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年代 第75章

作者:决绝 标签: 都市情缘 种田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那你应该庆幸你不是今天晚上告诉我的,不然我新婚之夜,就该想着别的男人想的睡不着觉了!”思思马上开口,随即瞪了一眼原泰。

第99章 婚礼

思思和原泰的婚礼非常盛大,其中自然也有在朱云轩和李锐手下做事的人前来参加,这些人左看右看地想要找出来两位老大的真实身份,最后却也只能无功而返。

朱云轩和李锐两人到底只有十八岁,就算李锐穿了西装打了领带一直站在原泰身边当伴郎,也没人想得到这个英俊的小伙子就是大肚子弥勒,基本上所有人都把他当成原泰或者思思的弟弟了。

看思思那个关心的样子,眼睛一直在这个小伙子身上转……这人应该就是思思的弟弟吧?很多原泰的亲人已经朋友,都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而思思的好友,却是在好几次提醒了思思要把注意力放到新郎身上以后,终于找时间把思思拉到了角落里:“思思!你可不要告诉我你在自己结婚的日子里移情别恋了!”

“哪有?”思思不明所以。

“那你还一直把注意力放到那个伴郎身上?”

“不单单是我,你看原泰,他的注意力不也常常在伴郎身上?”思思马上指着远处开口,这会儿,原泰正凑到李锐耳边说话。

“那你不是移情别恋还是担心新郎移情别恋?”思思的朋友,恰好跟她一样爱看小说,甚至于她最喜欢跟思思说的一句话,就是——“都怪你,我越来越不纯洁了”。

“……”思思一时无语,原泰虽然也腐了,但绝对是喜欢女人的!不过,她确实不能做的太明显:“我会注意的,等会儿肯定把心收回来!”

“把心收回来?这话怎么这么怪?”伴娘无语了。

看到思思回来,刚刚在李锐耳边控诉了好一会儿的原泰马上就伸手握住了对方的手。

“真好,你能跟弥勒老大靠的这么近……云老大不会吃醋吗?”思思开口问道。

原泰很快就反应过来,对方指的,应该就是自己刚才凑到李锐耳边说话的事情了:“云老大不会吃醋的,依我看,弥勒老大更喜欢吃醋……当然,也可能是云老大觉得弥勒老大不可能看上我的原因。”

他招谁惹谁了?原本印象里李锐只是个孩子,让对方来做伴郎也很合适,没想到最后一看,十八岁的李锐长的比他帅比他高,都把他给比的趴下了好不好?这也就罢了,宾客的注意力在伴郎身上他不介意,服务员把李锐当新郎他也不介意,可是自己的新娘更关注的竟然还是李锐……

“没关系,他们看不上你最好,你是我的!”思思马上开口,别的男人再好,还是自己的老公最好!

原泰瞬间就被治愈了,觉得天好地好还是自己的老婆最好:“思思你最好了!”

“我老公也很帅!”

“结婚的日子,你们就用不着秀恩爱了吧?”刚刚被原泰提议让他往脸上抹泥巴的李锐开口,不得不说,原泰和思思还是很让他嫉妒的——他和朱云轩天知道能不能也办这么一个受到所有的亲朋好友祝福的婚礼呢!

李锐一插嘴,思思就下意思地摆正了姿态,对她来说,李锐可是她的上司,她又萌又崇拜的上司!

李锐是原泰的伴郎,朱云轩和蒋勇等人坐在一块儿,两人自然没被别人看出他们的身份来,而中午一群人在酒店吃过喜宴以后,下午又一起去了附近的公园。

原泰是特地请了人拍结婚录像的,下午的时候,自然就带着新娘去公园了!

朱云轩和李锐本来就已经把时间空出来,这时候自然也跟着去了,原泰在那边和思思一起接受祝福扮演猪八戒背媳妇什么的,他们两个却是悠哉悠哉地逛了起来。

手牵着手,走过木制的鸳鸯桥,去看那些被公园里的人特地养在池塘里的鸳鸯啄着池塘边的草叶子吃,又坐在秋千架子上,仗着腿长不靠人推就荡的很高很高……

“我突然发现,我之前美好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竟然完全被浪费掉了。”朱云轩感慨地开口,他之前小学的时候连公园都没去过几次吧?玩泥巴爬树之类的事情,就更遥远了。

“哦……我好想一直就没过过童年。”李锐开口,他的爷爷奶奶,当初可是不会带着他去玩游戏的!

