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萌幼神成了现世团宠 第141章

作者:未悄 标签: 萌宠 穿越重生

  【时间线:眠礼出生】

第82章 番外三

  刚刚出生的幼神粉嫩而柔软,像一团云。

  尽管头发还稀疏,却已经看得出和神明一样,是亚麻色的小卷毛。

  祂闭着眼,在父神的臂弯中均匀地呼吸。

  这是冰冷神域中,最为温暖的一个梦境。

  “祂好小。”卡布卡看来看去,又强调了一次,“祂好小好小——像一粒米。”

  卡布卡没有人形,想用喙去碰一碰幼神。

  被蜚蜚一巴掌拍开。

  卡布卡飞离神的肩膀,在半空中跳脚:“你干嘛!”

  蜚蜚冷眼:“你毛手毛脚的,别伤到小殿下。”

  “你以为我是你啊!滚滚滚。”

  卡布卡再一次落回神明的肩膀,耀武扬威地看了一眼卡布卡,接着语气一转,小鸟依人:“陛下陛下~小殿下有名字了吗?”

  神把他们的争风吃醋都看在眼里,但祂当然不会说什么:“还没有。”

  “我可以给祂取名吗?我有很多小鸟儿,每一只我都取了名字。之前您还夸过好听呢。”

  神没有回答,倒是蜚蜚不客气地打断:“就凭你还想为小殿下命名?”

  “我怎么啦?你说说我怎么了?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

  蜚蜚平日里也是个稳重冷淡的性子,但在卡布卡面前像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连一个眼神都能叫他七窍生烟。

  他实在不能接受,自己如此敬重和爱戴的神明,怎么就选了卡布卡这个傻鸟当助手。

  ……跟自己根本没得比啊!

  *

  几个月后。

  鲲和鹏都是上古神兽,能被称之为“神兽”,那多半代表的是「善」。

  相对应的「恶」,就被称之为“凶兽”。

  比如说面前这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粉红色大果冻。

  看起来软绵绵的没什么脾气,甚至还有点呆呆傻傻。

  谁能想到这就是凶狠程度空前绝后的上古凶兽呢。

  蜚蜚对这颗果冻没什么好印象,自然不会给好脸色。

  卡布卡对它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一如既往话痨地闻来闻去。

  辛兹那是同诸神之神比肩的资历,怎么都算是老前辈了。

  在它眼里,受人敬仰的右舵和左舵,不过一条小鱼和一只小鸟,还成天叽里呱啦吵个不停。

  辛兹也把自己缩小到两米多,只有平时的一半。

  它大咧咧坐在神的旁边:“哈哈,你们还是老样子,欢喜冤家。”

  “……这种程度还不配当我的对手。”

  “?!你这话什么意思??走,我们现在就出去单挑!”

  卡布卡是个说啥立刻就要做啥的咋呼性子,连揪带推的把蜚蜚薅出去大战三百回合。

  等他们的嚷嚷声(主要是卡布卡的)远了,辛兹身体里分出一根小树枝,挠挠耳朵:“哎,阿宵,你不嫌吵么?”

  神仍旧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说:“还好。”

  祂讲得很潦草,可辛兹还是明白了。

  姜宵不仅不嫌弃这两人一天到晚叨逼叨,反而还很接纳、甚至是欣慰于这种吵闹。

  毕竟偌大的神殿,乃至整个神域,敢在陛下周围制造点儿声响的,也就他俩了。

  神喜静是没错,不过太多的、以至于死气沉沉的安静对于神来说,同样是种压抑。

  可姜宵毕竟是姜宵,总不能自己找乐子。

  正好有卡布卡这么个天生的谐星,留在身边也挺好。

  辛兹看见姜宵怀中的小孩子睁开眼,咿咿呀呀的,也不知在同父神说什么。

  它乐颠颠地摊开身体的一部分:“哎阿宵阿宵,给我抱一下,给我抱一下吧。”

