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68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今日这船商又来偷看余锦年,听着众人这般说话,还以为这家小哥儿惯是那种轻浮人,便以点菜名义将余锦年叫了过去。

  余锦年只想着快些去找季鸿说话,语气也就不太欢畅,问道:“客官要点什么?”

  原本只是想近距离舔食一下少年美色,没想到声音也这般脆朗,船商美滋滋地回味了片刻,心里也净是想到些淫画秽景,飘飘然仿佛已经将人弄到手了。

  再一抬头,又瞧见小老板颈上红红的一坨胭脂色,这才上午就满身酒气,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郎君,指不定夜夜在谁胯下承欢呢,定也是那种能用钱财垄骗到手的便宜货。他心下大喜,嘴上也就没了遮拦,偷偷望着少年圆润俊俏的脸蛋,笑嘻嘻地要去摸人手,道:“这是在外头受了什么委屈?要不到阿哥怀里坐坐,阿哥暖暖你的心!”

  余锦年惊得向后一躲,叫那船商抓了个空,回过味来喝斥他道:“放什么不尊重!”

  那船商也怒了,横眉竖眼地指着他说:“你这小骚皮,莫要做了那婊子还要立牌坊,哥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开这破店能得几个钱?”他伸脚踢了踢腿边的凳子,嫌弃地啐了一口,又色眯眯道,“你晚上让我弄弄,短不了你吃喝,还给你买簪子戴。”

  余锦年又气又笑,气是气这人满口污言秽语,笑是笑这人来闹场子竟是为了姿色平平的自己,而不是那个绝世风华的季美人,简直是奇景一桩。

  清欢撩起袖子抄起扫帚,就要去与人干仗,被余锦年拦了下来,很无所谓地说:“什么香的臭的也值得你动手。”他自己也懒怠与这种人多说话,吩咐过清欢去做些别的事,便扭头就往后院去——才掀开隔帘,就撞见一脸森寒的季鸿,也不知是从哪句开始听的,总之眸中诡谲非常。

  他似乎是朝谁使了个眼色,余锦年忙回头去找,只见食客当中站起一个披蓑戴笠的陌生身影,先前从来没在这儿吃过东西,很是挺拔,腰侧鼓鼓囊囊,似半遮半掩着什么东西,那人起身后将面钱拍在桌上,便一言不发尾随着船商走了出去,瞬间湮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了。

  余锦年再回过头来,季鸿依然面皮淡薄,转身往屋里去了。

  他黯黯心想,可能只是自己的错觉罢,毕竟季鸿是离家出走来的,在这里怎么会有熟人呢。

  余锦年边揣摩着边走进厨房,当头又被吓了一跳,清欢听他大惊小怪的,忙跑来问怎么了,见他指着挂在厨间梁下的一只大火腿问道:“这哪里来的琵琶腿?”

  清欢说:“忙得忘了说,正是早上年哥儿你出门以后,三个小娃娃给抗来的,哝,好像还是那个人送的,字条儿还在上头沾着呢!”

  余锦年摘下琵琶腿上一张纸条,果不其然写着“谢余先生”四个字,这人三番四次地送了好几回东西,却从不露面,倒是叫余锦年好奇死了,他将那纸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什么新线索来,于是忍不住问道:“也没说送礼的长什么模样?”

  “这倒没细说。”清欢摇摇头,“不过我偷偷跟着去瞧了一眼,看见他们几个跑回去跟一个人说话,太远了也没瞧清到底什么模样,只看着也是个半大少年。”

  这就奇怪了,余锦年实在想不出是谁。

  他自来随遇而安,既然人家送了,左右也不是什么万分贵重的东西,便暂且吃着,大不了到时再还人钱财就是,说着便围着这一整只火腿转了一圈,用刀割下了一块,摆在案上剁碎。

  火腿是腌物,从宰猪、盐制,到风干、翻晒,好的火腿前前后后少说要经过数十道工序,这选猪也是学问,须得大而有料,骨细肉精,皮薄肌实的猪肉才能熏出嫩而不油的好腿来,其中熏制的风堂、火气,乃至所烧得柴火都有很大的讲究,据说精贵的人家还会专门买“茶腿”来吃,届时取红嫩处细细切片来吃,风雅得很。