“等以后我们老了,就一起去学老顽童吧!”朱云轩开口。

李锐马上点了点头,跟自己最爱的人老了以后的生活……只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里高兴了!“我们可以建一个很大的游乐场,专门让老人玩!”

不过,还没等李锐多想想别的,却发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了。

“伴郎,伴郎在哪里?新娘和新郎已经亲过了,伴郎也来跟伴娘亲一个吧?”突然有人起哄起来,让大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李锐身上。

“就是,伴郎也太不称职了,来跟伴娘亲个吧!”又有人开口。

亲伴娘?李锐下意识地就去看朱云轩,朱云轩当即瞪了他一眼。

“小朋友,过来亲个啊!”思思的那个伴娘看到李锐手足无措的样子,突然开口,调戏起来。

“伴郎你别听他们乱说,来个吻手礼就好了,刚才估计你没听清楚。”还是录像师出于同情,跟李锐说了实话,倒是让李锐松了一口气。

“唉唉!瞧这个样子,都让我有种猥亵未成年的感觉了。”思思的伴娘看着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但是满脸通红的李锐,又道。

朱云轩看着不远处的景象,突然很想捧腹而笑,突然身边有人凑了过来:“小朋友,你是原泰的亲戚?”

“不是,是我叔叔带我过来的。”朱云轩开口,一眼就发现眼前的人正是自己的手下之一了,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因为网站的未来规划问题在网上争得恨不得钻过电脑去跟对方打架,当然,最后还是他赢了——云无常的眼光,可是没人怀疑的。

“那你跟原泰熟不熟?有没有见他有什么很恭敬的人?”那人又问。

这是,想找出谁是云无常和大肚子弥勒来?朱云轩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纯良:“我不知道啊。”

“唉……那就算了。”那人开口,又看了一眼李锐:“原泰怎么找一个这么年轻的伴郎?这时候就该去调戏一下伴娘!我相信他真要调戏了的话,害羞的就肯定轮到伴娘了!”

朱云轩看看到了窘迫的李锐,突然笑了起来,李锐这个样子,谁能想到他是大肚子弥勒?好吧,就说他吧,都觉得以往晚上死皮赖脸地缠着他的李锐和眼前的这个害羞的少年完全不是一个人呢!

思思和原泰的婚礼过后,朱云轩和李锐就回北京了。

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宿舍,朱云轩正想分发那些自己带来的东西,突然却发现宿舍里的情况有些不对劲。

同宿舍三个人,在朱云轩看来,杨齐强就是一个被父母宠的厉害,除了学习其他都不怎么懂的,而夏骄阳家庭条件一般,学习又非常努力,他除了学习上的事情基本上跟他答不上话,所以最熟的还是刘赟权,刘赟权是北京本地人,这两年来可没少给朱云轩介绍好吃的东西。

“我回来了!带了些好吃的,大家分着吃吧。”朱云轩想了想,权当没看见寝室里诡异的样子,然后依次给人分东西。

杨齐强拿了东西,也不说话,转身就进厕所了,而夏骄阳,说了一声谢谢以后,又道:“有些人是不知道感恩的,你还给他做什么?”说完,他就拿着一叠资料离开了宿舍。

“赟权,怎么了?”等朱云轩最后给刘赟权东西的时候,轻声问道,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跟刘赟权比较熟,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刘赟权一直在给他打眼色。

“也没啥……杨齐强跟女朋友分手了。”刘赟权轻声开口。

在大学里,失恋还真算不上什么,很多人刚分手几天呢,就又找到另一个了,不过杨齐强……他的女友一直对他很好吧?甚至连他的衣服都帮忙洗了,现在怎么就分手了?“到底怎么回事?”

