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13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苏亭用力地点点头,高兴道:“我肯定好好记,师父!”

  “嗤……”一声“师父”把余锦年叫破了功,他也绷不住那张为人师长的严肃面皮了,瞬间笑作个嘻嘻哈哈的少年人,“这叫法着实有些奇怪,让人浑身难受,还是与往常一样罢!”

  “那怎么行,尊师重道还是要的。你既教了我医术,就是我师父。”苏亭说着垂下眸子,默默地磨动着手里的石杵,颇有些失落道,“我学医术是为了海棠,倘若天底下能多一些明辨病症是非的大夫,或许海棠就不会死了。我知道……那病也许一时半会儿的是治不好,但只要还活着,总有个盼头不是?”

  他说着说着眼圈儿都红了:“要是海棠还活着,能和我们一起去夏京,他该有多开心哪!我应该早带他出来走走的,不该让他一个人闷在家里……”

  余锦年捏一捏他的肩膀:“海棠一世未做过丁点恶事,想来已经投胎成了王族贵胄也说不定呢?会遇见的,也许已经遇见了。来,给我瞧瞧你胳膊,昨天拦人是不是叫人打了一下?”

  苏亭撩起袖管,给余锦年看一块浅淡的瘀肿,隔了一夜已化青:“昨天你没事吧?”

  “我有什么事,有大师给我算过,我这辈子是苦尽甘来,福如东海呢!”余锦年拍拍他的胳膊,“还成,皮外伤,过会儿叫清欢给你拿点活络油揉一揉。”

  说着,背后窸窣一阵,余锦年回头看去,见墙角躲起来个小东西,一角嫩鹅黄的裙摆露在外头。他悄悄踱过去,藏在一旁,突然伸手将她抓住,叫道:“呀,这不是穗穗吗?”

  小丫头一脸惊惶,吓得咳嗽了几声,紧接着猛地甩开了他的手。

  余锦年不知自己哪里惹了这丫头,每次温言和语、好饭好菜地去哄上半天,却连半声“小年哥哥”都得不到。穗穗是二娘唯一牵挂的,他打不得骂不得,放在手心里呵护着反而被冷视了一路,眼下便也有些恼了,一把将那丫头抓住:“穗穗!”

  穗穗挣了几下,腕子却被余锦年抓红了,她气得低头就咬。

  这咬人绝技怕是一碗面馆的绝学,余锦年昨日才咬了那夏老板,今日就被这丫头一口叼在嘴里,豁了一排伶俐齿痕,可见报应来得飞快。

  季鸿下来寻人,边听着石星的回报,道是东崇府确有一茶商姓夏,但这家人早两年便举家搬去了越地,偶尔回来做贩茶生意,但也没什么能够相互往来的亲朋好友,所以东崇府里并无人与他相熟,只几个上了年纪的茶社老板对此夏姓茶商有些印象,石星打听了一番,结果形容、年纪却都对不上,但也有茶社老板说,许是那老夏的子嗣辈也说不定。

  总的来说,并未探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站住!你耍什么性子?”余锦年霍然丢手,见那丫头要跑,他平生第一次对这姑娘发了火,沉声呵道。

  季鸿鲜少能见余锦年发火,于是抬手示意石星停下,且将此事一放,蹙眉向那少年望去。

  只见穗穗跺了跺脚,一扭头,睁着双圆杏眼:“你又不是我娘!”

  余锦年立刻还嘴:“我是你哥哥!”

  “你不是!我没有哥哥,没有爹,也没有娘!”穗穗急赤白脸地朝他喊了一通,随手捡起旁边笸箩里头一根半大不小的瓠瓜,朝他远远一掷,就扭身跑没了影。

  “哎,穗穗,这小丫头!”苏亭跑过来,也没叫住那丫头,他叹气一声捡起掉在地上的瓠瓜,再抬起头,见了年哥儿脸色发白,不由慌道,“年哥儿,她还不懂事,你也别……别往心里去。”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但也觉得这话实在是太伤人了。

  余锦年神情一恍,苏亭去接,却自旁边伸来另一只手,将他稳住了。

  “季公子?”

