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34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麦芽糖麦芽糖,肯定要用到麦芽,第一步其实陶树是折腾对了的。”

  “陶树都能折腾对?”王桂花呵了一声,不紧张了。

  那她还怕啥。

  听出王桂花对陶树的不屑和信心满满,黎荞笑着点头:“是的,这第一步,陶树靠他自己都摸索出来了。”

  “那咱们肯定不会输给陶树啊!”

  黎粮也信心满满了。

  他们夫妻俩闭着眼睛做都能把陶树那烂人给比下去!

  *

  作者有话要说:

  中秋节快乐!

  祝福宝子们天天都快乐~

第28章 成功做麦芽糖 教陶竹识字

  翌日, 黎荞中午就从县城回来了,黎粮和王桂花没吃午饭就过来看黎荞进行接下来的步骤:

  把浸泡好的麦子平铺到三个正方形笸箩上,然后用细麻布盖住笸箩, 定时往麦子上洒水,让麦子处在一个潮湿的状态,静等麦子发芽。

  现在天气热,大概四五天就能把芽发好。

  这期间不需要多费心,该干嘛干嘛去。

  “就这么点活计?”老实人黎粮也想呵呵了。

  和种地相比, 这算什么?

  他家小兰都能做这个!

  王桂花斜了黎荞一眼:“你咋不早点做?这不是顺手的事么?”

  如果从提亲那日开始做,现在麦芽糖都做出来了。

  这能省下多少银子?

  “这不是要和竹哥儿成亲嘛, 成亲当天人多嘴杂, 我怕被人瞧了去。”

  成亲当天很多人来看热闹,乱哄哄的,黎荞怕泄露了方子。

  “……也是, 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王桂花语气立马弱了很多, 是她被花花银子迷了眼,考虑不周了。

  她看向黎荞:“你这天天往县城跑, 太废鞋底了,竹哥儿做鞋子也不容易,你和人家掌柜的商议一下, 看能不能两天送一次货。”

  反正都是炸出来的甜品, 哪怕天气热, 放两天也不成问题。

  “嫂子这个建议好,我明天问问王掌柜。”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他这嫂子的确是嘴硬心软。

  送走黎粮和王桂花, 黎荞把院门关上, 招呼陶竹随他进屋子:“我今天买了笔墨纸砚, 从今日开始, 咱们把每天的账记一下。”

  “你一个人记就好了,我又不识字。”

  陶竹想进厨房把锅碗瓢盆给刷了。

  “没关系,来,我教你。”

  “教我识字?”陶竹水眸瞬间睁圆,难以置信的抬手指着他自己。

  “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咱们先学简单的,学数字。”

  身为一个接受现代教育的人,黎荞自然希望自己的伴侣也识字,不过毕竟时代不一样,若竹哥儿不愿意学,那他也不勉强。

  “我学!”陶竹欢喜的朝着黎荞走去,水眸亮的厉害。

  他这个态度,让黎荞心情大好,两个人牵着手进了屋子。

  这个时代造纸比较困难,因此纸张很贵,一刀宣纸竟然要一两银子,黎荞此时是穷光蛋,而且他目前也不读书,是以他买了价格中等的白麻纸和价格低廉本地产的草纸。

  陶竹自然也知道纸张贵,看黎荞递给他一张草纸,便道:“不如我先拿小木棍在地上写吧,草纸再便宜也需要花钱。”

  “不用,数字比较好学。”

  黎荞说着摸出铜板,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出了一、二、三……十这些数字:“这是从一到十,简单吧?”

  陶竹:“……”

  他眸中浮现出笑意,对着铜板学,这谁学不会。

  视线一一在这些铜板写就的数字上扫过,他轻轻点头:“就摆在这里,先不要动。”

  “我也是这么打算的,来,咱们照着这十个数记账。”

  黎荞开始磨墨,用毛笔在白麻纸上慢慢写下今日的支出和进账。

  原身读书不用功,一手字写的连普普通通都算不上,所以他也不怕露馅,一边写一边解释:“很久没握笔了,有些不习惯。”

  陶竹目前还看不出什么字好什么字坏,看黎荞一撇一捺,每个字都写的挺板正,而且还大小一致,便道:“写的很好看。”

  “有眼光,我也觉得好看。”竹哥儿夸的,黎荞高兴认下,不搞谦虚那一套。

  他说着凑过去在陶竹唇上亲了一下:“等我记完了,念给你听。”

  “……好。”

