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57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之后余锦年稍作深呼吸,便猛地两手收紧,拳头用力地挤压向严荣腹内的斜上方。

  一次、两次、三次。

  次次快而迅猛。

  锤到第四次,严荣翻着白眼,喉部一咕哝,突然张开嘴,自咽中喷出一粒小物什来,那小东西被吐在地上滚了老远,沿途惊吓到了好几人,仿佛那是个会吃人手脚的妖怪。

  姜秉仁低头仔细一看,叫道:“出来了,是花生米,花生米!”

  严荣将那粒花生吐出来以后,倒吸了一大口气,仿佛是刚被救上岸的溺者一般,用力攫取着新鲜的空气,他脸上涨透的青筋渐渐消退下去,脖颈的憋红也慢慢散开,扶着几案狠狠呼吸了一会儿才感觉终于活了过来。

  余锦年将他放开,转到严荣面前,捏住对方嘴巴:“张嘴,啊——!”

  严荣劫后余生,还恍惚着,顺从地迎着光张开嘴,跟他道:“啊……”

  “嗯,行了,喝点儿水顺顺罢。”余锦年点点头,“咽后壁被剐破了一丁点儿,不妨事,这两天少吃辛辣。”他将人松开了,又皱着眉头教育道,“以后吃东西仔细些,有什么可急的?急这一口,丢了一命,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严荣下意识地点头,咳嗽了两声,又忽地意识到什么,用力抿住了嘴唇看着余锦年。

  这少年袖子挽到肘间,脚上也未着鞋,只穿着一双白袜站在地板上,个子比他矮,却仰着头一本正经地教训人,颇是严厉。他方才在屏风内只顾着与季鸿结交,并没有留意旁边这个少年,后来被案几底下的勾当惊到,便以为这少年是柔弱娇俏,应当是最精明的知道如何缠得人醉生梦死的菟丝花。

  这么一看,又好像不是。

  “锦年。”人群中响起一声低沉嗓音,打断了严荣的揣摩,是季鸿。

  那少年回头看了看,脸上瞬间又恢复成了之前那样的温顺模样,提着衣摆哒哒地跑过去了,到了跟前,扬着脸豁开一个得意的笑容,小声说着什么,那季公子自然地伸出一只手来揽住少年的腰,一边点头,一边与他亲密地走回了屏风后头。

  严荣颓坐在榻上,觉得自己是在黄泉路口蹚了一趟回来,心中仍有后怕徘徊,他抚着胸口,才想起身去向季鸿道谢,楼梯上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一个白发老头儿,背着个漆器药箱,真是老当益壮,脚下竟是一迈两阶,看得人紧张。

  就连跟在他后头的药僮也追不上,惊悚道:“罗爷爷诶,您那是一甲子的腿了,慢着点啊!”

  被药僮调侃地叫了声爷爷,罗谦是又急又气:“人命关天,容得你喝茶赏景?”

  他刚说完这句,人也迈到了二楼,却是当场一愣——这里头哪有传话小厮所说的急病者,甚至连个醉酒的都没有,只有一群与他大眼瞪小眼的阔公子。

  “病人哪?”药僮也追了上来,见场面安静如此,也不客气道,“你们莫不是在拿我们消遣!就算你们春风得意楼家大业大,也不能这般戏耍人顽罢!亏得我们罗老先生一路跑过来的,唯恐误了病家!”

  严荣咳嗽了两声,道:“抱歉,正是在下,只是……”

  旁边有人补道:“是治好了!那姓余的小神医给治好的!”

  “可真是厉害,就那么三两下……唉,我有个堂弟就是吃菜时呛死的,要是有小神医这手绝活,他也不至于……”

  一群人三五成群地簇在一块儿,啰嗦起些有的没的事。

  严荣脸色不好,许是心中还未放下那两人的龌龊事,又因其中一个指不定就是自己殷殷切切想见上一面的季叔鸾,而更加的阴郁了。

  他怎么也想不通,那般有才情知礼节的人,怎么到了南边儿就和一个水嫩嫩的少年纠缠到一起了,难道真是这江南风软水涟,饶是一代高岭之才也难逃这软玉温香的一劫?

  季叔鸾那人合该与他的诗文、与那些旖旎传言一样,是冰质玉骨、出尘脱俗的,恰好的还带着些羸弱的病气,正该是情深不寿,慧极必伤的那类人。

  最不该的,就是狎玩伎子!

