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恶毒男配他靠装穷俘获国民男神 第77章

作者:饿龙咆哮 标签: 穿越重生

  覃艺看上去比他还要震惊,“我负罪什么?”

  “额……就比如说,你难道不会觉得帮别人做作业这种行为,是在把别人往歪路上越推越远吗?”

  “噗……”

  覃艺直接嗤笑出了声,好笑的看着他道:“你说你看上去挺叛逆的一个小孩儿,怎么说起话来比学校里那些中年老师都还要像个老干部?”

  “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是非对错自己能够拎得清楚。”

  “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要走的路都不一样,但路径和时间却都是大差不离的。可能人家只不过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才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对自己来说没什么大用的事情上呢?”

  沈弊倒也不是没想过反驳,只是话到嘴边之后,才发现自己竟完全说不过这个女人!

  随后对方便又将桌上那座跟山一样的习题册,往他面前推了推,很是无情的冷漠开口道:“行了,别在这儿跟我贫嘴了,快点儿写吧!”

  “呐,这些作业都得在下周之前写完哈!”

  “之前没想到你要入伙,拉的单子少了点儿。还好咱两都是金融系的,学的东西都差不多。等我下周去你们年级问问看,有没有需要代笔的,这周你就先当预习明年的知识好了。”

  她管这叫……少?

  沈少爷看着桌上那一大堆快要将自己给淹没的书,整个人几乎都快要达到了崩溃的边缘。

  但他之前已然将大话给放了出去。

  这会儿看见对面那人就已经头也不抬的,低着头奋笔疾书了起来,他便也只好硬着头跟着一块儿写了一中午。

  等熬到下午的时候,自然是早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沈弊脸上挂上了痛苦面具,发消息问覃艺:「我们下午吃什么?你要是跟我说和中午一样的话,那我直接跟你拼命!」

  「… …」

  消息发过去之后,对方那边很快就已经进入到了已读,并断断续续显示着正在输入中的状态。但却又迟迟没有回复,像是在纠结什么一般。

  过了好久之后,那人才回他:「到学校南门找我。」

  沈少爷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如约而至。等到了校门口之后,就看见了正骑在小电动车上等他的覃艺。

  “要来不及了,快上车!”

  见他过来,对方便立刻催促着扔给了他一个头盔,如是催促道。沈弊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多问一句要去哪儿,就已经稀里糊涂的跟着她走了。

  最终,那辆小电动车停在了菜市场门口。

  覃艺一边带着他往里边儿走,一边在前面解释说:“菜市场从早上六点左右,就已经有摊子开始陆陆续续的摆着了。咱们两个现在过来,已经算是晚场了。”

  “晚场还在的,一般都是白天没能把菜卖出去的。”

  “坏处是不太新鲜,好处是比较容易讲价,比白天的时候来能便宜好多。”

  沈弊一开始还能认真听她说着。

  但在进入菜市场之后,周围四面八方席卷过来那种种角落处腐烂菜叶溶成的泔水臭,以及鱼和肉聚集在一块儿的腥臭味,就已经逼得他忍不住地捂紧了鼻子。

  毫不开玩笑的说,在闻见这里面的味道之后,他就感觉自己已经不饿了。

  而就在他东窜西跳的,试图略过地上那些看上去很是脏乱,还流着不明液体的水泥地时。覃艺就已经挑好今天要买的东西,并跟卖菜的小贩讲好了价钱。

  还很是夸张的,从包里拿出了一个电子手提秤。

  当着小贩的面挂上去称了称,然后在对方黑到了极点的面色上,付了自己本应付的价钱。给那些看她是个年轻小姑娘,就觉得她好骗的黑心商户好好长了一次教训!

  一直到看着她买完了菜之后,沈少爷才终于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了些什么。

  在又一次坐上那辆有些破破烂烂的小电驴时,便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所以你现在是要带我去你家,以后咱们两个下午都在你家里做饭吃?”

  “那不然呢?”

  在前面骑车的覃艺轻翻了个白眼:“难不成我还能带着你偷渡进学校后厨里,在那儿做饭吃啊?”

  “要真能潜入进去的话,我菜都不买了,直接用学校的!”

  “哈哈哈哈……”沈弊坐在电动车后后座上吹着风,在听完她说的话之后,忽然就觉得有些好玩的笑出了声。

  其实跟着女主混还挺有意思的。

  就是这种一天时间恨不得能够掰成三天用的生活方式……实在是有些过于废命了。

  覃艺如今住的地方,离学校还怪远。

  就算是骑电动车,都得要将近半小时才能到。

  她之前打暑假工的时候,倒还能住在老板给安排的员工宿舍里。现在辞职上学了之后,自然就只能搬出来重新找房子租了。

  但偏偏他们学校的位置,还很是奢侈的离市中心怪近。

  所以在看了一眼学校附近那高昂的租房价格后,她果断便将新住处的选址定在了下一环距离学校较近的边边上。

  虽然在白天见识过这姐究竟是有多抠门之后,沈弊就已经预感到了,对方绝对舍不得花太多钱去租房子。

  但在真看见这人居住环境的那一刻,他还是忍不住的震惊住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十多平米一户的房子。而且这房子也不是网上大肆宣扬的那种精装修的Loft公寓,而是真的……就只有十多平。

  1.2米的小床,放在房间的最角落处。

  旁边没有衣柜,只有一张书桌。书桌底下,是一个最多可以容纳六双鞋子的迷你小鞋架。而收纳衣服的地方,就只有床底下的那三个储物抽屉。

  要不是覃艺衣服本来就少的话,恐怕还真放不下。

  而原本该放衣柜的地方,则是临时搭建起了一个用电磁炉和电饭煲做饭的小台子。

  整个房间里,甚至连洗衣机都没有。

  唯一只得庆幸的,就是这屋子里还有一个小小的独立卫浴,没糟糕到像网络上说那样还需要去和其他租户一块儿去挤公共卫生间。

  但这貌似……也没能好到哪儿去?

