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之百密一疏 第27章

作者:吕吉吉 标签: 强强 幻想空间 快穿 悬疑推理 穿越重生

  他用最快的速度奔向607室,翻出垃圾篓里的矿泉水瓶,又狂奔回来,总共耗时不到一分钟。

  “对,就是这个瓶子,谢谢你。”

  沈莳让众人注意观察没有盖上盖子的瓶口,“大家都看到了,瓶口处有一圈完整的唇彩,跟这位‘戚知锦’用的唇彩颜色一样……”

  他强调道:

  “可是,大家觉得,这圈唇彩,又是如何印到瓶口的呢?”

  伍洛汀想也不想就抢答:“那还能如何?当然是喝水时印上去的呀!”

  “对。确实是在喝水时留下的。”

  沈莳点头,然后比了个举瓶子的手势,“不过,从这圈唇彩的形状和位置来看,这人喝水时必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会将瓶口整个衔进嘴里。”

  说罢,他转头去看“戚知锦”:

  “你和真正的戚知锦身高、体型和声音都很相似,所以敢于模仿他——反正戚知锦是个刚入圈不久的小透明,我们这里又不能上网,没有人会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沈莳顿了顿:

  “为了扮演好‘戚知锦’这个角色,你用了跟他同色的唇彩,甚至刚才去拿水时,还特地选择他在房间里喝过的矿泉水。”

  他叹了一口气,“然而,你根本没注意到他爱衔住瓶口喝水,对吧?”

  “戚知锦”的眼神已从怨毒转换成了漠然。

  ——是的,他承认自己疏忽了。

  他该死的根本没有注意到戚知锦那幼稚的衔瓶口的习惯!

  更要命的是,他还在沈嗣面前,用不一样的姿势喝了一样的矿泉水!

  同样的,正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戚知锦,才会忘记了他有那杀千刀的恐高症,才会在设计诡计的时候,完全忽略掉了必须要把“恐高”的因素考虑进不在场证明里。

  而他最大的,也是不可饶恕的失误,是他在这场剧本杀里遇到了沈嗣!

  偏偏如此一号人物,居然他妈的是个“新人”!

  “我猜,整件事应该是这样的。这位假冒的‘戚知锦’,嗯……姑且先称呼你为‘无名氏’吧!”

  见“戚知锦”不肯开口,沈莳摇了摇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应该原本就跟真正的戚知锦相识,并从他口中得知了他与张宜、汪二朋两人的纠葛。然后你混进《新星大推理》节目组,参与了剧情策划和前期的准备工作。随后节目组撤离钟楼山庄,你用了某种方法偷偷留了下来,杀死了山庄导演和摄影师……”

  沈莳想了想,道:

  “我注意到咱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停车场并没有任何一辆汽车,这就很不合理了。因为这意味着留守的导演和摄影师甚至没有给自己准备车子。”

  他两手悬空,似是虚握住一个无形的方向盘,“因此我猜想,你大约是把他们的尸体塞进了备用车里,再用什么工具卡住离合器,让车子冲下断崖,对吧?”

  戚知锦,或者说是无名氏抿紧嘴唇,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处理掉两人以后,你篡改了游戏规则以及我们的任务卡片,将一切都安排成对你最有利的样子,给自己制造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

  “最后,你只需躲在戚知锦房中,等他毫无防备地进入房间,再将他杀死,就能取而代之了。”

  “等等!”

  陆秀又忍不住了:

  “沈莳,我承认你的推测很有道理,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实在想不通!”

  他提高音量,大声叫了起来:

  “如果这个‘戚知锦’是假的,那真的戚知锦又去了哪里?他那么大一个人,就算杀掉也是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啊!能藏到哪里去呢?”

  陆秀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个大圈:

  “虽然这么大一个山庄只有咱们几个,但我想,倘若这个冒牌货真敢拖着一句尸体到处走的话,还是很有可能被人当场逮个正着的!何况他几乎一直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活动,根本没有处理尸体的时间啊!”

  “你说得对。”

  沈莳微笑点头,“所以无名氏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方法来处理戚知锦的尸体。”

  众人:“???”

  沈莳见众人皆面露迷惑,给了一个提示:

  “你们觉得,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整出《美杜莎之首》、《奥菲利亚》和《普罗米修斯》这三张名画的模仿现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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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到了最后一个问题!真.小七的尸体在哪里?