  严荣打心里厌烦这种事,更厌烦的是,这种事竟发生在季叔鸾身上。

  他怨懑之下给自己灌了一杯茶,茶水微烫地滑过喉咙,又刺痛了被刮破了皮的后咽,他“嘶”地一皱眉,揉着脖颈咽了下唾沫。

  罗谦听到是“姓余的小神医”,便猜是余锦年,顺着指引走过屏风一看,果然是他!

  彼时余锦年正两条腿搭在坐榻边儿上,上身倾靠着矮几,从点心碟里捡出一只小人形状的炙饼子,眉开眼笑地指着背后的小碗烙花给旁边端坐着的季公子看。

  那季公子点点头,似乎低声说了句什么顽笑话,恼得年哥儿一抬手,将那小饼人塞到了季公子嘴里。

  这会儿,余锦年才注意到罗谦,忙正色坐好,笑眯眯招呼他:“罗老先生,没想到请的是您呀?”见罗谦脑门上尽是潮乎乎的汗迹,他哎呀一身,忙跳下来让出个地儿来给罗谦坐,自己则翻到了矮几另一边去,与季鸿挤在一块儿。

  他拿屁股挤了挤季鸿,季鸿也不烦不恼,兀自向后头避了避,直让到了坐榻的角落。

  这样一连串的动作看似随意,却只有亲近至极的两个人才做的出来,稍微有一点隔阂的,脸上都会显出些不耐。罗谦只在那天的药坊门前见过季鸿一回,天落着淅淅沥沥的雨,他是来接年哥儿回家的,当时二人就表现得十分亲近,因走得急未能有所介绍,今日再见,罗谦便忍不住多打量了季鸿几眼。

  余锦年道:“这是我家阿兄。”

  季鸿颔首,也跟着叫:“罗老先生。”

  罗谦只以为是义兄义弟,便没有多探究,相互寒暄过后便直入主题,问余锦年道:“听说小先生又大展身手了。”

  余锦年含蓄道:“哪里……只是情况危急,便顾不得了。”

  罗谦心急道:“上次先生的邪气之说,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闻小先生又露了一手绝活,能治这食物呛入气道之症。实不相瞒,这种急症老朽也曾诊过不少,自以为颇有些心得,却也只能挽回十之六七,总是有些遗憾的……却不知小先生此法有何妙处,还请小先生赐教。”

  余锦年忙托住他行礼的手,道:“赐教不敢当,不过是一种急救手法,我给罗老先生做来看看。”他说着环顾四周,想找个配合演示的人,季鸿才一挺身,就被他按住了,“你不要,你太高了。”

  季鸿:“……”

  “陈栎,你来。”他唤来那个小药僮。

  如何从背后环抱,如何握拳,如何冲击,都一五一十仔细地讲给罗谦听,至于究竟是何原理因为涉及了解剖学上的东西,譬如腹部脏器、肺脏与膈肌是如何相互运动的,这些一时间怕是讲不明白的,便是讲了,恐还有惊世骇俗之嫌,便都捺下不提。

  讲罢成人如何做,又讲了婴儿与孩童如何做,罗谦都一一记在心中,过后奇道:“这是小先生自己体悟出来的法子?”

  余锦年笑起来:“这倒不是,此法名为海——”他忽地一顿,险些说出个外国名儿来,忙又改口道,“海氏急救法,乃是小子偶然间遇到的一位海姓番医传授给我的。”

  罗谦一时惊奇:“小先生可真是屡有奇遇啊!”

  “呵、呵呵,是啊……”余锦年扯着嘴皮干笑道,他怕罗谦又往下追问别的,赶忙拽来碟子,“今日是春风得意楼的品茶会,这茶点卓然不错,先生尝尝。”

  罗谦也不与他客气,拈了个金铃炙吃来,说道:“确实不错,小先生这金铃炙可是风靡信安,老朽那小孙女儿便整日缠着要吃,今儿个有此机会,可是要多买些回去。”

  说了会话,罗谦就起身告辞,回去琢磨余锦年说的那个海氏急救法去了。

  余锦年也坐不住了,他本是想来瞧瞧所谓的文士集会是怎样的风采,结果却大失所望,不过是一群诗客们相互倒酸水,便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他下榻时一瞬没能站稳,季鸿快手抚了他一把,又弯腰捡起余锦年的一只鞋来。

  姜秉仁走进来时,正看见季鸿低着头,往余老板脚上套鞋,他心里一酸,抱臂倚靠在屏风旁,风凉道:“这是在外头,你们这样不避讳人,也不怕被人笑话!你们倒是不知,外头那群人是怎么说你们的?”

  余锦年也不高兴了,他拿过鞋子自己穿上,两脚踩在矮踏上跺了跺:“我听都没听见,你又何必非要重复一遍?”

  姜秉仁气得:“你……!”

