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渣攻嫡长兄 第8章

作者:蔻红 标签: 种田 甜文 系统 穿越重生

第11章 自信

  沈釉到了村口,他们村子有两辆牛车,每日固定在村口带大家去城里。沈釉跟着别人一起交了两个铜板,爬上了牛车。

  他还是第一次坐牛车,有点新鲜。

  等了两刻钟,小小的牛车上坐满了人,赶车的老伯鞭子一抖,不必打在牛身上,老牛便知道了主人的意思,拉着车缓缓走了起来。牲口都是金贵东西,只要不是发了性,没人舍得真打。

  车上坐的都是一个村的乡亲,家长里短的说起来闲话,很快说到了沈釉的身上:“我们家那两个小子最近没少在釉哥儿那儿讨吃食,还缠着我,让我去问釉哥儿做法。”

  另一个大婶也笑了:“釉哥儿还帮我家小花够井里的鸡毛呢,那么危险,小花回来都吓哭了,说哥哥非得帮她够。”

  沈釉:“……”都是系统给他发布的变态任务,求别说了,太丢人了!

  “釉哥儿心肠就是好,从小就心肠好。”沈小花的娘口风一转:“可是也别太好了,你这老往家里头领人,传出去不好听啊!”

  这话是说到了村里一群大婶大娘的心里去了,大概催婚是这个年龄层的妇女永恒的爱好,七嘴八舌的就说开了:“就是就是,影响了亲事可怎么办?”

  “你也老大不小了,亲事上头不能不上心!”

  沈釉有些尴尬,被人催婚他还是头一次经历,只能埋着头不说话。

  “这时候你倒是害羞了。”几个妇人都笑了起来。这车上也没外人,干脆把话摊开了说:“你家里头没个长辈,婶子们难免多替你操着心,你也别嫌烦——村长老嘀咕着帮你招个赘婿,你倒是说说,这心里头到底怎么想的?喜欢什么模样的?”

  沈釉脑海中一瞬间闪过林景珩那张长在他审美点上的脸。等等?

  他一个穿书者,迟早是要回归现实社会的,在书里嫁什么人啊?思路都被带跑了!

  可是沈釉再看看这一车的大婶大娘,一个个活生生的坐在他面前,满脸的慈(ba)爱(gua)与关心,沈釉是没办法真的把她们仅仅当做纸片人来看待。

  “你要是真喜欢那些个城里头的公子,咱们也可以帮你筹谋着啊!”一个泼辣的婶子一拍大腿:“就你这回带回来的那两个小子,模样确实不错,我觉得比上回那个要好看,瞧着就成熟,稳重!说起来咱们釉哥儿现在也是有一千两身家的人了,真要好好谋划谋划再置些产业,我看未必不能成!”

  “你这话我就不赞同了,那些个城里的有钱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花花肠子,咱们釉哥儿好好的受那气干啥?不是往火坑跳吗?我不同意!”

  “那釉哥儿就是喜欢有什么办法,谁问你同不同意了!”

  ……

  沈釉麻木的看着场面逐渐变得混乱,仿佛看到一群自己的腐唯和cp粉在为了拉瓜而掐了起来。

  牛车停在城门口,大家约定好回去的时间,就各去干各的事情了。沈釉终于摆脱了车上的蜜汁氛围,狠狠松了口气,决定先打听城中当铺的位置,去把戒指卖掉。

  “这不是沈小哥儿吗?”

  沈釉刚刚进城,还没来得及问路,忽然听到有人叫他,回头一看,正是县令身边的那位高瘦的孙师爷,带着几位官差在城门口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听说沈釉想找个当铺,孙师爷便指了一个门子带他过去,还叮嘱道:“跟那铺子的老板说,可别起蒙骗的心思!”

  沈釉十分不好意思:“这,这不会耽误您的正事儿吧。”孙师爷带着这么多人守在城门口,明显是有公干的。

  “不妨事,总归都是一家的事儿。”孙师爷摆了摆手,又有点可惜的看着沈釉:这昭诚侯府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想来那位林小公子就是有心,也要迟些来接这沈小哥儿了。万一回头再给忘了……

  不过孙师爷也一向不介意多押几个宝。他对沈釉照顾一些,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万一押对了呢?

  沈釉被门子领着去了孙师爷熟识的当铺,有了孙师爷的关照又加之那翡翠成色确实不错,小小一个戒指就当了六百两,沈釉心满意足把钱贴身收了,又拿了一小串钱给那门子做谢礼,喜得对方主动帮沈釉找来了负责商铺租赁的牙人。

  这些牙人在衙门都是挂了号的,有内部人员带着办事确实方便。沈釉说了自己的诉求,表示想租一间小点的铺子,开个面馆什么的。牙人将他带到了城中的美食街,尽是开的酒楼食铺。上次沈釉想应聘厨子,也是来这里询问的。

  了解下来,这街上的一小间铺子买下来才二三百两,租下来更是每月只要二三两银子。沈釉跟着牙人看了几家,这里的“一间”大约有三十几平米,能放七八张桌子,有些二层还带个小小阁楼,或者后头带间小院子,前头做生意,后头或者楼上就用来居住。

  大些的酒楼也并没有想象中的贵,沈釉沉默了,再一次对于自己问林景艘磺Я揭樱械叫男椤�

  也再一次对于昭诚侯府的奢华表示惊叹,头上动辄就戴好几套房是什么概念!