  从进屋以后,沈少爷就一直面色复杂的沉默着。要是用难听一些的话来说,那就是如果他住在这里的话,那他是绝对不会像对方这样有勇气的带其他人过来的。

  “愣着干嘛,快来帮忙啊!”

  直到在一旁忙着洗菜、切菜的覃艺终于看不下去,狠狠踹了他一脚后,他方才堪堪回过神来。

  然后有些尴尬而又心虚的站在一旁静默了片刻后,方才小声开口道:“那什么……我不会。”

  “……小废物。”

  覃艺骂骂咧咧的说了他一句以后,便没再多说些什么。只是让他站在一边看着,学学自己是怎么做饭的。

  差不多过去了将近40分钟,她才终于做好了两个人吃的饭。

  小出租屋里没有空调,甚至连个电风扇都没有。大夏天的在这种环境下做饭,自然是热得跟蒸桑拿一样。

  沈弊坐在小桌子边,抱着碗看着对方那汗流浃背的样子,只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吃完饭后,他一边按照对方教的样子洗碗,一边尽可能委婉的试探着问道:“这房子也太小了一点儿,你就不考虑换个大点儿的地方租吗?”

  “大哥,这儿可是S市啊。”

  覃艺脸上倒是没有什么难堪的神情,甚至还能够面不改色的反过来认真同他讲:“你知道S市的房价有多贵吗?就我现在住的这个地方,一个月租金都还得要2400呢。”

  “要再换个大点儿的地方,那每个月赚的那点儿钱就都搭在房租上了。”

  “而且我感觉这里其实也还行啊……你是没见过那些环境真正差的,一个房间就只有两平米大,住的是高低床。上面睡觉,下面用来放东西,就跟个棺材一样。”

  “每天还要和一群人抢公共卫生间,就这样的生存环境,也是有人能够一撑就是好多年的……”

  可惜的是,在听完她说的那些话之后,沈弊也没能给这间小破屋子加上什么好滤镜,反倒是更发觉得这姐妹过的实在是太心酸了。

  最关键的是,人家还不是从小就穷的。

  要是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成现在这种地步的话……别说是重振旗鼓的自己努力奋斗了,就是找个楼高的地方从上面跳下去,那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这一刻,他忽然就开始有些理解裴濯温那个老男人为什么那么爱多管闲事了。

第113章

  “走吧。”

  放下水池里最后一个清洗干净的碗,沈少爷就再也难以忍受这里过于压抑的环境,深吸了一口气道:“收拾收拾东西,把能用到的东西都带上,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啊?去哪儿啊?”

  对方满目茫然的看着他,他却只含糊其辞的回答说:“带你去看房,面积比这儿大、房租比这儿低、离学校更近,还不用交押金。”

  “而且现在带着行李过去,打扫一下就能直接入住了。”

  覃艺:???

  不是,这世界上还有这种绝世好房东?她当时找房子的时候,怎么就没能发现这么好的地方呢?

  虽然心里依旧是将信将疑的。

  但相处这一天之后,她也发现了这死孩子虽然有钱的让人憎恨,但还真没什么坏心眼子。稍作犹豫了一下后,她还是咬牙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就跟着对方看房去了。

  电动车上放不下行李箱,两个人便只能打车过去。

  等出租车到地方时,覃艺光是站在这小区的大门口,都能从入口处那个硕大的喷泉那儿,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金钱气息。

  等跟着对方进了一幢公寓楼,从七楼的电梯间出来看见那个仅有一户的大平层之后,她就更是惊讶着瞪大了眼睛。

  拉着身边那人的衣袖,转身便想走道:“拉倒吧,这地方把咱俩一块儿卖了都租不起!”

  “不用你租。”

  沈弊只能无奈着又将人给拉了回来,当着她的面,用自己的指纹解锁了面前那扇电子门:“房子是我的,但是我现在住在其他地方。”

  “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就给你住好了。”

  正好也省得自己每天放学都得跟着这货骑半个小时的电动车,跑到几十公里开外的小破出租屋里吃饭,然后又再打几十公里的车回来。

  覃艺还沉浸在震惊中没能缓过神来。

  跟在沈弊身边的那只大黑耗子,就已经忍不住地弱弱开口提醒他道:【小沈子……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

  【男主就住在你们楼上,你就不怕有一天被他撞破了你的真实身份。又或者说在你不在的时候,他跟女主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好上了怎么办啊?】

  关于这个问题,沈弊自然也是想过的。

  但在沉默片刻后,他还是不掺杂半点儿后悔的反问那个神道:“你知道我刚才跟着她去她住的地方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