  “锦年。”季鸿唤道,他错过身与苏亭看了一眼,“这里我来,你忙去吧。”

  苏亭松开手,还想说点什么,可是一想季公子都在这儿了,年哥儿准听得进季公子的话,还要他有什么用处,终于还是闭上嘴,犹犹豫豫地抱着几颗菜去洗,顺道继续背他的十八反十九畏歌诀。

  季鸿侧首看了看一言不发的余锦年,突然说:“我将那丫头揪来打一顿?”

  话音刚落,立即换来少年一个“你敢”的眼神,后来撞上季鸿半真半假的表情,才知他是开玩笑,随即那眼神软下去,渐渐化开成一腔低沉,无可奈何地叹道:“越是想做好,越是搞得一团乱……唉,真难。”

  他去掀药盅的盖子,心里想着自己叛逆期的时候都做过什么浑事,是不是也这样扎过他老爹的心?想了半天,终于才有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感悟:他以前过得太小心翼翼,不怕余衡不要他就不错了,压根就没敢叛逆过,青春期过得要多顺利有多顺利,更不提冲着他老爹发脾气。

  ——真是个令人欣慰的结论。

  余锦年想着,就猝不及防地被风炉边沿窜上来的火苗撩了手。

  季鸿将那只手拢到眼前,蹬了他一眼,以眼神谴责他对自己的不重视,接着便拧紧了眉头仔细地查看那被火苗舔了的手指,压抑道:“这里没有旁人,走什么神。”

  余锦年看了他一眼,手指顺着就贴到对方胸口去,下垂着眼角道:“没有旁人,那你哄哄我。我昨日被人满城追,累得腿都断了,回来还被你训了一通,干晾一宿。今日才醒了没多久,我背上还疼,你就又凶我……”

  “背疼?”季鸿愣道,手臂从他腰侧穿过,在他清瘦脊背上悬空好一会儿,也没敢轻易落下去,怕伤及他痛处,“怎么背疼,可是昨日伤着了,转过来我看看。”

  “嗯,疼。”他昨日确实被季鸿晾了一夜,又做了一宿被人追赶的噩梦,今早起来腰酸背疼跟被轱辘碾过一般,不是假话。余锦年微微抬起些下巴,叫季鸿哄他。

  季鸿轻轻揽住他腰,良久没有说话,余锦年知道那个“哄”字对他来说过于旖旎,这人平时总不经意地说些情话,他自己没意识这些话有多撩人,但也正因如此,才愈加令人动心。只是这些话若叫他刻意来说,可真能憋死他。

  季鸿皱着眉头迟疑了一会儿,余锦年本是打算难为难为他便罢,谁知这人竟然伸手勾过他的后颈,拨开额前的碎发,轻飘飘地落下一吻。那吻干燥清爽,落在他一夜未能休息妥当的酸累眼皮上,余锦年肩头一个颤栗,默默闭上了眼。

  吻过眼皮,他又慢慢沉下身来,在嘴唇上滑过,低声道:“我其实不知该怎么哄你,你这样刁难我。”

  余锦年觉得眼睛热得睁不开,只得软软地没有筋骨般地垂着,视线里看到季鸿抚在颊旁的手指,依旧修长、微凉,一点点地被他渐红的脸颊染成一样的温度,他小声地咕哝:“胡说,明明是熟谙此道……”

  季鸿的嘴角勾了一下,带着余锦年也露出个笑容来,有些心照不宣的默契。

  “穗穗的事不必担心,她年纪还小,总有些想不过来的事。”季鸿说,余锦年瞥了他一眼,心下想到什么,却没敢说,岂料季鸿自己倒不避讳,风轻云淡地说,“二哥没的时候,我也——”他顿了顿,抿唇似笑,“只是因为没人恨罢了,最后只能恨自己……这百合粉该如何处置?”

  他一个飞转,将话头牵引到了别的事上,余锦年立刻收回心神:“嗯,拿来给我。”

  他把那百合粉倒进筛好的糯米粉当中,之后一点点地向里加水,同时不同地晃动筛箩,如此反复几次,箩内的粉末渐渐地相互凝聚在一起,团成了一个个豆大的小白团子。

  若是时间充裕,余锦年做菜向来不吝啬食材,更不厌烦工序繁复,比起让菜出锅这件结果,他更像是享受做菜的这个过程,享受食客品尝菜肴时的一脸满足的表情。也正因如此,季鸿喜欢瞧他在厨间忙碌的样子,比起行医时的凝肃认真,他在灶前,比炉火还有生气,仿佛不知忧愁为何物。