“云轩!你小子有钱啊,朋友婚礼都能飞一趟,今天你就请我吃饭吧!”刘赟权一边开口,一边就拉着朱云轩出了宿舍门,这才开口:“是杨齐强要跟人家女孩子分手的,人家女孩子倒也没闹腾,就是夏骄阳看不过眼,这些日子一直在找杨齐强的错处……你等会儿别插手就好了。”

“杨齐强的女朋友,真的挺好的……”朱云轩对那个女孩子还是有印象的,安安静静的一个人,戴着一副大眼镜,逢人就笑,也爱帮助人——至少就常常帮他们打扫宿舍来着。

“确实挺好的啊,这不,我估计夏骄阳就挺喜欢人家女孩子的,不然也不会跟杨齐强闹翻了……”刘赟权开口,以前夏骄阳也没表现出什么来,不过现在倒是表现的够明显的了。

朱云轩想了想,突然道:“杨齐强的那个女朋友为人不错,上次夏骄阳生病的时候,还给他买药来着,估计夏骄阳是给她抱不平吧,而且杨齐强……”他们大学里,到底大家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很少有特别讨人厌的人出现,不过杨齐强,却是有点讨人厌的人了。

杨齐强估计是一直被宠着的缘故,很少顾及他人的感受,有什么事情都能直接给你说出来。比如去年冬天,夏骄阳冬天因为羽绒服难洗难干所以一件深色的连着穿了两个星期,杨齐强就直接说“脏死了”,还是当着来宿舍的其他人的面说的。比如没多久以前刘赟权偶尔自恋一下说自己很帅,杨齐强当即就接了一句“是蟋蟀的‘蟀’吧?你这么丑”。朱云轩自认是没什么惹恼人的地方的,可是他因为习惯问题起得比较早,然后上网处理事情的时候,杨齐强还是会不满,觉得他敲击键盘的声音会打扰到自己。而事实上,寝室里最后一个睡的基本上就是杨齐强,他跟人打电话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自己会打扰别人休息了?

“你也觉得杨齐强这人不好相处吧?”刘赟权开口:“前几天他竟然说我洗发水的味道难闻让我换洗发水!”

“别说这个了,我们去吃饭吧。”朱云轩忍笑道,说到刘赟权,他是有些黑胖的,但又很喜欢打理自己,洗了头以后还会在头上喷点定型的,要是跟他走的近了,准能闻到他头上的香味……当然,这么点味道,远了也是闻不到的,杨齐强那就有点刻意找茬的模样了。

食堂很大,饭菜的价格却不贵,而且刘赟权虽然让他请客,却也没有刻意去让人弄几个小炒,只是去打菜的时候要了三个鸡腿加素菜罢了,最后算上朱云轩自己的,也就花了二十几块钱。

坐定以后,朱云轩就接到了李锐的电话,听到李锐说有事找他,他马上就说了自己在厨房吃饭的事情。

“你跟李锐的关系还真好!”刘赟权一边啃鸡腿一边开口。

“那是,几十年的交情了。”朱云轩笑道。

“你都不到二十岁,还几十年的交情!不过听说他也是官二代大少爷啊,竟然一点看不出来。”刘赟权又道,朱云轩平常看着不缺钱,但也不会乱花,李锐也一样,他观察了很久,都没看出来两人的身家。

“他低调啊。”朱云轩笑道,这些年下来李锐已经跟北京的公子哥的关系搞得不错了,偶尔也会一起出入,要不是这样,估计别人都是不知道李锐的情况的。

不过就算是现在,他偶尔还听人说李锐是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傍上了人家某个大小姐——郑天奇介绍给李锐认识的人里,也有一半是女性呢!

朱云轩吃到一半的时候,李锐就过来了,而等李锐打好饭菜,刘赟权已经吃完了走了——他和朱云轩可没有好到同进同出的程度。

“你说有事找我?是什么事?”朱云轩好奇地问道,他和李锐才分开了没一会儿,又能有什么事了?

“也没什么……郑天奇,我哥他要结婚了,”李锐开口,又道,“我一个没反应过来,他竟然就要结婚了!而且之前打电话的时候,还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他明明才十八岁!好吧,年龄不是问题,他和朱云轩都同居三年了……只是郑天奇怎么就关心起这个来了?

