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266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噗。”他灵动的表情叫家里人都没忍住笑出声。

  顾允嘴角也勾起一抹笑,接口道:“伯母侍弄鸡鸭是真的很好,我娘在家里也夸,就连抱窝的母鸡都比别家的听话呢。”

  李善桃脸上的笑都止不住,人都是喜欢被夸的。

  “那……那就先养养看,要是真养得跟你们说的那么好,我就开厂子!”李善桃感觉自己好像被架起来了一样,但是却乐在其中。

  原本家里养养的这些鸡鸭都是为了之后下蛋或是宰了吃肉的,没想着要拿出去卖钱,但是她也想过要靠小鸡仔卖钱呢,不然也不会那么细心地看顾着母鸡抱窝了。

  今儿下大雨她还去鸡窝里瞧,发现它们没有被大雨吓到才放下心呢。

  要是真能开养殖场,那养得多了要耗费的精力也多,但是能赚钱呢!她现在的思想已经没有以往那般固定了,村里的木工厂多能赚钱她也知道,比村里的许多人都知道的更清楚,毕竟自家若哥儿就在那里头吃分红的。

  还有若哥儿开的那布艺小作坊,虽说是小作坊甚至都没有一个专门的屋子当做厂房的,但是营收也很可观。

  她心里最深处也有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想法,但是长到这么大了已经习惯于压抑自己贬低自己,不觉得自己会有能力能跟若哥儿似的开厂子。

  但是今儿若哥儿这样说,李善桃似乎就找回了自信。

  只要好好侍弄那些动物让它们长肉就成,这件事她擅长啊。而且家里鸡鸭都有,到时候“鸡生蛋蛋生鸡”源源不断,还有鸭子也是,之后就是又能卖鸡蛋、卖鸡肉,还能卖鸭蛋和鸭肉。等养上了猪还能卖猪肉!

  至于能卖去哪儿,李善桃现在能想到的就是村里人,村里先前一直穷每家每户都吃不上几口肉,现在开始慢慢能赚到钱了,还能攒下点儿,那自然是会来买肉吃的。

  农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便是能吃上肉的时候了,要不然也不会向往镇上人“大鱼大肉”的生活。

  沈若也没想到自己随口一提想要村里开养猪场能引出自家阿娘的想法来,其实早已经有迹可循了,之前她就同自己说过要孵鸡蛋之后养许多鸡拿出去卖的。

  那时候沈若就用开玩笑的口吻说了,以后养的鸡多了娘能开个养殖场呢。看来这句话已经像一颗种子一样落进了自家娘的心里了,就等着一个契机破土发芽呢!

  虽然和之前单纯的养鸡鸭不一样,增加了一个养猪业务,但是鸡鸭和猪确实是大家最普遍食用的肉类了,那就正合适。

  李善桃吃过饭就立刻跑到后屋鸡窝去看了,只留下一句:“碗筷先放着,我去瞧瞧鸡鸭,之后我来洗。”

  家里这么多人哪儿能将所有的碗筷都堆着留给她来洗,等沈若和柳杉将桌子收拾了擦干净桌面,沈大山和沈丰还有顾允三个男人便已经将所有的碗筷全都洗好了。

  他们家里向来是没有剩菜剩饭的,最多就留下一点点菜渣,这点菜渣都会被拌上麦糠之后喂给鸭子吃。

  鸡因着要生蛋,吃的都是没有蜕壳的谷子或者麦子,时不时还有玉米粒和菜叶子加餐。

  而鸭子就吃得比较杂,啥都能吃也会吃,就能随便喂。

  但就是随便喂喂,家里的鸭子也是一个赛一个壮,而且还都是公鸭子,要是有母鸭子的话还能下蛋,公鸭子会比母鸭子容易上肉些。

  既然有了要建养殖场的想法,沈若就打算之后将地方看起来,最好是能在一片有水源的地方将那里围起来,鸭子能下水运动,鸡也能漫山遍野地乱跑,走地鸡和浮水鸭的肉质会比较紧实更好吃些。

  沈家村好像没有这样的地方,毕竟要造养殖场的话味道会很大,自然不能建在大家居住的屋子这边,唯一有水源的小溪那里就更不行了,会把水源给污染了。

  所以要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造养殖场势在必行。

  “这几日有别的事儿忙,等过几天去村长家问问看,咱们村附近有没有适合建造养殖场的地方。”沈若思索着,沈家村其实挺大,但是很大一片地方都是荒地还是岩层遍布的,那边也不适合种地建屋子,所以边缘还有许多空地,只是要找水源这个比较麻烦一点。

  不过可以问问村长,没准能找到更合适的地方。

  养殖场要是能建造起来,对沈家村也是有深远影响的,不仅能为村里人提供活计,还能做买卖。对肉类的需求还是很大的,只要能建造出规模,之后鸡鸭猪肉都是不愁卖的。

  沈若想了想,不仅仅能自己村里头加工之后卖出去,也能直接给镇上酒楼之类的地方供货,更有甚者还能供给到其他的地方去。

  顾允闻言点头道:“我觉得可行。只是要做这门营生的话,前期准备还要许多吧。”

