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53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他嘴里说着要“还回去”的话,眼神里的喜欢却都快溢出来了,仿佛下一刻就恨不能将这些东西都揣在怀里,谁也不给看。

  季鸿发闷地拉动着抽屉,倏忽不知按动了什么隐扣儿,竟摆弄出一间隔层来,里面还有东西,似乎是两个用纸包起来的小药罐,以及一封信。

  余锦年好奇地挤过去,蹲在季鸿边儿上,两手搭在他腿上跟着瞧,一个劲儿问:“是甚,是甚?”

  季鸿将一个闻着是苦涩药味的纸包递给他,自己则拿出当中一封信,令季鸿诧异的是,这信竟不是写给余锦年的,而是写给自己看的,信封落着“季公子谨启”的字样,也是用异体字书就。

  余锦年正辨认药罐里的东西,其中一个装着一粒粒的黑色小药丸,淡淡清香之中透着涩涩苦味,应该就是一心精制的阿芙蓉膏。另一个则更好认了,乃是一把用纸包好的阿芙蓉籽,以及一些铰碎了的阿芙蓉壳。

  阿芙蓉此药,既是一味神药,却也是味能置人于万劫不复的毒药,其在止痢、镇咳、定痛、镇静甚至是麻醉上皆有奇功,非常药所能比;而其中的毒素却也不容忽视,尤其是炼制成膏后,更是易致成瘾,甚至休克致死。

  而夏朝此时,阿芙蓉还未引进,药坊中尚未有此药。一心曾游学番国,阴差阳错将此药带回,也算是开了医药史上的先河,而如今,这药种又落到自己手里,倒也算是因缘巧合了。

  余锦年看着这两罐了不得的小东西,心中不由感慨万千。

  他感叹完此事,恍然发现季鸿在读信,悄悄瞥了一眼,见上头又是一堆鬼画符,只好老老实实地敛起衣服,拽来蒲团坐在地上,乖乖等季鸿看完跟他讲。

  可要是季鸿不愿意跟他讲……他也没什么办法。

  季鸿将放下信笺,便瞧见少年抱着双膝坐在身旁,小狗似的可怜巴巴望着自己,似乎是在说“发发善心,里面都讲了什么东西”?他伸手撩撩少年的下巴,将他拉上来坐在一旁的凳上,道:“一心说,这些东西并非是他行骗术赚来的,用的俱是干干净净的钱,道你不要心存芥蒂,随意用之即可,也算是替他积累一些福报了。”

  一顿,他又说:“还道明年寒衣节,莫忘了给兰娘烧些五彩衣。”

  “哦,不会忘的!”余锦年用力点点头,反过来问道,“那我要不要给他回封谢礼信啊?这些东西这么贵重,怎么好一声不吭地收下?还是直接上风波寺里去谢谢他……”

  “不必,一心已云游修禅去了,不若有缘再会时再当面感谢罢。只是四海之大,或许此生……再难相见了。”季鸿嗓音发沉,他靠过去贴着少年的嘴角吻了一下,道,“好了,去罢,我有些饿了。”

  听见季鸿饿了,余锦年再不舍也将手里小药瓶放下了,问道:“嗯……想吃什么?”

  季鸿道:“弄些热汤汤水水罢,方才你与杨家人说话时,清欢也说二娘这两日不大好,想吃些汤。”

  “好的。”余锦年想了想,便起身往厨房去了。

  待他一走,季鸿便起来点上烛灯,看着一心的信一点点地燃尽了。他只捡了其中一部分说给了少年听,更多的,仿佛是一心倾诉的话,俱都沉在了季鸿的肚子里—— 一是一心特意在信中注明不要说与余锦年,二是季鸿自己心里也盛着满当当的私欲,不愿说给余锦年听。

  如果这世上真有什么人是天生合该从医的,那定然是少年这般生着一副软烂心肠的人,他见不得人苦痛,更刻意回避旁人的恶意,也许他是真的不知道,也许他只是假装看不到,只是余锦年这样的性子,注定了在他面前,“医”之一字胜过万千。

