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71章

作者:妾在山阳 标签: 强强 豪门世家 现代架空 穿越重生

  他睫毛颤抖,低下头。

  ……这是要出去了?

  脱离这片深渊,看到真正的光。

  叶笙只顾着注意地上的流沙。他如今痛得厉害,感官失衡,耳膜像是打鼓般,雨声都震耳欲聋。所以听到从仓库里传出的脚步声时,叶笙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毕竟是在阴山长大,越痛越清醒。

  这一刻任何词汇都无法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叶笙觉得那雨水好似渗入了他的皮肤,他体会到了刻骨的阴寒冰冷。

  哒、哒、哒。那是从火海走出的脚步声。

  火海。

  他以为故事结束的火海,原来并没有结束。

  叶笙缓慢、迟钝地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满是血腥和疯魔的眼睛。那是程小七的眼又不是程小七的眼。

  那种强烈的血腥气,是泼天大雨也无法冲刷的。

  他从火海中走一遭,如今皮肤血肉一片焦黑。

  故事大王。

  ——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在程小七体内?!

  成为“神”的“讲故事的人”,早就忘去了最早的初衷,他习惯于掌握一切,习惯于命令一切,习惯于用绝对苛刻的条件去惩罚恶人。于是浑身上下的血气浓郁刺鼻。

  叶笙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他现在脑海里想的居然是,诅咒结束了,故事大王在他这里,希望宁微尘他们可以出去吧。

  叶笙咽下喉间的腥甜,低头,神色冷酷,把玩着手里的枪,仿佛他根本不是早就把筹码用完的赌徒,而是依旧手握好牌游刃有余的玩家。

  没人能看出他的恐惧或者慌乱。

  故事大王却一眼看出他是个亡命之徒,道:“我很欣赏你,如果你在长明公馆留下,或许我还可以跟你聊聊天,但是我现在不想聊了。”

  他的眼神阴郁又恐怖:“你毁了我两个故事。”故事大王的声音破碎沙哑。

  他的嗓子被烟熏坏了,说话就跟毒蛇吐信子一样。

  “你毁了我两个故事,你怎么可以活着离开。”

  他话音一落,手里出现一只笔来,那只一直被他握在手里的笔。

  那只从阴山列车就开始写下无数ps,落下无数附言的血腥之笔。

  如今锋利的笔尖对上了叶笙的喉咙。故事大王举起手的瞬间,叶笙就感觉喉间一股极度剧烈的痛传来!

  他不得不后退一步,逃出了长明公馆,破开了怪诞都市,精疲力竭之际,没想到要面对的居然是怪诞之主。故事大王的力量存在于故事里。他如今寄生于程小七,能力或许只有A+,但也不是叶笙如今可以对抗的。浩瀚恐怖的威压铺天盖地,对于他来说,反抗犹如蚍蜉撼树。

  故事大王拿笔在空中轻轻地写了一个词。

  post。

  这一笔一划的英文字母,也鲜血淋漓地出现在叶笙喉咙上,如刀割破喉咙,却并没有直接割断血管,割着短短的皮层,让他体会被凌迟的痛苦。

  故事大王怨毒地说:“你死后,我会把你写成我最优秀的故事的。”

  叶笙捂住自己的喉咙,看着他,哑声道:“你做梦。”

  故事大王表情古怪,冷笑一声。他居高临下,一双眼睛在寂灭中涌出无数杀意。他知道叶笙不是蚂蚁,因为这个没有任何异能的人摧毁了他的计划!摧毁了他的故事!

  故事大王仰起脖子,骨骼轻微作响,他低声说:“春城快要毁灭了,你不想成为我笔下的角色,那么你就留下来陪这个世界吧。”

  突然间,一股巨大的吸力,从下往上,缠住叶笙的脚。叶笙愣住,他体内翻涌,喉间涌出一口血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血液里好像有花的芬芳,诡异又沁人心脾,熏得人醉。

  他低头,看到流沙缠住他的脚,而他纹丝不动,他的双腿好像变得不像自己的。

  它们变得像两根木头,在泥沙里生根……生根……

  春城的种子在他体内发芽了!

  故事大王怪异地看着他,眼里是杀戮是讽刺是悲哀是嘲弄。故事大王说:“留下来吧,作为春城的一部分,在这里生根发……”

  “芽”字还没落下,突然间,一股极寒极冷的气息自后方蔓延。故事大王的话停在口中,他愣住,错愕地回过头去,随后瞳孔瞪大,看着那束光。

  那仿佛超越光速的箭矢,破空而来。

  它通身是银色的,周围却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血光。

  这枚箭矢过来的刹那,草木凋零,虫兽作古。万事万物摧枯拉朽,空气中每一粒元素都在动荡,世界被分离出各种物质。而此时每种物质都以一种极度怪异的姿态,在进行着逆自然的运动,变成“之前的状态”。故事大王望着这道把世界照得纯白的光,他身上被烧焦的皮肤,都被吹开,露出崭新的、完整的皮肤来。但是紧接着,他的半边身躯开始粉末化,细碎化。

  故事大王意识到这是什么,眦目欲裂。

  ——时间。这是一只射向他的光阴箭!

