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第133章

作者:浮云素 标签: 美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鱼罐?”莫文远沉吟道,“江河之鱼能否入罐,我却不知。”他印象中常见的罐头都是海鱼罐头。

  淡水鱼罐头,试试吧。

  ……

  罐头需要大批量制作,以莫文远现在搭建起来的鱼塘规模,是万万无法供给的,大量生产,定还要依靠秦蔚山。当然了,现在困扰他们的并不是生产问题,而是如何做淡水鱼罐头。

  鱼的作法多种多样,但他却不保证每种鱼都能为人所爱,而他们的罐头王国才刚刚开始建立,即便是卖,定也是紧着一种卖。

  在莫文远思忖时,走南闯北的小商贩秦百川凭借自己的知识,给了莫文远合理的建议,他道:“鱼罐头便是卖,也定是给北人卖得多,南地多河道,少鱼鲜,有新鲜的吃自然不会买罐头,故而你找北地人问问,看他们更喜哪种口味便是。”

  莫文远一拍脑袋,心道这主意真不错,随即手持纸笔,开始在大堂蹲点。

  客官被莫文远问话,受宠若惊,思忖后认真道:“油水多的。”

  “肉白嫩细腻,得有鱼的味儿。”

  “酱汁?还是白灼的好,清蒸白灼看上去清爽。”

  刷刷刷、刷刷刷,勤奋的莫小远将装订好的本子抄得满满的,夜晚回房,就做了个表格,将店中不同种类的鱼鲜菜名全抄了一遍,大黑羊咩咩咩地唱票,他在后面跟着画正字。

  “咩咩咩。”红烧。

  莫文远画一笔。

  “咩咩咩。”油浸。

  莫文远又画一笔。

  等到月上枝头,所有的意见就归类完了,他看着最后汇总表,摸摸自己的下巴:“还是油浸的多些。”

  即便现在油便多了,植物油的价格并不是很昂贵,也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的,便是殷实人家也是偶尔吃一次开开荤,最多一旬一次罢了,平日里少有,对其的渴望程度就越发深了,故而此次投票结果,也在莫文远的预计内。

  莫文远道:“明日我欲做油浸鱼,你可吃得?”

  大黑羊的脸都亮了,咩咩咩咩咩的:吃吃吃,当然吃!

  只要是莫小远做的,他都吃得!

  ……

  油浸鱼是广州的传统名菜,有粤菜之风味,烧后鱼肉洁白细嫩,芳香无比,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鱼的原汁原味,口感清淡。

  做法也不困难,无非是把鱼放入加个色大料的高汤中炖熟,随后捞出来,再在鱼背上浇一碗热滚滚的油。

  鱼腹浇之法源远流长,当年专诸以鱼肠剑刺王僚时,剑就藏在浇了热油的鱼生中,在那时代,此法烹饪出的鱼是顶美味的。

  能经过千百年历史考验的烹饪方法,都很有两把刷子,莫文远站在灶台前,一边冷酷无情地剔鳞去内脏,一边想到。

  他的左前方是一口大锅,香气从锅盖边缘的缝隙飘出,盈满房间,灶上是好不容易控制住的细细的文火。此刻但凡来人,都会发出一声赞叹“嚯,好香的鸡汤!”

  先前便说过,油浸鱼是要在高汤中烫熟了,鱼好不好吃,有没有腥味,全看这一锅汤熬得好不好,简陋些的店铺,都是直接炒葱蒜再兑水熬汤,莫文远偏不,他侍弄一锅精细的鸡汤,将其作为高汤的底料。

  一口大铁锅又上另一灶台,葱姜加油爆炒,再倒入料酒和高汤,收拾好的鱼被下进锅里,直接用文火煮了。

  鱼肉本泛淡红色,随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变白,最后变成了嫩嫩的乳白色,近看似乎能闻到鱼肉浅淡而细致的香味。

  鸡汤是淡黄色的,表面浮油花,伴随着红蓝色的小火,被细细地剁进汤中,同鱼肉捏合在一起,料酒葱香的味儿更加浓烈,尤其是葱香,像是爆破的炸弹,充满了破坏力。

  捞出来的鱼盛放在大盘子上,细碎的葱花在鱼肚子上垒了厚厚一层,,此外还有胡椒粉茱萸。滚烫的豆油被浇在鱼腹上,伴随着“滋啦滋啦”油点子飞溅声的,是鱼纯天然的鲜美气息。

  大黑羊已变成人形,竹筷子不知何时到他手中,羊是会吃的,最精华的并非是鱼腹部肉,而是接近头部的一块,那肉的滋味已不能用柔嫩来形容了,仅比豆腐凝实一丝,是鱼的精华,他小心翼翼把这块肉挑出来放入口中。

  嫩!香!滑!

