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16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他俯首看了一眼,却被地上少年油盐不进的表情堵得无话可说:“待他吐够了,送回房里去。若是不老实,敲晕了抬回去!周凤,着人备水沐浴。”

  余锦年冲着燕昶甩袖而去的背影用力呸了一声。

  他闭着眼睛,也不管燕昶去处,兀自盘腿靠在甲板围栏下,一只手撑着脑袋,一是为了适应药效余劲所造成的视线模糊,二是为了思考人生,想自己到底是哪里踩了夏老板的尾巴,竟然被那人不惜靠下药给拐走。

  回想起那所谓的番国奇茶“醉罗刹”的滋味,不足半个时辰起效,令人昏沉模糊,头晕身重,肢体麻木,甚至有那么几个瞬间,他还仿佛看到了季鸿的幻影,昏过去之前更觉眼前五光十色。

  若说奇妙,当真奇妙至极,只是这种奇妙感受让人头脑错乱,先是颠三倒四,头疼身痛却浑然不知,后是麻木不仁,沉沉昏睡——比起说是什么番茶,更像是一种能够致幻致睡、扰乱神经的玩意儿,换言之,某种毒品。

  中原水土丰饶,瓜果蔬菜皆物美价廉,而番国来物大多效用诡谲,能入这些权贵们眼的,想来更不会是什么良善之物。

  譬如前有五石散,后有阿芙蓉膏,用好了是造福万世的良药,用不好就成了贻害百年的东西。至于夏老板手里这个……

  有下人上来清理甲板,见余锦年坐在那儿,也不敢支使他挪窝,只将他周围那一圈地方擦得一丝不苟便退了下去。过了会,周凤也觉得河上冷了,才低声唤道:“小先生,小先生?”

  余锦年随口“嗯”了一声,扶了扶头,却没动身。

  周凤往前挪了一步,替他挡住了一点风。他跟了越王有近十个年头,自家主子的脾气他是再熟悉不过的。燕昶虽脸上怒盛,嘴里冷淡,可周凤心里门儿清,亮堂着呢!不然他也不至于在燕昶这么个“暴君”手底下平平安安了这么多年,也不怪下人们背着他,私底下唤他作“凤公公”。

  早在方才余锦年呕燕昶一身酸水,却没被沉河时,周凤心里就开始打起各种小九九。

  周凤又叫了两声,余锦年才恍惚回过神来,睁开眼使劲眨了眨,渐觉舒服,才慢吞吞爬起来。他揉着后颈嘀咕道:“你们老板是不是有毛病,一个痹痛而已,又不是不给他治,下手这么重……你过来啊,我眼睛还没好!到时候一个跟头栽下船去,可真就成冤死的水鬼了!”

  他伸手乱摸,周凤忙上去扶住,牵着他往房间里去,路上不住地歪头打量。

  余锦年只是视线模糊,有些怕光,并不是真的瞎了,有人用刀片似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刮,他不可能感觉不到,顿时转头一喝:“看什么看?”

  周凤收回视线,两人搀扶着迈进东舱时,他才开口说道:“醉罗刹是大辛国番僧带来的东西,据说原是一种清丽妖娆的花儿,生长之处乃冥狱边境,见之者罕有生还,摘花种服后便能通神灵、晓神谕,使身心轻盈,梦中得窥仙光,乃是天神赐降的神药。主子此前得之,还从未拿出来过,只与你吃过二钱。”

  余锦年冷笑一声:“你这话真是好笑,怕不是觉得我中了醉罗刹的毒,就以为我失忆了不成?昨日不知是谁特意将药粉掺在花茶当中,骗我一杯即倒。”

  “再者说,倘若真有这种神物,你主子怎么不留着自己用?反而来祸害我。”只是被他这么一提醒,余锦年倒是想起了一物,心道,这醉罗刹十有八九便是它了。

  他先前已在一心和尚手里见识过了阿芙蓉,没想到阿芙蓉种子刚被烧毁,他还没来得及惋惜,这就又叫他阴差阳错碰上了曼陀罗,他还真是天生与这些邪门歪道有缘呐,想及此,余锦年不禁嘲笑了两句:“只怕你主子本就不信这些神谕之说,只将这‘神药’拿来做蒙汗药罢了!论暴殄天物,你主子也算是个中翘楚。”