  灶间再无其他人,季鸿帮着煮起牛乳,刚沸开,余锦年就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来尝,不及信安县走街串巷来卖的水牛乳甘美,但也乳香浓溢,他舔得唇边细小汗毛上挂了一圈乳白汁水而浑不自知。

  季鸿顺势欺上,与他深吻交换,又是一番汁水横溢的生动画面,白的乳,红的舌,黏腻非常地勾扯纠缠……烫得回来送洗好青菜的苏亭直接从胸前红到了耳根,磕磕巴巴地将菜一丢,同手同脚地逃了去,半路遇上清欢,还特意拦着不叫她过去。

  这是少年最令人动心的时候,往日的嘻哈戏谑和伶俐骄傲均能系数卸下,既然心旌已波荡摇曳,便不再故作姿态,只管尽情温顺承和,而这份百依百顺,又只是对着他一个人的,旁人均无福享受。

  越是有此感受,季鸿就越是容易失魂失态,令他不止一次地想将人牢牢地系在身边,一时半刻也不要脱了视线——夏京不缺一个厨子,大夏又何惧少一个神医?近来一连串的意外,让他对此事的态度更加坚定了几分,尤其是昨日,他险些被这小东西把七魂吓去三魄。

  若是惹恼了什么纨绔混混还好说,若是似昨日那般,他被人捆绑回去拜了堂,那——

  余锦年不知自己已在被“禁足”的边缘,他得到了足够的抚慰,便从男人怀里退出来,认真干活。他将牛乳分作两份,一份兑了米浆,另一份则兑了之前药盅里煎煮好了的远志核桃汁,各自烹开,分别下入一把百合糯米小圆子。米浆那份是季鸿的,健脾补虚;远志那份则是穗穗的,化痰益智补肺。

  “尝尝。”余锦年端着碗,青瓷勺中粒粒汤丸洁白无瑕,“这道汤丸叫‘珍珠玉露’。这时节气候凉些,待到了夏天,暑气盛了,在这里头加上碎冰,一天吃十碗都不觉得过瘾!愣什么呢,快尝尝呀!”

  季鸿垂眸看着他,心道,这少年最好的风情,可不正是眼下——他还有所期盼,有所展望,他忙碌不疲且意气风发,他拥有着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未来。

  余锦年与他喂了两口,还记挂起他的宝贝:“下午我去给夏老板诊病,你别忘了叫段明帮我去金银铺子的事,那几根银针的图纸我已画了给他。”他着重嘱咐,“那针很重要的,万万让他仔细些,必须打磨得光滑细致,别出了岔子。”

  听他絮絮不休地说,啰啰嗦嗦地念,季鸿眼里不由多了几分怜爱,罢了,谁叫他被那一碗桂花茶掳了心呢。

  ——

  到了下午,东崇府挑卖糖水的哥儿顶着回暖的日头,出来吆喝了,红豆糖、桂圆水、软烂糯白雪耳甜汤,一声声的吆喝,一个个的桶子,一张单手推来的小木车,便是支撑着一家人的生意了。从城南过来,进了小河坊,有钱品尝甜汤糖水的客人才渐渐地多起来。

  余锦年吃过饭便百无聊赖地趴在窗边向下眺望,远处就是水波粼粼的小河坊内湖,湖上画舫飘摇,湖边香风鬓影,他昨日才闯了祸,今天不敢再下去乱晃,只能招招手,叫了那担郎来,舀了一碗雪耳甜汤来喝。

  甜汤做法简单,不过是碾碎的银耳碎煮化了兑上糖,再用冷水镇过,只图个清清甜甜的滋味,虽说到底还是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也勉强算是有所慰藉。

  那哥儿也走累了,索性过来与他说了会话,两人坐在客栈后门口东聊西扯好一番,余锦年慢吞吞将那碗糖水喝完了,远处湖面上又驶出一艘张灯结彩的画舫。

  “申时了!”担郎起身拍拍衣上浮土,“那船每日申时出湖,我该走了。”

  余锦年一抬头,也听外面人来报:“小公子,门口夏老板的轿子到了。”

  可真是准时,他也起身,招呼了季鸿一声,便出门去了。季鸿将他送到门前,低声嘱他看了病就回来,莫要逗留太久,余锦年从善如流地用力点头,心里对昨天的事也知道错了,答应以后不会那么莽撞。

