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44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不用,哪有那么娇气。”余锦年道。

  季鸿仍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待一碗吃完,又用淡盐水漱了口,余锦年将他背后的迎枕撤去,扶他躺倒下去。只后背还没沾到褥面,他便将余锦年一块扯了下去,蹭着嘴角轻轻地吻了吻,品到淡不可尝的甜味,他心下也跟着冒出甜汁,摸着人后脑发丝道:“吃过蜜粽了。”

  余锦年趴在他胸口,也不怕将他压坏,哪壶不开提哪壶地问:“还敢与我亲密,不怕我吸你的阳气么?不怕我是个什么妖魔鬼怪,对你有所企图?不怕我对你下了蛊?”

  “不怕。”季鸿将他揽在自己肩窝,酥沉的声音仿佛是从彼此相贴的骨骼之间传送一般,嗡鸣之外略带轻浅回响:“不管你是什么,你若是想要,都给你就是。只求你,这蛊永远也不要解开。倘若这真的是场黄粱美梦,我情愿一辈子都睡在梦中,再不要醒来。”

  “我感受到是暖的,摸到是热的,足够了。”季鸿闭上眼睛,似乎是在享受怀里少年小火炉般的体温,将他从里到外都暖透,他情不自禁地收紧双臂,呢喃道,“……有这些就足够了。”

  “嗯。”余锦年也觉得安心,这两天他也折腾够了,实在是累得慌,便趴在季鸿的身上昏昏沉沉地眯着眼,倘若他有神通,能够下蛊,有何尝不想给彼此下个同心蛊呢。手揽到季鸿的腰间,伸到宽松的衣襟里头摸了摸,忽又改了主意,如果下蛊,一定下个“令人生胖蛊”,好好给他补一补。

  这些日子季鸿忙着朝上的事,好像又瘦下来了一点点。

  季鸿将他抱上床来,想起余旭说的水里捞起时如何如何,便忍不住去摸少年的手脚,按一按柔软的肚皮,都是温温的,但他却觉得冷,仿佛是感受了寒冬腊月的冰水一般,紧紧地将余锦年抱住了。余锦年被他弄得发痒,不禁嘻嘻笑着问他怎么了。

  “冷吗?”季鸿道,“……水里。”

  “……”余锦年敛了笑容,沉默片刻,水里冷不冷他不知道,但是乱葬岗上他在一卷破草席中醒过来时,却是冷得发抖,浑身上下只有心窝里还有一口热乎气,支撑着他从乱坟山上走下来。他不禁往季鸿怀里躲了躲,撒娇偷懒似的去蹭他的温度,小声地说:“不冷。”

  像是有了默契,又或者是季鸿真的不在乎,无所谓余锦年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哪怕真是水鬼借尸,他也心甘情愿地为他提供阳气,温暖他冰冷的四肢,甚者成为他新的寄主,怎么都好。季鸿恍惚又想起久远的事来,当初信安县,也有人批他“前尘已尽,魂灯再燃”云云,他待详问,对方又说其中“天机不可泄露”。

  也许,他真是这天地间造化而出的精怪罢。

  季鸿敞开手脚,任他小猪似的往自己身上拱:“在我这安心住下吧,小妖怪。以后冰天雪地、寒冬腊月,你都不会冷了。”

  “嗯。”余锦年将耳朵贴在他胸口,听到砰砰的心跳,像一只暖炉的火芯。

  ——

  余旭被季鸿重罚之后扔出京城的事,余锦年过了两三天才得知,还是从下人闲谈的口中听来的,据说掌罚的那群侍卫下手极重,若不是季鸿特意吩咐了要留一口气,好架到各院去给那些被他欺凌过的婢女小厮们道歉,怕是当晚便熬不过季家家法,直接去见他爹娘了。

  只是如今他遍体鳞伤被扔出夏京,也不知对他来说究竟是福是祸。

  季鸿曾吩咐了这事不叫他知道,许是怕他一念之差又心软。但这事余锦年知道也就知道了,也没动过去寻人的心思,先时收留余旭,他自认是以德报怨,无愧于心。今日之后,那人是生是死就算是他自己的造化,即便万中有一,他侥幸活了下来东山再起,也再与他余锦年两不相干。

