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77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这可就……

  姜秉仁是怀揣着满腹期盼而来,他顺心如意太久了,想要的东西鲜少有得不到的,得到了又鲜少有能再失去的。他就像是一根拔入青天的笔直小松,蓄势待发,春风得意,石星却成了他节外生出的那一捋歪枝。他起先不想要,恨不能将这枝剪去,后来渐渐看这枝顺眼了,却又悄悄摆在心里欣赏,不屑去夸,还时常褒贬。

  左右这枝是长在他身上,还能自己把自己砍了去不成?

  还真就奇了,这枝就这么狠的心,咔嚓一剪子,扑进了脚下层层叠叠的雾瘴里,再也瞧不到了。

  最后的祈愿落了空,姜秉仁心里的委屈再也按捺不住,悬在眼眶里的小豆碎下来,却又不是方才在店前那样故意引人注意的嚎啕,而是不出声的,紧紧抿着嘴,用力往回憋,可是泪花儿哪能这么容易憋住,一旦断了线,就只能噼里啪啦前赴后继。

  这小模样,心都碎啦!余锦年手慌脚乱地扯自己袖子给他擦脸,半晌才想起来袖子脏,擦眼睛委实不合适,恰好季鸿体贴,抽了条软绢出来递给他。

  人说女子是水做的,余锦年看这位姜小少爷也差不离了,径直坐在一碗面馆前堂哭了小半个小时才止住,要说之前嗓音只是有些欠润,那这回可真就像是在砂砾里滚了一遭,说话时仿佛喉咙里裹了一团沙子,他垂头丧气地站起来,魂不守舍道:“我走了。”

  “别走了。”余锦年下意识说,他心坎子软,见人这样恍惚,怎么放心得下,“你上次不是想睡我的床吗,今天给你睡,就歇在这罢。”

  姜秉仁低着头往外走:“那你们就没地方睡了,我反正都不讨人喜欢,还是走罢。”

  怎么就突然懂事了呢。

  余锦年拉了下他,没拉住,就被那小少爷挣脱了,眼看他走进了扑朔夜色中。可看那去的方向,好像也不是春风得意楼,他生怕姜秉仁要做什么傻事,连忙扯了扯季鸿的袖子:“怎么办啊?”

  季鸿回头,远远见街道深处走来个人影,他轻轻拍掌,那人影倏忽窜了过来,竟是段明,他吩咐道:“去,远远跟着姜少爷,看着他些,人睡下了再回来。”

  段明领了命瞬间闪去,之后过了老大一会儿,清欢才带着穗穗跑回来,气喘吁吁道:“那木头,怎的跑那么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

  不过她也没深究,兴冲冲地掏出几团丝线:“年哥儿你看,今儿个坊市上来了个卖丝线的,又柔又韧,颜色还好。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个佩刀的绦子吗,上次我用自己的丝线打了一条,不怎么好看,就没拿出来给年哥儿瞧。这回定能给你织一条配得上那把小弯刀的绦子!”

  姜秉仁那有段明跟着,余锦年也就不操心了,人家的事都是人家的,他再劳心费神都是个外人,还是跟自家过好日子才是正理儿,于是转眼就高兴起来,跟着清欢去挑颜色。

  这事之后,余锦年原以为几天半月里是瞧不见春风得意楼的那位小少爷了,谁知打第二天起,姜秉仁过了晌午,就日日来一碗面馆报道,比隔壁叫啼的老公鸡还准时。

  店里腊八粥明明是不赚钱的,也不知怎么的,就在县城里有了些口碑,每天都有人专门来品尝,余锦年是个不够狠心的生意人,玩不来饥饿营销那一手,只好又多煮了几天七宝五味粥拿来卖。

  姜小少爷就每天一碗七宝粥,配一碟酱瓜,在店中坐一下午动也不动,时常滴溜着一双眼睛打量来来往往的食客,直到傍晚店里打了烊才起身离开,有时心情好,也能抬抬贵臀,借着帮余锦年收拾碗筷的理由,钻到后院去侦查敌情。