第100章 合作

李锐第二天的时候下午没课,就去了郑家。

郑向红年纪不小了,如今最稀罕的就是有人惦记着他,所以李锐特地过去给了他从原泰那里拿来的喜糖,又陪他说起了话。

跟郑向红结束了谈话,不,应该是说郑向红训斥他训斥够了以后,天色已经不早了,而郑天奇,也回来了。

“爷爷,我带小锐去见几个朋友。”郑天奇大声对郑向红开口。

郑向红当即挥了挥手:“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在一起好好玩玩。”

走出郑家大宅,李锐就坐进了郑天奇的车子,以往郑天奇总会带着他去一些平常人连进都不敢进去可能也进不去的地方见见世面认识认识朋友,这次,却是带他去了一家布置的非常优雅的茶吧。

两人要了一个包厢,点了一人一杯绿茶,而在茶和茶点全都被端上来以后,这个小包厢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李锐看着周围的环境,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如果把他带到这里来的人是朱云轩,他肯定会以为对方是想要浪漫一下,所以才会选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包厢,可是这次把他带来的是郑天奇……

想到之前郑天奇在电话里意有所指的话,李锐心里一跳。

“这里的环境不错吧?我也是刚刚知道这么个地方的。”郑天奇开口,然后看了一眼对面的李锐。

如今郑家的第三代,郑振华的一儿一女和他都已经开始为家族出力了,也就是年纪还小所以爬的不高而已,他是三人中年纪最小的,一直以来却最得郑向红的喜欢,如今的起点也不错,还即将跟另一个大家族联姻……

“哥,你有什么事情找我?”李锐看着郑天奇的表情,就觉得有些不适应,他并不喜欢跟人试探来试探去的,既然如此,那么还不如把一切都摊开来说。

“当然是有重要的事情,你和朱云轩笑得时候走得近没关系,现在都成年了,也不用再走的这么近吧?”郑天奇剥了一个桔子开口。

李锐从小跟家人不怎么亲,就是跟那个叫朱云轩的孩子特别要好……可是因为李锐曾经自闭过,所以他们这些人也没把这个太当回事,而这么些年下来,这两个孩子的感情丝毫不变,甚至还让他有些羡慕——李锐和朱云轩的感情,可是比对他这个哥哥还要深的!

不过,也正是他们这些家人一直以来是看着这两个孩子长大的缘故吧,一直都觉得他们感情好是应该的而没有往深处想,直到最近郑向红让他去查蒋勇和钱伯通的事情。

即使是已经知道蒋勇和钱伯通的事情了,他那时候也是不觉得李锐和朱云轩是有问题的的,直到那个前去调查的人提醒了他又给了他一些东西。

“哥,朱云轩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李锐笑了笑,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来,这些年下来,他也已经学会了不动声色了,不过虽然面上不显,他的心跳却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还越来越快。

“你们的事情,我也是不想管的,不过你玩玩可以,为了自己和朱云轩的未来,还是不要玩过火了为好。”郑天奇再次开口,朱云轩他也见过很多次,是个很可爱的年轻人,不过到底不是女人。

以他的身份,要不是郑向红一直很看重他,联姻的时候就已经不可能有太好的对象了,而李锐的身份,则更加的尴尬。

如果朱云轩是女的,那么郑家肯定没人会反对,可是两个男人……

“大哥,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李锐露出一个笑容,道。他和朱云轩一直都很小心,按理,是绝不可能有把柄在别人手上的。

“我调查蒋勇和钱伯通的时候,下面的人还顺道给我送来了你和朱云轩的,没错,其中并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可是总有些蛛丝马迹的……这些东西是我近几天才找到的,并没有告诉爷爷,就是想要先给你提个醒。”郑天奇拿出几张照片来。

他手里并没有李锐和朱云轩在一起的确切证据,可他们两个在一起那么久了,总会露出什么来的,真要找证据也很容易。

李锐接过了那几张照片,看过以后,都有些佩服那个来查他们的人了!

其中有一张照片,是他在超市买套子的,而其他的照片,则是他或者朱云轩扔垃圾的以及随后被打开的垃圾袋的照片。

他和朱云轩两人都要上学,平常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多,一般来讲,住在自己的小屋子里,总是会做点什么的,而做好了以后,也总会留下点什么,比如套子。

为了方便清理,他一般都是使用套子的,而如今,垃圾袋里的套子就在一些纸巾上面,显得异常的显眼。

“大哥……”

“我见过的事情不少,你的感情问题也不想干涉,可是爷爷和舅舅,还有妈妈和李叔叔却是很难接受这一切的吧?”郑天奇开口,事实上这些照片他一开始看到的时候也觉得那个去调差的人挺神奇的,只能说,这家伙实在是太敬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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