  这么一只火腿从挂梁熏晒开始,半年方成,也算是肉中大件儿了,平日季节虽也不乏有高门大户买来食用,但火腿此物,还是在冬季寒风飘摇时候,拥着火炉就着烫酒来吃,才最是有风趣,寻常百姓也唯有过年祭祖时方能从熏肉行切得一两块过过嘴瘾,像这么大一整只琵琶腿,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

  他将切下来的火腿剁碎了,用葱末搅拌成馅放在一旁,又取上好的猪扁担肉锤软了,片成寸宽的薄薄长片儿,先用调料腌上一会儿,这时便打上一颗蛋,掺搅上玉米粉。

  之后起锅烧油,将腌制好的扁担肉片卷上火腿葱馅,在蛋糊液里滚沾一圈,就放进锅里油炸。这般炸物多是炸两次才好,才能既使其中裹物保持鲜美,又能让外头表皮酥脆。

  炸好的肉卷色泽金黄,外酥里嫩,而各个又只有寸段长短,两口便能吃得肚子里去,若是大肚汉,一口塞两个都不成问题,因此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寸金肉”。

  出锅的寸金肉在盘子里摆作菊花形状,撮上一抔芝麻,可谓是香气四溢,咸美非常,且这一口咬下去,外面蛋液脆皮的酥、中间扁担肉的嫩、里头火腿的浓,都一齐在齿间化开,若是口重,再蘸上各类咸甜酱,又是另一种风味。

  捡出几个留给自己的,剩下一碟便交给清欢她们去馋嘴。

  之后余锦年又烧了道佛手白菜,单给屋里那个开小灶,那位贵公子是惯好吃些清淡素雅的东西,肉类都用不下太多,如今又被他给气着了,怕是更不愿意吃这寸金肉。不过出于对季鸿身体的考量,余锦年又不喜欢做纯素菜,总是想喂他多吃些肉,好长胖些,便另做道似荤似素的菜,来哄人开心。

  佛手白菜没什么难的,就花哨在造型上罢了。

  其实是将当即鲜物,诸如乌耳、冬蕈、虾仁之类,与肉末一同剁碎了,以各色酱、豉调料拌做馅,一小团一小团地绕着碟子摆一圈,再将白菜划四五刀,切成佛手形状铺在肉馅上头。

  这白菜要取里头鲜嫩的那层,菜叶与菜白各占半,这样划出来的“佛手”才能够好看,然后将整张碟上笼屉蒸个一盏茶的时间即可。

  余锦年为了让这菜更丰富一些,还将自家做的米豆腐切成小块,下锅炸了来摆盘,最后浇上芡汁。

  当他端着两道菜推开自己房门时,竟赫赫然看见季鸿正在房中饮酒,脸颊都已经红潮潮的了,也不知背着他独自喝了多少进去。

  那可是娄南烈醇劈震春,比之余锦年先前自酿的荔枝酒可不知要浓多少了,季鸿就连荔枝酒都消受不起,怎的今日竟吃起这酒来!

  余锦年吓得将食盘放过去,伸手挡住他,诚心诚意地道歉道:“我不就是与人吃了几口酒,你可犯不着将自己灌醉。阿鸿,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不敢。”

  “我只是尝尝,究竟是什么酒让你那般流连。”季鸿抓住他的腕子,将人带到自己身上来,说话间满是浓郁酒香,他饶有兴趣道,“你仔细说说,到底是哪里错了?”

  余锦年坐到他腿上,颇有些不自在,但认错的态度极其端正,更何况他辛辛苦苦做了这两碟菜就是为了讨好季鸿来的,和人腻歪久了,如今是连一分一毫的冷落都受不得,他抿了抿嘴角:“我不该与你约好了要早早回来,却还留在别人家吃酒。”

  “小酒鬼,你还委屈了,嗯?”季鸿一指揉开了他紧抿着的双唇,又伸手去拿酒盏,喂怀里少年饮下了,才慢慢说道,“可知你迟迟不归,我在家会如何担心?”