  可怜见的是,姜秉仁那小肉包子竟然短短几天就瘦去了好几斤,下巴尖了,也因无心打扮,身上整日胡乱套些暗色的衣裳,显得人整个儿细瘦挺拔起来,稚嫩去了二三分,清俊多了二三两,像是一夜间稳重了,眉尖微蹙地握着他那把金丝雪梅扇,还真有了点不可亵玩的贵气。

  据名为跟踪实为保护的段侍卫回报,这位小少爷每晚从一碗面馆离开后,都会走街串巷地寻一遭,绕一个极大的圈子直到深夜,才回家睡觉,却也不是回城东姜府,而是睡在春风得意楼。

  又听在一碗面馆吃饭的食客八卦,说春风得意楼这几日悬了画像在找人,但凡能提供一丝半毫此人线索的,俱能免去当日饭钱。是故这些日子奔去了许多蹭饭的地痞乞丐之流,供些若有似无的假消息,换一顿花天酒地胡吃海塞。

  余锦年算是看出来了,姜小少爷这还是不死心呐,他叹了一声,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夜里睡觉,余锦年跟床上有钉子似的翻来覆去,忽地坐了起来,季鸿无奈地睁开眼睛,看着坐在自己身上的少年,被问道:“石星真没来找你?”

  “没有。”季鸿道。

  余锦年斜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也不另加追问,突然一躬身往被子里钻去,从床榻外远观,只看着床上鼓起了一个硕大的被子包。他躲在里头好一番捉弄,可谓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却是软的雨,热的风,一阵电闪雷鸣直打在季鸿的身上,他伸手去拽少年,却反被少年在黑暗中咬了一口,手掌被啃了一圈红彤彤的牙印。

  可真是跟猫一样,让人又气又爱。

  窗外寒风又起了一回,夜里的雾聚起又散开,渐渐凝成院中井口阶上的一抹白霜,房中小窗被一只无形的手撬开了一条细密的缝隙,撩拨着桌上残存的白烛头。蜡一点一点地融,汗一滴一滴地落,季鸿皱着眉头,视线飘忽在即将被蜡泪湮灭的火光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扑簌一声,光灭了。

  床上的鼓鼓囊囊的茧终于破开,钻出个闷的满头大汗的少年,趴着只露出个脑袋,说是逼问,实则哄骗:“真的没来找你?你好好说,我教你玩个新的。”

  风雨微弱,却尚未停歇,只觉那天还压得人喘不过气,只差一道破空的雷击,季鸿头顶没有辟雨的伞,全在少年的一手掌握里,被任意地摆布。他心中失笑,这算是哪门子的严刑逼供啊,但仍伸出手,也不知拽来了什么东西,去擦少年脸上的细汗,诚实地招供道:“真的没有,但我知他定还在信安县中,没有我的命令,想他不会轻易离开此处。”

  余锦年想了想:“你能把他叫来?”

  季鸿道:“不知。他若刻意躲着,我也没有办法。”

  也是呢,毕竟侍卫也是人,也会逃避现实那一招。余锦年纠结了一会,想着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把那人给诓出来,是是非非到底得说开啊,老躲着算什么呢,他思索着,季鸿深吸一口气道:“余先生,可以松开我了罢?”

  他倒没指望少年说的那什么新玩法,但余锦年却是个言出必行的,既然承诺了,哪有不兑现的道理,再者说,也不能用人家的事来惩罚自家的大宝贝。

  说话间余锦年又躲了起来,季鸿爱抚着少年的发梢,却忽地一记重雷,打得他魂魄四分五裂,手指间一个战栗,生生扯断了少年的几根发丝。

  过了好一阵,余锦年才钻出来,笑吟吟:“好,还是不好?”

  季鸿一脸震惊,盯着少年一双似被胭脂水染过的唇,半晌说不出一个字来,他重重咽了口唾液,五脏六腑都被方才那声雷鸣震撼得涩涩颤动。

  余锦年看他不知是傻了、还是不满意,就是不说话,自己好容易壮实起来的勇气也有些垮台的架势。最可怕的是,越是这么想,他越是心虚,不由垂下眼帘不自觉地舔了舔微微有些肿痛的嘴唇,从被子那头钻了出去,要翻身下床,道:“我,我……”

  屋里很静,怕是一粒灰尘落地的声音都成了巨响。太窘迫了,余锦年在季鸿面前一刻都要待不下去了,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人生第一次就这样尴尬:“突、突然饿了,我去吃碗粥水。”

  啊呸!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提什么吃粥水!

