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第74章

作者:浮云素 标签: 美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莫文远道:“此吃食制作时需要用冰,到时候还要你帮我一把。”

  没问题!

  ……

  夏日最适合做的,当然是绿豆雪糕啦!绿豆本就有清热解火之功效,在雪糕还未普及时,很多人家就通过喝绿豆汤来解暑降温。

  做冰糕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冰,唐代获取冰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藏冰,将冬天的冰藏到夏天用。

  此法消耗巨大,除了皇家之人只有巨富才能做到,莫文远家还算有钱,距离藏冰还相差很远。

  不过他们有万能的中黑羊,无论是降温还是制造冰块都轻而易举。

  莫文远先用水把绿豆泡了两三个时辰,随后用锅煮绿豆,火烧得很旺,不少绿豆皮都被煮掉了,没煮掉的等冷却后,皮一碰就掉。

  绿豆被纱网过滤成了细细密密的豆沙,豆沙放在木盆里,加入鲜奶油与少量羊乳拼命搅拌——

  最后把搅拌好的豆沙放进薄木头片搭建起来的模具中。

  莫文远认真道:“羊,到了发挥你作用的时候了!把模具降温到能凝结出冰块的地步吧!”

  中黑羊难得被委以重任,“呼——”的吹口气,模具上结了一层冰霜,莫文远把硬邦邦的冰棍从模具中倒出来,对中黑羊翘起了大拇指。

  简易绿豆冰糕,做好了!

  他找来赵二娘莫小狗,三人一羊叼着浅绿色的冰糕坐在树荫底下,咯吱咯吱咬的很爽。

  莫文远靠在中黑羊身上,高兴极了,夏天吃冰糕,真爽!

第60章

  酷暑已过, 天气转凉,离秋风簌簌刮过尚有些距离, 微凉的小风吹在人身上也是极惬意的。此时节此温度, 正适合制作粉丝。偌大的房间内人来来往往, 略显拥挤,灶台上的大鼎中, 沸水无时无刻都在翻腾,伙计上半身穿粗布短衣, 汗水遍布额头,遍布躯干,遍布在身上的每一个角落。

  绿豆浆淌过漏勺,从半空中稀稀落落流入锅中, 鼎下有伙计手持竹筷, 专门接着,见粉丝成型就立马捞出来。

  莫文远也没有空着闲着,他几乎是跟伙计们一同呆在院落里忙碌, 手工制造的绿豆对制造人的手艺有很高要求,浆汁淡了会造成粉丝不成形,没有嚼劲, 水的温度不够了,下去的粉丝又会结团, 拉出来的丝不够均匀……总而言之,问题多多,需要人一直盯着。

  对粉丝, 他投入良多,莫文远看待它并不像是看待一道菜,一道美食,而是将其视为某种副食品,能够长期保存,随身携带的副食品来看的。

  现代喜欢吃粉丝的人不少,他们或者把其下在汤水中,或者炒粉丝吃,一吃就能吃一大碗。绝大多数人都知道粉丝不能多吃,因为吃多了粉丝会变笨,会得老年痴呆。

  会变笨的传言并非虚假,许多的粉丝在制作过程中都会添加化学制剂明矾,明矾有利于粉丝结条,也能让它的颜色变白,粉更加晶莹剔透。但明矾中含有较多的氢氧化铝胶体,是含铝制剂,添加了明矾的粉丝自然就成了含铝食物,当然不可以多吃了。

  但莫文远做的这种是绝对不含铝的,明矾还不知在哪个犄角旮旯躺着,按照传统步骤做出来的粉丝中只有一种成分,那就是绿豆淀粉。绿豆淀粉的热量很高,饱腹感也强,唯一的问题就是清热解火过头,长期吃天天吃可能会造成腹泻,不过考虑到唐朝的绝大部分绿豆可能都在他们店了,天天吃长期吃根本不可能,太奢侈了。

  唯一的也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制作不含明矾的纯手工绿豆粉丝有技术要求,现阶段熟练工还不够多,莫文远只能天天盯着看。

  他心道等再过几旬员工都上手,就没有问题了,不过在那之后,他还有件事要处理。

  ……

  农历十月,长安李三娘食肆再开新摊位,往来食客,络绎不绝,即便是国子监的郎君都趁休沐日时集体来排队,甚至还有些晚上翻墙溜进坊间,此逃课的仗势只有年轻学子集体出入平康坊时才有,哪想会发生在光德坊?