  倘若他知道那个寡言少语、一身阴鸷的小和尚,突然间冒出这样多的牢骚话来,絮絮叨叨写了满满一篇,从番国写到夏朝,从十三四岁写到今天,纵然迟钝如余锦年,也定是会察觉出什么来。

  一心说,他将澄澈此心,放空此身,仅携至纯至净的魂魄去云游四海。

  他说,人身难得寿无常,无欺业果轮回苦;却又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颇有些放下一切的意思。

  佛所说放下一切,是放下贪嗔痴、放下对红尘纷扰的执念,而一心的执念只有那一样,他完成了,结束了,执念已断,他还能放下什么。

  若还要放下,就只能放下这具拖累了他好些年的肉身了。

  有人救得过来,便有人救不过来,这是世间常理,季鸿也对此深有体会,他烧了信,默默将桌上的药具整整齐齐地码回匣子里,然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茶汤泛黄发凉,端至嘴边时他仿佛闻到了一股隐隐的桂香,打开茶壶一看,里头果不其然飘着一小撮干桂花,不知是少年何时放进去的。

  饮了一口,苦中翻甜,便不由想起那日桂花树下,那个双袖盈香跑过来的少年,也许正是风起桂飘的那一刹那,又也许是少年斟了桂花茶强留他的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有一股清新的风,掼进了自己沉甸甸的躯壳里——这个他曾经也准备彻底抛却的躯壳,在那一刻仿佛轻盈起来了。

  他本想到二哥在雪洞中曾极力赞美过的极南之地,见见沧海之边、桑田之角是不是像二哥说的那样辽阔、那样四季如春,看看那是否真的是个永不知寒冷的桃源之地——可他哪里不知道,二哥那时那样说,只是想给他一些憧憬,一些回家的希冀,二哥以为以他的身份,永远都不会去到那么远而荒凉的地方。

  于是他同样留下了一张纸条便出发了,像一心一样干净利落,没有分毫留念。

  从北到南,从春到秋,他走了数个月,几度昏睡在马车里,被车夫拉偏了既定的方向,又几度将身上钱财舍给沿路的流民,无牵无挂,也不知自己究竟行了多少里日月。

  结果阴差阳错,他迷路到了信安县,遇到了偷摘桂花的余锦年——那样香的桂花,自二哥走了以后再也没闻见过了。这是他偏离南下方向最远的一次,却也是距离他自己心意最近的一次。

  若是一心当真对余锦年有什么念头,写信来挑衅,要与他争抢,那倒也罢,一心的信里字字句句流露着一派安然释怀,甚至还能开些无伤大雅的顽笑话。

  这和尚显然是浸淫佛理太深,除却那份执念以外他什么都看得开。余锦年对一心而言,也许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是欣赏、是向往,是万里无云时突然照见的一道虹光,美则美矣,可供他品味、可供他赞扬,可供他向无数人称颂,却独独生不出追逐的念头。

  他知道虹光早晚会逝去,所以选择继续向前行走,仿若无事发生,正像个冰冷而虔诚的佛子一般。

  季鸿铺开一张小纸,写了几句回信的话,大致是说余锦年收到礼物很是高兴,要谢谢你……之类,便叠好了,出门找了个脚夫,请他快脚往风波寺上去一趟,交给寺中的一心小师父。

  然后转身回到后院,远远就瞧见少年在厨间忙碌的身影。

  季鸿望着少年,心道,自己伸手抓着的并不是虹光,而是魆黑深渊里垂下的一支细藤蔓,一旦松手即是跌落万丈,粉身碎骨,所以就算这根藤蔓如何坚硬多棘,他也会死死地抓着——直到藤蔓尽头的那个人先松开手。

  厨房里,余锦年正将鹅肉斩碎,拌上姜蒜末与一匙料酒,打上两颗鸡蛋,加淀粉,并撒入五香粉、盐各两小匙,朝一个方向用力搅匀作馅,若是想要肉馅弹牙,须得不断地搅动,直到盆中水液之物俱被肉馅吸附,手中筷子也觉得搅不动了方可。

  搅了会儿馅觉得手酸,便暂时一置,昨日做胭脂鹅脯后剔下的骨架被清欢熬成了鹅骨汤,他盛了一些出来,起锅热了,又手撕了一颗白菜,与冬瓜片、乌耳一齐掷入其中煮熟,又摊了张蛋皮切丝,也放在锅里。

  他拿起筷子继续搅拌肉馅时,季鸿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忽地从背后将他抱住了,吓得他手一抖,险些将筷子都给扔锅里去,奇怪道:“这又是做什么,好端端的跑出来吓唬人。”

  季鸿也不答,松开了手,仍是微微贴着少年的后背,问道:“做的什么?”

