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318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原本啊,我该是卖完东西就回来,没想到这造势是真有用,我接到了不少人的邀约,这一下午啊我都在到处跑,吃香喝辣,整一个酒足饭饱哈哈。”沈海边说着边揉了揉肚子,是真的撑了,连夜饭都吃不下。

  “那些人当中可有靠谱的?”沈若问道。

  “有倒是有一个,只是他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过说起话来很真诚,想要安安稳稳的做这门生意。”沈海说道。

  沈海现在就是“珍宝居”的“代言人”,字面意思上的,代替沈若发言的人。那些想要加盟的人都会先由他来筛一遍,并且也提前说了只会选择一个加盟者,不仅仅对方要提供加盟费,并且开“珍宝居”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就是卖价增幅有限制。

  各个地方的物资水平不一样,财力大小也不尽相同。“珍宝居”主打的就是平价实惠,能让镇上人乃至村里人都能买得起,所以价格就不能定的太贵。价格参考储水镇上的就成。

  沈若听沈海将那个人说过的话仔仔细细地重复一遍。

  “听着确实像是个靠谱的,那就等他筹到银两再来寻我吧。”沈若觉得这人比先前那个员外可要靠谱得多,人家说话也有条理,就是奔着加盟“珍宝居”来的,还说曾经在储水镇上买过,就很喜欢,也想要做一门营生不知道做什么,正好听见了沈海的话,顿时就打定了主意。

  甚至还说了他曾经也摆过摊子的经验,不是啥也不懂贸贸然想要开摊子的愣头青。这些要求竟然都跟沈若想要找的加盟者最好的条件都对上了。

  虽然会叫人去手把手教学,但也不能是个没有一点开摊子经验或者天赋的人,要是那人平日里就是不敢开口说话的,要练习那也要许久,不是所有人都有摆摊做生意的勇气的。

  “好,总归就是这三天内,他说他会尽快过来一趟。”沈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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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柳兰香同柳杉一起绣“松鹤延年”的大抱枕,小云吞便也被抱了过来,李善桃可稀罕了,一直抱着不撒手。

  沈若从干爹干娘家回来的时候,大屋里头还能传出他娘逗弄小云吞的笑声。

  他心肠软和,嘴角带着笑意走进去。

  一打眼便瞧见那些自己亲眼见着破壳的小鸡仔们都已经长了一层黄色的短绒毛,叽叽喳喳从垫了小软垫的汤婆子里头跳出来。

  一个个黄色团子落在床榻上,蹦跶来蹦跶去的。

  而自家崽儿正平躺在床上,一手抓着一只小鸡仔,张开嘴笑着。

  沈若立刻冲上前去握住他的手,生怕崽崽把手里抓着的小鸡仔往嘴里塞。

  李善桃瞧他这样,没忍住笑道:“你瞧他,还知道不能伤着小鸡仔,就轻轻握着呢。”

  沈若感受了一下手心里小手的力度,“还真是。”

  这些小鸡仔从汤婆子里跑出来之后不乱扑腾,全都叽叽喳喳地围在小云吞身边,感觉自家崽被众星拱月一般。

  还有一只黄绒绒的鸡仔直接跑到了小云吞头顶,直接将两条细细的小腿缩了起来。

  这画面着实可爱极了。

  粉雕玉琢的小孩儿身边围绕着一群黄色的小鸡仔,三五成团,显得毛茸茸的。

  这点大的小鸡仔是最好看的时候,等小鸡仔长大了就不可爱了。

  沈若眼角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眉眼弯弯。

  “娘,我想把这画面给画下来,你觉得如何?”

  李善桃:“那当然好了,咱们小云吞啊瞧着就跟小福娃一样哈哈。”

  沈若笑着点头,将这小孩儿小鸡相依的画面入了画,随后还要提上字。

  提什么好呢?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没忍住喷笑,提笔写道:“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黄黄绒绒小小团,大小孩子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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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二狗考核学院时候写的小诗,借用前两句~

  回到家之后的二狗(星星眼):哇!二狗也喜欢!