  陶竹浅浅笑了一下,把板凳挪了一下,与他紧挨着。

  黎荞低头,认真记账。

  他昨天和陶竹一通忙活,做出了二十斤大嘛花,二十斤沙琪玛,今日全部交给王掌柜,一共挣了四千文。

  不过,今天他又买了麦芽糖,为明日的生意做准备,因此支出了不少。

  看了眼支出和收入,他抿了抿唇,的确挺冤大头。

  做麦芽糖刻不容缓啊。

  很快把今日的收入支出列了出来,他指着纸上的字,一个一个念给陶竹听。

  陶竹看的很认真,记的也很认真。

  读书识字,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他十三岁那年,冬天农闲时,他爹娘说镇上在招工,让他去镇上找活儿做,他至今记得他第一次去镇上时的情形。

  到镇上之后,他觉得镇子好大,店铺好多,但他却是两眼一抹黑。

  当时他看镇子口一店铺前挂了个小木板,木板上还写着字,而且店铺前围着一些小哥儿和姑娘,他以为是布店在招人做针线活,便上前询问那店铺是不是在招工。

  他当时问的是个小哥儿,结果对方以为他是男的,还一身破衣服,便以为他是在故意搭讪,于是狠狠骂了他一顿。

  当时年纪小,也是第一次遇见那种状况,他整个人都懵了,只能站着挨骂。

  还是一路过的大婶瞧见了他眉心淡淡的痣,就上前替他解了围。

  原来那个店铺不是招人做针线活,而是搞了个绣活比赛,小木板上写的是比赛的奖品。

  他现在当然不会再傻不愣登的冒然询问旁人什么,但偶尔想起那一幕时,他总会想如果他能识字就好了。

  至少今后再去一个陌生地方时,他能稍稍有些底气。

  因此,现在黎荞愿意教他识字,他拿出了百分百的认真。

  他学的认真,但黎荞只是读了几遍,便拉着他躺到了床上:“这个等你空闲了再学,咱们不急。我累了,你陪我午休一会儿。”

  “……要不我陪你躺着,你睡,我拿着账本继续记?”陶竹有些依依不舍。

  “?”

  这下子轮到黎荞睁大眸子了,咋滴,他的魅力竟比不过文字了?

  “我就是觉得,识字的机会难得。”陶竹解释了一句。

  “我现在是你男人了,你想学的话,天天都可以学。”黎荞也认真劝:“我是觉得你该休息了。”

  昨晚是成亲第二晚,他和陶竹没忍住,在床上折腾了一个时辰。

  但今日陶竹起的比他还早,因为陶竹要为他做早饭,等他吃了早饭去县城,陶竹则是开始忙活其他的,做沙琪玛和麻花,挑水,打扫院子。

  估摸着他快回来了,还做了午饭。

  他是异能者,他能忙活一整日,可陶竹不是异能者。

  “你从半夜忙到现在,该歇一歇了。”

  “这算什么,和种地比一点儿都不累。”

  话是这般说,但陶竹嘴角却是翘了起来,算了,这人说的也对,现在他们成亲了,他想识字的话,天天都能学。

  他放下账本,正想要躺好,黎荞却是伸出双臂将他搂入怀中。

  “睡吧,睡醒了再干活识字。”

  “嗯。”他闭上了眼,嗅着这人身上和自己身上一样的皂角味,他偷偷笑了笑,成亲真好。

  当黎荞和陶竹为了挣钱忙碌时,另外一边,庄丰收去县城将第一批大镰刀取了回来。

  这批大镰刀很快被制成了麦镰,黎荞也特意做了一把给了张绣花,他答应过的事,会尽力做到。

  这批麦镰投入到紧张的麦收中之后,黎荞的名声又好了许多。

  虽然黎荞一再强调这麦镰是他从书上看来的,但村人自动忽略他这句话,只知道是他做出了麦镰,见着他都热情的打招呼。

  连陶竹去井边拎水,收到的招呼和笑脸也比从前多了很多倍。

  人缘好了,黎荞和陶竹的心情也跟着变好。

  当然,也有一些影响他们心情的人。

  比如说陶老太,她过来问陶竹要钱,要给陶树和赖冬梅治病。

  陶树的鼻梁断了,额头上的伤口也一直没彻底好,赖冬梅胳膊断了,这些都需要吃药花钱。

  而且,她家的麦子,没人收了!

  之前陶家田地里的活计,都是陶竹一个人的,现在陶竹嫁人了,不去收麦子了,所以她家的麦子就那么晾在地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