  余旭的事揭过去暂且不提,余锦年终于又回归日常,开始他厨子与郎中双重身份的疯狂转换。

  他本来是看中了三余楼旁边那间濒临倒闭的客栈,想早晚盘下来做医坊的。只是这客栈不温不火地竟苟活了许久,直至季鸿替他将能够证明他医者身份、能够使他在京内坐堂行医的“玉符”置下来了,那客栈还苟延残喘着没有倒闭。反倒是临街的一家绣房率先关门大吉。

  余锦年便把那绣房低价盘了过来,大肆改造。

  前头门脸改成医堂,一楼置柜台和药架,摆几排椅子候诊;二楼则修葺成简单的隔间,作临时观察室;后院几间屋子,留出两间来给自家暂住用,其他的则分别修作库房和隔离病房。这些自然都是他前世的经验,他将这般那般的规划说给负责修葺的匠人们听时,众人皆一愣一愣的,但好在有图纸,他们只需按图索骥就行。

  如今既然有了医堂,那么诸多关于医药用具的想法便都可以提上日程了。余锦年又连夜画了许多图,涂涂改改好些日子,才将季鸿用惯的那些铁匠、木匠、玉匠、金银匠们召集在一处,叫他们集思广益,看看各部件都能用什么材质来实现。

  最先做出来的是一只简易的单耳听诊器,因是直接照着历史上第一支听诊器做的,所以并没什么困难,乃是用空心木管接一只象牙制的小喇叭状的头部。用时将喇叭头贴住肌肤,便能从木管的另一头听到较为清晰的声音。

  不过这东西刚问世,却不是用来诊病,而是被余锦年十分不务正业地拿去逗季鸿玩了。

  季鸿看着满桌乱七八糟的他也不认识的零件,虽说有些郁闷这些小东西夺去了少年和他相处的时光,但也只能无奈地在背后默默支持。

  只是这地方盘是盘下来了,可余锦年太缺人手,他也是肉体凡胎,总不能一个人兼顾三余楼和医堂两个铺子,又不愿招些乱七八糟滥竽充数的人进来糊弄病家,更不愿因为这些而牺牲和自家男人过二人世界的机会。所以开业只能无限后延,至少要延到苏亭能够独当一面的时候。

  不过提起苏亭来,余锦年又觉得愁了。

  因这小子自己都还没能养活起自己,正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前几日却又从外头捡了个弃婴回来。是个雪白软嫩的女娃娃,极其瘦弱,小手指头细得不若筷子尖粗,金幽汀多得是大老爷们,哪会养娃,即便是最有发言权的清欢,也只是个还没出阁的小女娘而已,一群人面面相觑,连碰一碰都怕不小心弄断了这小娃娃的手。

  余锦年有些新奇,便接过来抱了会,谁知这孩子极不给他面子,张嘴便哭,将他弄得手足无措。女婴嗓子很亮,哭起来劲头十足。余锦年无法,只得把她还给苏亭。

  说来也好玩,清欢道,这娃娃不仅是朝他哭,落旁人任何一个的怀里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小脸哭得涨紫,只有苏亭抱着才肯老实一些,也是桩奇事。

  估摸时间,这个女婴应当是端午之后被人遗弃的,因时人笃信五月五的婴儿是天煞命,克煞父母,是故民间一直便流传有“不举五月子”的说法,所以端午之后便总能多出许多弃婴来。虽然对孩子来说无辜了些,但就时下百姓的思想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一伙人在金幽汀里翻了翻,竟还真找出个上了年纪的厨娘,因为她自己早年生了点病没办法生养,所以愿意收养这个孩子。