  平康坊是长安城的红灯区,名妓多聚集于此。

  沈煜不说,时刻奋斗在美食第一线,习可以不学,美食却不可落下,即便是制度森严的国子监都给他找到漏洞,集结一帮友人偷偷溜出去。

  “可没问题?不会被发现?”

  “上次有人无牌出入监外不就被逮了?”

  “时来运转风雷动,上次被逮着,此次定能顺利。”

  “谬论!谬论!”

  “若觉是谬论,何必与我等同往?”

  逃课,他们是不大专业的,悉悉索索,吵吵嚷嚷,很不安静,好在几人熟悉路线,从角门溜走,没给发现。

  走后沈煜率领众人直奔李三娘食肆,发现新摊门口排队。队伍不长,沈煜心中疑虑,心道排队之人竟如此之少?观后才发现并非人少,是伙计手脚太快,漏勺捞起团粉丝倒扣器皿中,再添汤水,鸭肝之类额外的佐料放在一盘一盘的小陶瓷盘中,什么要什么不要说声便是。

  人来来往往,流动速度极快。

  学子来得多,他们兵分几路,一人先去酒楼排座点菜,其余人则一窝蜂扎到新吃食队伍中。

  “鸭血粉丝汤?”张焕是沈煜的同学,两人年纪相仿关系不错,意气更是相投,他目力很好,远远的就伸脖子看见了新吃食之名,鸭血粉丝汤的字最明显,还排在头位,后面还有些老鸭粉丝汤、鸡蛋粉丝汤、菘菜粉丝煲之类的,他心道鸭血鸡蛋菘菜他是知道的,那粉丝又是何物,不会跟豆腐一样是莫大郎做得新吃食吧?

  在长安城经营多年,莫文远之名早已深入人心,与他好手艺能够相提并论的,是他在吃食上的发明创造能力,豆腐、烤麸、面筋、酒,好像没有甚是他做不出来的,据说有的庖厨小工将他成灶台娘娘供奉,日日送香火。

  以上这些都是张焕从他人口中得知的,权作笑谈,是真是假,他也说不清。

  “定是莫大郎做的新吃食。”沈煜斩钉截铁道,“趁早多吃,别像是牡丹酒跟羊肉锅一般,甚限量供应季节供应,以后想吃都吃不到。”

  粉丝物美价廉,最便宜的鸡蛋粉丝一碗才三文,贵些的鸭血粉丝汤一碗五文,便是上好的馒头一枚都要两文钱左右,粉丝抵饱,定价便是寻常人家都能接受。

  此价格在沈煜等人眼中更不必说,几乎说得上是“廉价”,放在别家店,他们是不会买的,但在李三娘食肆,他们皆“纡尊降贵”,欣然买之。

  碗用的是店里的碗,郎君们毫不在意形象,撸袖子端碗,健步如飞,冲入酒肆,碗哐当一声落在桌面上,汤汁没洒出来。沈煜很机智,拿到粉丝先喝大口汤,等水平面低下去后,才迈步子。

  未曾尝试粉丝,沈煜就先被李三娘食肆的鸭汤狠狠刷了一波好感度,按理来说鸭血粉丝汤卖得便宜,在制作过程中自然不可能像是熬老鸭煲一样,一只鸭子熬一锅汤,汤中定然是加很多水了,水多,汤的味道就淡了。但李三娘食肆的汤味道却不淡,不仅不淡,还又香又浓。