  被它射中,他必死无疑。

  故事大王被逼到绝境,咬牙切齿,握着笔眼珠瞪出:“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这是……我的故事里啊。”他拿起手里的笔,无数文字绕在它笔尖,那无数的喜怒哀乐汇成浩瀚的力量,帮他抵挡住了光阴箭最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依旧受了深深的影响。身躯虽然没有灰飞烟灭,但变成了一个虚无的小孩的幻影。而笔下的文字,也将这个马上就要倒塌的故事世界改头换貌。

  叶笙抬头,这只箭化为流星散落。缠着他的泥沙消失,埋在他体内的春城的种子也消失。根须作废,叶笙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他眼睛被光所灼伤。他闭上了眼,身体突然变得无比轻,轻轻飘飘的,好像自己变成一团沙,被吹散了。

  在这一片纯白的光中,叶笙好像听到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稚嫩清脆,满怀纯真。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剧烈刺目的白光过后,叶笙感觉自己慢慢地又有了重量。他睁开眼,看到了让他熟悉的,恍如隔世的一幕。

  他看到了清平镇。

  他来到了清平镇的街上。那个梦里缥缈虚幻的清平镇,真实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是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前方传来一阵颠勺翻锅的炒菜声,烟火味香飘十里。

  叶笙的思维转动很快,他之前在把玩枪的时候,就发现了里面还剩下一丝残留在匣壁上的灵异值。

  这点灵异值,连一个F级异端都杀不死,但足够杀死一个凡人了。或者说,杀死一个小孩……

  叶笙闭眼又睁开,脸色苍白,忍着剧痛往前走。

  他沿着青石板路往里面。

  一九九几年的春日。墙很薄,依稀能听到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段,有关窃读的岁月。

第130章 怪诞都市(三十)

  【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叶笙又一次走进了时光书店的大门。他握着枪,衬衫上全是血,每走一步都会落下一个血色脚印。

  然而踏入这扇门,声音全然被吞噬。他觉得身边的环境无比诡异。每样东西都笼罩在一片纯白的光里。

  叶笙按下心惊,无视身上的伤痕,凭借记忆,往书架第三排的角落里走去。这一次,他没有在熟悉的角落里看到那个蹲在地上偷偷“窃读”的小男孩。他看到了书店的“老板”。

  老板在举手,做什么动作。

  雾蒙蒙的白光让他看不清老板的脸。老板扶下了老花眼镜,听到脚步声后,转过头来。

  叶笙以为老板看不到他。

  没想到,老板下一秒朝他露出一个笑来。他伸出手,热络道:“欸,小叶来了啊。”

  叶笙猛地停下脚步,杏眼剔透冰冷,浑身戒备起来。

  “老板”好像察觉不到这种杀意般,他用一种非常熟悉亲切的语气说道:“小叶,听说你这次考高考考的很好啊,以后要去淮安大学读书了,淮城那可是大城市啊,你外婆在天之灵肯定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咱们阴山好不容易出一个高材生。”

  高考……淮城……

  老板从光中走出来,矮瘦,戴眼镜,脸上总是挂着乐呵呵的笑意,是叶笙的高中班主任。旁边的光褪去,露出了真实面貌。原来班主任刚刚在擦黑板,而叶笙也不在时光书店,他身处高中的教室里。

  叶笙现在精疲力竭,他嗓子又开始痛得厉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甚至在这里,他神智时清时浑,在班主任拉着他过去坐下休息时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怎么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淋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啊,一点都不懂得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来来来,你先坐下,我给你倒杯热水。”

  叶笙想说外面下没下雨你不知道吗?但是当他坐在座位上,转过头往外看时,他发现周围竟然变成了一片白雾。甚至为了贴合语境,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雨水冲开白雾,露出的不是清平镇街道,而是他的高中。阴山唯一一所由国家资助建立起的高中。老旧生锈的篮球场,冷硬漆黑的水泥操场。冷风呜呜咽咽吹过晦暗天地,把对面教学楼破碎的窗狂吹得相互碰撞,发出剧烈响声。

  环境的变换诡异又离奇,可叶笙生不起一丝警惕。他坐在角落里,跟之前的十几年一样,一个人安静看着窗外。

  班主任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叶笙垂眸,接过水杯,热水的温度烫得他指尖发麻。

  班主任:“高考分数出来后,校长给你打电话了你没接。我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接。班上同学和招生办的电话,你都没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叶笙依旧不说话。

  班主任一点也不意外他的沉默,继续叹息道:“你志愿真的确定了吗,就选淮安大学?其实以你的成绩,冲一冲京城那边的高校是完全可以的,学费的事,跟教育局说清楚家里情况肯定也不是什么问题。小叶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叶笙摸着杯子,轻声道:“没什么好考虑的。”

  班主任说:“为什么?”

  叶笙:“因为去哪都一样,我最后都会回阴山。”

  班主任诧异地看着他:“回到阴山?你还想回到阴山来,小叶你怎么想的啊。”

  叶笙低头看着自己的指尖。阴山的贫穷落后体现在方方面面,这里没有垃圾箱,没有焚烧厂,所有的垃圾都被就地用火烧毁。久而久之,空气中永远都是那股塑料烧焦的味道,与这种味道相匹配的,还有腐朽的木桌,发潮的粉笔。

  和它的罪恶一起,在雨天无限发酵蔓延。

  班主任劝说:“小叶啊。你这个年纪,就该去外面的世界闯荡,回阴山干什么。唉,老师在这里任教好多年了,老师劝你别回来。”

  叶笙控制不住自己,低声说:“不,我觉得,我挺适合这里的。”

  他出生时,那种恨不得撕毁这个世界的仇恨、戾气,一点没有消失。只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被他压了下去而已。他觉得自己很适合阴山。

  因为阴山是个和外面的世界完全脱轨的地方。

  这里山连着山,路绕着路,没有高铁没有公交没有飞机,交通艰险。十年如一日的黄土路。它落后,封闭,治安混乱,罪恶横生。但是它……无比安静。

  叶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这么一遭。他对活下去没有任何欲望,人生的轨迹全靠“照抄”旁人。生于阴山,死于阴山,对他来说是最平静的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