  苏亭跟她相处了两日,已有了些感情,听那厨娘点头了,还颇有些不舍,可他毕竟是个毫无经验的男人,交给厨娘养总好过他瞎折腾。只是他正要将孩子抱过去,那女婴似知道即将发生了什么一般,本来安安静静地窝在苏亭怀里睡觉,突然之间就放声大哭起来,简直如撕心裂肺一般了。

  “小娃娃这两日都跟着你,习惯了你身上的味道,乍一离人都爱哭的,过两日习惯了便好了。”厨娘老道地说。

  苏亭将娃娃递给她时,忽觉颈上一勒。

  有个小东西从苏亭脖颈间断裂下来,飞迸出去,滚落到地上,只余一根红绳攥在女婴手中。

  余锦年捡起了滚到自己脚边的小玩意儿,迎着日头看了看,这是颗枣核大小的珠子,不大规则,但表面已被磨得十分光滑,颜色白中透着淡淡的黄,还有零星烧焦的痕迹。他猛地顿住,将那珠子还给苏亭,怅然道:“这是海棠的……”

  是海棠的一小块骨殖。

  苏亭曾说想留下一块做念想,后来又纠结,问他私自扣下一块会不会阻碍海棠转世。原来,到底还是放不下,留了这么一小块戴在脖子上,好似白海棠一直陪着他一般。

  看着这块骨珠,苏亭又默默红了眼睛,他低下头飞快地抹了一下,便接过骨珠放进佩囊中。再回头去看那女婴,手里还死死攥着一条红绳,无论那厨娘如何劝诱,也不肯松开手指。苏亭站着发起了呆,怔怔地望着那个小小的攥着丝绳的拳头。那丝线是他特意买的,非常结实,只用动剪刀才铰得开,怎的这娃娃轻轻一拽就松了呢。

  过了片刻,他忽然开了窍一般,说道:“年哥儿,你记不记得我那时候说……总有一天,我会和海棠相遇的,说不定我还能救他于危难之中。年哥儿,你知道我是在哪里捡到她的吗?”

  “……”

  “在护城河边一颗海棠树底下。”

  余锦年一个激灵:“苏亭,你不会是想——”

  “我养她。”苏亭已往前一步,抱回了那孩子,粉雕玉琢的娃娃一回到他怀里,立刻就止住了哭泣,却挥舞着小拳头哇哇地乱叫,仿佛是在谴责抱怨他刚才要把自己送人。苏亭觉得一直以来空落落的胸腔像是有了慰藉,那颗自白海棠死后就孑然伶仃的心终于有了可以安放的地方。

  “叫海棠。”苏亭道。他曾经答应了白海棠,说以后要是生了个小女娘就叫她海棠,可是没了白海棠,他又怎么还会旁若无事地去娶妻生子呢。这个女婴应当是上天特意赐给他的罢,是白海棠看他一个人太孤单了,特意送下来的小宝贝。

  他抱着婴儿轻轻地摇了摇,叫她:“苏海棠。”

第144章 乳酪冰雪元子

  自从多了个小娃娃,金幽汀里可真是一天比一天热闹,几人都被折磨得一听见哭声就叫苦不迭。可这娃娃还尤其爱哭,嗓门亮堂得似金造银铸一般,老远便能听见这小祖宗的叫唤。连请来的乳娘也伺候不了她,一喂完奶,就得赶紧把她抱回苏亭手里,不然一准儿要哭鼻子。

  但这小东西虽然爱哭,却并不娇气,既不挑奶也不挑穿用,有一口就吃一口,吃饱了就窝在苏亭怀里睡觉。可苏亭毕竟有事要做,总不能十二个时辰都抱着她,后来众人便又想出个损辙儿,便是将小婴儿放在苏亭的旧衣上。

  起先还有些效用,小娃娃将衣物认作苏亭,也能消停一阵。然而有一回苏亭出门,负责看护的小厮就依此法哄骗小海棠,谁承想就那小厮打了个盹的功夫,小海棠竟自己滚了下来。

  小婴儿的胳膊腿跟面团揉成的一般,尚且细软,好险没摔出个好歹。从此以后,苏亭就不敢再假手于人了,走到哪都背着小海棠,小心谨慎,连床榻边缘也加高二尺,以防类似的事再发生。

