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被美食淹没 第170章

作者:红尘滚滚 标签: 甜文 美食 穿越重生

但那是路飞帆啊!是他的儿子路飞帆啊!

听到路飞帆中枪被捅,路振宁只恨不得是自己替他受着这些罪,脑子六神无主且焦急地乱成了一团浆糊。

白衣芳听到儿子中枪,几乎要哭死过去,路振宁头脑发懵,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杜玉芳,对!杜玉芳!

路振宁想到杜玉芳,推开白衣芳急急忙忙冲了出去。

但杜玉芳又哪里会管路振宁。

对一个丧夫又独自带着孩子长大没人帮衬的寡妇来说,钱是比她命还要重要的东西。躺在病床上等钱治疗是路振宁儿子,又不是她儿子,凭什么要她给钱?!

路振宁说是借,但谁不知道这钱借出去,就更撒水里了没区别啊!路振宁自己身上可还背着几百万的债呢!杜玉芳可不是那种会做慈善的人,但是把路振宁保释出来的时候,她只出了些力,一分钱都没出过。

路振宁能出来,自然是要把挪用的钱给填上,怎么填呢?借啊!那些钱可都是让路振宁用借债的方式先给还上的,最后还是要还的!

杜玉芳不借,路振宁顿时就红了眼。杜玉芳一看形势不对,立刻就说:“你不还有个有钱儿子吗?找他要去啊!路飞帆怎么说都是他弟弟,多少也要承担点当哥哥的责任吧!”她一个千辛万苦把儿子拉扯长大的寡妇,最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儿子代表着什么了。

杜玉芳现在可不敢惹路振宁。没钱没势什么都没有,儿子快死了,又背着一大笔债务的中年男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谁也不敢保证他现在是冷静的,也不知道时候会崩溃报复社会。

她还有钱有命的,可不想成为最后一根稻草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杜玉芳还是咬牙拿出了一千美金,让他先拿着给路飞帆应应急。

手里有了钱,路振宁多少恢复了一些理智,但他清楚,只是一千美金,救不了他的儿子。

“路远之、路远之、路远之……”路振宁的脑子里没别的东西了,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般地冲了出去。

只是他的脑子里还惦念着在异国他乡等着拿钱就命的儿子,所以身体先大脑一步地跑回家,一把扯起白衣芳,把从杜玉芳那里要来的一千美金塞到她手里,让她快点去汇钱,然后抄起一把菜刀就跑了。

白衣芳哭得不行,几乎要晕过去,一直到路振宁把钱塞到她的手里,她才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抹着眼泪跌跌撞撞地往银行跑。

第136章

路振宁来燕大找路远之的时候,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时尉前两天听说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酱骨头店,味道非常不错,好不容易等到期末考试结束了,马上就拉着路远之跑去吃了,还美名曰是替期末聚餐试吃一下。

燕大的期末考试周是所有人燕大学子的噩梦,考试前的一个月,图书馆就开始有人做长期的作战准备了,每天早上比管理员早到,在管理员开始赶人才走的比比皆是。

时尉和路远之也不例外,尤其是时尉,他逃课逃得厉害,如果在成绩上证明不了自己的话,那么即将面临的退学风险就很大了。

轻重缓急他还是分得清了,甜点屋和超市的扩张也被他安排到了较为靠后的位置,一切以考试为先。

一宿舍的人全部开启了不眠不休的肝帝模式两点睡五点起随便什么时候眯一下是常态,好不容易结束了考试,除了时尉和路远之,其他人都准备去睡上几十个小时缓一缓了,连答案都来不及交换对照。

时尉倒也想睡,但路远之的身体状态的确不太好。他自己忙起来有时候都不顾吃饭了,路远之那种早就熬习惯了更别说,考试的时候绷着,考完了一松懈,脸都苍白了几分。

所以在睡觉之前,时尉想着先带他去吃点好的。

酱骨头店的汤底加了些食补养生的药材,又是筋又是肉的,也能补补身体。

所以不给路远之任何拒绝的可能,下午三点考完,时尉就定了个六点的闹钟,回来睡到闹钟响,他就一咕噜爬起来,闹着路远之就走。

路远之还没睡足,一路上打着哈欠,耷拉着眼皮一副困得马上就要睡死过去的模样。

时尉看着他困倦的样子有些心疼,有些后悔地想到,怎么不是让人买好了送过来,而是把他拉着过去吃呢?

“要不你先会宿舍等着吧,我去买。”

路远之的脑袋昏昏沉沉,时尉说完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慢慢吞吞地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路远之的饮食非常不规律,想起来了随便塞点东西,忘了就算了,被时尉养得时尉多了点肉的身体又瘦了下去,下巴尖尖的看着就没几两肉,苍白的脸、泛着乌青的眼袋、氤氲着红血丝的眼睛,怎么看状态怎么差。

时尉虽然也熬夜,饮食虽然也不规律,但他知道吃了才有力气,想起来就往嘴里塞点东西,所以人看着虽然憔悴了一些,但还长了点肉。

路远之是典型的那种饿着,那就稍微忍一下好了,忍着忍着就饿过头不知道饿了。时尉吃东西的时候拉着他一起,可路远之大部分时间都吃不下东西,虽然为了时尉不那么担心勉勉强强啃了一点,但远远够不上他消耗的。

时尉本来打算着暑假出国是奔着调查去的,但现在又有点改变主意了。要不趁着出国的这段时间带着路远之多休息休息吧,放松一下心情,再好好养养。

现在虽然年轻不怕熬,但毕竟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呢。

到了店里,时尉先要了一碗白粥,要了一点腊八蒜之类了,先让路远之开开胃。

没有考试的压力,路远之的胃口也好了一些,喝了小半碗粥,人也稍微清醒了一些。

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肉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肉骨头把酱红色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根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色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肉的。”

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欢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满,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饱了,肉着东西吃着又觉着饱,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能吃肉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肉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爱。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肉别其他的肉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吸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缝里的那些肉,必须十分困难地才能咬过来吃掉。为了吃一口肉,大概得消耗掉一口半的肉提供的热量,但真放弃的话,又十分地舍不得。

大概也就是因为吃得不容易,所以才格外的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