  “我现在知道了!我自罚三杯,你就不要生气了。”余锦年说着便倒上了酒,痛痛快快地饮净了。

  劈震春是难得的好酒,在严荣那飞雪迎春亭里,他就被这酒香迷住了,但碍于是在人家院子里,总是有些不舒服,这回是在自己家,又有季鸿陪着,即便是醉了也不怕,他终于能够畅爽地过过酒瘾了。

  “认错这样快,我看你只是想喝酒罢了。”季鸿话是这么说,却也没阻他,像是浓酒化开了心里的冰,遂也无法一直保持住脸上的冷峻了,眼中渐渐染出些缱绻笑意来,半撑在几上,一边夹着碟中的佛手白菜来吃,一边欣赏少年饮酒。

  喝得起兴了,又觉得单吃酒没什么意思,余锦年跑去厨间抓了一大把竹筷,在床榻上架起了一张小矮几,便拉着季鸿上了床。两人各守着一边,余锦年要教他一种新游戏,叫撒棒,便是将一把竹筷随意地撒在桌上,两人各自来抽,只准碰自己选中的那根,若是不小心碰了其他的竹筷,则算作输,要罚酒一杯。

  他也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玩法,但从季鸿一脸迷茫的表情来看,应该是没有听说过的。

  余锦年没来由一股得意,很是大方道:“你先。”

  季鸿心甘情愿中他的圈套,果然第一支筷就输了,余锦年心中还有些数,没浑到真的要把季鸿灌死的地步,便只让他稍微沾沾口意思一下,毕竟做游戏,若是滴酒不沾就不好玩了。

  两人你一支我一支玩得起劲,竟是将前头的生意完全忘了。

  清欢见他们方才进门时脸色奇差,此刻又双双闭门不出,还以为他俩是闹了什么别扭,正在屋中化解,于是也不敢去打扰。这般阴差阳错的,竟是光天化日的,白白放了他们二人一个假。

  这撒棒的游戏重要的就是要集中注意力,如今饮了酒,手上晃悠,竹筷自然抽不稳,这竹筷抽不稳,又该罚酒,结果就成了一个死循环。那一壶劈震春很快就被他俩喝的滴酒不剩,而季鸿虽说每回都只是抿一小口,看着不起眼,却架不住输的次数多,实际上也吃了不少酒,整个人都呆呆傻傻的了。

  “没、没了?”余锦年捧着白葫芦瓶仔细地看了会儿,两颧红扑扑的,舌头都大了,还觉得有些不尽兴,他将空掉的白葫芦塞给季鸿,不开心道,“这个……给你。”

  季鸿乖乖捧着葫芦,认真地盯着余锦年看,若不是余锦年见识过一次他酒醉后的模样,是压根想不到,原来冰山来客季公子,也有这样乖顺的一面。

  余锦年逗着他玩了一会,突然想起什么来,又醉醺醺爬下床,钻到了床底下去。

  没多大会儿,就提着一小坛酒冒了出来,兴奋道:“我又有酒啦!”

  季鸿摆摆手:“不喝……”

  结果被余锦年三言两语一哄,又灌了两盏下去。

  两人都不知道自己醉了,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舌头都转不过来,还犹自摇头晃脑好似十分清醒一般,季鸿已经撑不住了,趴在了矮几上,睫毛似小扇子般忽闪忽闪,直挠得余锦年心里发痒,他也凑上去与季鸿对着脸趴着,抬手摸了摸。

  季鸿微微阖起了一点眼睛,突然问道:“如何叫做‘弄弄’?”

  “嗯?”余锦年一下子没听懂,“什么?”