  在小海棠的磋磨下,暑气也愈发地盛了。

  这个夏天热得很不寻常,据说再往北边已三月无雨,才下种的春麦接连旱死,农户们尚且不知入秋后该如何讨生活,南边又突如其来下起了暴雨,冲垮了数座堤坝,千顷良田俱被洪涝淹没。即便是京城,也热得人发闷,空气像是一碗胶着的黏汤,呼进口鼻中总无清爽之感,连园子里花草都垂下了脑袋。

  好在季鸿自养了几个冰人,这时便能派上用场,去冬贮藏起来的河冰,这会儿取出来几大块,敲碎了放在冰鉴里,端到凉亭中,微风一起,颇有些凉爽意思。余锦年光着脚丫,头发因嫌热也高高束起,正歪靠在凉亭里的藤椅上,百无聊赖地望着远处被火辣日头晒蔫儿了的红荷。

  金幽汀傍水而居,比起别处来还是清爽,而这间凉亭建在荷塘上,悬空探出去大半,仅以数根莲花状石柱支撑在水面上,三面环水,煞是凉爽。是故闵家那两位贵公子三天两头便跑来避暑,尤以闵懋为盛,只差没扎根在这儿了。

  这日门房又来报,说是闵公子来了,余锦年自以为又是闵懋,也懒得亲自起身去吆喝,便挥挥手叫小厮去迎,谁想一个转身,看到的竟然不是闵懋,而是二公子闵雪飞。

  且他身后还跟着个头戴幕篱的人。

  许是幕篱遮挡了些许视线,闵雪飞走前两步便回去接他一接,至拐入亭廊后甚至过去牵了他的手,那人起初有些不情愿,缩了两缩,倒是闵雪飞很是强硬,将对方的手攥进来,二人一并往凉亭里慢慢踱步。

  余锦年坐起来,趴在椅背上笑盈盈地望着他们,待他俩走到凉亭的台阶下,才慢悠悠地招呼道:“呀!可是二嫂嫂?”

  幕篱一晃,差点踉跄在台阶底下。

  闵雪飞眼疾手快扶住他的腰,这才没叫他给余锦年行下“大礼”,但少见的没有就此与余锦年拌嘴,他将人挽进凉亭,挑了挨着水面的长凳坐了,又伸手去揭对方的幕篱,耐心道:“行了,到这儿总能揭了这东西了罢?此处没有外人,小神医你也认识过的。”

  篱帽底下的人终于动了动,解开了系在下颌的丝带,任闵雪飞将那沉帽掀去,露出了纱幔底下一张艳丽姣好的年轻脸庞。他有些不自在,因为以往见人时多是跪着,要么就得端着权宦的架子,这般被闵雪飞以寻常好友的身份领进来,却是头一回。

  只是闵雪飞愿意领他出来顽是一回事,他却得有些自知之明,不能给旁人惹上麻烦,是故他是偷偷溜出宫的,还特意找了幕篱来将自己遮住。一来,外人看他这么个会遗臭万年的太监进出朝中重臣府邸,这像什么话;二来,他被罚禁足暗房一月,罚期未过,堂而皇之地出宫实在是胆大包天。

  不过他没什么其他好友,也没想过还能有此境遇,竟会因此而感觉很是新奇,这会儿飞快地四处张望一番,看到了余锦年挂在椅边的赤裸双脚,顺着一双脚大胆地往上看去,才定下心神轻轻启开唇瓣,叫了声“余小神医”。

  闵雪飞问道:“叔鸾呢?”