  余锦年说:“鹅团汤,还剩些鹅肉,再做个鹅酥捲,然后给二娘做道鹅血豆腐汤……你还想吃什么,还有些鹅肝,要不要我做酥捲饼的时候顺手烙些圆馍出来,可以将鹅肝与剩下的卤肉剁碎了,裹个夹馍吃?”他想了想,又犹豫起来,“鹅肝直接凉拌了也挺好吃……你觉得哪个好吃?”

  季鸿轻俯首,用鼻尖蹭了蹭他:“什么都好,你最好。”

  “……”余锦年挥着筷子,笑骂着将他赶了出去,“走走走,莫来给我捣乱!”

  赶走了不分场合胡乱撩拨人的季鸿,余锦年赶忙将馅料在手心里裹一裹准备下锅,只见他拇指与食指轻轻来回一推挤,一个肉团子就冒了出来,他右手再拿勺子一刮,一个圆圆的肉团就呲溜下了锅……就这样一推一挤一刮一呲溜,一锅白花花的鹅肉团就飘在了汤面儿上。

  单将二娘那份盛出来后,他才在汤水里撒上辣乎乎的浮椒,毕竟冬天了,吃些辣才舒畅不是?

  好了丸子汤,他又将白煮过后的鹅肉切丝,冬笋、木耳、甘荀、韭菜焯熟后同上,酱姜自坛中取出也改刀剁丝,最后用一张大白瓷碟子装盘,肉在中央,淋上一勺豆酱,其他各物均绕着鹅肉丝一一排开,摆好的盘红黄乌翠各色分明,颜色鲜亮夺目,看着便能多吃两口。

  这菜算不上是个热菜,约是个半凉不热的冷盘,而且还得用软薄饼包着来吃才最美,薄薄的小饼隐约透着红红绿绿的色儿,一口咬下去,酱汁顺着饼隙流出来,半肥半瘦的鹅肉丝在齿间弹拉着,又一口,咯喽一声便能吃到甘脆非常的甘荀与酱姜,还略带勾着些提鲜的韭丝……

  余锦年一边咽口水,一边用半头新切的生姜擦过锅子,这样再烙饼时便不会太粘锅了。他将擀得薄薄的面皮铺在刷了浅一层油的锅里,用小火慢慢地烙。

  同时另一个汤锅里则又煮上了给二娘的鸭血豆腐汤。

  再麻烦的菜到他这里都似妙手生花一般,有条不紊地就从一堆食材变成了精美非凡的食碟,清欢来端菜时不禁赞叹了两句,就着锅偷偷舀起了一只鹅肉团出来吃,这圆子肉嫩劲弹,汤汁咸美,她才想再偷舀一个,就被余锦年发现了,两人嬉闹了一番才各自端着菜盘出来开饭。

  二娘身体愈加不好,在房中踱几步便觉得发累,大多是整日在榻间歇着,今日的菜也是单独准备一份易克化的由清欢送到房里去吃。

  天黑尽了,店前门板也关了,他们这边吃到一半,听见前堂那边在喊人,余锦年方要起身,就被季鸿按下,他道:“我去看看。”

  面馆开了条缝,外头露出那自风波寺回来的脚夫的脸,他脚程确实挺快,此时还有些喘吁,原地歇了两口才掏出季鸿给他的那封信来,抱歉道:“不好意思啦小郎君,寺里的人都说,那一心小师父昨儿个夜里就下山走了,去了何方他们也不知,你这信……”