  “是啊,”沈若笑道:“况且我也不想我娘太累,最早最早也要等到明年开春才能建了。”

  一开始就得先规划好养殖场的产业链,养大了之后卖给谁,能不能卖出去,鸡鸭猪肉能不能供给上,还有鸡蛋鸭蛋这些品类,都需要一点点完善的。

  不过刚开始肯定不会直接弄成很大的规模,而且最主要的就是要把地址先选好,之后就什么都能慢慢往上搞了。

  一口气吃不成一个胖子,都得慢慢来。既然想到了就把能做的事儿都做了,其他的就交给时间。

  而且他娘也得再积累一点养殖的经验。

  顾允点点头,瞧他眉眼弯弯地设想着未来,说道:“建造养殖场肯定能成功的。”

  以他的头脑来看,开设养殖场对沈家村来说也是百利而无一害,而且只要建成了就肯定能赚,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不过是赚到钱还是赔本,现在没有人知道答案。

  “借你吉言。”沈若笑着道。什么事情还真不是只靠想就能猜到之后会做成怎么样的,还是得上手去做。

  而且人的精力有限并不能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还去做另一件事,这样只会让所有的事情都做差了。

  不过等到明年开春的时候,沈若自己的“珍宝居”肯定已经走上了正轨,他已经开始培养能够参与设计的能人,之后他也许不用太过操心。

  还有“念宝”,这个品牌他自然是要做大的,开奢侈品店有多赚钱自不用多说了。

  外头雨还在下,天也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沈若屋里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光线映在他侧脸瞧着格外柔和。

  顾允看着他用木炭在草纸上写写画画,时不时出声询问,继而两人探讨一番。

  沈若先是在纸页上画了现代能瞧见的最普通的雨披,但是那种雨披说实话穿戴上之后脸上也还是会被打湿,而且雨珠滚落下来之后裤脚和鞋子也会湿的。除非穿上全套的防雨雨具,雨衣,雨鞋,雨裤。

  雨裤常用于下河捞鱼,或者是那些卖鱼的渔民也会穿着,像一件背带裤似的。

  这样三件套穿起来就真的十分防雨了,还特别轻便些。

  但是就雨鞋来说,现代用塑料、橡胶、pvc等各种材质,这些在大宇根本没有出现,要说能防水的鞋子恐怕就是那种类似于雨鞋形状的木鞋了,但是走起来会很笨重,而且只能像鸭子一般走路,根本无法抬高脚后跟。

  所以鞋子上面要做工夫比较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他往画的鞋子下面加了两条线,底下两端连起来,瞧着就像是把鞋底给加高了。

  “这是?”顾允看得云山雾罩的,大宇人穿的鞋子大多都是千层底布鞋,从没见过这个样式的。

  沈若点了点画上的鞋,解释道:“二狗考学院那日镇上不是很热闹么,我瞧见有人踩高跷,给了我一点灵感。雨落下来溅起水花其实并没有多高,只是咱们都穿着平底鞋所以才容易湿,但我们要是将鞋底加高呢?”

  加高了那自然就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沾湿了。

  “将鞋底加高会不会走起来不方便?”顾允提出疑问,平底鞋鞋底都柔软要是底下有石头还能感觉到,要是用东西加高的话,不就感觉不到了?

  “我想应当不会,可以做成那种可拆卸的款式,下雨的时候套在平底鞋上,不下雨地上不湿的时候再脱掉。”沈若打算先这样设计,要是再有问题之后试验过后再解决。

  “那你打算用木头做么?”顾允问道。

  “对,就做和脚掌差不多的形状,加大一点,上面呢就用布条系起来,防止下面这个垫高的木块掉落,这样呢既保证了能站的很稳,也保证了高度和自由度。”毕竟脚背高低不可控,而垫高的木块可以按照性别来做出大小,挑选自己适合的就能直接上脚用。

  顾允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觉得可行。

  “怎么将布条弄到这个垫高木块里面我还没想好。”沈若脑海中想到的是类似于绑带凉鞋的感觉,那带子一端是直接缝在鞋底当中了的。但是木头制作的自然没办法直接缝进去。

  顾允沉吟片刻,“不用弄进去,如果那系带只是用来固定的话……”

  他伸出手将自己的手放到沈若手底下,又摸出来一条帕子当做系带,单手将两人的手给绑在了一起。

  “其实可以直接绑。”

  沈若蜷了蜷手指,抬眸看他:“这个我知道,可是垫高木块底部是要踩到地面上的,如果系带这么弄会湿透还会脏。”

  “那就用麻布做系带,脏了破了直接丢掉。”

