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总想和我谈恋爱 第47章
作者:留一尾鱼
足足有一天。
被可恶的加班浪费了。
因此今天他的脸显得格外冷,气势很足,一个上午和合作方敲定完合作事宜,两边互道合作愉快。中午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
“秦先生,您定做的订婚戒指做好了,您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取一下,或者今天下午我们的工作人员给您送过去。”
“我去店里拿吧,麻烦了。”
秦嵘顺路去了一趟店里,把他定做的戒指取了。然后驱车回了淮江首府。
他不喜欢家里有人,之前问过戚锦的习惯,他和自己一样。因此两人一拍即合,阿姨每天来做午饭和晚饭,做完就离开,家里不留人。
他下午回来的早,才两点多,客厅没有人。秦嵘往阳台看了一眼,阳台的两件衣服已经被收起来了。
他敲了敲戚锦的卧室门。
“戚少。”秦嵘道,“你现在有时间吗?”
戚锦打开房门的时候脸上印着个红印,看起来刚睡醒,身上穿的睡衣换了一件。他打了个哈欠,“有时间,怎么了?”
“订婚戒指做好了,需要看一下吗?”
“什么?”
“订婚戒指。”秦嵘再次重复,他掏出方盒。
他们一起去了客厅。
戚锦手里牢牢攥着那个小方盒,棱角硌得他掌心不太舒服,可他没有松手,像是为了缓解某种紧张的情绪。
到了客厅的沙发上,秦嵘说:“是按照我们两个人的手指尺寸定做的,不知道合不合适,戚少戴一下试试。”
“现在就戴?”
“嗯。”
戚锦打开了小方盒,两个素白戒指放在一起,单从外表看,看不出来哪个是他的哪个是秦嵘的。
秦嵘离他近了一些,拿出左边的那枚戒指:“这个是你的,伸手。”
秦嵘握住了戚锦伸出的手。
和自己的手不太一样,戚锦的手比他白很多,是属于天生晒不黑的冷白,而秦嵘是暖白。分开看不明显,合在一起很显眼。
秦嵘的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一看就充满了力量,戚锦的手指比他的细好多,连戒圈都小一圈。
戒圈上有两个小小的字母,在最内侧,只有主人能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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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郑重地把戒指套在戚锦的中指上,抬起头问:“怎么样,合适吗?”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是小戚的裤衩飞飞啦~自我攻略ing
秦总说的那句话好色情,超色,宝贝们自己想象啦(づ ̄з ̄)づ
还有五一快乐宝贝们,祝你们天天开心~
第37章
戒指的大小很合适, 戴在手上的触感冰冷,戚锦不自觉地蜷缩了下手指,然后很快被捂热, 戒指的温度变得和体温一样。
仿佛某种他无法言说的东西, 随着这枚戒指一起带在了他的手上。
好像说不清是好是坏,就像命运突然有一天这么降临, 而你身处其中。只有转身回望时才能发现,原来我当时已经在路口的分叉处。
他望着秦嵘的侧脸,鼻梁高挺, 很认真的问他。
他勾起唇角, 脸上漫起笑意,忽略内心的那丝悸动,对秦嵘道:“多谢秦总,秦总真是费心了。”
“不客气。”秦嵘道,“你觉得合适就好。”
他正好拿起了另一枚戒指戴在自己的左手中指上,“这个尺寸也很合适。”
两枚戒指, 一模一样。
他们的两个主人中间空了半人的距离,但是却带着同样的戒指,仿佛一个无形的红线, 把两人牵扯起来。
试完了戒指, 秦嵘把它放到书房,然后问戚锦, 接下来有没有什么安排。
“没什么安排啊,反正这两天休息。”戚锦躺在沙发上,散发出咸鱼的气场, 他懒洋洋道, “这个星期我一直很努力的上班, 简直感动中国好老板,我秘书都惊呆了。”
第一天八点之前进公司的时候,秘书十分惊讶,目瞪口呆的样子让戚锦看得十分舒爽,怎么了?难道我不能早起上班吗?
然后他每天都是八点之前到公司。
行为作息已经快和秦嵘一样了,一个月前的戚锦都不敢相信,他能有这么勤奋的一天。
“那就好。”秦嵘的唇角扬了扬,“我新买了两匹好马,戚少要看一看吗?”