  绽放在舌尖的美好触觉让他失去了语言能力,鱼肉之平滑不比豆腐少,入口即化,油水腐蚀了鱼皮表层,渗入肌理之中,植物油的香气并不很浓,去能激发出葱姜蒜之味。

  总而言之,这是一道香味浓烈,油水很多,又充分体现鱼肉特点的菜。

  鱼肉被放在罐头中,再一次烧开,罐头密封,即将风靡北方的油浸鱼罐头就做好了。

  ……

  在解决了江南鱼罐之事后李三娘便准备离开,但莫文远却有一话非跟她说不可。

  三娘看莫文远欲言又止,便道:“你有何事?”

  莫文远嘴唇动了又动,鼓起勇气道:“阿娘,我有了可心人。”

  哦哦哦哦哦哦!李三娘睁大了眼睛,一双盈盈美目中泛出光彩,她急切道:“是何人?”

  但问道人莫文远却支支吾吾不说话了,他心里不断盘算,即便是开明如同李三娘怕也是不能一下接受自己同羊在一起的事,但他并不希望自己和羊一辈子含含糊糊,关系不被家中人所知,所以也要先铺垫几次,等到时机成熟再坦白。

  想不到李三娘看他模样竟然会错了意,一脸意味深长的笑容道:“果然是天上的哪位仙子?”

  莫文远:emmmmmmm,说的也无甚大错,就是性别不是很对。

  一时沉默让三娘想的更多,沉默半晌发出一声叹息:“我从来就知大郎不凡,看不上人间的鲜花野草也是常事,然跟仙子一同,聚少离多,如同银河两端的牛郎织女,大郎你可省得?”

  莫文远虽想说他与羊日日见面,片刻不离身,眼下却并非好时机,故而他将一切话咽回了肚子里道:“我已有所觉悟。”

  “如此,阿娘便无甚话可说。”

  莫文远忍不住给已生华发的三娘一个真情拥抱。

  “谢谢你,阿娘!”

  ……

  抓住春天的尾巴,在田地里种下来自占城的稻谷。

  与泰国香米不同,占城稻的口感完全没有可取之处,买到店内的那一袋大米就是例子,莫文远吃了,还没本土的大米好吃。

  不过他的眼光并不仅仅着眼于好吃与否,来了这普通百姓生活质量低下的年代,在做美食的同时,莫文远也不免想到那些食不饱腹的农民。

  相对落后的技术,尚且没有完善的品种,还有各种天灾人祸,让贫困地区的百姓依旧处在饥饿之中。

  莫文远时常琢磨,怎样以自己的微薄之力给百姓们做出贡献。

  土豆、玉米还有山芋是没有的,他们还在另一块大陆,但是与东土接壤,甚至算是大唐附属国的占城却能搞一搞。

  据说在明代的时候,半壁江山的稻米都是占城稻。这种稻谷早莳、早熟、耐旱,与晚稻配合能成双季稻,令谷物产量大幅度增加。

  莫文远看已种得满满的试验田,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

  哎,就指望传说中的占城稻能够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了。

  ……

  大兴善寺内,菩萨正在吃水果罐头。

  罐头确实是一种好东西,不仅能够存放肉和菜,就连水果也能保存。

  就像他现在吃的荔枝罐头,香甜可口,鲜嫩多汁,除了价格贵些,并无太大问题,但他行走人间界多年,私藏颇丰,荔枝也能买得起。

  谁知他正在细细品尝荔枝的美味,一羊头却忽然从窗外探进来,发出一连串急促的“咩咩咩咩咩”。

  菩萨菩萨,我要跟小远单独出去玩了,你说去哪里好?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观音菩萨发出一连串惊天动地的咳嗽声。

  他吃得太大口,竟然被荔枝的汁水给呛到了!