  那好一番神神鬼鬼、添油加醋的说辞,是周凤有心给燕昶造的台阶,自家主子脸皮薄,不肯屈就,少不得他这个“凤公公”要多点操心。谁知这小子瞧着傻乎乎很好骗,其实精明得很,一语中的,直戳要害,倒连带得周凤的老脸都无处搁,只好尴尬笑了两声,把余锦年送回了卧榻,走之前还特意给他斟满了茶水。

  “小先生,我家主子不想为难你,您休息着养身体,我们自然好吃好喝地伺候着……您,别叫我们这些当下人的为难。”敬酒不成,自然只能上罚酒。

  也不知是他昨日手抖下多了药,还是余锦年本身体虚,周凤瞧他面色黄白,有些羸弱意思,歪靠在大团软枕里,显得身形瘦薄,加上生了一张惹人疼的面皮,年纪又显轻,周凤也忍不住操心起他的健康来,生怕还没抵京,这少年的小身板就被自家主子折腾垮了。

  于是周凤心生恻隐,没再说更狠的话来刺激他。

  然而他这份担忧还没持续多久,就轻而易举地破灭了。

  余锦年以令人咋舌的速度飞快适应了“囚禁”生活,半分的惶恐不安都没有,且反客为主,自得其乐,使唤起船上的人来比自家的奴仆都顺手。仅仅半个时辰,不仅记住了前来照顾他的两个侍女、三个侍从、一个洒扫杂役、又一双厨娘的名字,还将人家七姑八姨的陈年老账都套了个底朝天,只怕再聊下去,那帮厨的魏娘就要把自家侄女儿介绍给他成家立室。

  真不知道他是主子,还是燕昶是主子。

  周凤在门口,见着凡是进去过的,一个二个都满面笑容,出来时还恋恋不舍,屋里时时传出欢声笑语,好不热闹!这船一路驶来,都安安静静,就没见哪天能比得上今天闹人的。

  周凤跟着燕昶静惯了,此时被烦得忍无可忍,转身一脚踢开了房门,拧起眉头飞快斥道:“叫你们来作甚么的,管不住自己的舌根子,过会儿全给铰了!”

  只见地下脚榻上坐着两个小丫鬟,正一脸娇笑趴在床头,簇拥着那少年,桌前的魏娘正帮着缝补他外衫的袖口……几人见周凤进来,赶紧止住了说笑,低着头不敢抬起。余锦年耷拉着腿,没形没状地坐在一边,笑道:“哎呀呀,这么凶,小心还没铰到别人的舌根子,就先咬了自己的舌头……凤公公。”

  周凤:“……”虽说这诨号他早已听说,也知道下头人在悄悄喊,但敢明面上这么叫他的,余锦年还真是头一个,向来好脾气如周凤,也实在是被这少年气昏了头。

  余锦年趿拉上鞋,不睬他,笑眯眯地去挽厨娘的胳膊:“魏娘,不是说好去厨间给我做吃的么,走呀,饿死啦!”

  魏娘才张张嘴想应下,转瞬又意识到周凤在场,支支吾吾地又不敢应答了,被余锦年拽着往外头走。

  周凤警惕道:“小先生,您眼睛还花着,想吃什么叫厨下做了送上来就是,那烟熏火燎的地方,您就不便去了。”

  余锦年哪里理他,只把他当空气一般,直到被周凤拦住,才面色不悦地说:“我又没瞎,有手有脚,自己会做。怎么……还怕我跳船跑了不成?”他抬头看了眼周凤,又朝外头努努嘴,“八丈,我又不傻。”

  周凤不敢自作主张,又拗不过余锦年,只好安排两个侍卫一路跟着,见他确实有说有笑地和魏娘进了厨房,却也不敢松懈——季家三公子把他当做心尖宝,这么个白白嫩嫩小大夫,怎么能舍得叫他受厨火熏燎?想来这小子要下厨是假,打鬼算盘才是真。

  余锦年进了厨房,还真没什么鬼点子,是真的饿了,来觅食的。

  昨日吃了那醉罗刹的亏,今日那夏家主仆无论给他什么,他都再不敢进嘴了,千提万防的倒还不如自己亲自来做些可口的饭菜,总好过受人掣肘。至于那几个监视的,他也不客气,干脆当成了劳力来用。

  等周凤报了燕昶回来,就见他手底下那几个愣头侍卫,被余锦年使唤得没了脾气,一个个正蹲在墙角任劳任怨削土豆。

  余锦年:“芽儿,芽儿削掉!”

