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风 第2章

作者:梦溪石 标签: 灵魂转换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闻言没法一下子问出日期,只好作罢。

  他独自在房间里困兽一般踱了很久,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让小吴载他去学校,反正沈魄一年到头也没去过几次,同学们估计都不认识他,正好可以好好问问情况。

  闻言又翻了一下书架上的书,没有什么新发现,但这具身体作息太晚,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

  梦里闻言眼前走马观花似的闪过许多镜头,一会儿是沈魄在学校里鸡同鸭讲,一会儿又是他自己白天被通知要教拉丁语,梦境杂乱无章,仿佛焦虑大爆发,最终迸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噪音,在耳边嗡嗡作响。

  闻言蓦地惊醒!

  他下意识用手支撑住身下桌面,懵懂四顾,发现自己依旧趴在睡前备课的桌上,四周简陋狭小,哪里有什么雕花大床和拉丁文课本?

  鸽子汤的味道还在舌尖回荡,但昨晚的经历就像一个梦幻泡泡,随着他醒来的瞬间被戳破,可舞厅里两个美女的碰触和声音,沈母和牌友们的说笑,包括他在沈魄房间里看见的所有东西,所有一切是那么真实,真实到他无法相信那只是一个梦。

  闻言看了眼时间,早上六点。

  糟了,再过一个多小时,他还要上第一节课。

  昨天校长让他今天开始给学生暂代一学期的英语课,因为上一个英语老师受不了这里环境恶劣,宁可违约也要离职,现在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人,他这个语文老师只好被抓来当临时工。

  可闻言没教过英语课,哪怕教小学生也有点心虚,就想着昨晚好好准备一下,结果不小心睡过去了……

  他翻开课本,准备临时抱佛脚做点准备。

  下一刻,闻言眼前一黑。

  课本上横七竖八歪歪扭扭写满了批注。

  这个单词我认识,哈哈哈!

  这什么鬼东西???

  我最讨厌洋鬼子文!

  这鸟不拉屎的是什么地方,我要出去!

  这课本是全新的,在闻言拿到之前没有被涂鸦过,再说这么丑的字也不是他的!

  谁在这上面恶作剧?!

  闻言突然发现,这些字全是繁体字。

  深山里,学生们连常用字都认不全,更别提繁体字了。

  现在也只有少数地区,还流行繁体字。

  还有梦里的……民国?!

  闻言似想到什么,赶紧打开手机上的万年历。

  民国廿一年,也就是1932年。

  当时日记上写的是一月三日,而沈家佣人说当天是农历廿九,小寒。

  闻言滑动的手指突然在某处停住,脸上表情凝固了。

  1932年1月3日,再过三天,1月6日,也就是当年的农历廿九,小寒节气。

  难道,他昨晚不是在做梦?

  还是说,有个民国的上海鬼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附身,想跟他交换体验人生?

  作者有话说:

  1、1937年才改名警察局,为了方便理解,文中一律称警察局。

  2、那时候已经有席梦思了,仙女牌香烟也有。

  3、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

第2章

  闻言没有时间多琢磨昨夜那个古怪的“梦”,他赶紧翻了下书,时间不够就匆匆写点大纲,然后洗漱之后去食堂吃个早饭,就得去教室带孩子们早读了。

  刚出门他就遇到教数学的范老师,老头儿六十出头,本来应该退休了,因为这里师资力量实在匮乏,不得不在这里继续顶着。

  范老师是本地人,不用跟闻言一样住在教师宿舍,但昨晚他加班批改作业,就在闻言隔壁的宿舍住了一晚——所谓的教师宿舍,其实就是几间平房。

  “小闻,都来一学期了,还不习惯啊?”范老师见了他,就笑眯眯打招呼。

  闻言一头雾水:“范老师,怎么这么说?”

  范老师:“昨天夜里我听见你在外面大叫来着。”

  闻言:“啊?啊!”