  他要逃,被季鸿一把拽住了袖子,眼睛死死盯着他的嘴巴,惶惶问道:“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余锦年觉得就连衣袖都成了自己皮肤的一部分,被季鸿揪得烫极了,恨不能直接撕下来丢给他,他一面怪自己冲动,一面又怪这人实在太没见识,前怪后怪的径直恼了起来,用力甩了甩袖子,回头瞪他道,“你说真的假的!”

  没甩开,被季鸿死死地拽住了,他不知自己此刻目光有多直白,两人明明是黏得难舍难分的情人,此刻却在指剑相向,用视线互相剐探,剐到心窝,看谁涌出来的血最红最艳。谁先败落?自然是余锦年,因为在他受不了起身要跑的那刻,就被季鸿追下来,锁住了腰。

  银月如水,影子拉长,两人站在地上接吻,季鸿从来没这么失态过,格外蛮横,余锦年两一腿发软,被男人拢在怀里,眼睛向下瞥着,看到几乎贴黏在一块儿的薄影,像两条相互纠缠绕成了一团的蛇。

  季鸿身子骨似乎好多了,最起码这会儿半提半抱着,也没打颤,也不知是不是色壮怂人胆的缘故。余锦年脑子早不在弦上,刚才是他摆弄季鸿,此时轮到季鸿处置他,索性闭上眼,自暴自弃地一个劲往下秃噜,快秃噜到冰凉的地上,又被季鸿一把提起来:“别动,你一动我就受不了。”

  他规规矩矩地抱着余锦年,不过力气大了些,箍得余锦年肋骨疼:“你是不是哪座山头的小妖怪,魅着人把一切都给你。”

  余锦年如获大赦,眨巴眨巴眼睛,皮道:“刚才给的就挺多的。”

  “可闭嘴罢。”季鸿急吸了一口气,不轻不重地打了下少年的屁一股,余锦年这才嘻嘻哈哈地乐起来,不再逗他玩了,老实地被他领到床上靠着,季鸿则去倒了杯茶水。

  余锦年乖乖喝着水,季鸿道:“下次不用……”

  “不好?”余锦年又紧张起来,连水都喝的不是滋味。

  “好。”季鸿声音很低,将水杯接过放在桌上,又反手搂着少年卧下,“只是舍不得……你做那种事。”因为方才一团闹,季鸿有些惫懒地垂着眼睛,余锦年抬手摸了下,很无所谓地道:“我高兴呀!我愿意给你做。而且,你生活习惯好,吃的又清淡……嗯,反正还不错。”

  短短一句话,季鸿来回品味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醒悟过来,他被少年放荡不羁的话语惊的哑口无言,只颤巍巍地抖着睫毛,眉心隐忍着,半天才憋出同样一句话:“闭上,别说话了。”

  不说就不说嘛,余锦年哼了下,仍旧不管不顾季鸿此刻浮躁的心情,径直扎进他怀里去睡。

  ——

  接连几天,姜秉仁倒是没再出现,一碗面馆难得清静了一阵。清欢也打好了绦子,余锦年挑的都是些淡雅的素色,没那么扎眼,他当即就拿出那把小弯刀来,让清欢帮忙给系上,下头挂了穗子,栓在腰间使劲地嘚瑟了一番。

  腰间佩物是自古以来的风尚,早些年朝中崇武,多的是达官贵族佩着装饰精美的短刀剑出行,以彰豪迈爽朗之气,后来这些年,京中又流行起霁月清风款的美男子,是故大多贵公子都改为佩石戴玉,越是清雅的款式越好,京畿地区一时玉贵。一块指头大的雕刻精致的玉器,能抵得上一处深宅豪苑之价,可即便如此,仍不减人们追捧美玉的热情。

  这也是为什么余锦年只能买得起一块成色污浊的粗玉,给季鸿做玉竹簪的缘故。

  余锦年腰间佩上小弯刀,进进出出间晃得上头铃儿叮当,想让人不注意都不成,几个食客说了几句好听又奉承的吉祥话,余锦年就被夸得晕头转向,大手一挥给人打了折。引得前堂怀揣着同样心思的食客纷纷赞美起余锦年的刀来,直把什么想干的不相干的诗儿词儿胡乱地往上套,还有实在不善言辞的,憋红了脸,只憋出一个“神仙下凡才有这么美的东西”!

