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471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高志远每次摆摊都会避开官员的休沐日。

  于是黎荞一次也没能抓到他。

  但这次休沐的前一日,三个小家伙实在是等不及了,于是陶竹就提前带他们仨过去,而黎荞则是在下班之后骑马赶过去。

  一家子准备在码头上住一晚,等明日再回城。

  很快,夕阳西下,夜幕罩了下来,高志远收起摊子回家。

  他家所在的商水镇距离码头挺远的,每日往返不现实,同州码头的客栈又太贵,于是他们娘俩在附近的村子里租了一个小院子。

  今日摆了一天的摊子,结果一个客人都没有,高志远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忍不住一边走一边骂。

  骂世道不公,骂黎荞绝了他飞升的路,污言秽语,什么词儿脏就骂什么词儿。

  但骂着骂着,他脚下一滑,整个身子硬生生的摔在了水泥路上。

  正当他疼的龇牙咧嘴时,身后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马蹄声迅速来到他跟前,紧接着,一张大黑布直接罩在了他身上,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进去。

  他愣神之后,也顾不上手掌膝盖的疼痛,当即就要挣扎。

  娘嘞,他该不会遇见劫匪了吧?

  可他穷啊!

  正当他要张口喊他身上没钱时,黑布骤然收紧,接着密集的拳头落在了他身上,还有暴躁的骂声:“狗屁道士,瞎算的什么命?算不准就别出来骗人!”

  高志远:“……”

  这声音有些粗粝,很是陌生,像是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发出来的。

  可他什么时候给这种壮汉算过命啊?

  还没等高志远思索出个所以然,更密集的拳头落了下来,还伴随着脚踹,疼的他在地上不由打滚。

  确定不是劫匪,他硬气了起来,一边嗷嗷的喊疼,一边开始威胁,口中嚷嚷着你是谁,再打要报官了。

  黎荞顺着他的话回答,没露出一丝的破绽,而陶竹一言不发,手脚齐上,狠狠的往他身上招呼。

  夫夫两人配合的很默契,一个伪装成算命不灵的受害者迷惑高志远,一个狠狠出手。

  等高志远开始求饶了,陶竹又接连踹了他十几脚,然后才停了手。

  接下来就是黎荞出手将他打晕,然后夫夫两人骑着马儿在夜幕中扬长而去。

  黎荞之所以特意伪装一下,是怕高志远猜到是他们夫夫干的然后卷起行李溜之大吉。

  自打高志远回到盛京,黎刀还没寻着机会将那个小册子偷出来,既如此,那高志远当然不能被他们夫夫吓跑。

  陶竹坐在黎荞怀中,开心极了。

  他替上辈子的陶竹报仇了!

  骏马疾驰,身后是黎荞可靠的胸膛,热热的夜风吹动他额前的碎发,他只觉得心情前所未有的畅快。

  第一次,大晚上的,他和黎荞没有围绕着孩子转悠,而是在陌生的地方策马狂奔。

  他忍不住拍了拍黎荞的手臂,示意黎荞跑的慢些,此地距离同州码头不远,他不想那么早回去。

  他想和黎荞多待一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已经到.与衍收尾阶段啦,所以放个预收,是兽世种田文,主角是垂耳兔和大雪狼,宝子们感兴趣的话可以收藏一下哦~

  范舟一觉醒来,成了蛮荒大陆的一个兽人。

  在这个世界,动物可以变成人,兽人统治着全世界。

  但是,动物想要变成人,需要服食一种洁白的名为兽灵花的花朵。

  一场黄色的雨过后,兽灵花日渐稀少,只有中央大陆还生有少量的花朵,没有这种花朵,动物能说话,能打猎,但就是不能变成人,这种状态被称之为半兽人。

  兽人越来越少。

  但范舟能种植兽灵花。

  因为他有水异能,而且还是变异的带灵泉属性的水异能。

  范舟所在的是一个只有几十人的小部落,里面只有三分之一兽人,剩下的三分之二是半兽人以及彻底失去灵智的小兽。

  这个小部落靠打猎、采集为生,日子过的苦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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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寻来自于中央大陆,在争夺兽皇时失败,断了一条腿,昏迷中被流放到了蛮荒大陆。

  风寻在山洞里睁开眼,虽有些意外自己竟然被人搭救,但望着黑乎乎的洞顶,他沉默等死。可翻身的功夫,眼角的余光无意中瞥见洞口圣洁的兽灵花,他惊住了。

  后来范舟和风寻一起去了中央大陆,美味的食物,精美的陶器,漂亮的衣服,狠狠亮瞎了中央大陆兽人的眼。

  更让人震惊的是,范舟还拥有无尽的兽灵花。

  再后来,风寻成了兽皇,范舟成了兽神,范舟用异能改善兽人大陆的土壤,圣洁的兽灵花重新开遍兽人大陆。

第255章 黎小山定亲

  月亮升起来了。

  耳边是马蹄声伴着蛙鸣声, 借着朦胧的月色,可以瞧见小路两边的红薯叶子和比人还高的玉米杆。

  微风拂过,这些叶子也在晃动, 陶竹打量了几眼,而后道:“玉米快熟了,今年咱们做点玉米馅的月饼,马上就是中秋节了,瓶嫂子和郑叔他们应该过了中秋节再回去的。”