  “召进宫里去了。”余锦年说着跳下藤椅,匆匆趿上鞋子往小厨房里去,走时还不忘开连枝的玩笑,“二嫂嫂且等着,我去端些冰饮。”

  连枝瞬间耳根羞红,抬了抬手想叫住他,可那少年兔子似的跑远了,只剩下闵雪飞一个站在自己身旁。

  余锦年进到厨房,叫人取了一块冰来,用特制的小铁铲手刨出三碗冰花,挫出来的冰屑细白如飞雪,厚厚冒尖地叠在碗中,直如玉山一般晶莹。刨好了冰,便将早先就煮好的黄豆糯米小圆子撒在冰碗四周,浇上同样冰镇过的甜牛酪浆,再切几片应季水果配色,最后捏一瓣翠翠的薄荷小叶装点。

  这碗乳酪冰雪元子不是冰淇淋,更盛冰淇淋,且用料天然,吃来舒爽至极。季鸿在时,总是这个不行那个不妥,因还不到大暑,就不许他贪凉吃冰,还吩咐死了厨房不能胡乱给他冰吃,现下季鸿不在,余锦年终于有了讨冰的上等理由,明目张胆地说是待客用,小厮们自然说不出话来,只能拿冰给他。

  余锦年喜滋滋地想,管他呢,先吃了再说!就算是过后挨训,也有闵二公子和连枝一块儿呢!

  三碗冰元子端到凉亭,闵雪飞正弯腰与连枝说着悄悄话,也不知究竟讲了什么,那位连少监纠结地拧着眉峰,连连摇头,这会儿抬头霍然看见余锦年端着食盘回来,忙站了起来要去接。

  “连少监不必拘谨,他们在这儿也都跟自家一般放纵的。”余锦年把食盘推给他们,自己则捧着其中一碗仍盘坐到他的专属小藤椅上,一边摇一边用小勺子咂着酥冰来吃,登时爽的打了一个激灵,叠声啧啧感叹,“夏天嘛!吃冰才是正道!”

  连枝坐在长椅上,也用勺子挖了一点在口中品尝,十足的乳香味道,而且冰屑入口即化,元子也软糯弹牙,果真十分舒爽,倒真是应了那句“玉来盘底碎,雪到口边消”。

  别看他已位至司宫台少监,每年的例冰其实也并不太多,其中大半还都得往上孝敬给大太监冯简,吃冰更是奢侈,况且今年的例冰早先前在热谷行宫时,他就提前全支了,用来给闵雪飞制那个纯水。

  是故今夏,他是一点例冰都没有了,虽然保不齐下头小的们也会孝敬他,只是暑热炎炎,宫中的夏天本就不好过,小的们原就那几小块冰,尚且不够自己乘凉,所以早些年他就不再收冰了。今日能在金幽汀吃到冰酥酪,这是闵雪飞带给他的好福气,连枝已感到十分幸福,是拿什么都不肯换的。

  他刚乖乖巧巧地吃下了半碗冰元子,又听余锦年打发人下莲池去摘荷花苞,说晚晌的要用来做酥炸莲花。连枝愣愣地看着他与一群小厮们打成一片,好自在呀,而他自己手脚却仍放不开,因为自觉身份不同,与他们诸人格格不入。而且他规矩惯了,这辈子就没过过这样自由散漫的日子,好在有闵雪飞哄着陪他说话。

  余锦年挑好了几朵莲花,回过头来,听见闵雪飞与连枝说着什么“不行”、“一定要看”、“过几日离京”之类的话,连枝抿着嘴巴不答应,甚至耍了点小性子,皱着眉头瞪他。只是这种对连枝自己来说或许已经是很出格的生气行为了,但对闵雪飞来讲自然没什么大用,很快就直起身来,不顾他意愿朝余锦年道:“小郎中。”

  “怎么,二嫂嫂哪里不好了?”