  前一个是疑惑,后一个词是惊叹。

  他突然想到英语课本上那潦草发泄的几句话,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

  老头儿还在絮叨:“哎,我也知道这地方留不住人,年轻人能坚持一个学期已经不容易了,不过以前更苦,几年前这里连路都没有的,去小卖部还得走个几里路,现在村里都有小超市了……”

  闻言干笑:“范老师,你是不是听错了,我昨晚趴桌子上睡到天亮,没出去喊。”

  “你声音我还听不出来?”范老师一脸你不用解释了的表情。

  闻言想到昨晚的经历,有苦难言,只得转移话题搪塞过去。

  早上他要上四节课,两节语文两节英语,学校老师少,他们几个只能连轴转。

  语文安排摸底考试还好说,教英语那可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幸好教的是小学生,照本宣科也能蒙混大半。

  到了下午,闻言本来以为能休息一下,结果五年级那边历史老师家里有事临时赶回城里,请了几天假,闻言这个语文老师又得充当救火队长,去教五年级的历史。

  一天下来,比狗还累。

  闻言连晚饭都没胃口吃,躺在宿舍床上,动都不想动。

  他是老师,却不是普通老师。

  闻言是到乡村来支教的。

  跟富二代兼官二代沈魄不同,闻言出身很普通,就像这个国家千千万万普通青年一样,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智商中上,从小到大能升学顺利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

  唯一小小特殊的是,闻言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双方很快再婚重组家庭,又有了新的结晶,闻言成为两人都无法丢弃却不太想亲近的过去,父母也是普通人,虽然不至于弃养,但对他的感情肯定没有对后来重组家庭的孩子那么深。

  闻言从小跟着外婆过,外婆去世的时候,他也读大学了,足以自立。父母因为他成年了懂事了也从来不吵不闹,也许出于一些愧疚,想跟闻言时不时联络感情,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闻言面对他们时,依旧是生疏有礼,很难再像小时候那样生出亲近的渴望。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闻言觉得自己智商情商还算正常,也没有因为这点经历就变成什么愤世嫉俗的反社会人格,他的烦恼另有其因。

  闻言大四那年,同学们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人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闻言原本也想考研,复习了一阵,觉得静不下心,就开始找工作,但找来找去,又没有合适的。

  他天赋不算出众,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出色表现,平平无奇熬到毕业,跟百分之九十九的应届毕业生一样,用人单位凭什么对他高看一筹呢?

  果不其然,闻言碰了几次壁,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支教计划。

  去乡村支教两年,工资补贴都不高,但起码有两年经验,回去之后各项政策都有优待,想考研也能加分,直接去应聘别的单位,履历上也光鲜好看,闻言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踏入社会跟各种人打交道,面对疾风骤雨的准备,这个选择是最适合他的。

  没有伟大的理想,只有出于实际的考虑。

  但来到乡村之后没多久,闻言开始有点后悔了。

  毫无疑问,这里很落后。

  虽然几年前通了公路,因为国家扶贫政策,这几年各方面生活也好了很多——据老范说,以前来支教的老师甚至没有单独的教师宿舍,得轮流在村民家留宿的。

  现在有新的教室,校舍,学生们也有免费午餐,几乎不再需要老师挨家挨户劝说家长放孩子上学,许多村民也明白教育的重要性了。

  除此之外,清新的空气,物产丰饶的大山,靠山吃山,这里永远不缺山珍和野菌,许多闻言以前听都没听过的植物,也能在村民们的手里变成美味。

  但还是艰苦。

  触目可及的贫瘠,一眼就能见底的枯燥,虽然有网络,可网速慢,闻言想打个王者,也得开着流量,日复一日的生活就是上课,娱乐活动几乎没有,购物只能在村里唯一的小超市,再想买点别的东西就得去镇上,快递也得去镇上拿。

  起初,闻言还兴致勃勃,但当新鲜感褪去之后,属于普通人的挣扎就开始浮现。

  他觉得自己之前对这里的思想准备太少了。

  他以为自己也算个宅男,但对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枯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

  还有,三个杯子。

  “沈少怎么走神了,是不是又看上什么新美人了?怎么,玛丽失宠了?”

  “什么玛丽,人家现在看上一个叫章鸣的,是女大学生!”

  “沈少你可以啊,这又想挑战高难度了?”

  旁边两个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打趣他,四周水晶灯炫彩转动,台上歌女扭着窈窕身姿正在放声歌唱,曲调熟悉,放在后世也是被重复播放的经典旋律。

  又是这种生活,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沉迷美色的路上。

  闻言吐出一口气,他没有办法像沈魄那样去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小乡村再怎么落后,也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闻言觉得躺床上玩手机都比在这里听老歌有趣,再说了,如果这种穿越的梦境仅仅只是在晚上睡觉之后,也就是说他每天白天还是得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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