  “他们离家大半年了, 的确有点久。”

  黎荞道。

  当时他也劝了,但庄武李瓶和郑屠户夫妇都急着回乡, 于是就没在盛京过节。

  “唉, 还是你上辈子好,不管是哪里,一日就能到了。”

  陶竹有些感慨。

  像是什么动车呀、飞机呀, 坐上去之后, 早上还在盛京呢,中午就能到达三柳村。

  这是缩地成寸的仙术吧。

  若是这个世界也有这等神器, 那离别就不会惆怅了,想见什么人,哪怕隔着山隔着海, 也能经常见到。

  “上辈子得益于人类的科技, 的确处处都很便利,但人类的贪欲是没有止境的, 最后搞的末世都来了。两个世界比起来, 各有利弊吧。”

  黎荞说着抱着他腰肢的手臂收紧了一下, 口中安慰道:“瓶嫂子将来是要定居盛京的,郑叔他们若愿意, 也可以搬来盛京。”

  陶竹闻言轻轻一叹:“是我贪心了。”

  现在日日都美的跟在梦里似的,但他却还想要更多。

  这样不好。

  人生在世,幸福哪能满满当当,就连圣上都有烦心事呢。

  他身子往后,倒在黎荞怀里,听着哒哒哒的马蹄声,又想起如今同州码头的热闹,他忍不住仰起头伸出手轻轻抚了下黎荞的脸颊:“现在真的很好了。”

  同州码头热闹的像是一个大集市,除了一些店铺,还有不少摆摊的,各色商品琳琅满目。

  别说是三个小家伙了,就连他也爱逛,因为瞧着那些小摊子,他总会想起在三柳村时和黎荞一起去县城的时光。

  可在几年前,同州码头这里是农田,短短时间里有如此大的变化,黎荞功不可没。

  还有此时他们两人所走的乡下小路。

  连这样的乡间小路都铺上了灰泥,并且不只是这一条小路,大盛许多乡间小路都铺上了灰泥。

  农人再用板车往家里运粮食会轻省许多,下雨天走在这种路上也不怕一踩一脚泥。

  这都是黎荞的功劳。

  而黎荞是他的。

  只是他的。

  想到这个事实,他忍不住转过身子,捧着黎荞的脸颊亲了下去。

  他上辈子积了大德!

  两个人在夜风中接了个轻柔的吻,风虽是热的,但毕竟农历八月了,温度远不如盛夏,吹在身上挺舒服的。

  陶竹懒洋洋的靠在黎荞怀中,更不想早早的回客栈。

  他一边让黎荞慢点儿,一边又转过身去亲黎荞。

  但再远的路也有尽头,况且他也不怎么放心三个小家伙,晃晃悠悠的,他们两人还是回到了码头。

  房间里,黎满正和黎小睿黎长风黎云帆三个小家伙打麻将。

  之前黎荞陶竹不让他们仨玩,但今日为了转移他们仨的注意力,他们夫夫好出去约会(套高志远麻袋),于是就让黎满陪着他们仨玩麻将。

  黎长风看自家爹爹和阿爹回来了,立马兴高采烈的挥动着小手臂:“我赢了一百个铜板了!”

  “是吗?真厉害!”

  陶竹定睛一瞧,看黎长风跟前果然堆着不少铜板,他立马笑着夸奖。

  一局是每人一文钱,现在小长风能赢下一百个铜板,可见赢了不少局了。

  有人赢就有人输,黎小睿坐直身子,捋起了小袖子,一副不赢回来不罢休的模样。

  同样都是第一次玩麻将,怎么他长风小叔叔的运气那么好?

  他不服!

  “今晚我若是赢不回来,那我就不睡了。”

  “我肯定是要睡的~”黎云帆小爪子抓着手里的麻将摸了摸,然后看也不看直接丢了出去:“二筒。”

  待牌面翻开,果然是二筒。

  他慢悠悠的开口道:“睿睿,不要较真嘛,咱们明天还得去看人家赛龙舟呢。”

  “大不了让哥哥把赢的铜板捐出去当做今年自行车比赛的奖励。”

  等下个月天气凉爽了,那又要举办自行车比赛啦!

  这个话惹来了黎长风的赞同,他忙不迭的点头:“対対対,还是龙舟好看,睿睿,这一局之后咱们不打了吧,咱们明天看赛龙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