  人们抱孩子,是用双手形成臂弯。

  凶兽不同,它把自己的身体化出来一个兜兜。

  如果说全天下有谁能让姜宵无条件信任,不是左舵和右舵,不是任何一个神域里的元老,而是面前这个吊儿郎当的大果冻。

  幼神出生到现在,除了专属的保姆奥利尔以外,几乎没有人抱过,哪怕是一天要来看八百遍的鲲和鹏。

  尽管神并没有明说过,但蜚蜚清楚,陛下一定是担心他俩失手把神子摔了。

  ……都怪卡布卡连累自己的靠谱形象。

  他一定不会想看到,此刻才第一次来的辛兹,随便说了句话,神就把幼神放在了那个兜兜上。

  那是个很神奇的感受。

  直到很久以后,辛兹都会回想起来这么一个小小的、还发着金光的小东西,落在兜兜上那瞬间的奇妙。

  “闻起来香香的,应该挺好吃。”辛兹伸长脖子低头闻了闻,说完,为自己的玩笑哈哈大笑起来,“可惜没有机会了。毕竟是阿宵你的孩子,还是要有点尊重的。”

  和鲲与鹏比起来,凶兽其实对幼崽根本没什么兴趣。

  抱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又还了回去。

  神明的表情没有变化,接过来的动作却轻柔地像在对待世间最易碎的宝器。

  幼神回到父神怀里,立刻笑了起来。

  同万年冰川的父神不一样,祂是个非常爱笑的小家伙。

  幼神的眼睛轮廓和神非常像,但瞳色完全不一样。

  神的眼眸是冷冷淡淡的蓝,幼神的是种浅琥珀色,看上去又甜又软和。

  是那种很容易欺骗人的样子。

  轻而易举就能诱惑别人交付信赖与真心。

  辛兹分出一只手托腮。

  “原本我以为,你不会留下祂。”

  它是个懒懒散散的家伙,很少会有如此严肃的时候。

  姜宵没说话。

  是啊,谁都这么以为。

  高洁的神明被魔鬼诱惑之后,亲生为他诞下子嗣。

  惊世骇俗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

  就算是流传到现世,给那些最爱怪力乱神的人类听去,也不会有谁信的。

  要是换个人,早就追杀撒迦利亚到天涯海角并且千刀万剐了。

  怎么可能留下孩子,而且——而且怎么看都是无比珍爱的样子。

  神明的考量,任何人都不懂。

  或许那也不是一种「考量」,是名为「感情」的、对神来说也很陌生的东西。

  “不过也挺好。”辛兹说,“起码从今往后,你也算有个念想。孩子嘛,不就是这么个要父母操心一辈子的命运。”

  姜宵:“……”

  话说得也太过老成。

  神问:“最近又去了人间?”

  辛兹被识破,嘿嘿笑:“是啊,那些人类说话也是有意思。有时候我在旁边听,听太入迷了,也想站起来说两句,结果就把他们全吓跑了。嗨,人类可太胆小咯。”

  神安静地听,罕见的,眼里有淡淡的笑意。

  辛兹对祂而言的确是与众不同的。祂同它在一块儿时很放松,能够安心地卸下防备。

  这种信任,或许与其他所有人都不能归结为同类。

  辛兹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慢悠悠地膨胀回原来的大小。

  神看向它:“要回去了吗。”

  “嗯。已经好些个轮番过来悄悄摸摸看我了。”它耸了耸肩。

  这个动作由一个大果冻做出来格外滑稽,但辛兹的语气严肃:“我不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

  神并不挽留,说,好。

  辛兹慢慢吞吞走到寝宫门外,回头看了一眼。

  姜宵既没有目送它,也没有低头看向怀中的小孩。

  祂望着虚空,也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干什么。

  辛兹想,卡布卡和蜚蜚虽然是个不错的逗乐搭档,但功夫到底还是不行。

  等自己走,就又没有人能逗姜宵笑了。

  它的视线下移,落在从襁褓中伸出的那截白生生的、莲藕一样的小胖胳膊。

  希望那个现在还很小很小的东西,长大以后,可以让阿宵开心啊。

  至于某个被封印几百年的家伙……能不给阿宵添乱,就谢天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