  莫文远比较机智,现代全聚德北京烤鸭馆之类的见多了,他也大略知晓美味的鸭汤是如何吊出来的,整只的鸭子是要加的,若实在没有,剃干净肉的鸭骨架也是熬汤的好材料。他们一口大锅中有一只鸭子,还有好几副拆得干干净净的鸭架。

  沈煜捧着一碗汤,如获至宝。鸭架的威力是无穷的,奶白色的汤鲜美无比,肉已被熬制酥烂,用勺子搅拌便能捞出细细碎碎的鸭肉,翠绿色的葱花漂浮在汤面上,偶尔还能看见鸭血鸭肝沉沉浮浮。鸭血与鸭肝的颜色本不是很好看,但有了白汤香菜与葱花,就有了别致的味道,视觉效果来看相当惊艳,尤其是拿到汤时,葱花碎香菜在汤正中心堆出了尖尖角,沈煜当时就被朴实的美感折服了。

  粉丝粉丝粉丝,是时候吃粉丝了。

  他挑起两根粉丝,心道状似馎饦,就是颜色不搭好看,不黑不白灰蒙蒙的,很不符合沈煜的审美。但既然是吃的,味道才排首位,颜色都要靠后站,于是他径直将粉丝条条塞入口中,刺溜一声,整条都吸进嘴巴里了。

  好劲道!

  Q弹的口感从咬断第一根粉丝的刹那就俘虏了他的心,鲜美的汤汁同本身无甚味道的粉丝融合在一起,很难形容绿豆淀粉与鸭汤产生了什么化学反应,他只觉得又香又鲜,鸭汤醇厚的香味在口腔中荡漾,香葱与香菜的味道进一步绽放,鸭血与卤好的鸭肝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前者的味道浅淡,而后者已经被独门方法卤成了深灰色,越嚼越香。

  “刺溜——”“刺溜———”“刺溜——”

  吸粉丝的速度来越越快,他的表情也越来越满足。

  鸭血粉丝汤真好吃!

  ……

  莫文远要处理的事是绿豆的推广,想要粉丝量产就需要原料绿豆,他觉得找人种植绿豆再收成制作粉丝并非长久之计,所以莫文远干了一件很大胆的事。

  他将粉丝的制作方法传给了种植绿豆的老农。

  老农信佛,对莫文远有天然崇敬,他居住在长安城郊,自也听说过李三娘食肆新吃食的传闻,认为制作粉丝是很重要的技术,连连摇手道:“使不得使不得。”李三娘雇佣他种地,给的米粮不比其他人家少,他自认为能被李三娘雇佣已经是得到大恩,三娘高义,除她之外还有谁愿意雇佣信任流民?

  李三娘食肆有好些人是流民出生。

  莫文远笑道:“此法并非什么了不得之事,而且我还有事想要委托给您。”

  老农具体名为何,莫文远是不知道的,他自称为陈四,莫文远便喊他陈伯,听他话后陈伯立刻道:“且别说是委托不委托,直接吩咐我便是,莫大郎太客气了。”

  “我望陈伯同周边各农户说说,若谁家愿意种半顷田地,便传授其做粉丝之法,种出来的绿豆我等也会收购。”

  “距离新一轮种豆季还有三月有余,望陈伯可以多通知些人种豆。”

  半顷就是五十亩,这数字单看不少,看若按家家户户算却不是很多。唐代均田制规定,凡男子十五以上,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若家中有奴隶或耕牛则会有更多土地,此外还有些其他零碎的分田,有五十亩地对大部分家庭来说都不是事。

  而且莫文远摸得很清楚,这年头掌握一门手艺比种田还要重要,这就是为何掌握了酿酒、酿醋之家会比其他人家富庶不少,粉丝上市后已有风靡长安城的趋势,外地行商也纷纷求购,还有些人家从三娘食肆买了干粉丝回去熬汤,或者干脆做小生意。

  馎饦摊子上有种新吃食,就是把馎饦连同粉丝一同下锅,很受欢迎。

  由此可见,现在做粉丝卖一定很有市场。

  陈伯听后大惊,并非因为莫文远给出的条件不优厚,而是太优厚了,有吃食的独门制作方法,谁家不藏着掖着,竟然还要交给别人。

  莫大郎也太心胸宽广了吧!