第267章

  过了三日, 沈水已经完全可以在摊子上自然地招呼客人了,有时候虽然偶尔也会突然犯病,但都能很快缓和下来, 同客人说话的声音也从一开始细如蚊呐,到现在就是正常音量。

  小松看顾着他和摊子,倒也应付的过来,瞧着水哥儿的明显变化,他也是打心底里头高兴。像是自己带的徒弟就要出师了一样。

  沈若原本是不打算来镇上的, 但是今日就要在镇上“珍宝居”推出“拉链书包”,他自然要来看一看。那些老客也都习惯了, 每回摊子上要出新东西的时候, 都是他过来介绍。

  那“拉链书包”在自家干爹在柳溪镇上的宣传过后,名气已经传了回来,储水镇上的大家一听这新东西咱们自己镇上的都还没有, 心里头就更加迫切地想瞧一瞧。

  往往只能听到几丝线索, 一点妙用的时候,就会显得那新东西在一层面纱下若隐若现, 叫人心里发痒,恨不得立马将那层薄纱给掀开,瞧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以致于日头还没升到高处的时候, “珍宝居”前头就围住了不少熟客, 原本他们也只是想来碰运气, 但瞧见沈若了,便知道今日肯定是要推出新东西了, 这下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去, 很快“珍宝居”前头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沈丰今日也过来帮忙, 让围观的大家排好队伍, 不要站得乱七八糟。

  因着今日要介绍新东西,许亦方还给沈若准备了一个木质的小台子,站上去之后就能“一览众山小”,他看着大家在自家阿兄的指挥下排好了队伍,面朝着自己,就像是从自己站着的这台子开始从短弧形到长弧形,呈现出一个有弧度的wifi状。

  一排人和另一排人的站位相互穿插,后面人恰好能通过前一排人肩膀碰着肩膀的空隙看过来,这样大家倒是都能瞧见了。

  “若哥儿,这、这人怎么这么多。”沈水虽然好些了,但这里汉子含量太高比起前几日来说是瞬间拔高,叫他有些哆嗦。

  沈若安慰道:“别怕,这些都是’珍宝居‘的熟客,你以后多见见就熟悉了。”

  沈水深呼吸,吐气好几遍,点了头。

  他以前只知道若哥儿在镇上摆摊,卖的是他们做的那些布艺商品,还有些其他的新奇东西。前几日他来帮忙的时候就发现生意很好,每日都有不少客人来买东西,一买那都是买好几样的。

  那时候他就觉得生意很好了,没想到今日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来,那生意岂不是比前几天要好上好几倍!他攥了攥拳头,努力让自己不紧张,走到棚子里做好准备。

  这会儿大家都擎等着沈若介绍新东西呢,棚子前头买东西的人倒是很少,都往边上去了。

  小松感慨道:“这阵仗可是好长时间没见着了。”

  距离上一回新式的雨衣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毕竟这新东西又不是白菜,哪儿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他看着身后的那一堆库存,再看看前头等着的那些人,感觉……不够卖啊。

  沈水也是头一回对若哥儿在镇上的生意有了切实的感觉,以前村里头也会闲聊,说起若哥儿的营生来,有猜赚得多的也有猜赚不了多少的。毕竟若哥儿给他们开的工钱在村里人看来那都是高的。

  这些日子沈水做下来也大概知道了“珍宝居”的营收,他在心里算过,虽然摊子上的东西在镇上人看来都便宜,但放在村子里却还是叫人舍不得花的一笔钱。这样的生意刨去成本那些自然还是有赚头的,只是他发现若哥儿是真的给他们这些来帮做东西的人让了许多利。

  在镇上做手工活儿的哪儿能有这么高的工钱!也就是若哥儿会给他们开这样的高工钱!

  曾经那沈宏是村里赚最多的人,在镇上杂货铺当掌柜一个月也就三贯钱,而他们给若哥儿做活儿,都比当掌柜的工钱高了!甚至有人能高出去一倍。

  沈水心中感念着,既然若哥儿愿意叫他来摊子上帮忙,那他必定不能帮倒忙的。他要再勇敢一点,就当面前那些汉子都是大萝卜!

  他心里想着就不由自主地念叨了出来。

  小松听到了,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就这么干!把他们一个个都当成会说话的大萝卜就是。”

  沈水捂了下嘴,耳根都羞红了,他怎么就说出来了呢!