  周凤:“……”

  ——

  这会儿强迫自己走来走去,又灌了好些水下肚,余锦年的眼睛才渐渐恢复了清明,但仍觉得疲累,实在不宜拿刀,遂教了厨娘如何做,自己则懒洋洋靠在一旁监工。

  他向来不喜坐船,全因自己有那么一点晕船的前科,后来莫名其妙好了些,不至于吐得昏天黑地,但却再也忘不了那种呕酸水的滋味,是故还是有些别扭,不过托这船笨重至极的洪福,人在其中只感觉到轻微摇晃。

  尽管如此,他脸色也不佳,腹中更是又饿又恶,便是一动不动地靠着,也感觉得到胃袋里稀里哗啦的水声,很不舒服,只想吃点素淡的东西,于是打算做个小吃来打打牙祭。

  土豆擦丝,过清水冲洗,葱蒜切末,笼屉预先在灶上热着。

  余锦年提了一兜子面粉出来,把厨娘擦好冲过的土豆丝倒进去,两手抓动着均匀裹上粉,之后把裹面土豆丝筛出来,用一块薄棉纱铺在笼屉里,就把土豆丝倾进去蒸熟。

  这小吃叫不烂子,古名是何他未曾考究过,只因学生时代在朋友家里吃过一次,记住了这个味道,便请教了做法回来自己做着吃。这道既是菜也是饭,而且花样繁多,不仅土豆可以做,白菜、豆角、茄子俱都可以,而且根据食客的口味,又能变化出百十种滋味。

  土豆上笼蒸的时候,余锦年请厨娘另又切了一兜土豆条,这个便不是做什么洋气菜色了,而是为了打发时间,想炸些薯条来吃,左右夏老板家大业大,想必也不在乎多费他几勺油。

  新切的土豆条嘱咐厨娘用盐水浸泡起来,再入锅煮至半熟,之后捞出来沥干水分。若是吃法细致的,当先用清牛乳浸泡两个时辰,这样薯条的口感则会更加软糯香甜。余锦年没这闲工夫,眼下也没有想要为了他而费功夫的人,干脆省了这步骤,直接炸了省事。

  油锅七成温,余锦年就用漏勺装着切好的土豆条放了下去,顷刻间油花翻滚,一根根土豆条在其中起起伏伏,很快就炸得颜色发白。然后捞起,油温晾凉,再复炸,最后沸油上出金黄色。

  薯条炸好,那边笼屉里的土豆丝也蒸熟了,余锦年一边拈着薯条往嘴里嚼,一边垫着脚去看那屉子里的土豆。他吃了几根,伸手去取盐罐和五香粉。

  余锦年用手指捏出一小撮盐,顿觉不对,便又拿起盐罐来迎着光仔细查看。

  无论何时,盐铁都是官家手里头的硬货,而最精细的盐和最钢韧的铁,永远是那个最高在位者才有权享受的东西,除非是无法无天的巨贪,否则一般的权门勋贵也未必敢越矩。他们一晚面馆后来挣了不少钱,买的虽然市坊里较细的一种盐粒,但到底与余锦年所知的精细盐有很大差别,还是免不了有些杂质。

  而手里这罐,却是实实在在的如白雪一般的盐,在指间一揉,细腻如沙,此中所要费的功夫可不比余锦年前世,这是真真正正的好东西。

  周凤正四处查看,回头瞧见余锦年盯着盐罐,心下想到什么,立刻过去夺走了小瓷罐,替他剜了一匙盐来撒在碟子上,迅速扯开这个话题:“刚吩咐下人烧了热水,小先生一会儿可要沐浴?有东海来的澡花球可用,泡在浴桶当中,使人肌骨生香。”

  余锦年将他偷偷打量,也不追究细盐的事情,弯弯眼睛道:“好啊。”

  厨娘那儿已重新起了一点热油,姜蒜炝锅,炒了两个鸡蛋,又切一把瓜丝和葱丝,按照余锦年的说法,在锅里翻得快熟,才将那蒸好的裹面土豆丝下到锅里,之后入少许盐和豆酱,快速一颠,金黄的碎蛋与裹面土豆丝掺杂在一起,金黄璀璨,其中点缀着一丝半缕的绿葱,香气扑鼻。

  蒸过的裹面土豆丝便叫不烂子,口感上多了软糯劲道,有些像面食,但又与真面片有些不同,这菜是北菜,想来越地来的这些丫头仆妇们是没有吃过的。余锦年端了其中一份不烂子和薯条,又见他们船上竟有晾干的紫菜,又快手冲了碗紫菜清汤,一块儿端回去吃,剩下的那些则留给厨娘和小丫头们过过嘴瘾。