  拥有一千六百两巨款的沈釉,看着街上繁华的酒楼,内心蠢蠢欲动。

  和牙人说了要再考虑几日,道别后正好也快到了饭点。现在回去是来不及给何苹做饭的,况且也没有回去的牛车。沈釉决定就在里现场测评古代美食!

  他在烹饪学校进修的时候,也曾在书上了解过古代饮食习俗,但从没想过,自己居然有机会真真正正的接触到。从学术的角度来看,穿书也算是一次奇妙之旅。

  常坪城位于中原与北方的接壤之地,离京城很近。百姓日常是以面食为主,米为辅。而且米也并不是现代常见的蒸大米,而是水饭——类似于粥。

  而面食则丰富多了:馒头、饼、面条,还有带馅的饺子、包子、馄饨。

  另外,古代以吃羊肉为尊,主要是猪肉味道腥臊——阉割可以解决,但好像并不普及,所以猪肉虽然百姓食用较多,却也没有那么受喜爱。沈釉在街上兜兜转转,选了最大的一家名为“蒸羊馆”的酒楼走了进去,这名字一听就挺有食欲。

  这会儿客人还不算太多,小二殷勤的迎了上来,并没有因为沈釉是一个独身,还穿的不怎么样的小哥儿就有所怠慢。

  沈釉想了想待会儿要给何苹送饭,总不能大庭广众之下把食物变没,便道:“有没有包间?”

  小二犹豫了一下,包间自然是有,但消费也比大堂要高出许多。可是看一看沈釉的脸,又觉得应当要一间:这个相貌一个人坐在大堂,难保会有喝多了的客人惹出什么麻烦。

  于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那头有两个靠窗的位置,屏风能挡着,但隔音不行。若是不嫌吵闹,小哥儿不如坐那里吧。”

  只要别人看不见,吵不吵闹倒无所谓。沈釉点了点头。

  古代识字的人不读,于是虽然堂中挂了菜牌,但大部分人还是听小二人工报菜名。于是当沈釉站在菜牌前认真看起来时,小二还有点诧异:这哥儿竟然是个识字的。

  让小二更诧异的还在后头:“酒蒸羊、水晶脍、煨羊脚、糟鱼煨肥鸡、莲花肉饼……再加一个百味羹,你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吗?”

  更重要的是,他付得起这么多的钱吗???

  沈釉把这店里的几个招牌菜全点了,毕竟他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小二就不这么想了,独身一个人穿的也一般,虽说长得好看……但点了这么多贵菜,怎么看怎么像吃霸王餐的!

  沈釉虚心求教:“得多少钱?”

  小二低着头一算:“这得七两三钱银子!”单一个酒蒸羊就不便宜!

  沈釉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算什么?

  何苹给的戒指值六百两!给人吃顿七两的饭,算什么?!

  沈釉当场就把钱给结了,在小二惊讶的目光中坐进了屏风围起来的临时包间。不多时,菜就上了满满一桌子。

  沈釉主要是品尝,大部分都给何苹传送了过去。

  “很一般。”何苹一边大快朵颐啃着羊蹄一边还要说:“不是我看你带着滤镜,是真的比你做的差远了——但是这种原汁原味古色古香的饭菜偶尔吃一吃也挺有意思。”

  吃的是一种新鲜!一种情怀!

  沈釉尝了一口糟鱼煨肥鸡,难得赞同何苹的说法:“这个我也会做,待会儿买了材料,我做来给你尝尝。”

  对于用惯了各种丰富佐料的沈釉来说,这些菜的味道还是略单薄了。但也让他对于古人的口味和饮食习惯有了一定的了解:比如羊肉是一定要有的,蒸羊肉是每家大型酒楼都该有的基础菜。

  “可是,”何苹对此不以为然:“不被涮或者烤的羊肉,还有灵魂吗?”

  沈釉在小二震惊的目光中走出酒楼:看起来瘦瘦弱弱的一个小哥儿,居然这么能吃?一大桌子菜一点没剩!

  沈釉回望了一下这间豪华双层大酒楼,一时间自信心暴涨,觉得自己或许可以直接干票大的。

  “嘿,兄弟,再自信点。”何苹打着饱嗝说,“把‘觉得’和‘或许’给我去掉!”