  菩萨欲哭无泪,荔枝水,从他的鼻孔中喷出来了!

第100章

  饕餮:我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约会方式, 就是找莫小远在野外吃炙肉。

  他猎捕,莫文远炙烧, 两人合作, 亲密无间, 背后的惊涛骇浪、乌云盖天、电闪雷鸣宛若盛大剧目背后无关紧要的布景板。

  蠃鱼在海平面上跃动,头越过水线, 划出完美的弧度,尾巴随意一摆, 再度落入水中,激起滔天的浪花;不知名的鸟妖在云层中翱翔,海燕都不如它来得慷慨激昂,然而在向暴风雨宣战的鸟背后, 还有一头羊, 拽着他前进。

  大黑羊:飞快点!再慢,再慢就吃掉你!

  海岸边陡峭的山坡上,矗立了一口巨大无比的锅, 锅下以柴火堆砌起一座小山,火焰在柴的顶端,熊熊燃烧。锅中, 煮沸的开水正在翻滚,一个接着一个气泡此起彼伏, 发出“咕咚咕咚咕咚”的声响。蠃鱼的部分身体随着气泡的上升,起起伏伏,汤的颜色为浅淡的黄色, 牛尾汤特有的清淡香气,随风钻入在场人的鼻孔中。

  莫文远站在空地上,手持刀具,他眯起眼睛看天空中一面倒的战役,等待鸟被羊拽到地上。调味料与烤架已经准备好,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只见羊铁蹄一踏,鸟妖便似断了线的风筝坠落地面,莫文远以沸水烫毛,开腔剖腹,将大鸟迅速料理之。

  他边动作边口称罪过,一身功夫法术都是慧智所教,慧智师父教他本是为了让他有自保之力,再降妖除魔帮助世人,哪里想到他妖是降服了,方法却很不一样。

  哎,只望师父切莫怪罪于他。

  师父能不怪罪于他吗?

  慧智师父怪不怪罪还不好说,但本体的观音菩萨简直要抓狂了,他难得回日南海普陀山,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为何?为何他们会在此?!”

  普陀山与莫文远距离甚近,菩萨又耳聪目明鼻子尖,他眼看着升腾的,竖直插入九霄的炊烟,又听见了油花噼里啪啦作响的声音。

  最要人命的是飘散在空气中的烤肉芬芳……

  孙悟空一边吃烤串一边幽幽开口:“不行啊,菩萨,出家人不得犯戒,荤食只可闻,不得吃。”

  “更何况,莫大郎与饕餮情定于食道,此时鱼肉合鸣,汤肉飘香,万万不可打扰他二人。”若非此,他就腆颜讨要吃食了,而不是边闻烤鸟的香气,边吃肉串。

  在孙猴子心中,此法与画饼充饥类似。

  菩萨沉默了。

  后世人说得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灭亡前,想他观音菩萨也是参加过封神之战的神仙,即便面若好女,也有血性,所以他理所当然地爆发了。

  净瓶脱手而出,以违背重力定律的超高速直线向孙悟空的脑门砸过去。

  观音菩萨:今天我就告诉你,什么叫做我!佛!不!慈!悲!

  孙悟空用牙齿叼住肉串一端,顺嘴一撸。

  孙悟空:打架前不能浪费食物,更不能浪费莫大郎那儿传出来的香气!

  ……

  夏天的田地是很好看的,站在高地,居高临下,能看见纵横交错的田畴。成熟稻的颜色,同金灿灿的麦穗略有不同,麦子是太阳的颜色,泛着金光,而稻,与其说是金色,不若说是金色与草绿的结合,远看是黄色,近看却变成了浅淡的绿色。

  暖风吹拂,根根垂立的,浅金色的稻随着风的方向起起伏伏,如同翻涌的浪花。

  莫文远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散着稻子的芬芳,这种纯天然的属于田野的香气,让他身心舒畅。农人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口中尤带乡音:“从未见过这般的稻子,两月多便熟了一波。”他激动道,“种过最好的水稻不过一年两熟,若是它或许能够一年四熟。”

  高产量、短暂的种植周期,在田间劳作了一辈子的农民凭借其敏锐的嗅觉,发现占城稻中蕴含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