  余锦年又纳闷道:“真是奇怪,你最近冷嘲热讽的,到底是生我什么气?”

  姜秉仁其实没想和余锦年吵的,余锦年刚救了严荣,怎么说都是他们春风得意楼的大恩人,这样的恩情,就是让他登门拜谢都是应该的。他却也不知怎的,嘴比脑子快,一下子就将风凉话给说出来了,他看了看余锦年,将嘴一抿,没再反驳什么,恹恹道:“没有什么……你要回去,我用轿送你们。”

  “不用了,多走走锻炼身体。”余锦年拉着季鸿就走。

  “等会。”姜秉仁叫住他们,又扯来个小厮给余锦年引路,“后头新来了娄州金枣儿,不怎么常见的,叫他们给你装一篮带回去吃。”

  “……”

  余锦年以为所谓的金枣儿会是什么特产大红枣,结果到了后院一瞧,竟是一筐筐的小金桔,各个儿金黄小巧,还挂着翠叶和水气。金桔这玩意儿比其他橘、柑、橙之物的滋味又不同,许是能连皮带肉一起嚼着吃的缘故,总觉得有种异样的香气,他还挺喜欢的,所以一见这东西就给馋住了,很是没骨气地任小厮给他装了满满一大篮。

  他掐了一个给季鸿,季鸿蹙着眉头看了半晌:“……直接吃?”

  余锦年提着篮子:“啊,快试试。”

  这金枣儿皮薄肉甜,后味略有丝酸,气息清芳,齿颊留香,余锦年嚼得津津有味,季鸿则满面纠结——金枣儿是南果,这一南一北间输运不易,故而抵达夏京的金枣儿多被制成了盐渍蜜饯,而进到郦国公府里的,则更是精致刁钻,是故季鸿还从未生吃过金枣儿,心里直有“这也能生吃?”的疑问。

  两人一人嚼了一个便往外走,至春风得意楼门口时,还与进出匆忙的一名传菜小厮撞了一下,有件儿物什从他腰间撞落了,他也没注意。

  此时严荣噔噔地从二楼跑下来,才至门间,就见季公子二人已经走远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究是没有再追,却是一低头见到地上躺着一把小扇……

  那厢余锦年走到城西,才摸到小扇没了,他又沿着来路寻了一遍,竟是遍寻不得,一时心中气恼失落,大有寻不到就不回去了的气势,季鸿只好允诺再给他写一把,这才只好作罢回家。

  一回家,就先换了衣裳,宝贝似的将那玉色衣收进橱子里头,之后挽起袖子直奔厨房。

  他是见季鸿不惯吃生金枣儿,于是做了份糖桔来。

  便是将金枣儿切半,剜去小籽儿,再用冰糖慢慢熬了即是。熬出来的糖桔色泽红润,滋味甜美,粘稠的糖浆包裹着一粒粒枣儿,可直接作小食吃,也可封在罐子里,能存三五日,配茶就粥皆美。更且生金桔切开,直接泡在酒中,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余锦年正与季鸿歪在榻上吃糖金枣儿,商量明日去肉行买只羊羔腿好酿酒吃。

  而城东另一头房间里,灯橘如豆,严荣将捡来的小扇打开看了看,竹骨素面,质朴无华,便是拿到扇铺也只是无人问津的低档纸扇。

  再仔细瞧了瞧上头的字,不禁神色一凝。

第59章 羊羔酒

  早市上人声鼎沸,瓜果蔬菜等浮摊俱已支了出来,鸡鸭鱼蛋也都铺在了两旁,一碗面馆里的鹅原也下了几只蛋,清欢嫌鹅蛋又腥又木,煮着不如鸡蛋香,腌了没有鸭蛋美,说着就要拿出去换几个铜板,被余锦年好说歹说地留住了,并取了两只鹅蛋,做了碟厚蛋烧。

  厚蛋烧是极耗蛋的,鹅蛋个大肉肥,一个顶仨,所以用鹅蛋来做倒是感觉很是超值。他将取来的两枚鹅蛋磕在碗中,加入一匙糖、小半匙盐——糖盐比例是看自己喜吃甜口咸口,余锦年按照惯常的口味调完了,才忽地想起季鸿不爱吃甜蛋的事情来。

  算了,他嘀咕道,大不了再给季鸿单蒸一份别的。

  筷子搅拌得蛋碗中微有一层蛋沫,之后在锅中刷薄薄一层油防粘,便可以下锅煎蛋皮了。这时候要掌握好火候的,火不能旺,油须得少,蛋皮才能慢慢地胖起来,这样凝固后一层层折叠过去时才会显得饱满匀称。