第12章 怜爱

  沈釉回到村子里,远远的就看见自家房子上空飘着几缕不寻常的黑烟。

  一同去城里的大妈大婶都惊了,七嘴八舌的围在沈釉身边看情况:“这是怎么回事?釉哥儿你家不会走水了吧?”

  沈釉顿时大惊:银票还藏在家里呢!

  他连菜篮子和米袋都顾不上了,随手抛在地下就往家里冲。厨房里,林景珩被熏得一脸黑灰,正抓着一根半燃不燃的柴火围着灶台打转。

  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为什么不让小伍把饭热好了再走?热剩饭这件事竟然出乎意料的难,仅仅是烧火这个开头就把他给难倒了!就在他逐渐陷入自我能力怀疑的时候,沈釉一脚踹开自家院门,急急忙忙闯了进来,后头还跟着两个端着水盆、拎着水桶的热心村民。

  八目相对,大家都很尴尬。

  沈釉首先回过神来,松了一口气:没烧着他的银票就行!

  送走了好心的救火邻居,沈釉又回头把自己的菜篮子和米袋子搬了回来。林景珩还站在厨房门口,沈釉有点嫌弃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挡路:“你还杵在这儿干嘛?”

  林景珩摸了摸鼻子,一瘸一拐地挪到了墙边。

  沈釉瞧着他拖着一条残腿可怜兮兮的样子,又有点同情,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凶了,眼神有些飘忽:“你那个无微不至尽职尽责的小护卫呢?怎么没给你帮忙?”

  林景珩盯着沈釉:“你很关注他?”

  沈釉:“???”

  这位哥您几个意思?

  林景珩移开目光:“他走了,我让他去传一些消息回去,再找个地方好好休养一番。”

  沈釉点了点头,是该好好休养。小伍自己觉得是小伤,但在沈釉看来,他的后背简直跟人在上头剁过饺子馅一样,横七竖八的都是刀口。不过……沈釉疑惑的看着林景珩:“那你呢?”

  手下都走了,这个人怎么还留在这里?

  林景珩道:“自然是还要在此处养伤。”

  沈釉心中隐隐觉得不太对劲,这人的话怎么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林景珩瞬间露出受伤的神色:“难道你要赶我走吗?我行动不便,那些杀手可能还在附近,若是碰上了,反倒拖了小伍的后腿。”

  好像也是这么回事。他都这么说了,沈釉看着林景珩扎着绷带的腿,到底说不出赶人的话。

  因为小伍不在,林景珩行动没人搀扶,一瘸一拐还要自己热饭,显得格外身残志坚。沈釉没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主动过去扶他:“还是我来吧,你上屋里歇着去。”

  仔细想来,自己带着何苹在城里吃大餐,却把伤员丢在家里吃剩饭,好像不太厚道。沈釉莫名有点心虚。

  林景珩被他小心的扶着,胳膊挨着胳膊,身体贴着身体。上台阶时还重心不稳,‘不小心’撞到了沈釉的肩膀。好容易把人送回东屋丢炕上,沈釉耳朵都红了。

  能为了看被锁的耽美肉而去特意寻找其他阅读途径,可以想见,沈釉并不是很直。更何况林景珩还是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一个人,有点犯规啊。沈釉摸了摸鼻子,觉得不能放任自己乱七八糟的情绪滋生:“……明个儿我帮你买副拐吧。”

  林景珩这时候倒做出一副正直的感激样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沈釉摸摸自己的肩膀,再摸摸自己的胸口,觉得不太妙。

  某着名情感博主曾说过,如果你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怜爱,你这辈子就很难跑掉了。

  沈釉给林景珩热了鸡茸粥,还配上了一小碟子糟鱼。这糟鱼是在城里买的成品,因为答应了何苹要做糟鱼煨肥鸡。

  糟鱼煨肥鸡是出自清代《调鼎集》里的一道菜,现代已经很少见了,沈釉也是翻书翻出兴致,才照着学做,没想到今日还用上了。

  肥鸡分切四股,直接用黄酒煮开,撇去上头的浮沫黄油,捞起去骨切块,仍然放回锅里。糟鱼去糟去骨,也放进锅中同煮,还可加入鲜笋或清粉笋、香苑。及至煨得鸡肉尽得糟味,肉质嫩滑软烂。

  这其中除了火候,糟鱼的选择对味道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糟鱼比较有名的派别有东平糟鱼、酂城糟鱼、湖口糟鱼等,沈釉以前喜欢用濮阳糟鱼,现在手头却只有菜场随便买来的凑合一下了。但整体来说,不比城里那家酒楼做的差。

  沈釉尝了一口,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赞。鸡肉十分入味,软烂又不柴,这才是肥鸡应该有的样子!沈釉向来喜欢吃这种不费牙的食物。

  这种硬菜就得配米饭啊,并且要蒸大米,而不是古代奇奇怪怪的水饭!一口气能吃两碗!

  他先给何苹送了一份,得到了何苹暴风雨般猛烈的夸奖,又给林景珩送了一碗来试菜。