  “罢了。多谢。”季鸿收回信笺,又掏出十枚铜板来与脚夫作辛苦钱。

  一心果然已经走了,这是压根没给他们留一丝一毫的机会。

  季鸿回到后院,余锦年问起是谁,他只说是走错门的。

  一心这道掀起了好一阵瓢泼骤雨的狂风也因此渐渐地恢复了平静,杨家蹑手蹑尾地每日来取素斋,余锦年依旧傻乐呵地做菜,风平浪静之后,依旧是和煦暖阳,日子还是要照常来过,店还是要照常来开,除了摆在余锦年床头跟宝贝似的那只螺钿匣能够证明,这件轰动了一时的闹鬼时间就仿佛是不存在过。

  一碗面馆里的小太阳永远是晴朗高照的。

  只不过才走了个杨二爷,没几天,就又来了个同样热爱寻花问柳的小少爷。

  刚过了一天之中最忙的那阵,约莫有申时,余锦年新从药坊买了一兜沙苑子,并一只猪腰子剖半,炖了一砂锅的沙苑补肾汤,味道上么,是隐约有点不那么清爽,可所谓色香味,他这不是为了好看,还点缀了几粒火红的枸杞了么!

  他正没形没状地歪靠在柜上,哄季鸿喝大猪腰子汤,那小少爷就扇着他那金丝扇走进来了。

  姜秉仁记得自己身怀要务,克制住了没再将自己眼珠子黏在季鸿身上,风度翩翩地走进来后,十分想礼貌性地赞美一下他们小店的菜色,结果一喘气,就闻到一股说不上来的猪骚味,再环视四周,店内冷清得空无一人,只有他们柜上摆着那锅骚汤。

  他肝红了脸,实在不知该如何赞美此汤,憋了半天,摇头晃脑蹦出来个:“——此汤真是风味别致,宛若天上仙豚下凡也!”

  赞不出来就不要硬赞了好么,余锦年道:“……姜少爷又来吃面?”

  姜秉仁收了扇子,眼睛一眨,问:“有没有那个、那个……小人炙可以吃?就姜黄味的那个,上次下人买了几块,实在是好吃!”他猛地用扇子一拍手心,仿佛真的回味无穷,“原味的虽然也不错,可还是姜黄味的滋味美啊……”

  余锦年憋笑盯着他看,心道,夭寿啦,姜饼人要吃姜饼人啦!

第55章 沙苑补肾汤

  姜饼人要吃姜饼人,可他却没有姜饼人可以给他吃。

  姜小少爷拿热忱期待的目光看着余锦年,好半天,却只得到一句:“抱歉,小店已不卖小人炙了……”他眼睛里的光唰得就黯淡下来,好似十分失落。

  余锦年看他可怜,道:“不过今日有夹馍可以吃,小少爷要不要来一个尝尝?”

  姜秉仁垂头丧气说:“可我就是为了小人炙来的。前阵子下人出来买墨时顺手买了一袋,就这么多——”他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这几日被父亲压着学经营酒楼,委实是无聊,今儿个才得了闲,跑过来瞧瞧,竟是不卖了。”

  他说着说着忽地一抬头,瞪着眼道:“你们莫不是在骗我罢!”

  “……这话从何说起,我们骗你作甚。”余锦年奇怪地看着他。

  姜秉仁理直气壮说:“那小人炙卖得那样好,怎么可能只卖几天就不卖了!若是我们春风得意楼有这样好吃的点心菓子,合该一年四季都要拿出来卖的!”

  余锦年差些就忘了,姜饼人兄可还是春风得意楼的少东家呢。

  他们前阵子售卖的姜饼人做起来并不如何费油费糖,成本算上来也不是很贵,而且因为新奇有趣,即便卖贵一点也还是有市场,更何况之前他又蹭了一波神僧的风头,做了些金铃炙之类的形状,更是使得信安县一时以吃金铃炙为风潮。

  一碗面馆因此赚了不少,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时灶具简陋,他们面馆又没有能够均匀受热的烤炉,只能用烧热的锅子来烙烤,这样一锅才能出一盘小饼干,故而制金铃炙、小人炙的工序便显得太过麻烦,极其耗费人力与心神,简直是事倍功半。