  最后切段摆盘即可,可据口味蘸食桂花酱、玫瑰酱又或者虾酱。

  将蛋烧端了出去给清欢穗穗们做早点吃,他又折回来,单给季鸿做蛋壳蒸。

  蛋壳蒸顾名思义,就是将蛋放在蛋壳里面蒸的,只不过这蒸的内容又有些花样。他另敲了一只鹅蛋,只是这回蛋是从尖顶上那头慢慢敲开的一个圆口,将蛋液倒出来,尔后摘了一朵胖香蕈、一块骰子大的瘦肉、两粒小虾仁,都斩成末与蛋液搅拌均匀,用几滴黄酒、一匙盐调味,又撒六七个花椒在里头,为的一是除腥二是温煦。

  再将拌好的蛋液灌回蛋壳里头,用一小段掏了瓤的甘荀做底座,竖在上面蒸熟便是。以季鸿的食量,这一枚鹅蛋就足够喂饱他的了。

  蒸好的鹅蛋远看仍如整蛋一般,探头往里瞧了,才能发现里头的别有洞天,用小匙再一掏,更是能吃到里头一种种的鲜物,虽说本质上与蛋羹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但是瞧着新鲜,吃着也更有意思些。

  若是自己来吃,余锦年定是懒得搞这些乱七八糟的花样,但一想着是要给季鸿做,便打心里升起无限的热情来,脑子里总是能蹦出千千万万的法子来哄他一个开心。

  余锦年捧着一颗鹅蛋蒸,蹲到正在井边漱口净面的季鸿跟前,偷笑道:“你品品,她们都没有呢。”

  彼时季鸿脸上还挂着水珠,是一大早余锦年专门起来给他烧得洗脸用的温水,在阴凉的天儿里冒着丝丝白气,因为有水顺着额头滑下来,挂在睫毛上,他不得不眯起一只眼睛去看少年手中的东西。

  那睫毛似墨般,微微翘着,娟秀得要命,简直不像是一个大男人该有的东西,且因刚睡醒,还显得有些凌乱,余锦年心里嚷着遭了遭了,手却控制不住地上去撩了一把,跟摸羽毛似的,只是小心翼翼之外又多了些莽撞。

  睫毛上挂的那珠水就这样到了自己的食指指弯上,像是滚在荷叶尖儿上的露水,余锦年愣愣地看着。

  余锦年觉得指上烫,脸上烫,心里烫,哪儿哪儿都烫,可是抬手摸一摸,又都不热,就好像是……心里跃跃欲试的那股冲动得到了令人期待的反馈,又好像是有根线将他这块年久失修的老电池串起来了,正负相接,呲呲地蹦着烫手的火花。

  他好险将手里的蛋捏碎,幸亏季鸿手快,将鹅蛋抢出去了。

  吃过早点,又吩咐了清欢准备开店的营生,他们便直奔早市去买羊羔肉,因为之前便说要蒸羊羔酒,总不好一拖再拖,便撞个日子出来买,只可惜这个时辰肉行正下板磨刀,尚未见血,他只好先与羊店老板定好了八斤肥瘦相间、连骨带肉的羔羊子,便与季鸿转脚先去了隔街的果子巷瞧瞧。

  果子巷里蔬果居多,也有卖小点心的,但都是小作坊铺子,比不得城东那些糕点甜菓铺精致贵气,但大都实诚,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装饰。

  走到路上,听到有人扬声叫卖“旧菓子”。

  余锦年闻声看去,见是两个高大壮实的哥儿,眉眼却贼,一个三角眼,一个糟鼻头,脖颈都晒得黑黢黢如铜一般,其中一个卸下肩上的担,寻了处墙角蹲下开嗓:“卖旧菓子咯!诶,来点儿旧菓子么?”

  有人过去问:“是哪儿的?”

  那壮哥儿小声道:“春风得意楼的金铃炙!昨儿个卖剩的,人家业大说不要了,我婆娘便讨赏了来,这不,便宜价儿卖给你们过过瘾!”

  是有这样的生意的,大酒楼阔派,隔了夜的茶点菓子便不再卖,有的赏给了下人,有的则直接碾碎了进泔水桶,于是便应运而生出了这样一种生意——卖这样菓子的担郎摊女。这些点心大多放个四五天是没有问题的,于吃上倒是没什么大碍,顶多口感上次些,而且比新点心便宜太多,只因着是隔夜点心,时人便戏称其是“旧菓子”,买者也多是胡同巷子里的穷人,为的是过过富人的嘴瘾。

  两个小哥一说是春风得意楼的金铃炙,便立马拥了一堆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