  回到东舱,孤零零扒着饭,窗外就渐渐地阴了。

  河上风波渐起,他听闻外头有叫喊声,赶忙跑到窗前探出半个身子向外张望,原是远处岸边的渔人在相互扯嗓子,提醒对方拉起遮雨帘,防着一会儿落了雨,把船里头都打湿。几个娃娃薅了一把芦苇,吃吃地望着这艘楼阁一般的大船,咿咿呀呀地朝窗口出现的余锦年叫唤。

  余锦年沮丧地趴在窗前,看天际一朵乌云渐行渐近——他明知道季鸿是不可能出现的,心里却还想得慌,想那人会不会着急,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做出什么不得当的事情?想他无法脱身的日子里,季鸿能不能好好吃饭,夜里没了自己,会不会又怕黑……

  想得多了,心情郁闷,自然而然没了胃口,连桌上的薯条也不想吃了,干脆推到一边,叫周凤抬浴桶进来。

  没多大会儿,浴桶倒是抬进来了,却连带许多其他东西。

  诸如洗得干干净净剜去叶蒂的新鲜草莓,此时草莓可不便宜,结果一堆下人们进进出出,竟足足摆了一桌子;之后是各色沐浴花瓣,当季的不当季的,红黄粉白,围着浴桶绕了一圈;接着下人们退去,几个侍女进来,这回是一连十几套锦衣,并玉带扣、金银簪,把那一方卧榻都挤满了。

  余锦年眼角一抽:“这都是什么?”

  周凤道:“是主子赏的。”

  余锦年皮笑肉不笑道:“那还真是谢谢夏老板了,我瞧着我这身价,快赶得上青楼楚馆里的头牌了罢?”他指了指门外,自嘲道,“行了,凤公公,头牌要沐浴了,你们还不快滚?”

  ——

  东舱分内外两间,虽都不大,但也算是五脏俱全,余锦年在内间里锁了门栓洗澡。此处没人在乎他究竟如何,所以即便是为人所囚,他自认也没有必要为了个不相干的人,苦苦虐待自己,因此该如何享受就如何享受。

  那周凤提起的澡花球确实香气氤氲,且估摸着其中又添了些安神的药末,让人沉醉其中浑身舒坦,他把自己沉在浴桶中,正昏昏欲睡,忽地听到外间吱嘎一声门响,窸窸窣窣,似有人走动。

  余锦年掬水拍了拍脸,拽了件亵衣裹在身上,又回头审视了一遍夏老板送他的衣裳,最后只拿了一件乌漆抹黑的披在肩头,便过去拨开了门栓。

  只见夏老板提着一壶酒站在门边,见他开门,也抬了抬眼。

  “夏老板,这么晚了还不睡,难不成是来给我灌药的吗?”

  内间热气蒸腾,湿雾缭绕,少年从里面走出来,头发犹自向下滴水,一双脚自小腿往下也是湿的,踩在木质的地板上,洇出小小一团水渍。他身形单薄,耳颊透红,充斥着鲜活的少年气,是故这件黑衣穿他身上显得不伦不类。

  昨夜他专门放了小船下去,急急去附近城镇买了些身衣裳,或华贵或素雅或长衫或短骑,零零总总十几身,不怕他挑不中喜欢的,可他偏偏挑了件黑的,生生将他那股喷薄而出的少年风采压出了二分邪气。

  燕昶微微皱起眉头:“怎么穿了这件。”

  余锦年低头看看,拖着刚在热水里泡疲了的嗓音,慢吞吞道:“怎么,这件我喜欢,不行?”

  燕昶没有继续纠缠衣服的事,而是回头看了看桌上吃剩一半的饭菜:“听说你今日下了厨,可是我船上厨子做的不和胃口?你喜欢吃什么菜色,吩咐周凤一声便是……苏南菜可吃得惯?”

  余锦年道:“不了,人心叵测,还是自力更生更妥当。”

  燕昶似乎压根与他不在一条线上,自顾自说道:“过两日抵缙城,当地木匠活计出类拔萃,到时给你买些机关小玩意来打发时间,听说他们会做一种会报时的机关鸟,每个时辰鸣一次,好玩得紧。对了,这些莓子可还算甜?”