  小松道:“咱俩熟,你不会把我也当成萝卜吧?如果非要当,不如把我当地瓜,东家烤的地瓜贼好吃,我要当烤地瓜!”

  沈水:“?”

  沈若远远地听见了,没忍住想乐,连带着嘴角绽开笑意,一时间叫周围人都看愣了。

  成婚后的沈老板把所有的青丝都梳了上去,盘成发髻别了一支玉兰花簪,着一身檀色衣衫,特别是气质上的转变,似乎更柔和许多,教人见了便眼前一亮。

  沈若看着周围人聚集地差不多,便想着先开始介绍,他去筐子里拿了一个书包出来。

  大家瞧见了都有些疑惑,“沈老板,这不是书包么?新东西在哪儿,难不成在书包里面?”

  “你这都不知道?先前柳溪镇上已经有了,就是新样式的书包呢!”

  “啊?”

  沈若闻言便笑,说:“没错,先前是我干爹将这书包带去了柳溪镇,我要介绍的这新东西呢,就在书包上。”

  他将书包举起来让大家看,在手中上下左右前头的转,让大家看到这书包与以前书包的不同之处。

  果然有人发现了:“呀,那封口处的东西变了!”

  沈若温声道:“是的,这封口位置上的东西叫做’拉链‘,比起抽绳与纽扣来,它更方便。”

  沈若一边介绍着一边拉开拉链给大家看,两边合住的地方瞬间随着拉链锁头的滑动裂开一道口子,之后他又给拉上,就合的严严实实。

  大家都给看愣了,有眼尖的人瞧见,问道:“这可是黄铜做的?”

  “这位客人好眼力,这’拉链‘正是黄铜所铸。”沈若笑盈盈道。

  周围人顿时就议论开了。

  “这“拉链”着实神奇,看起来那动作就跟变戏法似的。”

  “我要买,先前的抽绳书包和纽扣书包我都有买过,那些都是要用双手合上,但是这个我瞧着单手就能行!”

  “确实不错,正巧我家孩子也想要一个,沈老板,你快说怎么卖吧!”

  沈若说:“先不急,除了这’拉链书包‘之外,还有别的东西。”

  沈丰听到这话立刻将身后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

  一张上了拉链的百家被、几个用拉链封口的抱枕、还有上了拉链的单肩背包。

  一样接着一样,大家简直应接不暇。

  沈若笑着道:“这三样,柳溪镇上还没有。”

  这一句话顿时让那些知道这“拉链书包”先叫柳溪镇上的人买着了的客人顿时心里舒坦不少,就该是先让咱们储水镇上的人先享受到啊!况且这些东西家里不嫌多,带回去就能直接用,好些人立刻喊着要买。

  沈若介绍完新东西便将摊子交给了沈丰和小松以及水哥儿,他们仨都在棚子里,面前已经排起了长队。

  因着拖了几日,所以库存储备还算充足,在这里的这些人想买应当是都能买着的。

  沈若舒出口气,经过先前那一回折叠小马扎在镇上不太好卖的事儿之后,每回推出新东西的时候沈若都不会想着肯定可以叫大家都喜欢,都能热销。虽然这“拉链”他抱有极大的期望,但是期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但还好,事实证明这“拉链”大家确实都很感兴趣,能激起客人们购物的欲望。

  他便也放下心来,在边上瞧着棚子里的他们招呼客人,自家阿兄和小松已经是老油条了,闭着眼睛都能跟客人对话还不出错,水哥儿就明显变得比前几天人少的时候吃力。

  沈若觉着脱敏也得循序渐进,看他额头上直冒汗,便走进棚子里,给他递了张帕子。

  “水哥儿,擦擦汗。”

  沈水心中一暖,没好意思接,“我、我自己擦。”他说着就要抬起袖子。

  沈若按住他的手臂,轻叹口气,捏着帕子按掉了他额头上的汗珠,“水哥儿,不用跟我这般客气,你拿我当什么?”

  沈水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暖的不行,“恩人!”

  “嗯?”沈若皱了下眉。

  自己早就同他说过了不用再叫恩人,这人嘴上应承,难不成心里还这般想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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