车,顺带在庄家买了一百斤面粉。

  庄家身为地主之家,家里不缺面粉这种东西。

  当然,也不缺干柴和鸡蛋。

  因此,从庄家出来时,黎荞肩膀上扛着面粉,陶竹背着一大捆干柴怀里抱着一背篓的鸡蛋,两个人回了黎荞的小院儿。

  刚才陶竹没来得及打量这院子,此时他站在院中,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圈,有些惊讶。

  “你每天那么忙,还有空扫院子?”

  这院子比庄家的院子都干净,这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随便扫扫。”

  黎荞笑眯眯的答。

  也就是动用异能水洗一遍,一方面是省事,一方面是练习异能。

  挣钱虽然重要,但异能更重要,自从穿越,他一直都在修炼异能,自己在家时,抓鱼时,赶路没人时,反正是见缝插针的练习。

  唯有异能让他心安。

  “勤快。”陶竹不知道他的底细,夸了他一句。

  “谢竹哥儿夸奖。”

  黎荞笑眯眯的道谢:“来,把干柴放下,咱们歇一歇再去做丰糕。”

  “不用歇,做完再休息。”

  陶竹双眸盯着厨房,眼神火热。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这么大的生意呢——他大哥折腾的那些所谓的生意,他根本没资格碰,他主要负责田地里的活计和家里的家务活。

  “好。”

  黎荞自然是没意见。

  于是两个人进了厨房。

  沙琪玛的做法挺简单,用鸡蛋和面,揉面,把面团醒发一会儿,然后像是擀面条那般把面团擀开,再切成手指长的条,最后下锅炸就可以了。

  炸完之后,另外起锅将麦芽糖炒成糖稀,再把炸好的面条倒入糖稀里翻炒,最后盛出来放到案板上压平。

  这样沙琪玛就做好了。

  黎荞在孤儿院时常常饿肚子,因此后来稍大一些能悄悄打童工了,他去的都是餐饮场所。

  不说工资多少,最起码饭管饱。

  当然,他也不是白吃饭的,他悄悄学了不少食物的做法。

  虽然他厨艺一般,但他的确知道很多吃食的做法。

  现在他要拿沙琪玛当做长期营生,他拿出练习异能和对付丧尸时的认真专注,只试验了几遍,就掌握了技巧。

  此时,他把所有的技巧都教给陶竹,因为做法实在是简单,陶竹又擅长厨艺,所以等到第二锅的时候,陶竹就亲自上手了。

  两个人分工合作,忙活了整整一下午,等太阳落山时,终于做出来六十多斤沙琪玛。

  任务完成,两人准备做晚饭。

  “竹哥儿,晚饭你想吃什么?”黎荞问。

  “嗯……想吃口咸的。”

  陶竹摸了摸肚子,有些感慨。

  整个下午,黎荞一直喂他吃沙琪玛,甜的吃得多了,他现在竟然只想吃咸的东西。

  这真是他从没想过的场景。

  明明昨天他还泡在黄连汁里,结果现在对甜食竟然腻得想换换口味了。

  “还剩下一个面团,擀一下吃面条。”黎荞也想吃咸的。

  下午时陶竹也喂他吃了几块沙琪玛,现在他嘴巴里一股甜香味,他也想换换口味。

  “好。”

  陶竹拿起擀面杖开始擀面条。

  这种不掺任何杂粮的面条,从前他也就是麦收和过年的时候能吃一碗,当然,如果当年小麦收成不行,那他一整年都吃不到这种面条。

  可此时他手里这个面团,不仅加了鸡蛋,而且有一半都是他的!

  这么想着,他浑身都是力气,丝毫不觉得累。

  等锅里的水烧开,准备下面条时,黎荞坐在灶前一边烧火一边道:“再往里面打四个鸡蛋。”

  “……啊?”陶竹动作顿住。

  什么人家啊,一顿简单的晚饭就要吃四个鸡蛋?

  再加上和面时掺的鸡蛋,那最起码得有六个鸡蛋了!

  “你身子常年缺营养,应该多补补。我自己最近每天忙的脚不沾地,也得多补补。”

  黎荞笑眯眯解释。

  “放心吃,等这五十斤丰糕卖出去,咱们就有钱了。”

  陶竹闻言,想到丰糕的利润,的确心动。

  但问题是这五十斤丰糕还没真正卖出去呢。

  不过,瞧着黎荞含笑的脸,他还是转身去了拿了鸡蛋。

  就当是庆祝他和黎荞定亲了。

  很快,面条做好,两个人各盛了一大碗,每个碗里不仅卧着两个荷包蛋,还飘着明显的油花儿,原本不怎么饿的两人被这香味一刺激,食欲立马上来了。

  灶膛里的火已经熄灭,只剩下猩红的的火点,灶台上,油灯豆粒大小的光在黑夜中隔出了小小的一块天地。

  两个人在小板凳上坐下,黎荞捧着粗陶碗,先是喝了一口汤,然后忍不住对陶竹竖了竖大拇指:“虽然清淡,但好香。”

  “你不觉得难吃就好。”陶竹翘起了嘴角。

  这可是黎荞第一次吃他做的饭,刚才他一直担心这面条会不符合黎荞的口味。

  “这味道和难吃一点儿都不沾边,要我说,就凭你这手艺,完全能去开面馆。”

  “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不过,既然你喜欢,那以后我多做这个。”陶竹俊脸上的笑容扩大。

  “做面条太辛苦了,吃其他的就好。”

  黎荞不挑食,此时又没有面条机,大热天的待在厨房和面揉面擀面,这样太累。

  “这有什么辛苦的,做丰糕时顺手就做了。”陶竹才不觉得辛苦,和下地相比,做饭绝对是轻省活计。

  而且,为眼前这人做饭,就算是比下地还累,那他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