“嗯?什么样的?”
“你要想看的话,我们下午可以去马场看一看,顺便骑骑马。”秦嵘的声音低沉,“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实际上他的手机里面有图片,两匹马被照顾得很好,负责人经常会给他发照片,不过这件事还是不和戚锦说了。
手机上看当然没有实地看好看。
本来打算家里瘫的戚少头脑一热,又和秦总出去玩了一下午。
……
宴会厅里,男男女女言笑晏晏,觥筹交错,相互的小声交谈。
秦嵘晃了晃手里的酒杯,和他的朋友随意的聊了几句。
这场酒会相当于行业内部的一个聚会,来的人大多都是熟面孔。
他的视线不经意的往前,突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成铮。
他跟在他父亲的身边,穿着得体的西服,和别人微笑着握手。
他的记忆力很好,一眼就看出了今天的成铮,远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消瘦了很多。
而且神情中常常会有一丝掩饰的很好的惊慌。
……难道是那天晚上被吓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穿书者的胆子也太小了。
成父将成铮引见给给行业内的几个大佬,寒暄了一会儿之后,成父便带着他往秦嵘的这边走。
“接下来我给你引见的是秦总,他是天瑞集团的董事长,你小心点,别出岔子。”成父叮嘱道。
不过他并不怎么担心,毕竟成铮这段时间比刚回国稳重了许多,不像一开始爱玩男人。
“秦总,这是犬子成铮。”成父满脸笑意,对着秦嵘道,“犬子之前一直在国外进修,今年毕业回国,他对互联网很感兴趣,国外学习的也是这一方面的内容。”
成铮上前道:“秦总好。”
秦嵘冷淡地扫了他一眼:“好久不见。”
“难道秦总认识犬子?”成父惊讶道。
成铮脸色一白,知道秦嵘是认出来那天晚上是他了。
他现在回想起来才发觉那天在夜店有多鲁莽,毕竟刚穿过来,只在书里面知道秦嵘很厉害,而他又对这个人十分厌恶。没有真正地认识到秦嵘的势力,还当着他的面搭讪主角。
而他们家相较于秦家来说,体量也就相当于秦家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小。
后来在小巷被揍了一顿,他回去之后就大病一场,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的院,每每在半夜时间想起的都是小巷中慢慢靠近他的脚步声,然后满头大汗的惊醒。
成铮一出院就开始调查当初谁在巷子里堵的他。
把那伙人查了个底朝天,成铮才知道这是针对他的仙人跳。一开始他们寻找好目标,然后小青年先过来勾引他,勾引了之后把他引到巷子里,再由他的相好带着人以这个名义揍他一顿,把钱全拿走。
让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可是当成铮问起来他们后来有没有返回来时,那伙人摇了摇头:“还回来干什么呀?钱我们都拿完了。”
那当时靠近他的脚步声是谁?
不像是个路人,尤其是后来脑袋里深入骨髓的痛苦。
成铮又被吓病了,由于自己的穿书带有神奇因素,他顿时开始往玄乎的方面想,后来干脆搬着行李去了寺庙,老老实实躲了一段时间,最近几天才出来活动。
他勉强的笑了一下:“我和秦总之前有一面之缘。”
——不过是些不太好的缘分。
“好好好。”成父拍了拍成铮被肩膀,“那你和秦总好好交流一下,正好你们年轻人之间也有话题。”
成父走了,成铮举起手里的酒杯。
“秦总,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你,这杯当做赔礼,希望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说罢,成铮一饮而尽。
他这次是真心悔过,生怕秦总的嘴巴里吐出冰冷的话。
例如“天凉了,该让成家破产了。”
毕竟他是真的有能力把成家给摁死,而自己现在的富贵都倚仗着这个家族。
秦嵘看了他一下。
他总觉着穿书者的内心戏很丰富,自己只不过是说了一句好久不见,他就被吓得脸色更加苍白,看他跟看洪水猛兽一样。
明明自己什么也没做。
他冷淡地“嗯”了一下,端着酒杯离开了。
皮鞋接触在光滑的瓷砖上,发出具有节奏的、不紧不慢的声音。
成铮的酒杯“哗啦”一下,从他手中脱落碎倒在地。
他没有丝毫反应,张大的眼睛死死盯住秦嵘的背影,嘴唇抖了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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