第22章 1.钟楼山庄-21 很接近,但还差一点

  对于“为什么要把死亡现场搞成世界名画”这个问题,其他玩家其实也认真地思考过。

  只是思考归思考,他们根本毫无头绪。

  “呃,我想……”

  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显得那么白痴,陆秀认为好歹应该努力挣扎一下,“这人……”

  他指了指冒牌货:

  “他这凶手很冷静又理智,特地整这么一出肯定不会是为了看起来够浮夸够热闹吧?所以他一定有某种理由……”

  他蹙眉冥思苦想:“这三场表演里,总有一场或者两场是为了干些什么的!”

  “对,我也觉得是陆秀这个思路!”

  冯杉杉点头如捣蒜,“既然沈莳你刚才提示我们,说是跟怎么把正牌戚知锦的尸体藏起来有关……”

  “等等,我再确定一下哈。”

  陆秀打断了冯杉杉的车轱辘话,“戚知锦是在刚进他自己的房间就被这冒牌货给杀了的吧?那凶手除非脑子有坑,否则不可能会把尸体留在房间里!”

  沈莳含笑点头。

  “那就对了!那一开始的《美杜莎之首》,很可能就是为了处理尸体才搞出来的咯!”

  陆秀激动得直跺脚:

  “当时他用了石膏雕像的脑袋假装是美杜莎的头颅,还丢了满地的绳子——该不会是把人分尸了以后,把尸块藏在石膏像里了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陆秀的分析投向了走廊拐角处那尊没了脑袋的断臂维纳斯。

  在各种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里,把尸体或是尸块藏在墙壁、石膏、黏土或是类似的可塑形物里,都是非常常见的操作。

  这里大部分玩家都看过一些类似的作品,自然很容易联想到这一点。

  “不,我觉得,不可能。”

  伍洛汀虽然自问是个不太擅长玩推理的菜鸟,但他觉得自己起码有些基本的常识,“我们进房间的时候才刚过十二点对吧?”

  沈莳补充:“正确的时间是十二点零五分。”

  伍洛汀继续说道:“然后过了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听到外头有重物落地的声音,急忙打电话叫来了管家。”

  他朝稍远处那没了脑袋的维纳斯一指:

  “那雕像即便是空心的吧,除去脑袋也就一百三四十公分的样子,不切碎了尸体绝对塞不进去!但前后不到一个小时,连分尸带藏尸还要清洗血迹收拾现场,这忒么是人能做到的吗!?还有分尸用的锯子什么的,他又能藏到哪里去!?”

  “啧,是不是,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冯杉杉一向胆子很大,而且很有行动力。

  他将看起来已经没有了反抗意识的冒牌货推给了伍洛汀和陆秀,自己快走几步,奔到了那具掉了脑袋的断臂维纳斯雕像前,用力推倒了它。

  “咚!”

  石膏落地,在地毯上撞出了一声闷响,拦腰断成两截。

  没有尸块从石膏里滚出来,里面干干净净,甚至没爬出一只蜘蛛。

  伍洛汀高声叫道:“看吧,我就说不可能!”

  “好了,时间不多了,我就不卖关子了。”

  沈莳笑着朝他们一招手,“走,我直接指给你们看。”

  众人一头雾水,又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于是他们押着“无名氏”跟在沈莳身后,几人一路来到走廊尽头。

  沈莳朝地毯一指,“这里,就是我们当时发现‘美杜莎之首’的地方。”

  管家先前已经打扫过了。

  他收拾了石膏头颅和绳子,还用拖把拖了地。

  但整条走廊都铺上了长绒地毯,番茄汁渗入绒毛里,污渍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去掉,被沈莳一指出,显得分外显眼。

  众人:“???”

  沈莳转向“无名氏”,“其实,这才是你想要掩盖的东西,对吧?”

  冒牌“戚知锦”低垂视线,并不与沈莳对视。

  伍洛汀指着地毯上那一团污渍:“你的意思是,他想要掩盖什么东西,所以为此布置了一个‘美杜莎之首’的现场?”

  沈莳点头。

  “啊!我知道了!”

  冯杉杉高声叫了起来:

  “是血迹对吧!他处理尸体的时候,血沾到了地毯上,所以他只能弄出个‘美杜莎之首’,用番茄汁盖住血迹!对吧?一定是这样对吧!!”

  “哈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

  “很接近,但还差一点。”

  他指了指地上那滩干透后呈现出浅灰棕色的污渍,“番茄汁不一定能盖住血迹,但却一定能盖住另一样东西……”

  沈莳环视众人,嘴唇开合,缓慢而清晰地吐出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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