  他捏起一颗草莓,递到少年眼前。

  余锦年挥手格开:“不知道,没尝,正好你都拿走吧。我阿兄不叫我吃别人的东西。”

  “——余锦年!”燕昶郑声。

  余锦年不怯,直楞楞地与他对视,憋了一天一夜的气终于发作出来:“打住!别摆出一副以权压人的气势,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想知道。你喜欢玩这套金屋藏娇的把戏,天底下有的是人愿意陪你玩,不过我没这种兴趣。你要是这条胳膊还想要,下个码头,老老实实放我下去,我既往不咎,你这病我还给治,否则……除非你弄死我,不然你这胳膊我早晚给你毒残了!”

  燕昶操风控雨,罚过的人不计其数,还是平生第一次被别人说“既往不咎”,他手指一松,那颗草莓掉在地上,滚进鞋底,顷刻间碾落成泥。他伸手掀去了余锦年肩头的黑衣,只留他一身湿漉漉的亵衣在身上,冷冰冰地贴着:“那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你这张嘴先软,还是我的手先残。”

  “周凤!锁门。抵京之前,没我的吩咐不许打开!”

第114章 蜜汁排骨

  七里铺村外有一处小驿站,先时这些驿站也只为官家效命,如今四海升平,民间客栈逆旅盛极,官老爷们也都养尊处优,哪还有愿意来驿站修整食宿的,驿站便渐渐地没落了,平日里除了抄传邸报、送运货资和公文,也没什么好忙。有些心眼儿活的,会偷偷的做些生意维持生计。

  这家驿站更因位置尴尬,往东南去不到一个时辰便是缙城,来往行客大多去了缙城修整换马,是故这里十天半月难见一人,还常常是过路的脚夫来讨水喝。因驿馆后头就有一片菜田,店里的人便靠着这一亩半分的地勉强自足。

  晨间林雾缥缈,密雨如丝,店里的小郎君一如往常在门前洒扫,远远地就见道上飞驰而来一人,马蹄声疾,白衣胜雪,头顶极低地压着一顶蓑帽,裹着一身的雨,仿佛是春雾中幻化出来的林仙。小郎君看呆了,一时间也忘了自己手里的活计,更不记得吆喝人家进来坐坐,打打牙祭。

  他还未看清来人长什么模样,对方已自顾自进院下马,将缰绳往他手里一丢,又从怀中摸出块玉佩扔过来,微微抬了抬帽檐,露出小半截已被雨水淋湿的下巴,低声道:“小老板,劳烦,换匹马。”

  小郎君个头矮,稍微探探身子便能看到对方面容,这么潦草一眼,只窥得一双湖泊似颜色清淡的眼睛,旁人的眸子或是黑或褐,他眸中却隐有一丝奇特的蓝。小郎君听说有胡番歌姬,肤白似雪,眸碧如湖,发浅若金,美极美哉……如今眼前这位贵公子,倒与传闻有几分相似,只是他过白的皮肤衬着那张脱俗的面容更加冷清,仿佛这场雨一停,他也要随着雾气一同消散,回到他的仙界去。

  这驿馆开了几十年,他自小跟着老爹在这儿混了十几岁,也算是见过不少贵人的,却从没见过这样风姿出彩的人物,愣了半天才被对方的说话声惊醒,手忙脚乱地接下玉佩。

  只是他年纪小,不认得此物,又见对方气宇不凡,连忙跑回店里头,高声喊他那个还在睡懒觉的驿长爹:“爹!来了个贵人,要换马,你快起来瞧瞧这个!”

  “这大清早的,谁啊……”驿长心下不满,到底还是起来了,一边没好气地从小郎君手里夺过玉佩,一边抱怨来者扰人清梦。话正说着,他低头一看,脸色登时巨变,一个激灵险些把那玉佩给砸了。他匆慌将玉佩收好,三两下整理了衣裳,忙不迭往外跑,嘴里喜道:“哎呀哎呀,我道是哪位官家,原是季大人——”

  出了门,他又愣住。

  不是老季大人,而是个小季大人。

  他没见过季家人,但玉佩却不会错。既然是姓季,那就是天子脚边的大姓红人,是随便动动嘴就能让手底下的鸡犬白日升天的大人物。他怠慢不得,忙去马棚里牵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黄骠,将玉佩还给他后,赔笑道:“您瞧这马,正儿八经的黄骠,日奔八百里不成问题!季大人这是去哪儿公干了?可要进屋歇歇脚,用些吃食茶水?”

  季鸿不答,莫名咳嗽了两声,眉头紧锁,脸色暗淡,牵过马后也不做任何评价,翻身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