  季鸿重复了一遍:“那人,说要让你给他弄弄……”

  余锦年这才反应过来,被他这问话惊得有一瞬间醒了酒,但也不过片刻,这清明之意就重新被酒气掩盖住,且渐来渐浓,云蒸雾绕之间,浓艳酒香肆意蒸腾发酵着,而与之一同氤氲的似乎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且愈演愈烈,大有将两人团团包裹之势。

  ……

  一番闹酒后,两人双双醉去。

  第二日,余锦年醒来,头疼欲裂。他低头看了看身旁的男人,倏忽是被炭火烧了脚似的滚下了床,还险些被洒落在脚踏上的竹筷给滑到。他匆慌地套上鞋子跑了出去,拿冰凉井水好好洗了头脸,之后便躲在厨间,似个偷吃了灯油的老鼠,谁喊也不肯出去露头。

  待日上三竿,余锦年自觉再躲下去实在不是个办法,便只好熬了醒酒汤,巴巴地去找季鸿赔罪。

  然而他直等到午时过半,醒酒汤冷了又热,温了再凉。

  季鸿还是没有醒。

第70章 小柴胡汤

  余锦年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忙将醒酒汤放在案上,爬上床凑近了观察季鸿,只见他闭着眼睛,呼吸微促,眉心不自觉地轻轻皱着,嘴唇虽红却毫无湿度,像是晒干了的胭脂纸。

  他轻轻拍着季鸿肩膀,小声唤道:“阿鸿,阿鸿?”

  季鸿眉头紧锁一阵,过了会儿才缓缓睁开双眸,昏昏沉沉间,见眼前是一张清丽的少年脸庞,便若有似无地“嗯”了一下,伸出手来摩挲着覆在少年手背上,紧接着又困极了似的闭上了眼睛。

  “哪里不舒服?”余锦年一手反握着他,另一只手探到衣领当中去摸季鸿身上,初扪觉得灼手,再试却又不高,像是身体里有个小炉子在慢慢蒸烤,泛得皮肤一层薄薄的潮红颜色,他将男人衣领拽整齐了,“阿鸿,起来喝两口水再睡。”

  季鸿此刻浑身疲乏,纵然口中干苦,也不愿意起来动弹一下,于是闭着眼摇了摇头。

  “你病了,得听大夫的。”余锦年不容他辩解,快步去厨房斟了一碗温水,兑上两匙蜂蜜,蜜是槐花蜜,清爽甘甜,是蜜中润燥清热的上品,且又能够护胃,他端着蜜水回到房中,将季鸿扶起来倚靠在自己身上,才一匙一匙地喂他饮水。

  见季鸿只是抿着嘴沾了沾匙边,似乎是嫌弃太甜,余锦年哄他道:“是槐花蜜水,多少喝些。”

  季鸿执拗了几许,才勉为其难地张开嘴,一口两口地慢吞吞喝了半碗。

  喝完也不急着躺下,就斜靠在少年怀里,侧脸依在余锦年胸前,闻到淡淡的一股米粥香味,他往日最喜少年身上的这股温暖平和的味道,今日却觉得隐隐有些腻味,腹中很是不舒服,但他仍旧依恋少年的温度,即便喉中干呕之感愈盛,也不肯松开。

  余锦年搂着他,低头看着,这人一贯姿容卓越,今日病了,脸上有了些好看的红色,连眼皮都被热气蒸出了淡淡的粉色,颜色浓盛,让他忍不住想起一个与季鸿绝对不登对的字来——“艳”,真是人比花艳。但也因如此,余锦年更加内疚。

  早知如此,昨天就不会带着他喝那么多酒了。

  劈震春是烈酒,本就容易醉人,他还糊里糊涂的翻出了那坛加了料的胭脂醉来吃——吃胭脂醉的都是些什么人?浪荡公子,纵横欢场已久,一坛胭脂醉算得了什么。

  只余锦年全然忘了那酒里强肾壮阳的药材对此时的季鸿来说,就像是釜底平添的一把干柴,他还受不住那样浓的药劲儿,再有霹雳春加持,更何况他俩还白日宣淫,到了夜里又宣了几次,也怨不得这一夜下来,各种缘故加起来,直接就将他烧沸了。

  想及昨日的混事,余锦年不禁面皮发热,从医多年来他也不是第一次摸别人的东西,但只因这回摸的是季鸿,就无端生出些羞涩意思来,至今日,手心尤觉滚烫。他看着季鸿潮红未散的脸颊,伸手撩了撩散落在他脸前的碎发,小小声问:“是不是很难受?”