  季鸿将这轿子仔细打量,活像是审视什么罪证,然而目光一遍遍搜刮过去,他仍旧没发现有什么不妥,甚至连那轿厢侧面的磕碰痕迹,都自然得天衣无缝。他实在是说不出什么来,只好将少年放了出去,待余锦年上了车,他才与那前来请人的小厮对视了一眼。

  周凤仅作布衣打扮,恭恭敬敬地与季鸿道告辞,就连与他见过一面的余锦年都是看了好几眼才认出他来,更遑论是从未与他打过照面的季鸿。

  轿子离开小河坊,向东崇府城东而去。

  季鸿挥挥手,段明几人立刻暗中跟了上去,一路相随,直到抵达城外夏安运河的大码头,那顶蓝帘小轿才稳稳停下。余锦年钻出来,只见眼前是一艘如两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大客船,他一时目瞪口呆,傻傻望着这庞然大物,不知该作何感想。

  “余小先生,这边请。”周凤在前引路,“我家主子是个行商,坐船惯了,索性吃住也都在船上。”

  余锦年跟着上了船,纳闷道:“夏老板做的是茶叶生意,不该往西南跑?西南多山岭雾瘴,崎岖难行,你家主子若是有百匹塞外良驹我倒不吃惊,可这船……”

  周凤波澜不惊地答:“主子不仅做西南的生意,也时常做‘海上’的生意,那边的异族人颇为青睐我们大夏的茶乳之物,因此,有一两艘出海的船也不惊奇。小先生上次提及银针之物,恰好我们先前请的大夫留了一副,也不知趁不趁小先生的手。”

  余锦年揣着困惑登上了甲板,凭栏眺去,绵延至视野尽头的运河堪比宽阔江河,河上微波荡漾,数只渔船来回穿梭,打捞着鱼虾蚌蛤——如此壮阔之景,却不知究竟耗费了多少代人的心血才能完成。

  周凤笃笃两下,门内传出一道低沉嗓音:“进来。”

  余锦年眨了眨眼,轻轻地推开那扇门,人还未进,先闻道了一股清新飘逸的熏香之味,他小心地走进去,见屋内之人正微微俯首,用一把银匕挑起玳瑁盒之中盛装的香泥,轻轻地捻进一顶三足双耳炉,那炉是错金麒麟形,青白薄雾从金丝镂空处飘散出来,端的是精致华贵。

  对方从桌后绕出,说道:“昨日在盛香坊买的新香,名儿也是独特,叫‘相逢’,据说是盛家如今的小香王……”他说着轻声一笑,“哦,正是昨日逼亲小先生的那盛家小姐,盛长夏,亲手所调配。”

  他深深吸了一口,直起腰身,将香泥放置在一旁,赞美道:“那姑娘确是个才女,小先生若是赘了去,也不失为一桩美事。不过听说,小先生已有家室?那倒是可惜了,不知是谁家女儿能有此等福气,能得小神医的青睐。”

  余锦年悔道:“夏老板莫再提此事,可羞煞人了!”

  “小先生请坐。”说不提便确实不提,燕昶拢起衣袖,向门外吩咐,“周四,布菜,温一壶白萼春。”

  自从上次毒伞一事,余锦年可不敢再胡乱碰酒了,于是赶忙摆摆手,婉拒道:“不必了,夏老板是为求医而来,想来心中也是焦急万分。我既为医者,理当除病解厄,断没有本末倒置的道理,还是先瞧病罢!”他局促地笑了笑,“况且我早些日子吃错了东西,一饮酒就浑身难受,这酒水……是万万不可再吃了。”

  燕昶略一沉思:“也是这个理。不过这饭菜上来也要个一时半会儿,待先生诊完再用也不迟,总不能叫小先生空着肚子回去。这河上水鲜极美,若是错过,可真是一大憾事。不过小先生既不能饮酒,那不如以茶代酒,也好让夏某聊表一下心意。”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太不近人情了,余锦年思考片刻,还是点头称是。

  周凤很快将一些药具送来,余锦年挑拣一番,虽终究有些不满意,但还算看得过去,更没想到的是,他昨日不过是提了一嘴艾绒的事,这位夏老板竟也给买了回来。

  前一日,他虽粗略看过了此人的病候,今日还是要更加细致地琢磨一下其中病证,方可更加放心大胆地施针用药。只脑子飞转的片刻,余锦年已敛了神色,端端正正地坐在案边,请了燕昶的左手,要与他把脉。

  燕昶靠着隐几,视线从伸出去的那只手渐渐地攀上去,落在余锦年象牙色的脸庞上——他好像不似那个擂台上风光洒脱的少年了,多了几分专注认真,眉眼低垂,神色内敛,眼睫随着他入微的思考而轻轻翕动,身上还奇怪地有些淡淡奶香。

  治病?