  “这……这么豪横且干脆利落吗。”沈若失笑,他好像真的容易钻牛角尖想太多,明明这件事就跟顾允说的一样,很好解决。

  “嗯。”顾允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那不然呢”。

  “那就这么干!”沈若确定了设计之后,就给那木块边上画了些小花纹,在垫高木块的底部画了各种鞋底花纹。这个是用来增加摩擦力的。

  鞋子的设计完成,之后便是雨衣。

  雨衣沈若打算用油布来做,将光滑能防水防油污的那一面朝外,油布虽然挺括但柔软,还挺适合用来做雨衣的,反正也不是贴身穿着所以刚刚好。

  参考现代雨披样式,画出帽檐挡雨,先前设计的防晒面罩也可以用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身上会做出两个袖子,不想弄湿手的话得让雨珠从四周滑落下去才行,所以沈若打算在底部弄一个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面窄下面宽的漏斗形状,雨珠会滚落到最底下,随后从手的周围落下去。

  下摆也要做一个圈,能够将雨衣给撑起来,这样雨珠不是顺着衣服滚落下去沾湿裤腿了,而是滑下去之后在腿脚边上隔着一段距离的地方落下去。而溅起来的水花正好也打不到人的脚,因为穿了那垫高木块!

  不过这个圈该如何做还有待考量,要固定住。类似于裙撑中的鱼骨,能够支撑起来才行。

  用木头做圆就比较费力了,只能选用别的材料。如果有铁丝是最好的,可惜大宇朝对铁的管制太过严苛,所以没法用,

  沈若沉下心去思考,完全没有管自己同顾允被帕子绑在一起的手。

  “小叔!我给你看个好东西!”二狗敲响了门,往里一推。

  沈若如梦初醒般的回神,发觉自己的手还跟顾允绑在一处立刻抽了下,结果却被顾允反手拉住。

  “你……”他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二狗就捧着个小东西来到了面前。

  小二狗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献宝来了,“小叔,顾叔叔,你们看这个!这是我同窗送给我的,本来早就想给你们看啦,但是从书院出来之后就忘了,再加上小叔做的饭饭太好吃我就又没有想起来,刚刚一摸衣服里有东西才想起来呢!”

  沈若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黄铜铸造的铁片,上面还刻了字。

  “平安顺遂。”顾允念道。

  “这是谁送给你的?贵重的东西可不能随便收下。”沈若看着二狗一本正经道。

  二狗兴奋分享,刚想问他们觉得好不好看,结果就看到小叔表情变得十分严肃。

  “是胡云。今天我给同窗们分享了小叔你烤的地瓜,他们都觉得好好吃。然后也给我塞了好多好吃的呢,”二狗以为自己做错了,眼巴巴地看向沈若,“小叔你说的,要’礼尚往来‘呀,所以我就都收下了。”

  沈若算是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蹲身与二狗平视:“小叔是说过,但是同别人’礼尚往来‘的礼物不能价值不相等的太多,那样就受之有愧了,你明白吗?你和他关系没有好到那个程度上,不能收人家太贵重的礼。一个地瓜才多少钱?这一个铜片可以买十几斤地瓜了。”

  “哦,二狗知道了,”二狗有点闷闷的,说道:“那我明日去还给他好了。”

  但是他还是想解释一句:“小叔,他说这个是他亲手做的书签,还和我说不值钱的。”

  沈若一愣,问道:“你说是他自己做的?他有铜?”

  “嗯嗯,他家就是做黄铜生意的。”二狗点点头,小眼神不住往小叔手里的铜片上瞟,其实他真的很喜欢。

  沈若将铜书签还给二狗,揉了揉他的头:“小叔明日也跟你一起去书院,可好?”

  “好呀!”二狗顿时就更开心了,本以为就顾叔叔去他已经很开心,没想到小叔也要去!

  他小小提了个要求:“小叔,我的同窗们都好喜欢吃你烤的地瓜,可不可以……”

  “可以。”沈若一口应下,这还不简单?

  他没想到刚打了瞌睡就有人递枕头,这不是刚好缺做雨衣底下的圈的材料么?铁丝搞不到,铜丝却不难啊!

第237章

  翌日, 沈若天还没亮的时候便起来烤了一大篮子的地瓜,灶台上的米粥都烧滚了许多遍,还往里加了好几次水, 这才将那一大篮子的地瓜全都烤好了。

  米粥熬的时间久,都熬煮出了米油,闻上去特别香,是十分浓郁的粮食味道。为了不浪费柴火,锅上还架了蒸笼顺便蒸了些大白面馒头, 面团醒发得很不错,蒸出来的馒头各个白胖饱满, 宣软得很。

  那些地瓜便是埋在柴火灶台下烤的, 直接塞进草木灰里头,时不时翻转一下,不少上面皮都焦了, 但闻起来焦香焦香的, 等一扒开皮那就更不得了,能直接把人香得掀过去一个跟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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