  季鸿只觉眼皮烫得睁不开,也不想让他担忧,又摇了摇头,随即脑袋一侧,将少年的手掌压在了下头。

  感觉到男人干热的呼吸喷洒在自己手心里,余锦年烫得四肢百骸都忍不住打着激灵,却没忍心将手掌从他脸下抽出来,只巴巴地找话道:“可能起来吃些东西?”

  季鸿道:“不想吃。”

  “那就睡罢,睡一觉醒来再吃。”余锦年摸摸他的额头,又补充道,“我陪着你。”

  起先季鸿也只是靠在余锦年身上打盹,毕竟他也不算轻,怕一直枕着将少年手脚压麻,后来一烧起来,头上晕,心里呕烦,也就顾不上这些了,很快就掉进了茫茫黑梦当中。

  余锦年早先就将店里事情料理好了,此时外头有清欢看顾着,他也就不着急生意上的事,安心下来在屋里陪着季鸿,看他冷了热了还给人添衣加被,约莫在屋中耗了有半个多时辰,季鸿也睡熟了,他想着让人干烧也不是那么回事,这才小心翼翼地将男人放在床上,把过脉后掖好被角,蹑手蹑脚地出去。

  刚带上门,就遇上来找他的清欢。

  “年哥儿,你可出来了。”清欢疑惑地探头瞧了瞧他们的房间,“怎么,季公子还没起来床?”

  余锦年不好意思说季鸿究竟是为什么病的,只含糊说:“昨天吃多了酒,烧起来了,让他睡会罢。”他想起来问清欢,“你找我有事?”

  清欢忙道:“哦,方才来了个人,说想来我们这儿做工。那人很是健硕,我瞧着不错,便叫他在前头等着,说请我们老板出来看看。”她说着低头一笑,还重复一次,“真的不错,人也周正……”

  余锦年点点头,跟着清欢走到前堂,果然瞧见一个男人等在柜前,面阔硬朗,肩后背着顶粗旧的箬笠,一身的黑,站得笔直挺拔,且个子高,束高发,远远瞧着像是一棵直耸入天的大白杨。

  像个侠客,器宇轩昂,不像是伙计。

  见此人物,余锦年回头看了眼站在自己后头的清欢,片刻笑起来:“看来我们清欢姐姐也动私心了呀!”

  “年哥儿你说什么话!”清欢气得锤了一下他的背,又偷偷瞄了那人几眼,嘀咕道,“我没说错呀,是周正的呀……”

  余锦年笑得摇摇头,走了过去,他瞧这人有些眼熟,一时之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便只好暂且放下,先自柜上腾出笔墨来,板正地写下了几味药材——柴胡、半夏和党参,并黄芩和炙甘草,正是剂小柴胡汤。小柴胡汤乃是少阳之奇方,其和解少阳,扶正祛邪,治往来寒热、胸胁苦满、不欲饮食、心烦喜呕,“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妙的是,小柴胡汤还有解酒疏肝之良效,不论是酒前还是酒后,俱有妙用。

  他又反复斟酌稍许,才将方子交给清欢:“我的清欢姐姐,你去将这些药抓来,务要仔细,是给阿鸿吃的。”

  那箬笠男子忽地一动,面上有些焦急之色。

  清欢看了那人几眼,才拿着方子去了,走时还若即若离地拿袖子蹭了男人一下,待清欢走后,余锦年才朝那人挥挥手,叫他随自己到后院去。

  到了后院井边,余锦年便拿出一块瘦肉来,从井中舀了清水来冲洗,又取麦冬、百合、干莲子各一把来,放在碗中浸泡上,准备待会儿炖一道宁心去热的百合麦冬汤给季鸿吃。

  他蹲在此处洗肉,间隙抬抬头,细细打量着这个男人,从衣冠到穿着,从面相到站姿,还有半露出来肌肉硬实的小臂——这目光倒不像是招伙计了,更像是选女婿,挑剔得很呢。

  说实在的,既然清欢喜欢,这人又像是有一把力气的,怎么说他都该把人留下。然而看此人风度,也不像是穷人,余锦年丝毫不觉得这人有什么做工的必要,更像是有什么目的来的,而且单单洗肉这会子功夫,那人就朝他房间看了好几眼,怎么看怎么都是不怀好意来踩点的贼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