  若不是清欢及时止损,把自家洋洋得意的小老板连拖带拽地弄到了后厨,径直塞到正在摆碗的季鸿怀里,前头还不知要损失多少钱呢!清欢嗔怒道:“季公子,你管管他呀!”

  余锦年抬头问:“你管我?”

  季鸿视线落到他腰间的弯刀上,便心有灵犀地明白他又干了什么蠢事,却不忍呵斥少年,禁不住笑道:“不敢不敢,是余老板管我。”

  清欢被这两人的一唱一和气得一跺脚跑了出去:“你们快不要出来了!眼珠子都被你们刺疼了!”

  余锦年在后头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客人少了些,余锦年正收拾桌子,打外头进来两个官差,穿着灰蓝色的差服,满口抱怨,两人大马金刀地往面馆里一坐,粗着嗓门喊道:“来一碟响皮肉,一盘烧猪舌,来四个大馒头,再给看着弄碗羹。”

  另一个又叫快些上,他们打了牙祭好去干活儿。

  好在都不是什么费火候的菜,余锦年应下了忙去后厨准备。

  烧猪舌好做,嫩猪舌去了外头的粗皮,斩成肉丁,配些杂菜用酒一渍,下热锅用茴香花椒炝锅出了香味,就将肉丁菜丁用豉汁儿大酱一通快炒,缀上一撮绿葱末即成。

  响皮肉倒是颇费几道功夫,这肉得是连皮带肉的鲜五花,肥不可太多,多则腻,瘦又不可太满,满则柴,红白相间,宽窄合宜,才是做响皮肉顶好的材料。

  肉俱切成一面带皮的方块,先在下了葱姜大料的沸水中焯过,稍稍断了生,再一一夹出来,用黄酒咸酱腌制一会儿,之后涂上小磨研出来的香麻油,串在炭火上烤,时不时看火候再抹一层麻油,烤得变了颜色,皮脆肉红,带皮的那面卷了酥边,便撒上些自配的芝麻盐、小辣粉。

  这样做出来的肉块满口生酥,在齿间咯吱响,咬到芯里,又是嫩嫩的红肉,既能满足人大口吃肉的口腹之欲,又有耐心处置的精致之感,红红白白摆在盘中,撒上白芝麻,端的是一道上得来台面的好菜。

  至于羹,余锦年则切了碎豆腐,用高汤烹了道咸蛋黄豆腐羹,鸡蛋絮与豆腐用高汤快手煮熟以后,便将碾碎了的咸蛋黄撒在上头。咸蛋黄向来有代蟹黄的用法,大概是取其微腥却甚鲜的口味、油黄的颜色,与蟹黄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此做出来的豆腐羹,也难得有了些蟹黄的鲜美滋味。

  三道菜端上去,就连抱怨惯了的官差也无话可说,许是累坏了,一顿饭吃得风卷残云,四个馒头三个菜,一口没剩,吃完了,抚着浑圆的肚皮,与店里年轻俊俏的小老板侃大山。

  这个说:“我瞧老板生得也俏,这几日可莫要晚上出去闲逛,也不知打哪儿来了个采花贼,净挑你们这些面皮白净的下手。”

  那个也说:“是啊,前儿晚上姜家的小公子就险些遭了祸手!也不知道他一个大少爷,深更半夜地何故要在街上行走,竟被那恶人扑了个正着!唉,要不我们也不能这般没头没脑,苍蝇似的满街去搜抓那不法之徒!”

  “快走罢,看这天,估摸着夜里就要落雪。赶紧办完了事,好回家吃酒去!”两人说着,又想起还有要务在身,忙结了账匆匆离去。

  余锦年却惊吓了一跳,姜秉仁这几日没来,却是遭遇了飞来横祸?

  他正担忧着,心想要不要去春风得意楼友情探望一下,谁想说曹操曹操就到,那“惨遭横祸”的姜小少爷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下巴仍是那样尖,但气色却好了,整个人像是吸了水又重焕光彩的海绵,又换回了他那华贵的宝蓝绸衣,带着缀珠抹额、玉带扣,挂着镶金禳银的香囊,可谓是本性难改了。

  姜秉仁走进来,人还没说话,先响亮地“汪!”了一声。

  余锦年踮起脚从柜后往下一看,骇道:“哪来的狗!”