  因此即便能赚,余锦年也是早早地收工不干了,否则他们面馆别想做别的事了,单他和清欢两个硬劳力,一天到晚光一锅锅地烤制小饼干就能累得够呛。

  背靠春风得意楼的姜饼人小少爷自然不能理解他们小店的苦处。

  余锦年哭笑不得道:“实不相瞒,姜少爷,制小人炙对我们小店来说……太过麻烦,这点心其实是我心血来潮做出来顽顽的,没法长期来卖。”

  姜秉仁撩起衣摆,挑了个干净的桌坐了,犹不死心道:“那你先给我来个你说的那个……那个什么来着?”

  余锦年:“鹅肝夹馍?”

  “哦,鹅肝夹馍,来一个尝尝。”

  余锦年应了,走之前又顿了顿,回头指着盛出来的一碗沙苑子猪腰汤,对季鸿小声说:“我回来之前,将这碗喝了,否则今夜不叫你上床来睡!”

  这样的猪腰汤味儿姜秉仁经常闻到,在他们府上,每当飘出这种骚味时,他就知道肯定是某个姨娘在给父亲开小灶了,第二天父亲必定是面青眼凹地从那姨娘房里走出来。姜秉仁以一种复杂的目光望着季鸿,叹气说:“原来你是使劲儿的那个,怨不得被榨得这样虚弱。想不到那哥儿生得那样俊俏可爱,竟然也是个如狼似虎的。”

  季鸿正屏息蹙眉硬往喉咙里咽汤,听见姜秉仁这样一句,好险没有呛死:“不是……”

  “不是?”姜秉仁仿佛听见了什么奇怪的东西,稀奇地惊叹道,“莫非你们还爱互相那什么?真是会玩儿,会玩儿……啧啧,不过那少年看起来确实强壮一点,应该滋味也不错。”

  “……”季鸿一口咬碎了一块碎猪腰,逼着自己吞下去了,心道,他做什么要去接这满脑子荤汤的小少爷的话?

  余锦年在后厨,将鹅肝与卤肉各切了一块剁碎了,又用刀背拍碎了一只并不辣的大菜椒,与肝肉拌在一起,浇上一勺咸卤汁,之后把烙好的饼子从微有余温的锅里取出来,当中劈半,把肝肉酱往中一夹。

  又用鹅骨汤冲了一碗紫菜汤配饼子吃。

  两个饼子一碗汤,用木质食盘端出来,看着粗陋,闻着香。

  姜秉仁上次在这儿吃过一碗顶好吃的葱油面,至今还记着呢,只可惜对这店里的怪味辣汤仍然心有余悸。此次上来的汤极清如水,上面漂浮着几片暗色紫菜,看起来如同白水泡紫菜一般平平无奇。他吃过余锦年辣根蛋汤的亏,于是先用小勺子舀起一点点,闻一闻,再用舌尖舔一舔试试嘴——

  嗯,不仅没有奇怪的味道,而且香中有鲜,咸味淡淡地弥散开来,初觉得这汤着实有些淡了,可当他咬了一口碟子里的鹅肝夹馍,顿时大呼美味,鹅肝混着烹得恰到好处的碎卤肉,一口下去鲜嫩多汁,清脆的生菜椒鲜绿油亮地点缀其中,在肝酱与肉碎之间平生出一种清新之感。

  正吃着,卤酱顺着拿饼的手指流了下来,他又忙不迭去舔。

  一个饼子进了肚,顿觉得有些渴了,此时再喝一口方才他还嫌口味太淡的鹅汤,顿觉解腻舒爽,呼噜呼噜两口就将里头的紫菜给吸进了嘴里,紧接着又吃另一个饼子。

  俗话说天上鹅肉,地上驴肉,这可真是名副其实。

  他们春风得意楼的菜虽说各个儿都是菜名大气,菜色鲜亮,但是于口味上的确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他在经营天赋上或许没有父亲那般厉害,但是自问舌头比爹敏锐许多,他心里也知道,春风得意楼能这般红火,多得是靠百年积累下来的老店名气,其实楼里已经很多年未有新菜品来面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