  他忍不住劝说道:“使不得啊莫大郎,此法你还是自己藏好了,可传后代。”

  莫文远笑道:“我可传后代的吃食制作法并不少,但粉丝的做法却不易在其中。做粉丝需要绿豆,绿豆是好东西,不仅能吃,还能入药,它有明目清火的作用,滋味也很好,就我看来种植绿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但若不予人方便,就劝说不相干的农户种绿豆,显然是不可行的,若种了后我食言没有收购,那些豆怎么办,烂在地里?”

  陈四嘟嘟囔囔道:“莫大郎怎会食言?老儿我活大半辈子,就没见过什么人比大郎更有信誉。”

  被人夸奖莫文远也是很高兴的,但他还是道:“我思忖着只要学会了粉丝的做法,便是绿豆在地里无人要,他们都能做成粉丝卖,这样对农户也很好。”

  “当然在教农户前,我们也要约定好,等绿豆种出来了,粉丝做出来了,优先卖给食肆。”

  陈四感叹,心道莫大郎为了让更多人认识绿豆种植绿豆也是煞费苦心,对方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再拒绝反倒是他的不对了,他点点头道:“成,包在小老儿身上。”

  ……

  唐代的民风还是很朴实的,尤其现在正在贞观年间,邻里关系比较和谐,陈四把莫文远的话带给附近的农户后,就一个传一个,一个传一个,不出几旬,长安城附近村落中的人都传遍了。

  莫大郎在当地很有声望,而陈四被李三娘雇佣打理田地,村民们也是知道的,但莫文远开出的条件实在优厚,众人还是将信将疑。

  “可当真?莫大郎真会教我等制作粉丝之法?”

  “自是真的。”

  不仅陈四给莫文远担保,便是里正也是愿意说服众人的,李三娘食肆的伙计也找到他们,言明莫文远的想法,里正听后大惊,对村民而言,此乃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

  “谁家有意上报给我便是,到时我列张单子给莫大郎送去,但你们可要想好,答应了便是答应了,别中到一半反悔,这可干系到村子的声誉。”

  “这还用您说,我们省的。”

  村中就没有蠢笨之人,最后家家户户都答应了,大量的绿豆被播入泥土中,经过上次耕种,陈四已经积攒了一定种植技巧,知道与小麦套种是最好的方法。

  他与村人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努力提高绿豆的产量。

  可以想象的是,有了村人们的加入,绿豆产量会进一步提高,而此种豆类也会从长安开始逐步逐步扩散开,成为本土的常见豆类。

  ……

  粉丝不仅为长安人士所喜爱,便是西行师父对其也喜爱非常。

  现已到贞观十五年,师徒一行人的西天之旅已经结束大半,比起前期路上危机四伏妖怪肆虐,现在旅途要平安不少,唐三藏更是在沿途著名法寺中修行,学习西方的佛法。

  旅行节奏慢下来,生活也变得更加惬意,徒弟们也有时间搞事情了。

  哦不对,不是搞事情,是提高生活质量。

  像今日孙悟空又从天而降,粉墨登场,到长安城买粉丝,他今天到的巧,莫文远与中黑羊都在摊头,前者就招呼他吃顿便饭。

  大圣也不客气,莫文远请他便吃了,吃时看到中黑羊脑袋上的小角角道:“你角还长得挺快。”果然是营养充足了。

  中黑羊道:“咩咩咩咩咩!”

  当然咯,莫小远做的饭有辣么好吃——

  莫文远插嘴道:“这跟好吃没甚关系,是你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