  姜秉仁牵着一只皮毛棕亮的猎犬:“借个地儿,等个人。上一盘肉,要生的,给大黑吃。”

  大黑就是他那条狗,余锦年虽不怕狗,却也谈不上喜欢这龇牙咧嘴的凶东西,去后厨切了块生肉,帐当然记在姜少爷头上,他也不敢走近去摸那狗,远远地丢了过去,道:“你是要等人,还是要放狗咬人?”

  “反正不咬你。”姜秉仁哼道,“那块破石头,当我还真找不着他了?……你坐那么远干什么,还怎么说话?”

  “不了不了,远点好,距离产生美。”余锦年与他隔着两张桌子,死活不愿意过去,姜秉仁也没强求,依旧低头抚玩着自己的狗,“听说你前日闹了点小灾?”

  姜秉仁啊了一声:“你说那个扒我衣服的老流氓?”他轻描淡写地,“刚被我找人打了一顿,扒光衣服捆城外树上去了。现在估计……应该快被发现了罢?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就是狡猾了一点儿。”

  他嘿嘿笑道:“可再狡猾能跑得过我的大黑吗?”

  “……”余锦年看着那条长着血盆大口的猎犬,心下替石星一寒。

  姜秉仁得意道:“不过前天我确实差点遭殃,那老流氓敲了我一闷棍,不过有个混蛋从天而降把我给救了。”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余锦年腹诽。

  两人倒也没有过多的交谈,余锦年忙得很,不似他个大少爷这么闲,姜秉仁则惯例一言不发坐到天黑。余锦年烧好了晚饭,正要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吃,他那极凶的猎犬突然嘶吼起来,姜秉仁眼睛一亮,登时解下了猎犬脖子上的绳扣儿。

  那狗一道黑影似的窜了出去,姜秉仁紧随其后。

  余锦年生怕出事,也追了出去。

  只见那狗紧咬着一人身影撒丫子狂奔而去,那人似没料到有这出,站在原地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可那狗逼近了,他再扭头跑怕是跑不过四条腿的畜生,忙心生一计,翻身上墙,又踏着墙头跳上房檐,动作利落洒脱,可见身手。

  姜秉仁见他要踩着瓦片逃跑,霍然喊道:“石星!”那黑衣黑面的人顿住一瞬,又迈开一步,“你再走一步试试!我再找十条狗,追你到天涯海角!”

  底下的狗狂吠乱叫,上面的人却踌躇犹豫。

  “石星。”姜秉仁仰着头道,“我从童子巷救你回来,好吃好喝供着你,什么都给你了,你却想拍拍屁股就走人,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石星停住了脚,心里一沉,低声道:“姜少爷,是我对你不起,我自知此罪难赎,但也不能就此将错就错。你厌我、烦我,我自当走远,这辈子再不会出现在你眼前。你还小,什么都不懂,是我不该诱你做那种事,待你以后八抬大轿成了亲,儿孙满堂,膝下承欢,便知今日荒唐。那我护得你一生圆满,这就知足。你只当我……不存在就好。”

  他拔腿要走,却听得少年在下头急急喊道:“我要得什么儿孙满堂,要什么八抬大轿!我只要与你的百年好合!和你上得那红花轿,坐得那百果床!”

  石星怔愣住,回头看了一眼,姜秉仁一时情急,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番话来,可说都说了,又不能收回,他又继续剖白道:“我说话是呛了点,不如年哥儿,知道怎么能哄着人心意来。那你看不出来吗,我一个男人,弱得连反抗你的力气都没有?”他越说声音越小,“我不就是、就是嫌疼,摆几天脸色么……再说,你装病骗我,我都没跟你算账了!”

  “你……”石星震惊着,舌头打了结,他哪听过这样热烈的话,亏得他有黑布遮面,才没有仪态尽失,他楞了半天,才瞠目结舌道,“你不是,喜欢余小公子吗……”

  姜秉仁气红了脸:“这是哪里来的屁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