  他压根没打算自己这经年宿疾能被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治好,尽管这少年人在常都府颇有薄名,被人交口称赞。可他这些年见过的“神医”太多了,反反复复,偶有成效,可他这条手臂坏了又好、好了又坏,仿佛是上天刻意折磨他一般,总不给个痛快。

  他只是想看看,那个清寡冷淡、滴水不漏的季家世子,那个常年龟缩在国公府里,一面说着与世无争,一面又用他那只无形的手牵拉着朝前朝后的季三公子,那个屡屡大难不死的混血杂种,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才肯出来他那避了一世的“绣楼闺房”。

  今日见了余锦年,燕昶又不免觉得好笑。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哪怕是那个寡欲无求的季叔鸾,到底也没逃过这句话。

  只是这少年,时而欢脱时而沉静,决计算不上是“美人”的行列,但燕昶看着他,有时便不自觉想到“生动”二字。旁人惧他者有之、敬他者有之、害他者更有之,十余年来,他沾惹了一身杀伐之气,夜榻酣卧时,枕下已有数年离不得刀刃,早就没心力去应付什么风花雪月。

  他也是血肉之躯,何尝不会感到疲累,何尝不愿有一贴心人相伴左右。

  燕昶一时陷入沉思,眉峰紧锁,待回过神来,发觉那少年已“夏老板、夏老板”地唤了他好几声,是请他换另只手来把脉,他依言做了,又将余锦年细细打量,忽然问道:“余小先生哪里人士?家中还有无其他亲人?”

  余锦年道:“原是南边一山中小村的人,后来家里出了些事,家人……俱没了。后来辗转到了常都府信安县,便就此定居下来。”来到一碗面馆之前的事他记得浑浑噩噩的,因也没几件好事,遂也不太想提及,只一句话草草带过。

  燕昶谈及一桩往事:“没什么,只是瞧小先生眉眼,竟有几分熟悉。不过那位隐士已藏匿行踪几十年,从未听说还有小先生这样伶俐可人的后生子嗣。”

  “这世间之人千千万,便是先神造人,也难免会捏出几张相似面孔,并不奇怪。不过是我生得比较普通罢了。”余锦年说。

  燕昶垂首一笑,又多看了他两眼,却不再做过多争辩:“许是罢。”

第111章 艾绒

  晡时,古来据说是夹河两岸猿啼长啸之时。

  东崇府是北方商贾重镇,虽赏不到猿鸣两岸的奇景,但鼎沸人声却是少不了的,况且城外佛会一办便是十天半月,本就热闹,恰好今儿又逢了望日,城中南北凑起了大大小小的集会。段明几人跟至此,守在暗处,那船是私船,未得主子命令,他们也不敢乱动,遂仅谨慎地盯着船内的动静。

  城里鱼龙混杂,码头这边更甚,长工们裸着肩背坐在岸边侃大山。那船泊在此处却颇为安静,只几个家仆有条不紊地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搬些食材薪炭上去,又或者两个烧火丫头出来透气吹风——瞧着也的确是一家普通富商罢了。

  窗外是成串儿的吆喝叫卖,河中央还有喊号子的渔船,然而这些都扰动不了船中静谧非常的气氛,也算是闹中取静了,余锦年与他闲聊片刻,也并未忘记自己的职责,把脉后道:“夏老板,可否褪去肩上衣物,容我细查一下痛处肌肤?”

  “自然。”燕昶解了衣带,并无扭捏,慢慢褪下了里外衣衫,将整片肩背都裸露出来。

  余锦年转到他背后,低头瞧了一眼便有些愣住。这背上凌乱好几条旧伤痕,已说不上是哪年的,总之不会是近两年才受的伤,他许是体质问题,极易落疤,使得背部条索状的增生肉质显得格外狰狞,相比之下,右肩处那铜钱大小的圆疤倒不显得那么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