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小鱼儿的快乐生活 第34章

作者:晨晓茉莉 标签: 种田 修真 穿越重生

于是,小鱼儿感到很受伤,万一以后长大了还被人这么叫怎么办?那他的一世英名就这么没有了!

“爹爹,你可不可以不要再叫我‘小东西’?”

艾颌把手上的东西放到桌子上,然后过来坐在亲爱的儿子旁边,含笑问道:“这是怎么了?爹爹觉得‘小东西’这个名字蛮好听的嘛,怎么不可以叫呢?”

“爹爹——”小鱼儿皱着眉头,表示对这个名字的强烈不满,“我是人,又不是一件东西,为什么要叫‘小东西’呢?”

“哦?那小东西觉得应该叫什么呢?”

“唔,这个啊,让我想想??? ???”小鱼儿托腮苦想。

想啊想,想了又想,想了还想,还是没有想出来,前世的名字肯定是不能用的,这样会很怪异,而且,最关键的是那个名字非常的不好听,满大街都是,这一世一定得取一个威风凛凛琅琅上口的名字!

想着想着,小鱼儿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貌似,爹爹还没有告诉他这辈子要叫什么名字?!

小鱼儿疑惑地看着艾颌,问道:“爹爹,你给我取了一个什么样的名字?”

名字啊?

艾颌皱了皱眉头,犹豫地看着他。

没有想到名字?还是说,名字非常的难听?不行,绝对不行!小鱼儿鼓起眼睛瞪着他,赶紧给我改过来!

看着小鱼儿鼓着眼睛的可爱样子,艾颌突然福临心至,说道:“唔,爹爹想好了,小东西你就叫‘艾瑜’吧,这可是艾家近千年来最好听的名字。”

爱鱼?这是什么名字?虽然他的确很喜欢吃鱼,但是他可不喜欢名字里面也有一个‘鱼’呀,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欢吃鱼了吗?而且,爹爹以前说过这个世界有些人是喜欢猎杀妖兽获取其内丹的,万一他以后被人认为是一条小小鱼儿修炼有成的,把他杀了怎么办?他还想活着去世界各处去看看呢。

小鱼儿皱紧小眉头,哭丧着脸说:“爹爹,为什么要给我取名叫‘爱鱼’?虽然我的确很喜欢吃鱼,但是不能因为我喜欢吃鱼就给我取名叫‘爱鱼’,万一那些真正的鱼来找我报仇怎么办?”

闻言艾颌目光闪动,说:“哦?鱼也是可以吃的吗?”

小鱼儿瞪大了眼睛,吃惊地看着艾颌,怜悯地说:“怎么爹爹竟然不知道鱼可以吃?鱼可好吃了!清蒸红烧短炒熬汤都是很美味的,爹爹你竟然不知道?”

“咳咳,小东西,我们还是不要争论这个问题了,爹爹说的‘艾瑜’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爱鱼’,这个‘艾瑜’是因为我们姓‘艾’,你的名为‘瑜’,所以是‘艾瑜’??? ???”

可怜的小鱼儿还没有听明白就被那一堆的爱艾瑜鱼弄得晕头转向,满脑子都是“爱鱼”“艾瑜”“爱瑜”“艾鱼”??? ???

可是,爹爹的声音还在房子里面回荡,大有将他的脑海搅得七零八落之意,小鱼儿突然感到很头痛。

“爹爹,头晕晕的。”小鱼儿撒娇似地窝进爹爹的怀里,小手捂着小耳朵,果然,那声音变小了。

艾颌伸手弹了弹宝贝儿子的头,心下叹了口气,相处了这么久,他可是明白了,这小东西对这些长篇大论的东西极为排斥,听久了就泱泱着头晕晕,撒娇躲避。好在他对传奇之类的东西还是很感兴趣的,不然他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好好好,爹爹不说了,这总可以了吧。”

“嘻嘻???爹爹真好??? ???”

“你呀——”艾颌叹气,但也不忍强制要求他些什么,这个孩子本是逆天求得,又经历了那么多的苦,怎么忍心让这张快乐的小脸露出失望之色?更何况是比失望更令他揪心的痛苦?

“不过,瑜儿,你自己的名字还是要知道的,爹爹写给你看。”说着艾颌拉起小鱼儿的手,在掌心勾画着那个现在以及将来都占据着他生命最重要的部位的名字——艾瑜。

虽然写法上有些不一样,但小鱼儿还是看懂了,他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以为是‘小金鱼’的那个‘鱼’”

“‘小金鱼’是什么?”

小鱼儿惊讶地看着艾颌,说道:“哇,爹爹你连小金鱼都不知道啊,‘小金鱼’就是长得很可爱然后眼睛大大的在水里游来游去的小鱼。”

长的很可爱?艾颌看着他的宝贝儿子。

眼睛大大的?艾颌再看看鼓起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小东西。

喜欢在水里游来游去?艾颌再想想每次洗澡的时候小东西总是不肯上来。

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原来,就是像小东西这样的啊。

于是,从那时候起,小鱼儿就有了一个新名字,

大名:艾瑜

小名:小鱼儿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出去吃饭的时候,看到一个非常之清秀的帅哥,真的是非常的清秀干净,而且帅呆了,我盯着人家看了很久(当然是偷偷的),他牵着一个长的很平凡的女孩子,我猜那是他的女朋友。

结果……他一说话……竟然是个“她”!!!!!!

有木有搞错?我的心当时就碎了,到现在都还没有修复,为什么会这样?她长得像男的也就算了,怎么穿得也像男的?!!!坑爹啊!!这不是欺负人吗?

哭~~~

PS:这章还是番外(表打~),第二卷正文时间是明天中午12:15,我待会会放到存稿箱里面去……

40

40、向水果星进发! ...

“啦啦啦…啦啦啦… …”

我喜滋滋地坐在高头大马(假的,只是买来的傀儡马而已)上摇头晃脑,怪不得监狱里面的犯人要时不时出去放一下风,这充分证明了一个真理:果然还是外面的空气清新啊!

我做出的这个骑马去传送阵的决定果然是无以伦比的明智,刚刚在出门的时候叔叔说要骑飞剑去传送阵,说是这样的话会快一点,我不置可否,又不是赶着去投胎,要那么快干什么?

对于我这个头一次出门的人来说(在家门口郊游不算!),怎么可以放过这个千载难逢可以光明正大观赏我居住了16年的地方呢,当然是要趁机观察一下了,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以后爹爹回来之后不知道还会不会允许我出去呢。

所以,我就用了三十个不同口味的冰激凌“贿赂”叔叔,让他答应我们骑马去,其实说是用“贿赂”也不太正确,因为叔叔看到那堆五颜六色的冰激凌的时候眼睛都绿了,都没有听见我在说些什么,只顾一个劲地点头。

这么多年来叔叔已经被我训练出一看到我拿出一堆美食然后他就在一旁点头的地步了,真是可喜可贺,省了我好多口水,不知道三叔叔知道之后会不会送我一份大礼表扬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