  行吧,就说闵雪飞怎么舍得将人领出来,还特意领到金幽汀来给他看,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来找他看病来了。

  闵雪飞低头看去,连枝被逼无奈,犹豫良久才闪烁其词地说:“没什么,就是天太热了,有些痒……不必看的,每年夏天常有,没甚么妨碍。”

  闵雪飞知道他不好意思说,于是屏退了周遭小厮,对余锦年道:“连枝下边这处生了一片红疹,劳烦你给看看。”

  这红疹一症可大可小,尤其是下边的红疹,余锦年不由想起了白海棠,又心想白海棠那病是有因可查,宫中规矩那样严,总不至于是一样的病。但身为医者,自然没有臆断病家病情的,便将他们引到一间偏房,依旧屏退众人,让连枝褪去裤子给他瞧瞧。

  “瞧了我才放心,不然走在路上都不能安心。”闵雪飞劝道,“余锦年的医术你知晓,且他有这般回春妙手,自然是见多识广,不会因为你……就冷眼相待的。”

  闵雪飞省去的话,是说连枝是太监这件事。相处这些时日以来,他越是深入了解连枝,越是能体会到这个年轻宦官那一片与行事手段截然相反的柔软内心,好像是天上云一般绵。如今他与连枝至多发展到一起擦身,可即便是沐浴,连枝也会穿一条短亵裤在身上。

  连枝虽没有说过,可闵雪飞心里也知道,他到底还是因为净过身这件事,而在自己面前有些自卑。

  闵雪飞也不愿打破他强撑的体面,可事关病痛就不得不管,否则他自个儿在宫中肯定是得过且过,是不会请太医去看的,要是个寻常小病也就罢了,要真是什么大症,等他离京公干回来,早就误了最佳诊治的时间,那是要悔一辈子的。

  连枝向来最听闵雪飞的话,甚至大有只要闵雪飞开心,他能不择手段、牺牲自我的病态冲动,其实全然是因为这段感情在他腹中深埋太久,而他又自觉亲近无望,所以难免有些扭曲的缘故。如今二人在一处,那种无自我的状态已好很多了,甚至偶尔还会撒娇、耍耍小性子,让闵雪飞反过来屈从他。

  这是这回不管用了,连枝看了他几眼,只好认命,红着脸攥着腰带,将裤带松解开来给大夫看病处。

  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宦官的那处,但因为只是去蛋子儿,也没什么特别奇特的,他前世中诸如因为得了蛋子上的癌症最后恶化而导致一整套全部切去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也并没有对连枝表现出什么来。他仔细看了看,瞧股沟腿根附近的确有一小片细红疹,但并不像是什么恶症,又以指背触了触连枝的小腹,湿湿热热的,心下便有了些猜测。

  最后照例查了舌脉,问过病史,便让他穿好衣服,说道:“确实不是什么大病,痱疹罢了。近日天热,这衣裳又不甚透气,生些痱子很正常。洗个温水澡,擦净身,换件吸汗的细薄棉制的裤子,或者不穿晾着最好,过会儿叫苏亭给你们拿些六一散过来,稍加拍敷即可,不日便愈。”

  “你们若不急着走,暂且在这儿歇着便是。这屋是闵二公子回回来时的歇脚处,与我和阿鸿的正房有些距离,无人叨扰,很是安静。”这话是对连枝说的,有这么个地方休息,他也不至于那么不自在。

  听说只是痱子,闵雪飞这才把心吞回去。

  余锦年也就不打扰他们,出去找苏亭吩咐配制六一散的事,顺道看看那一窝聚在一起的孩子们,更是去看看被抱在小被子里的小婴儿有没有也热出痱疹来。

  晚间不到饭时,季鸿也回来了,听闻连枝来了,只是微微皱眉点了点头,左右是闵雪飞自己选的人,他也没道理去反驳什么。只是连枝的身份有些敏感,所以才在某些事上多想了一点。

  晚膳果然吃上了酥炸莲花,一瓣瓣的粉荷,裹上用鸡蛋调出的面粉液,下锅炸至金黄捞出沥干,吸去表面油星,依旧在白瓷盘当中一层层地摆出花形,洒上些许椒盐,上了桌便是一道风景。这一道解暑轻身,咬下一口先是酥脆,后是在舌间微微漫开的一种雅淡清甜,倒也算是荷风送香了。

  连枝与闵雪飞未来与他们共食,季鸿遂点了些清暑气的家常小菜,叫做了送到他们房间里去。据小厮回禀说,去送饭时他们房门紧闭,其中水声泠泠,也不知究竟在干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